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擎拉着她慢慢地走着,地上的积雪被二人踩得咯吱咯吱的响,是一样的频率。他的声音很沉,透着一股凝重。
轩辕翔微微一愣,他昨晚说过,他妈妈在他十岁的时候就死了,原来是这个原因。
“那你和公孙爸爸的关系……”
他摇摇头:“只是理念上的不同。那件事并不是他的错,我能够分清。我说过,我和我妈的感情也不算深厚,因为她也同样是对武道痴狂的人。她嫁给我父亲,也是因为和父亲志同道合。人应该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
“那他们所付出的代价,波及到你么?”十岁,是很小的年纪。
他迟疑了一下,才点头说:“确实有。我从小就不爱习武,经过那件事之后,病了一场。我也选择了逃避,因为治疗的关系,渐渐发胖,我又选择了自我放纵。后来被我父亲送到S市的远亲家里寄居,就是你以前看到的那个样子。”
“小时候,家族中有各式各样的人,说着各种各样的语言。那种氛围,让我感到混乱。我不太能够理解家族中为什么能把对武道的追求放在最高处,甚至为了这个理想而殉道。所以对于公孙这个姓氏,我想我自小是有些抵触的。因为抵触,我拒绝学习家族的技艺,宁愿变成个小胖子,也不愿和父亲在一起生活。你说,这一点是不是和你很相似?”
年少的时候,他也是很荒诞的。现在想起来,多亏有她。他在自我放逐时任性地选了一个陌生的环境,才得以遇见她,让她的身影烙印似地印在心间脑海。因为她,他才将人生掰回到正轨上。于他而言,她存在的意义已不仅仅是一个爱人。
所以,他更不能不爱她,只怕爱得太少太浅。
她望着他微笑:“嗯,幸运的是,我们在还来得及的时候阻止了更多的错误发生。”
公孙擎也是微微一笑,稍稍收紧了手掌,她的胸让他感到宁静:“所以翔,我特别的感激你。因为你,我才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尝试去走一条不同于别人的路。一开始确实是因为在知道你的事情后,有点恼恨自己的错过和不振作,后悔自己怎么是那样一个德性。后来,真的去尝试改变的时候,才发现了世界的广阔和迷人,从此开始沉迷得不可自拔。”
她清脆的笑声洒在林间,惊起一二只觅食的小雀,骄傲的语调高扬:“这么说,你是大海中迷失的孤舟,我就是指引你的明灯?哈哈!”
其实,她只是他的一个契机。就像她的自杀,只是个蜕变的契机。可是他让她知道自己在他心中有这样重要的位置,她很高兴,也自豪。
“嗯。”他爽快地应下,贪恋地看她飞扬的神采。他从来没有向任何人诉说过自己的心声,第一次是对她,在他的公寓里。第二次,在这里,还是她。
在他选择改变的时候,他就一直是把自己和她牵绊起来,将她视作归依。从年少的恋慕,到多年的牵挂,到如今的爱意,许多感情积累起来,已经不知道如何去言说了。纵然语言再丰富,也难以说及万一。
但是,他希望她能一直聆听下去。什么时候想起来要说的时候,希望她就在身旁。
他执起她的左手,在她的无名指上吻了吻,青葱玉指上,是他亲手套上的戒指。
这个戒指她醒来时就看见了,她没有问,她也没有取下来。他的心里是暖暖的欢喜。
“这个,你什么时候准备的?”她用拇指摩挲那个形状古怪的戒面,透明的石头,一眼望到底,中间有不少星星点点黑红的杂质,长宽都不足一公分,切面线条不规则不说,二端还有些尖锐,因为切面毫无规则可言,也就体现不出折射效果来。
“三年前,你去过安哥拉。”公孙擎笑着,很是自得。
“你跟踪我?”她很诧异,瞪眼。但并没有感到不高兴,只是太过惊讶他对她的关注。
公孙擎哈哈大笑:“没有,我只是知道你去过的每个地方。然后我也都去走了一遍。你去了卢旺达,我去了卢旺达和刚果。相信我,我去过的地方一定比你多。”
他挤挤眼睛,笑得十分恣意,在她的瞪视中,慢慢地解释:“我一直就在想,轩辕翔会做的事,我必须比她多会一点。因为我是男人嘛……”
“你手上这个,是真正的血钻。99年塞拉利昂的钻石是安哥拉一个朋友转手给我的。我看到它的时候,就想让它戴在你的手上。你的人生里,完美的东西一定很多,珠宝你也不会缺少。我就想,如果我能亲手把这件瑕疵品戴到你的手指上,就是我最大的成功了。”
她忍不住轻蹙眉头:“公孙擎,你的情话,不打算留一点以后说吗?”心头却是甜滋滋的。
公孙擎再度大笑,不打算藏着掖着:“哄女人也是要看兴致的!现在兴致正好。前年的十月,你去了一次孟买。”
他停下脚步,望着她的绿眸熠熠生辉,有一点点的狡猾。
她猜不透他的用意,只好说:“是,我对印度的莎丽非常有兴趣,特意去取经。”
公孙擎勾唇一笑,微弯身子凑到她面前,鼻尖碰着鼻尖,揭了谜底:“后来我也去了,在那里拍下了那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