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在闹市中行车,还大声喧哗?”被打断了难得小快乐的明雁很不爽,她身为直系皇族血脉,身份高贵,只要不是御驾,她才不管对方是谁,非得给人家点颜色看看不可。
马车上端坐着的车夫原本皱着眉头在等着馄饨铺伙计清理道路,没想到居然有人敢出言指责,他懒洋洋地扭过脸去,却看到了一张有些眼熟的气呼呼的小脸。
“敢问这位姑娘是——”因见明雁穿着气质高贵不凡,又有些脸熟,车夫也不敢贸然造次,须知在京城这种藏龙卧虎的地方,随手一抓都容易抓到个不好惹的主儿。
“哼,本姑娘偏不告诉你,怕说出来吓死你。你这又是哪家的,敢这么嚣张?”明雁叉着腰,一双乌黑的眼珠子滴溜溜地四下一打量,目光顿时停留在“洛北侯夏花将军”几个字上了。
夏花将军?夏宁姗?前几天二哥还说维轩去前线增援夏将军的部队了,她怎么会在这里?
几个疑问电光火石之间转过她的脑海,她听到车夫生硬道:“你没看到牌子吗?这车上是夏将军府上响应皇上的号召,特地为北伐将士捐赠的冬衣,正要送往北安府去,在这里每耽搁一刻,前线将士就要多忍受一刻钟的严寒,姑娘你忍心吗?”
原来如此,皇上号召贵族大臣为前线将士捐赠物资的传言她也略有耳闻,这辆马车看上去颇有些大,从车轮痕迹上来看,应该是装了好几个沉重的大箱子。
“哦,原来是这样,但是闹市行车总归是不对,你也别跟掌柜的计较了,人家小本生意也不容易。”明雁缓和了语气,转身便想往里走。
“等等。”刚才一直定神端详明雁的车夫忽然跳下车叫住了她,“恕小的眼拙,敢问这位姑娘是远地王爷的独女,颍川郡主大人吗?”
颍川郡主是皇上赐给明雁的封号,但一向很少有人这么叫她,她愣了愣,道:“正是本姑娘,怎么了?”
“哎呦,小的真是有眼不识泰山那。”车夫赶紧倒头就拜,“叩见郡主。”
一旁的衙差、掌柜、伙计以及吃馄饨的客人,听说这位是皇室宗亲,哪有不惊惧着拜倒的,口呼:“草民叩见郡主。”
“行了行了,免了吧,你们该干嘛还是继续干嘛。”明雁最怕这种事情,赶紧驱散了人群,但掌柜和伙计还是吓得不敢靠近。
明雁见状,没好气地对车夫道:“都是你这奴才,难得出来玩玩,都被你搞砸了。”
“是,是,都是小的不好,小的该死。”马车夫卑躬屈膝地讨好道,忽然他灵机一动,想起一事,或许能转移明雁的注意力,“郡主大人,其实小的并非直接出城,等会还要到总督府上去走一趟,总督夫人还有几箱棉衣要托小的运送,郡主大人要不要随小的去总督府坐一坐,与夫人叙叙旧?”
他说的总督府就是夏宁姗的师父京畿总督安重明的府邸,安重明是皇上的亲弟弟,论辈分也就是明雁的叔父,总督夫人便是她的叔母。小时候她曾在叔父的府上住过一阵子,同叔母的感情是极好的,只是长大了之后天各一方,除了逢年过节的书信往来,也很少再有联系,此时听他说起,明雁也不由动了心思。
等等,似乎这倒是个不错的机会呢。明雁忽地想到了什么,那个念头瞬间从她脑海划过,就被她紧紧地抓住了……
晨光微曦,大地苍茫,宪国北安府靠近羽国边界的军事要塞紫星关外,皑皑的雪色将整个原野都铺上了一层银装。北风呼啸着穿过一片临时搭建的军营,将油布帐子刮的猎猎直响。
这是御林军朱雀营的临时营地,三天前,他们就到了紫星关。本打算稍作休整便直奔怀州而去的徐耀亮,突然接到来自兵部的命令,有一批为夏花营准备的军粮即将运送到紫星关。
由于夏花营现在孤军深入敌境,随时有被包抄后路的危险,为免其陷入水米断绝的困境,这批军粮运量很大,足够供应支持十万大军四个月的作战所需,若是夏宁姗用得节省点,她这支偏师吃上个一年也不成问题。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从探子那里得到情报后,羽军对这批军粮也是觊觎已久。因此,兵部尚书荣威钺亲自下令,由朱雀营顺路护送粮草至怀州,以免为人所趁。
“喝——”
“哈——”
军营外传来一阵铿锵有力的呐喊声,一望无际的雪原上,数百个身着单衣的年轻汉子正在卖力地操练着军阵突击。汗水蒸腾着从他们的头上冒起,远看就像一个个小炉灶,尽管已经是滴水成冰的季节,他们的冻得牙关都在格格打架,面色青紫,但还是一直坚持下来,整整大半个时辰,而当他们结束的时候,其他标队的士兵才刚刚被军官吆喝着从温暖舒适的营帐里赶出来。
第七标队在维轩的严格督促下,已经基本有了一支铁军必要的底子,那就是绝对的纪律,绝对的服从。在这种天气下还能坚持早起出操,对于这支士兵大部分出身于温暖宜人的南方的部队来说,着实不是件容易的事。
