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如果你有一天发现我不在了,不用去找我。”我笑着对程说道。无谓着的样子,我早已习惯了这样的告别。他的桌面正对着窗前,他正在做着课业,专注而认真的样子。我从不打扰他,这是第一次。
像是突然按下了暂停键,他停下了手中的动作,那种滞缓的样子,他望向了窗外。已经步入夏季,太阳光烘洒下来,炫白到刺目的光照,天空的蓝像是澄洗过一般,呈现出病态的不全。
“我无法理解。”他看向我,沉着中透着一丝恳切的目光。
“陪我出去走走吗?”今天是他的假期,明天的这个时刻我将出现在车站。
“好。”他显得有些迟疑。我总是不按常理出牌,却也让人措手不及。
“好。”我一副满足的样子,声音中欢呼着雀跃。
我跑到卫生间镜子面前,对着镜子随意地梳了梳头发,看着镜中女孩稚嫩着平平的长相,以及她那一头蓬松着卷曲着的头发,我咧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我喜欢松垮垮的感觉,那种落拓着不羁的样子,自在而无束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风尘中仆仆的自由。所以我的衣着通常是大一码的样子,仿佛羁旅中流落的浪人。今天也不例外。
以前我并不这样,可是它们的完整让我喘不过气来,它们太正常了,我越来越无法习惯它们。程看着我一天天奇怪的变化,不置一言地放任着。在有些方面的理解,他似乎已经超过了我自己。
“走吧。”我对他说道。我想我的随性已成形,素面朝天的,头发毛茸茸地披散在两肩,衣服松松地耷拉着,裤子是一条旧旧的宽腿牛仔裤,膝盖处一个大大的洞,这是我剪的,牛仔裤是最缺乏松紧和体贴的裤子。下面一双凉鞋,简易的样式。
我们来到了一条街坊,道路两旁的吃食店很多,人来人往,缓缓涌动,滞前的潮水一般。我像是个孩子,馋嘴的样子,在人群中挤拥着,这里看看,那里望望,总也顾不过来,他一直跟在我身后,脚步赶得有些慌忙,因为我们之间时远时近的倏忽距离。我鲜少露出这么好奇的样子,尤其是对于美食,在很多情况下我是一个无趣的人,长着一个寡淡的胃。可是,即便此刻,走着走着也早已失去了原先的兴趣。
我不知道自己的心情,一种近乎逃离的心绪,我感到眼中的泪水,那种久违的湿润感觉。后来,我不再佯装着找寻,一路横走直冲的,脚步在跌促中越发急乱,像只失去方向的兽类,悲哀的呜鸣,脑中疼痛欲裂的沉重承受,强烈膨胀的恐惧感,不堪一击的溃败。
别离的感觉,可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我不知道自己心中决堤那块的发泄。看着他仓促的身影,我躲在角落里,一声不吭的,目光在渺茫中一点点消失了视线。
我一直在哭,那种液体的流泻,嘴边咸咸的味道。原来可以这么痛,撕裂的感觉。
我一直想挣脱的一切,却是自己将自己束缚其中,直到真正离别的那一刻我才明白割裂的滋味,心中空荡荡的,原来我是爱过的,虽然我不知道何时何地,那种没有预知的融贴。
那天,他找到我,是在傍晚的时候,天边的彩霞绚烂着惨淡,他的脸融在霞光里,瘦削得让人心疼。我看不清他脸上的神色,在光线的阴影里,一切都是晦暗着的样子。
我注视着他,静默无语的,眼中迷离着恍惚。他蹲下身,轻轻拥住我。
“我们回家。”我听到他对我说。那种沉寂的声音。
二
第二天凌晨,我带上了我的旅行箱,又是一段旅途的征程,心中了无牵挂的,我想我可以走得很安静,像是从未有过的一切。
有些交托只能一次,叶落归根,我需要给自己一段时间。
“程。”在走向街边的灯光的时候,我笑着叫住他。
他转过头,互看不清的视角,我喜欢这样的隐蔽。在黑暗里的对望,阴影的打照下,我们像是彼此的影子。
