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的夜晚,应当是在十二点以后才算是“晚”,哪怕只是十一点五十九那都是早的,还可以再刷一会儿手机,甚至对“更年轻”的年轻人来说凌晨一两点都是早的。
沈书言是个九零后,但是她觉得自己不年轻了,因为她十点半开始酝酿睡意,十一点一定是雷打不动的睡着了。
只是今晚是个意外,已经十一点一刻了,她还没有睡,但却是哈欠连连了,因为有心事,所以没有睡。
她躺在苏仲南的左侧,头枕在他的左胸口处,左手搭在他的腰上,他是个八零后,可是却喜欢熬夜,不过十二点是不会睡觉的,但不是为了刷手机,而是看书、看文献,他的勤奋总是让她惭愧。
“仲南,明天是我们的结婚三周年纪念日,你打算怎么过呀?”明天是纪念日,她觉得意义重大。
“三周年纪念日?我们都结婚三年了吗?”虽然惊讶,但是这个信息并不足以让他从沉浸的书本里挪出更多的思绪来了。
“是呀,都已经三年了。”三年了,每一年都会提醒你,你还是记不住,沈书言忽然觉得真是自讨没趣。
“已经十一点多了,你该睡觉了。”苏仲南看了一眼时间,三年的枕边人,对于她的作息还是了解的。
“仲南,希望今年的纪念日你能给我一个惊喜,以往任何纪念日都是我来准备的,今年我希望你能从繁重的工作中抽出一天的时间来,过一个属于我们的二人世界。”这是她卑微的祈求,如果在这场婚姻里再得不到回应,她就坚持不下去了。
“好好休息吧,都老夫老妻了,你怎么还跟个小姑娘似的。”难得的苏仲南将目光从书本上抽离,看了看怀中的沈书言,在他眼里,她就像个小孩子。
“算了,晚安吧。”沈书言知道多说无用,于是离开苏仲南的怀抱,躺回自己的位置,闭上眼睛准备入睡。
苏仲南是个极为规律的人,一本书每天要读多少页,分为几天读完,都是有着严格要求的,他会提前做好计划,然后执行,风雨无阻。
沈书言无论工作日还是周末,都是在早上六点钟起床,这俨然成了习惯,她生物钟非常准时,然而她手机上还是始终保持着一个六点钟的闹钟,即便自己已经成为习惯,她还是担心有一天会出现错乱。
早起的第一目的是为了做早餐,她非常重视早餐,但她准备的早餐向来不丰富,只是简单地小米粥或杂粮粥、水煮蛋加一盘咸菜。
她也不会做好吃的饭菜,只是简单地将菜炒熟,非常家常的普通味道。
所以沈书言的每一餐食准备起来都非常容易,到了七点钟苏仲南会准时醒来,他醒过来的时候,沈书言已经洗漱好坐在餐桌前等苏仲南一起吃早餐了,两个人各自有各自的坚持和执着,也有着各自的生活作息,没什么冲突之处,只是在旁人看来没什么“烟火气”罢了。
这“烟火气”并不是指做饭的烟火气,而是一种情感,这种规律就像是对待一份工作,有着运行良好的SOP(流程),每天只需要不假思索的执行就可以了。
“早。”
“早。”
两人彼此相视一笑、互道早安,气氛是和谐的,彼此是熟稔的,相处起来是极为放松的。
“今天我要出去一下,抱歉周末不能陪你了。”苏仲南突然想起来自己有件事,只是神色有些怪异。
“要出去吗?去哪?需要我送你吗?”在很早之前,沈书言就成了苏仲南的“专职”司机,苏仲南非常罕见的居然不会开车,家里有买豪车的资本,可惜他对开车从来不感兴趣,三十三岁的人了,连方向盘都没摸过。
“不用了,你在家好好休息吧,我叫张叔送我就行。”
“那好吧,那我就在家休息了,你早点忙完早点回来。”虽然遗憾纪念日这天他不能在家陪她,但是她尊重他的计划,两件事情碰撞在一起的时候,向来是要分主次的,三周年可以靠后,那自然是另一件事比较重要。
况且今天一整天都可以为三周年做准备,也许他会给她一个惊喜也说不定,没准儿他是去准备惊喜去了呢,沈书言期望他能体会到她的期待,给予她一个难忘的回忆。
她现在就像干涸的土地,她已经不再掩饰自己了,她渴望得到苏仲南的情感回应,她也清晰的向对方表达,只是对方总是迟钝或装作迟钝,给予的很少,她不是便宜货,不廉价,她可以暂时放下尊严,但是会在日后连本带利收回来的。
