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雪刀架在温姬脖子,散出森森寒气。她的心却更寒。她当然明白他是来寻仇的。天理循环,报应不爽。
“请你给我一个解释。”韦渐逼视着她。“否则,这把刀就要开光了。”
刚才处于慌乱中,她不知道寒雪刀是他变出来的,还以为是藏在腰间,所以并没有感到惊讶:“你这么聪明,难道猜不到原因?”
“我猜过。你明明是和别人鬼混,却诬陷我强奸,想必那个人的身份是见不得光的,必须找个替罪羊。可能是有妇之夫,也可能是……。你拿我当替罪羊,只因那个人那天正好穿白衣服。不幸的是,我正好也喜欢穿白衣服。”
“既然你都猜到了,为什么还要问我?”
“你应该明白,我这次找你,重要的不是问你,而是要教训你!”
撒开刀,一拳打在她那丑脸上。“逢!”,她应声而倒,把身后一排挂在钢架上的新衣服撞翻。
韦渐踏前一步,正想再出手,身后忽然响起一个非常平静的声音:“住手。”
回头望,一个身材矮小、相貌普通、神情老实的男青年,正自店外不紧不慢步入。
“美酒不可践踏,佳人不可唐突,你怎么可以对一个弱女子施暴?”
谁都不喜欢多管闲事的人,韦渐当然也不例外,冷冷说:“你是她什么人?”
“我是她老公。”
他是她老公,见到妻子被打,却还如此镇定,也算奇葩了。
“恭喜你娶到这么好的女人。”
“你不用嘲笑。”
走到韦渐四尺外,矮青年停下脚步,看寒雪刀一眼,目光移到她身上:“她是什么样的人,我清楚得很。也许每个人都觉得她丑,但我并不这样认为。因为我看人,不是看脸的。”
“不看脸,看哪里?”
“看手。俗话说,心灵手巧。一个人是好是坏,看手就知道了。她的手很好,很完美。”
韦渐从未注意过她的手,闻言扭头望去。只见她的手白净光滑,十指纤纤,的确很完美。
没想到一坨屎上也有珍珠。
“只可惜,她丑的不止是脸,还有心。你一定不知道她的心有多毒。”
矮青年依然波澜不惊:“她的心毒,有什么奇怪?如果你认为有哪个女人的心不毒,说明你实在太年轻了。”
韦渐服了。他从未对人如此服气过。这矮子明明是一派胡言,他却无法反驳。
想了一会,又说:“你这么爱她,要是她给你戴绿帽,你又会如何?”
“她的相貌如此丑陋,要是有别的人欣赏她,说明也是我辈中人。这样难得的知己,我自然是要结交的。”
韦渐笑了。佩服气得笑了。“能嫁给你这样一个高智慧的人,真是她三生修来的福气。”
“是她的福气,也是我的福气。”
遇到这么一个奇葩,韦渐的气竟不知不觉消了大半,仇也不想报了,对矮青年拱拱手:“祝你们白头偕老。我走了。”
没走出几步,矮青年在后面淡淡说:“你不能走。”
韦渐站住。
“无论谁打了我老婆,我都绝不会让他一走了之。”
韦渐闻言,本已平息的怒火腾地升起,蓦然转身,盯着矮青年,紧紧握住寒雪刀。
温姬不知何时已爬起,正站在矮青年身后,露出得意的笑容。
矮青年走到墙边,伸手在墙上按一下,卷闸门立即徐徐降落,发出扎扎的声音。
韦渐的心沉下去。对方显然是准备关门打狗了。
墙下有个堆杂物的旧纸箱,矮青年俯下身,双手在里面翻了一会,拾起根尺余长的铁管,执在右手,面对韦渐。
韦渐当然不会害怕。他的寒雪刀可是削铁如泥的,而对方手中却只不过是一根铁管而已。
“你确定要动手?”他问。
“是的。如果一个男人连自己老婆都保护不了,他实在不配做男人。”
言未毕,他呼啸着冲过来,铁管砸向韦渐头顶。
韦渐微笑,寒雪刀往上撩。只要碰到,铁管就会变成两截。
“铮!”,撞到了。铁管居然没有断,只是被震开。创世主骗了他!
韦渐一下子愣住了,然后感到肋下被什么东西顶了一下,同时麻痹感瞬间传遍全身,随即失去知觉,倒了下去。
原来矮青年左手袖中暗藏了个拇指般粗、数寸长的电击棒,铁管只是用来吸引注意力的,电击棒才是杀手锏!
