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莱德强大的控制意识能力加上暮越的巫术帮助,他们从莫克部族派出的血族口中得知了绯其热与残影已死和万克成为大族长的消息。
万克收回了不如昔日强大的部族,再加上这些年托莱德他们也杀了不少的死士和战士。托莱德猜想万克会选择修生养息。果不其然,万克忙着料理族内的烂摊子,终于暂时无暇顾及他们了,这两百年没有一个追杀他们的血族出现过。
托莱德也得以在不同的城市住下,经营生意或是读书修学。每过二三十年换一个新城市生活,以免被人发现他们不易衰老的容颜。但是,托莱德知道,这样平静的生活是暂时的。总有一日,怀有莫克同样野心的万克会再次开始找他或者找到他。又或许,他们终有一日会在某个地方相遇,因为他们是有着血缘的表兄弟,也因为本为一体却分开的火焰与日光。
所以,托莱德有了决定,他不会再逃也不会再躲了。他现在已是成熟的血族,他的父亲与万克的父亲、他与万克两代人之间的纠葛是该有个了结了。于是,托莱德开始等。他等着相隔千年后与万克的再次相遇。
两年前,托莱德他们来到了伽莱大国。很快就在四季分明而气温平和的明城安顿下来。托莱德经营了一家书行,加上黑市的血源,他们四人的血食基本是充沛的。而托莱德也养成了到明心湖晨跑的习惯。
托莱德一般出门得很早,晨跑后就站在明心湖前欣赏日出。托莱德认为,眼前的日出是他现今漫漫生命中最艳丽、最温暖的期待了。
一个夏日凉爽的清晨,托莱德照旧来到明心湖晨跑。这时的托莱德还不知道,同样喜欢一大早来明心湖晨跑的宁琛已经默默观察他好几天了。因晨跑的时间早,而且明心湖又在远郊,很少有人会晨跑到这里。所以,托莱德出现的第一天,就吸引了宁琛的目光。
宁琛跑完后在湖边做拉伸动作,眼睛时不时飘到托莱德那边。托莱德高且瘦,宁琛对这个体型打了个低分,心想别说单打独斗,就单论跑,这个人也差了自己十几条大街。
宁琛距离托莱德不算近,能看清晨光照映下托莱德微卷的棕发和裸露在外的白皙地吓人的皮肤。单凭这一点就能判断出托莱德不是明城人,也不是伽莱大国人。
之后一连十几天,宁琛碰到托莱德七次,令他小受惊吓的是托莱德很能跑。为此,宁琛特地提前了自己晨跑的时间,又特意在托莱德或左或右或后地跑。不仅领教了托莱德的跑步能力,也看清了他的面容。宁琛感叹,原来这世间还有这样的长相,眉眼口鼻全都搭配的刚刚好,就像那什么仙子下凡。尤其是那一双长长的眼睛,似乎装了一片浩瀚无际的大海。宁琛多年后一直记得第一眼看到托莱德时,他那半张着嘴的半痴呆模样。
然而,不知道这张绝佳面容的主人心里藏了什么糟心事儿,始终是面无表情。使得好好的一张万人迷脸蛋成了一件雕刻艺术品,冰冷孤单又落寞。
终于,在第十次相遇的时候,满心好奇的宁琛凑近了这位他看了、跟了许多天的安静看日出的美男子。
“明心湖的日出是好看,明心山的日出也是好看的。”
托莱德微微侧头看向宁琛,这个人托莱德是知道的,也是早早到明心湖晨跑,两人碰上好几回了,但托莱德从来没有对这个人上过心或者说注意过。现在,摆在托莱德面前的是一张笑脸,上面的大眼睛闪着光亮,眉毛又黑又浓,头发如同鸡窝,胡茬儿毫无章法,因微笑露出的牙齿倒是洁白,这些部分组合在一起给了托莱德一种邋遢和蔫坏的感觉。如果去掉了邋遢,可能就是女孩口中的痞帅。
托莱德没有答话,眼见太阳升起,今天的日出看得差不多了,就直接转身往回走了。托莱德在人类中生活了那么多年,也总是经常会遇到这样莫名主动和自己说话的人,绝大多数都是女孩儿。托莱德一向远离人类,对于所有的莫名主动都是不理不睬、敬而远之。这一次,自然也不例外。
“嘿!”宁琛双手叉腰,对着走远的托莱德自顾自碎碎念:“干瘦的小样儿气焰还挺嚣张,我就不相信了,还拿不下你?”