维轩也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么寒冷的环境,虽然他也练过内家功夫,但远远不能算是个中高手,只能勉强比普通士兵稍好一些。他咬着牙苦忍,脸上还要做出一副轻松的表情,好不容易才打下的基础,绝不能半途而废。
总算熬到结束,维轩松了口气,别的同龄少年还正是懵懵懂懂,挥洒青春的时候,他已经成了皇帝亲封的五品车骑都尉,御林军标队长,随军出征充满着未知与危险的异国他乡了,每念及此,都不由感叹命运的神奇。
“维标队!”正用毛巾擦着汗往回走,忽然有人从背后叫住了他。
维轩回头一看,却是手下悍将马玉。这个马玉虽出身南方的兴平府,却丝毫没有南人的优柔习气,性格反而更接近豪爽的北国汉子,极重义气。这几个月相处以来,维轩与他可谓是一见如故,意趣相投,现在两人的关系好的就像亲兄弟一样。
“哦,马大哥,什么事?”马玉年长维轩八岁,私下无人的时候,维轩也便称呼他为大哥。
“方才徐指挥派人来各标队传话,因为明日一早就要拔营出发,所以今日的早操给免了,索性放一天假。”马玉笑嘻嘻凑近道,“我听说主要还是因为几个标队长联合向徐指挥提出,朱雀营大部分士兵都是第一次出征北地,需要一点时间适应这天气。这帮没用的孙子,缩手缩脚的,尽丢了朱雀营的脸,要说还是咱第七标队够爷们,这也多亏了你带队有方啊。”
“行了行了,少拍马屁。”维轩警觉地止住马玉想要继续凑近的意图,“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说吧,这次又有什么要求?”
马玉笑呵呵地一把揽过维轩的肩膀,他长得人高马大的,整整比维轩高出大半个脑袋,他低声笑道:“什么非奸即盗,说的那么难听。我是在想,既然徐指挥都说了放一天假,又刚过了元旦,发了那么多饷银,不如今日和大哥去城里潇洒潇洒?”
“切,我就知道,你又要去赌钱。”维轩白了他一眼,这个马玉每次饷银一到手,不拿去赌几把就手痒,非得输他个一大半出去才舒服,然后厚着脸皮靠维轩接济度日。
“喂,这次你可冤枉我了,谁会把赌场开到紫星关这种地方来?我打听过了,城里只有两家酒楼而已,听说偶尔还有说书的。这天寒地冻的,冷得人胃都泛酸了,咱去要点牛肉,喝点烧酒暖暖身子,如何?”
一阵冷风刮过,维轩不自禁地哆嗦了一下,这些天他虽然嘴上不说,却也是冷得要命,马玉的提议让他心动了,当下便道:“既如此,咱们就进城去喝两杯。”
紫星关说是军事要塞,实则地处荒凉偏僻之所,已经多年没有经历战事了,因而城内的管制也较松。再加上这几日御林军驻扎在城外,为免意外,城门都是开着的。维轩和马玉两人凭着御林军军官的身份,很容易便进了关。
两人军服也没脱,想着只是喝酒不会出什么事,便大大咧咧结伴而行,一进城便直奔马玉早已探过点的酒楼。
没想到在这么荒凉的地方,这家名为福来酒楼的生意却好得出奇,几乎爆满。放眼望去,既有像他们一样因为放假而来此饮酒消遣的军官,也有路过歇脚的客商,更多的则是附近的百姓。也许正是因为荒无人烟,这也许是方圆几百里内唯一两个大酒楼之一了,因此也不愁没有客源。
两人在店小二的招呼下上了二楼,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要了几斤熟牛肉,一碟花生,几盘凉菜,又要了一大坛上好的黄酒,推杯换盏,把酒言欢,倒也自得其乐。
酒过三巡,两人都有些微醺,正聊到兴头上,忽听楼下传来一阵杂乱的收拾东西的声音,接着是一阵节奏的明快的竹板击打声,便听得一个清脆悦耳的女声道:“各位客官,各位军爷,小女子名唤妮儿,自小失了父母,走南闯北,混迹江湖,凭的是手中这小小竹板,为各位讲解五湖四海发生的新奇事儿。今日来到这紫星关,若承蒙各位爷不嫌弃,小女子这便为大家说说近来各位都关心的三国战事。”
楼下传来一阵吆喝起哄的声音,维轩和马玉对视一眼,按捺不住好奇心,起身趴到二楼的栏杆上,低头向下望去。
一个明眸皓齿的小姑娘,皮肤略有些黝黑,五官周正,看上去约摸十八九岁,穿着灰褐色的獾皮袍,脚蹬绑带小棉鞋,一顶狗皮小帽子摘下来放在一旁,露出梳理的整整齐齐的马尾小辫,煞是可爱。
“小姑娘,你说说看吧,说的好了有赏,说的不好,爷可不依啊。”一个御林军军官模样的男子眼中微露淫邪之色,上下打量着小姑娘道。
“这位爷,小女子有礼了。”妮儿对这种目光早已司空见惯,也不反感,只是淡淡一礼,接着便道:“前些日子咱们大宪国联合辛国进攻谷阳关失利,这事儿在座诸位想必都已知晓了,小女子今日要说的,却是一位堪称传奇的将军。”
“喂,妮儿姑娘,牛皮吹大了吧,不就是打赢一仗嘛,胜败乃兵家常事,他宁灯笼怎么就成了传奇将军了?”先前那个军官不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