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兰看着他们两个卿卿我我的样子的样子,感觉很不舒服,虽然都是帅哥美女,但是却没有一点美感可言,尤其是张美玲,360度无死角的一张脸,可惜就是有一种水性杨花的气质,毅磊看到她了,但只是眨了一下眼睛,就再也不看了,甚至在她的面前做出了一个极其不雅的动作,他伸手摸了一下张美玲的下巴,云兰看到这里几乎要晕倒。她拉着林娜的手要走。
“怎么了?你就受不了了?同桌被现在的同学抢走了?”
“你说这话好像我喜欢他似的。他只是我的同桌而已,你也应该有同桌吧,男同桌女同桌,谁没有同桌呀?难道同桌就是喜欢的那种吗?气死我了。”回到寝室,她把饭盒往桌上一扔,一点胃口都没有。真奇怪,为了一个五六年没有交集的男生如此心烦意乱,她也是太多情了,高中暗恋黄进庆,现在暗恋毅磊,这么容易暗恋,要如何摆脱?
晚上五个女生又开始开卧谈会了。每天的卧谈会她们都离不开谈班上的男生,和她们的男朋友,以及她们谈恋爱的各种甜蜜的痛苦。其他四个都是实践家,只有云兰高谈阔论是个理论家。
“最近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儿。”林娜第一个发言:“范文说寒假带我去他家见他父母,你们说我该去还是不该去呢?我真的不想去,因为他家在山村,一个大都市的女孩跑到山村去干嘛?可是如果不去他又会生气,今天我刚刚透露了一点点想法,他就不理我了。”
“这个问题要找我们的理论家,云兰,快分析分析。”
“我觉得你应该去呀,既然你选择来自山村的穷小子,你就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吧。不要把山村想得那么糟糕,乡下找比城里好玩多了,我就特别向往乡村的生活,你们两个一起去山里面抓野兔子采蘑菇呀,爬树呀,一定浪漫的不要不要的。”
这个问题得到理论家完美的解答。下一个发言的是陆小燕,她说话抑扬顿挫,很有感染力。
“我的问题就是我觉得我不是那么喜欢黄涛,可是他对我太好了,情愿自己饿肚子也要把钱给我花,不知道自己对他的爱到底是感动还是什么?”
“如果你迷茫的话就分开一段时间,尝试去爱上另外一个男生,如果你做不到,那就是真爱。”云兰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接下来涂倩,她在五个女生里是最成熟稳重的,说话也是慢条斯理,她也不喜欢把自己的隐私公布于众,所以在每天晚上的卧谈会上她很少参与,几乎是全程看书,堪称班上的学霸。
“我嘛,现在为止一切都好。你们就别瞎操心了,明天的财务考试,你们打算考鸭蛋是吧?”
其实打算考鸭蛋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云兰,她上课完全听不懂老师在讲些什么,也不会打算盘,那些财务术语她已经分不清谁是谁了。
“考鸭蛋就考鸭蛋,反正读大学早晚都能拿到文凭。”云兰越来越想得开,她却不知道每天不学无术是在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
张美玲最后一个发言,迄今为止,她从来都没有承认自己有男朋友,虽然每天和男生厮混在一起。“我是纯洁的,你们一天到晚就知道讨论男人谈恋爱,太低级了,我要好好读书,读完了专科,我还要读本科,读完本科,我还要争取去考研究生。”
那个时候大家都没有听说过研究生三个字。不过大家关注的焦点不在研究生三个字上。而是张美玲的话有点搞笑。说一直读书的也是涂倩啊,看看人家涂倩,每天不是教室就是图书馆,虽说张美玲上课也很认真,但是大部分时间都花在男人身上。
“张美玲,你天天说自己没有男朋友,那就计算机系的那位帅哥是什么身份呢?”陆小燕笑着问。
“哎呀,这都不懂吗?一个追求者而已。”林娜纠正。
“我喜欢的是我高中的一个同学,他现在在北京读大学,我们俩谈了一年多。”
“既然你有男朋友?为什么还要跟那么多男人眉来眼去?难道你同时能喜欢很多男人?据我所知,爱情是专一的,独占的。”云兰毫不客气地指责她。张美玲哈哈大笑:“云兰,自从我和你老乡唱了一次歌以来,你对我的火药味越来越厉害了,我快和你做不了同学了!如果你喜欢毅磊,我跟你去说一声。丑女配俊男又不是没有可能?”