刚才韦渐转身走时,身后全是破绽,他为什么却没趁机出手?答案是电击棒藏在旧纸箱里,要先去取出来,暗藏在衣袖里,再伺机出手。
————
他并没有死。电击棒不是用来杀人的。
醒来时,发现自己像粽子似的被绑在张木椅上,全身瘀肿,火辣辣的痛。这感觉是多么熟悉,仿佛梦回五年前。
显然,刚才在迷昏中被他们暴揍了。
这是个小号K歌包厢,彩灯昏暗迷离。他前面是张方玻璃桌,桌上有个果盘、一柄水果刀、一瓶红酒、两个玻璃杯。
玻璃桌对面有条软沙发,温姬依偎在矮青年身上,看着韦渐,笑得很开心。彩灯照在她那丑陋的脸上,显得分外狰狞。
矮青年手里捏着杯红杯,也在看韦渐:“你醒了?”
他的语气充满关怀,仿佛韦渐身上的伤与他无关,仿佛韦渐是他的好朋友。
“这是什么地方?”这是韦渐开口说的第一句话。
这是他的习惯,无论遇到什么事情,第一时间先弄清环境。天时地利人和。环境属于地利,是非常重要的。
矮青年呷了口红酒,悠然说:“你应该看得出,这是个K歌包厢。”
韦渐沉默。因为这不是他想要的答案。
矮青年似乎也意识到这一点,补充说:“这个包厢,就在店铺后面。你一定想不到,服装店里会有包厢。”
温姬娇笑:“这个包厢,隔音效果好得很,就算在里面敲锣打鼓,外面也听不到半点声音。所以,你不必浪费力气呼喊求救。”
隔音效果这么好,在这里杀人也很方便。这句话她虽没说,韦渐也能想到。又问:“这个包厢是属于你们店的?”
“当然!如果没有这么好的一个包厢,我们怎么会租这间铺面?”
韦渐目光四扫,玻璃桌旁有几张软凳,除此,再无它物。
“你不用看。”矮青年微笑。“我办事一向周全,你绝对逃不了的。”
把酒杯放在玻璃桌上,伸手揽住温姬的腰:“你打了我老婆,就必须承担后果。”
“什么后果?”
“死。当然是死。”
杀人这么严重的事,在他口中说出来,竟像捏死只蚂蚁般轻描淡写。
韦渐不免惊惧:“你敢杀人?”
“当然。又不是没杀过。”
温姬笑得像条母狗:“我们不但杀过人,而且还不少。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应该是第七个。”
韦渐更惊,随之是绝望。
他想起回地球之前创世主说过的话:我劝你不要那样做。要是失手被她反杀,你就回不来了。你是个有趣的人,我不希望你死。
没想到他一语成谶了。
又想起在这服装店对面摆摊的算命先生刘半仙,他也说过相似的一句话:你想报仇,但后果恐怕是你难以承受的。
经过两个人提醒,自己仍然中招,真是不可救药。
沉重地叹息一声,说:“你们为什么要杀人?”
“钱。当然是为了钱!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矮青年说。“刚开始的时候,我们是抢劫杀人。但后来,发觉这样来钱太慢了。你懂的,现在没什么人带现金在身了。所以,我们就决定干大的,绑架。”
温姬神情得意,接口说:“我们第一票就绑了个亿万富翁的宝贝儿子,赚了十亿。嘿嘿……早该这样做了。”
“既然有了十亿,为什么还要开这么一个小服装店?”
“因为有了这么多钱,我们决定金盆洗手,安享余年。做点小生意,完全是为了掩人耳目。否则,只见我们花钱,不见我们挣钱,难免惹人怀疑。”
“你们杀了那么多人,为什么一直没被抓?”
“因为我们很小心,每次作案都不留证据。而且,我们还有这个。”她伸手进玻璃桌隔层,收回来时,手上多了个约两寸高,比拇指大一点的红色胶瓶。“这里面装着的,是一种神奇的药水,专门用来毁尸灭迹的,腐蚀性大概比硫酸强千百倍。只要滴几点在人身上,片刻之间,就能把一个人完全汽化,连头发都不剩一根。”
矮青年露出欣赏的笑容,把她揽得更紧了:“这种神奇的药水,是她发明的。现在你应该明白,我为什么喜欢她了吧?”
果然人不可貌相!古人诚不欺我。她丑成这样,却能发明出这样变态的药水。难怪他刚才说她心灵手巧。
绑在韦渐身上的绳子并不算大,跟筷子差不多,却坚韧无比。奋力挣扎几下,毫无松动的迹象。
报仇不成反被杀,他忽然笑了。被自己气笑。
矮青年松开温姬,站起来,自玻璃桌上拾起水果刀,绕过桌子,来到韦渐跟前。
韦渐知道自己马上要死了。他忽然想起了单鸣。这个活泼可爱又单纯的女孩。当她回到黑暗世界,发现少了自己时,不知道会作何感想。但无论她怎么想都与自己无关了。那时自己早已经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