临安城,路途遥远,据说紧赶慢赶,也得半月左右才能抵达。
车夫戴着斗笠,驾着马车,看不清面貌,行了一日的路程,也不见他说一句话。
车夫貌似是村长花银两雇请的练家子,一路上负责保护傻子的安危。
我几次欲与车夫搭讪,缓解这一路的枯燥乏味,但对方不予理睬,很不好接触的一个人。
傻子在马车内倒也安分,如果不是知道坐里面的是个傻子,我早溜进马车之内,享受软垫。
“大哥,我们已经赶了一日的路程,天色快黑了,我们是住店,还是在马车上将就?”
我厚着脸皮,再次与车夫搭话。若不是出发前,苍生再三叮嘱我不要与他人起争执。我一定会用我的拳头,好好招呼他一番。
“你想住店,还是跟我们一起挤马车?”
破天荒的,车夫居然回应了。
只是这声音,似乎在哪儿听过。
我毫不犹豫地选择。
“住店。”
车夫冷冷的泼了我一盆凉水。
“住店可以,你和他一间。”
让我和傻子一间房?
“为何不是你和他一间房?”
傻子虽傻,但也是个名副其实的男人。他们不睡一起,让我和傻子睡一间,亏他说的出口。
“我睡马车。”
……
我瞬间没了脾气。
车夫虽冷漠,但为人还不算太差。傻子的吃喝都是他解决,我也乐得清闲。一路上,我都坐在马车外,吹着凉风,晒着烈日。
夜里为了防止傻子和车夫对我不轨,我主动选择坐在马车外守夜,几乎不眠。白天赶路了,我再靠在马车上,半迷糊半清醒的打盹。
一路下来,我本就娇弱的身体,硬生生瘦了一圈。
我虽料到,临安城路途遥远,会有变故。但没想到,世风日下,还是有强盗土匪明目张胆地横行。
我审视着眼前凶神恶煞的土匪头子,对方数十人,膘肥体壮,身材健硕,足足高出我两个头,摇晃着手中明晃晃的大刀,拦住我们的去路,将我们围成了一个圈。
对方肆意嘲笑的嘴脸,刺痛我的眼睛,仿佛在嘲笑案板上任人宰割的鱼肉。
不一会儿,对方搜刮了我们身上仅有的钱财,许是我乳臭未干,入不得对方眼,并未为难我。
对方冲进马车之内,将里面的傻子拎了出来。
似乎傻子激起了他们的兴趣,一群人围绕着一个傻子不依不饶,各种戏弄,欺辱。
车夫戴着斗笠,看不清神色。立在我身前,护住我,任由傻子被对方欺负。
“村长给了你银两,你有义务保护傻子的安危。傻子若有个三长两短,你和我,都别想安生。”
傻子被对方按在地上,脸上沾满泥泞,看得出,他很痛苦。
傻子不会叫疼,不会求饶,不会服软。
可傻子也会疼。
再傻的人,也是血肉之躯,不是铜墙铁壁。
我恼怒车夫的袖手旁观,眼睁睁看着傻子被欺负,却不制止。他收了村长的钱,却趋利避害不保护傻子,果然是不靠谱。
傻子的嘴角,已经有了血渍,面色痛苦,抱着头,蜷缩成一团,任人拳打脚踢。
对方发泄够了,拔刀,竟对着傻子挥刀而下……
我不想在人前暴露自己,不想给自己招惹不必要的麻烦。
这是我一再对自己的克制。
可是那一刻,我下意识推开车夫,拔出腰间苍生给的匕首,以肉眼看不见的速度奔向土匪头子,一刀封喉。
鲜血顺着我的手,滑进我的衣袖。
土匪头子手中砍向傻子的那把刀,掉落在地,就落在傻子的脸旁。
若偏差一寸,傻子的命,今天就丧在这儿了。
众人惊愕!暴怒声此起彼伏。
土匪头子死了,死在了我一个乳臭未干的人手中。
这在他们的劫匪强盗生涯中,绝对是一种耻辱。
明晃晃的刀剑,齐刷刷地朝我围攻而来,我反手刺穿另一人颈脖,血溅在我脸上,带着温热。
是谁说,坏人的血都是冷的?
