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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真实故事

我喜欢在做完一件事后完全放空自己,尤其是在完成一件让自己满意的事情之后。就比如完成一部小说之后,我会四仰八叉地躺在地板上,几个小时一动不动,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再比如,就是我现在的状态,刚刚以低廉的价格卖掉了全部的大学课本,彻底与大学做了个了断之后。

我一个人住在古锣街的一头。很多的大学生都在这条街租房子,离学校不远,而且价格不贵。我找的这家房东是一个四五十岁的大伯,相貌一般,眉宇间透着一股让人亲近的气息。这让一个人在外租房子的我心里有些安慰。每次外出回来若是与他照面必定点头笑笑,算是打了招呼。他也朝我笑笑,算是回应了我。

大伯家有一个女儿,在美术学校念书,她叫乔。搬到古锣街后几乎每天都能和她碰到,大多数时她抱着几幅画,碰到时互相点头打个招呼。有时她会和一个男生一起走,这时乔便不看我这边,我也知趣地径直走过。我们从来没有一句话的交集。

卖掉大学课本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没有外出。顶多是早晨下楼走上三四十米远,在街上随手买个早点,带回屋吃。

我是个写东西的人,可我从来不敢自称作家。我害怕真的有一天我只能坐在家里,一无是处。我喜欢写小说,因为在写小说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像是在主宰人物的命运。很多在现实中不能实现的愿望,都可以在小说中一一实现。比如我和安的故事。

我和安的故事不多。从高中一年级到高考结束,从相遇到分别,也不过是三年时间。我曾在一个微风吹拂的夜晚靠近她的耳边说,等大学毕业我们就结婚。我不记得那天我还说了什么,只记得她的脸在圆形广场的红灯下,泛着一丝红晕。像一颗熟透的苹果,让人想咬一口。

很多人问我,和安是怎样认识的。不同于文艺片里各种文艺到让人羡慕的相遇,我们的相识很平淡,是邻居,又是隔壁班的同学,理所应当认识,又好像理所应当地发生许多故事。

高中的时候我就开始写东西了,而且偶尔会有杂志报刊向我约稿。拿到稿费的第一件事一定是和安到学校外的那家咖啡厅。那家店的名字我记得很清楚,叫昨天。在昨天里,她拿出随身携带的画笔,在餐巾纸上画出我们两个人喝咖啡的样子,然后送给我。

我说我会把它带到明天。

安喜欢画画。

看到乔抱着几幅画走过的时候,我会想到安。我会想,如果安还活着的话,也应该在美术学校念书吧。我知道自己有念旧的习惯。于是安走后我尽量把和她有关的东西都丢掉。可是想念这个东西却经常见缝插针地爬满我的心情。于是我就开始写故事,写我和安的未来。

我喜欢活在我写的故事中。在故事中我和不同的女生相遇,牵手,接吻。有的失恋,有的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我想新的故事会让我更快地忘掉安的故事。

屋子里的摆设很简单。一张床,一张桌子,桌子上摆着一台笔记本,还有一个柜子。很长时间不住宿舍,因为宿舍的环境不适宜安静地写东西,通常我会写到凌晨一两点,期间如果饿了就自己泡一碗面,关了台灯会很快进入梦乡。

我和乔的第一次对话是在一间酒吧,吉他男孩在弹《董小姐》的曲子。我喜欢安静,不喜欢吵闹喧嚣的地方。可我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去一次酒吧。乔问我原因。我说只有试着毁灭自己,才能看到不一样的风景。

那天是六月二十二,夏至,地球到达距太阳最远的远日点。乔说她和男友分开了,她说她不想把自己的未来都系在一个人身上,她渴望自由。她说这话的时候,半瓶啤酒顺着我的嗓子滑过。电影《东邪西毒》里欧阳锋说,酒和水的区别是,酒越喝越暖,水越喝越寒。而此时我的心里滑过一丝寒意。

她拿笔在餐巾纸上画了两个人在喝东西。然后说,她曾以为画中的两个人会看着对方由青丝变为白发。我只感觉这个画面如此熟悉,就像我和安坐在昨天里一样。

那天乔哭了,哭得很伤心。后来我才知道,乔和我说了谎,她并没有抛弃那个男生。而是那个男生,在为她穿过十字路口买冰淇淋的时候,被一辆闯红灯的车撞倒。乔目睹了他的离开。

目睹所爱的人离开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眼泪充满无助。有人说既然无论如何也挽留不住,唯一能做的就是记住。

我在小说中幻想了很多和安接下来的故事。就像大学四年安从来没有消失,然而安确实消失了。那是高中毕业后的夏天,我们两个人手牵手穿过斑马线的时候,一辆汽车突然转弯,向我们奔来……

第二次在酒吧看到乔,她的精神状态不是很好。她说昨天家里养了只猫,晚上的时候猫闹来闹去,休息不好。我想起了半夜的时候确实有只猫叫。接下来的一周我都会来酒吧,然后遇到乔。我有点诧异自己为什么开始每天都会去那间酒吧。然后在看到乔的时候自己回答了这个问题。我期待听乔讲她的故事。

乔问我,你知道醉生梦死吗?

我在《东邪西毒》里见过这种酒,传说喝过这种酒的人可以忘了烦恼。可事实上有些事越是想确认自己有没有忘掉,反而记得更加清楚。

乔说,那你看我每天是醉生梦死吗?