周末她没什么事就待在家里,今天心情比较差劲,有些烦闷,一个人无所事事,就跑进书房里,拿出了《活着》。
每当她觉得心情不好的时候,总是怨天尤人的时候,都会拿出这本书,从头细细的再读上一遍。
读一次便哭一次,手边一定要准备好纸巾和垃圾桶。
比惨嘛?有谁比书中的主人公福贵惨,最终所有的亲人都离他而去,他只剩黄牛作伴,他老了,黄牛也老了,他没有放弃生的希望,一对比,沈书言觉得自己所经历的这些事根本不算什么,甚至还有点狭隘。
人生若只局限于眼前的情情爱爱真是太无趣了,当然但凡有机会,她也不会放弃争取爱的机会,她也的确做到了,她嫁给了苏仲南,她执着了许多年的人。
然而至今也没发现自己有什么好下场,对方不见得对自己好,当然也不坏,只是没多少特殊的情感,他对她只是哥哥对妹妹的爱护,可是她不稀罕这样的爱。
她给自己的期限就快到了呢。
《活着》并不冗长,然而人生是仓促而悠长的,不能太无趣,也不能太卑微,要收放自如。
沈书言合上书本,抬头看看窗外的天气,今天真是个好天气,阳光明媚,站在窗边看向楼下,有小孩子在捡地上的树叶,秋天了,树叶枯黄,被风一吹就摇摇欲坠然后缓缓落下,满地金黄,落幕的美丽。
今天总是个特别的日子,没想到她却红了眼眶,有时候觉得自己是洒脱的,可有时又是多愁善感的。
叹了口气,走到书桌旁的椅子旁边,垃圾桶本来是半满,现在都成了一个小山丘了,周围是散落出来的纸巾,她不禁被自己逗笑了,每次都因为这本书弄哭,可一心情不好还是会看,看就罢了,每次都要浪费这么多纸巾,真是奢侈。
到了下午五点钟的时候,沈书言看了看手机,微信、短信都没有他的消息,她想她的期待要落空了。
虽然落空了,但内心却好似松了一口气的感觉,因为内心也在下赌注,她给自己的暗示是他一定会忘的,他是不会有什么仪式的,因为只有这样的暗示,才不会在真的发生的时候,让自己觉得太过于失望,即便依旧觉得失望。
失望到了六点钟,还是没有任何消息,她饿了,不想在家解决,楼下有家面馆,她打算到那里去解决。
“老板娘,一份凉皮,多加辣椒还有糖和醋。”
“小沈呐,天冷了,就不要吃凉皮了,来碗热面多好呀。”老板娘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和她也算熟识了。
“今天天气还不错,没那么冷,没关系的。”沈书言现在想来碗凉皮,压压惊,去去火。
“行,我让厨子去做一份去,你等着。”厨子是老板娘的老公,老板娘就管他叫“厨子”,两人开店二十多年了,这个称呼也叫了二十多年了,厨子总是很“怕”老板娘,但可以看得出来,眼神中的爱意,因为爱她所以她说什么是什么。
身处这样的烟火气之中,沈书言觉得踏实,这才是她向往的生活,吵闹、热闹、有说有笑,她总觉得她和苏仲南之间的互相关心就像是例行公事。
她想在他眼里,永远都是他的工作、事业最大,没什么能比得上这些了。
吃完凉皮出来,本来是想在小区散散步然后再回去的,没想到第二圈的时候,她看见了不该看的一幕。
苏仲南回来了,这没什么稀奇,两人的家在这,只是送他回来的人是林思语,他暗恋加明恋了十年的人,五年前她嫁了一个外国人,直接就出国了,后来听说都有孩子了。
知道他放不下这段回忆,也知道林思语对他根本没那方面的心思,只是光是看着这一幕,她还是觉得心痛,还是觉得窒息,果然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林老师,你回国了?”这个林思语跟她还有另外一层关系,曾经是她的老师,教她国际历史,文艺复兴时期的那段历史,通过她优美、纯净、地道的口语讲出来,难以形容的吸引人。
“哈喽,书言,今天有事吗?本来是约了你和仲南一起来坐坐的,他说你有事不能来?”林思语直言不讳,沈书言内心却成了重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