这抢劫杀人的土匪,血不也是热的?
我拉起地上的傻子,朝马车狂奔。
他,被惊吓了。
车夫自知处境不妙,拔剑与之抗衡,护在我和傻子身前。
还算他良知未泯。
我拉着傻子率先跳上马车,车夫被土匪团团围困住,身陷囹圄。
如果方才不冲动救傻子,或许不会激怒这群土匪。
但我无法说服自己,看着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傻子,在自己眼前被残杀。
车夫被围困住,看样子突破出来很困难。
马车上,也有土匪追杀了上来。
我把傻子护在身后,控制住马车,迅速手起刀落,血溅在马车上,脏了衣物。
对强盗土匪,我没有手软的习惯。
我调转马头,朝人群中厮杀的车夫,伸出手,欲将其拉上来。
刚拉住他的手,他头上的斗笠,就被人一剑刺落,露出熟悉的面目。
方鄞!
怎么是他?
我怔愣的瞬间,右手臂被划了一刀,深可见骨,咬牙将方鄞拉了上来。
我驾着马车绝尘而去,远远甩开身后穷追不舍的土匪。
不怕打家劫舍的莽匪,就怕不要命亡命之徒。
不怕死的人,比鬼还难缠,还会脏了自己的手。
方鄞伤得不轻,躺在马车内,呼吸低沉。
一路离开数十里后,确定那群土匪追不上来了。我停下马车,查看方鄞和傻子的伤势。
傻子被吓的不轻,闭着双目,睡着了。
方鄞身上受了多处伤,我简单替他止住伤口。
“方鄞,你这些日子,戴个破斗笠,故意装作不认识我,是何意思?”
我颇为恼怒,手上的动作,故意加重了力道。
方鄞倒吸一口气,额上冒出了不少细汗。
“你不是说你要回方家吗?怎么给傻子当车夫了?”
见方鄞吃痛,我适可而止。
难怪我会觉得车夫的声音熟悉。
“方家祖籍在临安,这次顺路,就应承了你们村长的请求。”
在我怀疑的目光中,方鄞别过头。
“他给了我一大笔银子。”
我知道方鄞是大户人家的私生子,但没想到,方家居然也在临安城。
方鄞在姥姥家寄居了这么多年,品性不坏,这次戴斗笠隐瞒我,多半是不愿意被人看到自己为了钱财护送一个傻子。
路遇如此强悍的土匪强盗,出乎我的意料,也打乱了我们的计划。
我找了一家客栈,好说歹说磨破嘴皮子,客栈老板才同意,拿方鄞的佩剑抵房钱,替我们安排了一间下等房。
方鄞自己重新处理了伤口,靠在墙角养神。
傻子沉闷木讷,低垂着头,不知是害怕,还是沉思。
这两个人,没有一个能指望。
打来清水,我咬着牙,自己处理右手的伤口,撕开衣袖,伤口处皮肉外翻,触目惊心。
当真是出师不利!
眼下还未到临安,就遇到了劫匪。我们三个身上,已经没有了半文钱。如何去临安,成了问题。
抬头,傻子沾满尘土的脸近在咫尺,我差点撞了上去。
我下意识地后退,心,狂跳!
我怎么忘了,傻子在宁家村的斑斑劣迹。
“你今日也受了惊吓,先去床上休息。今夜还是我守夜,不会再有坏人欺负你了。”
我连哄带骗,傻子纹丝不动,但也没有不安分的举动。
一双眼睛盯着我,直直的,没有波澜,并无恶意。
只是那张脸,着实脏兮兮,不堪入目。我顺手,替傻子擦拭掉脸上的灰尘。
第一次,如此接触这个声名狼藉的傻子,我心底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发怵。
他的眉目如画,面若冠玉,干干净净,棱角分明。
如果不是傻子,这副容貌,世间少有。
“赵圳,以后,你就像现在一样,把脸清洗干净。干干净净的好看,知道吗?”
赵圳是傻子的名讳,我听苍生提起过。
听客栈小二的意思,我们已经处于临安城郊外,再有两日的路程,就能抵达临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