那天之后我再也没有在酒吧见到乔。我想乔也许是厌倦了每天醉生梦死的日子,要开始新的生活。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还是每天会去那家酒吧,期待在那里遇到乔。可始终不见她。

我不知道乔去了哪里。终于在一个星期后,我去敲了大伯家的门。那天晚上下了很大的雨,敲在窗台上像是一首夜曲,用旋律把所有的记忆冲刷掉。大伯开了门,看他熟悉的眼神,像正等待着我的来访。大伯说,乔去了丽江,说去找一个人,知道你会来,留了封信给你。

我道了谢,退出屋子的时候,正好看见里屋的猫向我望了一眼。

我一个人在凌晨两点的街道走,便利店已经拉下了铁皮门。晚上的城市和白天的城市差别很大,当黑色把城市包围起来,我感觉就像藏起来所有的秘密。

我听说在城市里,每当夜晚都有人在哭。哭泣的原因也是各种各样。我想是因为在黑暗中,即使两个人面对面,即使一个人泪流满面,对方也不会看到。

“可不可以不走?”四年前的一个深夜,我凑在安的耳朵旁,泣不成声。我看不见安的表情。原来黑暗也可以隐藏起人的细微情绪,使双方都不至于很尴尬。

我握着安冰凉的双手,那股寒意一直延伸到黑暗的深处。那个夜晚,我是第一次知道失去一个人的感觉。

我沿着街往前走,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个路灯。我看着地面的影子不断地伸缩变化,想起了高中时和安一起压马路的场景。安蹦蹦跳跳着说,我将来要去法国学画画,这是我从小的梦想。

好啊。

我停下来倚着电线杆,掏出火柴点着了一支烟。火柴头和砂纸摩擦的瞬间,刺啦一声,一团火苗照亮了一小块区域。我喜欢闻那一瞬间的火药味,它让我产生一瞬间的孤独感。

前方一家书店还在营业,我扔掉烟头走了进去,进门的一瞬间,我看到了门口的牌子上写着,东八时区。

“你喜欢看谁的书呢?”安问我。

“都喜欢啊。”我喝了一大口桌子上的奶茶,眼睛没有离开手里捧着的什么书。

“你喜欢什么类型的书呢?”安抢过我的奶茶,自己喝了一口。

“都喜欢啊。”这次我放下书,和安对视着。看着这个深夜还不回家的女孩。

那是我和安的第一次见面,被人问起过很多次的初见,在一个八年前深夜的书店里。那时的我虽也一脸的不羁,渴望着自由和流浪,但或多或少还有学生气。我记得那家书店的名字好像叫时光。在时光里,安在纸上画了一个少年边喝奶茶边看书的样子。然后说,送给你,初次见面的礼物。

我眼前这家叫做东八时区的书店的装潢竟和八年前的那家如此相似,相似到让我产生了一种幻觉。我坐在八年前的位置,喝着八年前的奶茶,却忘记了八年前看的是什么书。

“其实,我知道,你也说了谎。可我们终归骗不过自己,不是吗?”

乔在留给我的信里,说了这一句话。

这时刚好有个人坐在我对面。我开始和她讲我的故事。

“高考结束后的那个夏天,记得天气不是很好。我们两个人穿过斑马线,想到对面买冰淇淋,一辆汽车突然向我们冲过来……”

“然后呢?”她问我。

“我把她推了出去,自己被车撞到。当我在医院醒过来的时候,她已经去了法国学习。”

记得那时是6月23日,夏至,太阳到达远日点。

我和安在街上走,安那天很奇怪,不像之前那样活蹦乱跳。我以为是天气太热的原因,于是我说,冰淇淋是要巧克力味还是……

我还没有说完还是,就看到安的眼眶红了。我问怎么了。她说想去法国学画画,那是她从小的愿望。她还说等她四年,她一定会回来的。我说我们去买冰淇淋吃吧。她说好啊。

“那你怎么不留她?”对面的女子说。

“我留了。”

当一个人最重要的东西即将消失,我想每个人都会挽留。我问她可不可以不去。她说放心吧,我会回来的。

可不可以不去?

时间能带走的都是该错过的。

可不可以不去?

真正对的是不会错过的。

可不可以不去?

你相信我四年后肯定会回来的,对吗?

她的那句“时间能带走的都是该错过的,真正对的是不会错过的”,我信了整整一年。这一年中她从法国的来信从每周一封,慢慢减到了一个月一封。直到后来我在她的微博里看到了她和一个法国男孩的合影。

“如果当时没有被撞伤送到医院,我想我还是不会让她走。”我和对面的女子说。

我知道自己并没有底气。

那天我离开东八时区书店后,找了一间酒吧。我问老板有没有醉生梦死。老板说,有啊,真搞不懂这帮年轻人,天天都要醉生梦死。

我记得第一次在酒吧见到乔的时候,她说很羡慕阿尔法城里的人。我看过这部电影,阿尔法城里的人不允许有很深的感情,在阿尔法城里,流泪哭泣的人要被逮捕,公开处死。乔说,如果没有感情,也就没了烦恼。

红酒顺着我的嗓子滑过,同时两行温热的液体流过我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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