云兰被羞辱得无地自容,张美玲真不好得罪,别看长得文文弱弱的,但是五个女生里面她的气场最大,出场就是皇后的感觉。大家也跟着起哄,尤其是陆小燕,她最喜欢搞事情:“好嘞!再去搭讪,我们又有西瓜吃了。”“现在十一月了,还能吃到西瓜吗?”云兰没好气地回应道:“我申明,我不喜欢毅磊。我高中也谈过恋爱,我有喜欢的人。”
“你也谈过?骗鬼吧!”
涂倩这下也放下了书本,听着这新鲜事儿,她不由自主就冒出这么一句。
“暗恋不可以吗?”云兰很诚实地说,一本正经,却被大家认为是胡说八道,引发了群嘲。因为她们无法相信这样一个土气的又很随性的女生会有男生追求。随性到什么程度呢?第一头发从来不好好梳理,进了大学流行黑长直的披肩发,她总是乱的。第二,她吃饭常常大口大口拒绝,嘴角有饭菜也不会及时发现,第三,一件衣服可以穿很久,第四,上体育课居然穿着一双刘珍勾的毛线鞋去上课,还是两个色的。第五,她不修眉毛,杂乱无章……数不胜数,总结出来就是不修边幅邋遢大王,还有致命的缺点就是性格有点孤僻,什么都不会,不读书,常常在寝室里睡大觉,不合群,容易生闷气,喜欢夸夸其谈,不脚踏实地,这种人问苍天哪个男人会喜欢?云兰还意识不到自己上个大学变成了最不受男生欢迎的女生。
“你们不要笑我,只是在笑你们的肤浅。天天笑我丑,我只是不打扮而已,打扮起来不会比你们差。”
“你不需要打扮,相信你也学不会,你只需要先把衣服穿好,千万别把里面的衣服露出来,还有,头发梳好来。你的刘海能剪一下吗?遮住眼睛太丑了。对了,夏天穿凉鞋记得穿一双丝袜,光脚穿太丑了,我奶奶都穿袜子的!哈哈!”张美玲毫不客气。
“夏天本来就热,穿袜子有病啊。你们这些天天讲究这讲究那的人就是不会生活。想我小时候在村里,每天就是打赤脚,哪有凉鞋穿。里面的衣服长点有什么关系啊?关键就是里面贴身的衣服要长才不会冷到肚子。”云兰句句合情合理,虽然在1997年她的穿着很邋遢,但是事实证明,后来她的穿着成为了主流,现在应该很少看到有人夏天穿凉鞋还要套一双袜子了,也经常看到有人把里面的衣服露出来。
大一就这样在浑浑噩噩中过去了,到了大二,她变得越来越孤僻了,二分之一的时间都在寝室里度过。逃课已成为恶性循环,越听不懂越不愿意去,只是考试的时候抄一抄也就及格了,别人都分分合合好几回了,她还是没有找到男朋友。不过她迷上了写作,常常一个人待在寝室里写一些风花雪月的故事去杂志投稿,可惜得是花钱买了那么多的信封邮票信纸,都没有一篇稿件被使用。
“云兰,别写了,你自己都没有谈过恋爱,从来没有和男孩子说过什么话,没有感悟,哪能写出什么东西来呢?”林娜劝她,可是她太无聊了,这么多时间不学习不交际,又怎么打发呢?她对大自然有着格外的细腻和亲近感,对浪漫爱情故事有着丰富的幻想,可惜化成文字都是干枯无味的,她想用拙劣的文笔表达情思,只是落得词穷,文思枯竭。
大二下学期,她的生活蒙着越来越厚的灰尘。她也时常生病,一病就得请假回家。
终于在大三上学期的冬天,她萌生了想要退学的想法。她不敢告诉父母,他们以为她在这里一切安好,就等着毕业后去企业里当管理人员了。这一天,新敏从广州回来特意来看望她,因为她收到了她的一封长信。
新敏请她在学校外面最好的一家饭店里吃饭。
“我一看完你的信就买了火车票。”
“你真好,记得我读初中时给当年的师公写信写了这么多年过去了都没有音讯。我真的不想读书了,好想出去赚钱,去广州帮你卖衣服也好啊。”
“你马上就可以拿到毕业证了,就算你专业没有学好,你也可以到外面去当文员啊!不过文员要会打字。”
“我不会打字,什么都不会,除了英语好点。”
“那你也可以把英语学好,广州那边很多外贸的工作。”
“我不会做生意,哎!什么都不会!”
“别灰心啊!不是有工作分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