我张了张嘴,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说,我向他走过去,轻轻拥住他,我想听听他的心跳,那种沉稳的声音。心底泛起的疼意,我需要一种安慰着的方式。触不可及,那样小心翼翼的维护,我们都还不是彼此的归属。
“需要多久?”他问我。
“我不知道,也许很快,也许很久。”我松开他,笑里带泪,静静地望着他。
“程家航。”我叫他的名字。我们都看不到彼此的情绪。
“我会一直记得这个名字,直到我的感情枯竭的那一刻。”我再次绽出了笑容。原来在喜欢的人面前笑容是那么平常,哪怕是悲伤离别的时刻,我一直都忽略了这一点,或者说,一切的记忆都丢失了,我只有现在,过去记忆的残影,我已不再忆起。
凌晨的街头,有些清冷的凉温,我独自低头回顾着这些发生,眼中泪意的翻涌,我想,是他重新唤起了我的情感。
街边霓虹灯浪漫缤纷,肆意渲染的世界的笼罩,同样的情境,同样的景况,那天,他说他要照顾我,我眼中幸福影子的摇曳,我相信了他。
长途汽车从远处而来,一点点近于眼前的距离,明晃晃的两个车灯,空洞洞的耀照。我微微眯缝起眼,右手虚虚地浮向空中,它在我的面前停下,泄出气体的闷重声。我踏上车厢的时候,心里很安静,像是最开始出发时的样子。一切了无牵挂的,提前或是滞后时间的安排,这种不告而别。
三
夜间倦眠的情绪了无,我像是个夜行的动物,街道上的漫游。
并不很大的一个城市,白天的阳光像火灼,裸露的皮肤上干燥着饥渴,我的脸颊贴靠着手臂,似乎听到丝丝微裂的声音。我爱这里的街灯,那样闪亮着过去的莹润的光照,人们总是被驱逐着往前走,后退成了可耻的缩靠,强大里面空空的充实,过去成了遥不可及。
当然,不是清一色的街灯,我只爱那一段偶尔邂逅的美好。
我很少会有新的尝试,但一旦有了新的尝试,就会容易沉迷,我不知道是一开始还是逐渐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养成习惯。
我骑着小贝,一路匆匆,我喜欢这种在路上的感觉,没有缓着思想的晃悠,这种大范围的游动已经逐渐取代了走路。以前总是别人的骑载,现在终于我自己。但是深夜沉重的堆积,速度所带来的盲目快乐的追寻显得失去了分量,我仍然存着那份保持。
就像现在,我在街道上。很多情况下,走路是具有载重的运动。
然而,无论如何,我都是在原地的停留,牵带着一切的,却又了却了所有。或许我是个矛盾的人,但欣赏向来都是一项自然的意向。
这段时间内,我邂逅了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女孩长长的黑发,抵达腰间的距离,那样直直的柔顺,她的笑容很乖巧,体贴着人心的温度。在人群中,我很自然地就走向了她,我们聊起天来,一拍即合的思想,真的很难言喻的奇妙。我们都有彼此身上想要的东西。
她说,我像是风,她捉摸不到,但很清凉,很舒适。我说,她像是温开水,丝丝慰藉的贴扣。
那天,我们一起待到很晚才回家,别过之后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我从不与任何人联系,除了程,他是我唯一牵带着的依所。
男孩是在下午等公交的时候认识的,他主动向我走来时,我感到有些惊讶,我从不否认自己携带着的距离感。他帮我扫码,然后自己进去。我坐下等待车辆,他在我的旁边,他的语言很洋溢,阳光而又活泼的样子。我礼貌地微笑着,我说我即将离开,他问我有没有留下什么纪念,我说该记住的忘不掉。
后来车子来了,我上了车,我们是不同的路线,所以,我挥手和他道别,我透过车窗看着他,我知道我们不会再见面。
一个人的孤旅本就决绝,我没有任何停留的理由。
今天最后一次深夜的漫行,当第一缕晨光打下来的时候,是我的征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