身为明城治防部重案组组长的宁琛自认是对各类行当、不分性别、各种年龄段的男女老少通吃的帅泥鳅一条。不说乌特曼大陆,至少在明城就没有几个他摆不平的人!
于是,托莱德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遭遇了宁琛一波又一波的死缠烂打。每次宁琛总是有些个有的没的的话题,在托莱德身边嗡嗡嗡地晃悠。
比如:哎,你体能不错啊,以前练过吗?练了多久?我也是练过的,擒拿格斗我都行。你有兴趣吗?我可以免费教你,互相学习嘛。
你的卷毛儿是天生的还是和那些富太太一样做出来的?如果是做的,那做得太好了。如果是天生的,那你太特别了。不过,不管是做的还是天生,还都挺好看的。你觉得我的发型怎么样?要不我也朝你的方向尝试尝试、发展发展?
我一看就知道你不是明城人,你是哪里来的?会在明城常住么?明城有一条小吃街,哎呀,想想就流口水。你一定要抽时间去试一试,保准你流连忘返。
哎哟,除了嗯、是、对,你也说句话嘛。你看我们正好遇上晨跑都多久了,也可以自来熟了吧?不过,你要是不愿意说,我也不勉强,你听我说好了。但是,我苦口婆心再劝你一句,人和人交往,沟通是很重要的。你啊,不能封闭自己,这样不好的。
……
就在如此这般日复一日的狂轰滥炸下,托莱德没有再视而不见、转身就走,渐渐开始和宁琛说上了一句半句的话。终于,宁琛凭着他比城墙还厚的脸皮和孜孜不倦地攻势将下凡的托莱德仙子顺利拿下,成为了他的朋友。
倒并不是宁琛认为的超级无敌个人魅力的原因,而是托莱德如死寂般波澜不惊的生活因宁琛碎碎念的出现有了声音和生气。宁琛的朝气和每时每刻乐呵的脸也让托莱德心起波澜。托莱德明白宁琛对他没有恶意,但鉴于自己的身份没有透露任何信息。宁琛不反感,也不多问。
托莱德的寡言少语起初令宁琛头疼不已,后来他倒是喜欢上了这样的托莱德,他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说多久就说多久,想说多大声就说多大声,完全不怕被人打断。偶尔,宁琛调皮逗弄一下托莱德,看见托莱德皱眉或无语,宁琛的腹肌都闷笑得生疼。
宁琛接手明城系列失踪案前一日晨跑时,他向托莱德抱怨:“哎,你是不知道,我最近都快要闲死了。我宁愿我是吃东西撑死的,或者喝酒醉死的,也不想活活给闲死。”
“呵,世上有几人能选择自己的死法?”
“你。。。你。。。!”宁琛一个白眼翻上了天,指着托莱德说:“很好!多亏了这段时间和我的沟通、交流,你看你现在都会怼我了。怼得我哑口无言,我祝贺你!”
“祝贺不必。你也不会哑口无言。”
“诶呀,想想之前忙得时候,虽然脚不着地,但每天我都充满了力量。人一生就这么几十年,我是不想浪费在闲来无事上。”
托莱德的眉毛微挑了挑,问:“如果,你能活很久呢?”
“很久?有多久?”宁琛一下子来了兴致。
“比如,几千年或者甚至几万年。”
“哈,那不是成了老不死的妖怪了嘛?要换做别人和我这么说,那肯定是在耍我。你么,我就善良一次,和你谈谈人生。要是我能活这么长,各种吃喝玩乐都体验过了,可日子还有千年、万年要过,可能会觉得没意思吧。”
“没意思?”托莱德低声重复着,的确,他的生活已经没意思很久了。
“可不就是没意思。如果有人作伴还好,如果一个人,那更惨。就好比,你有我这样的朋友,日子不就有意思多了么,对吧?”
说完宁琛挑着眉毛,贼贼地笑,手肘还不轻不重地捯了托莱德一下,满心欢喜地期待着托莱德的回答。
托莱德眯眼想了一会儿,说:“嗯,你是有意思。”
“诶,你是什么意思?什么叫我有意思?你给我说说清楚。”
“不说了,回去了。”
宁琛对着托莱德的背影嚷嚷:“你这样就是没意思。话说一半,不清不楚。明明就是喜欢我有意思,偏不肯好好说。”
就这样,托莱德与宁琛默契地用他们最舒服的方式相处着,成为了搭伴的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