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既然如此,我就谨遵父王之命了。”明仲笑道,“老唐,你也回去歇着吧。”
老唐明显的松了口气,他低下头请了个安,这是必要的礼节。没想到明仲眼疾手快,趁机一掌切在他脖颈上,他哼都没哼一声就软倒了下去。对不起了,老唐。明仲在心里默念一句,看了看周围无人,就蹲下身来,将老唐和自己的衣服对换了,他知道父王既然存心不让他出去,必然不可能只安排了老唐一个人来看守。
片刻之后,王府一角出现了一个伛偻的黑影,在傍晚黑漆漆的天色掩护下若隐若现。他刚一出现,一个声音就在院子对面问道:“老唐,二公子歇下了么?”
“嗯。”明仲刻意沙哑着嗓子,模仿老唐的声音含混不清地回道。
“你去哪?”他听了出来,这是府上的仆人陈贵,一个平素低调行事的人。
“王爷吩咐我出门办点事。”明仲故意把话说的含糊,怕被听出破绽,所幸陈贵不是个警惕性很高的人,他没有再问下去。
明仲趁机溜出了王府大门,没多久就让他摸到了刚才声音传过来的那条小巷子。他疑惑地看着突然空无一人的小街,知道肯定有什么不寻常的事发生过了。他开始仔细观察周围的情形,似乎没有什么打斗的痕迹,等等——
他弯下腰去,捡起了半粒不起眼的纽扣,断面并不平整,不是被利器划断,而是被人生生从中掰断的。如果有一方对另一方不利,那么这半粒纽扣很有可能是被袭击的一方故意留在现场的求救信号,很显然,想杀人的人必然不会有心思去掰断自己的纽扣玩儿。他更加仔细地搜寻起现场来,果然让他找到了另外半粒纽扣,此时这半粒纽扣也成了两半,静静躺在路边的污水沟里,被黑泥几乎完全浸没了。若非他有心找寻,常人必然无法注意到这个小东西。他顾不得肮脏,将两半的半粒纽扣捞起来,擦去污迹,发现断面整整齐齐,显然是被相当锋利的利器所割断。思索了片刻,他初步有了自己的推断,他小心将整粒纽扣收起,沿着原路返回了自己的房间。老唐还没有醒过来,他将自己身上的衣服换了回来,将老唐拖进房间,锁上了房门。
老唐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躺在二公子房间的地上,他一个激灵,费力地从地上爬起身,看着坐在椅子上,双眼看着窗外的二公子明仲,眼神里有遮掩不住的惊慌。
“说吧,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明仲的口气里充满了淡漠,他从来没有对下人这样讲过话,在老唐的记忆里,二公子打小就是一个再好不过的人,平易近人,体恤下属,跟他在一起会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然而此刻这个好好先生终于展现出他的另一面,那是为他的敌人所准备的。
“其实……其实老爷只是……”老唐战战兢兢地开口道。
“我不想浪费时间听谎话,废话。”二公子转过头来,盯着他,慑人的眼神似乎要透过他昏花的老眼,进入他的身体里去,让他准备好的说辞化为乌有。
“二公子……”他的声音里带上了哭腔,“小人真的不知道……老爷只是吩咐小人务必不能让二公子出门……二公子,不管老爷有什么事瞒着您,那也一定是为您好呀……二公子……”
“够了。”明仲心里的厌恶和不满已经到了顶点,“老唐,你在王府做了有三十多年了吧。你一向本分,我也不与你为难,我只要你做到一点:回去不许跟父王提起我出去过的事情。如果让我知道你去告密,后果你自己想。”
“是是是,小人知道了,小人一定为二公子保密。”老唐此时已经顾不上王爷会跟他秋后算账的事,一心只想逃离这个房间,他发着抖,在地上不断磕头。
“滚吧,不想再看到你。”明仲说道。老唐如同听到了最美妙的天音,唯唯诺诺退出了明仲的房间。
明仲在房间了静静坐了一会,突然起身从床底下摸出一个小小的包袱,解开,从里面取出一件黑色的夜行衣,迅捷无比地套在身上,看得出来他经常这么做。他悄无声息地摸出房间,关上房门,三下两下爬上自家屋顶,消失在了茫茫夜色中。
他凭借着记忆在房顶上窜跳,小心地不让瓦片掉落,跳到了其中一间房顶上,停了下来,伏下身子,趴到天窗上往下看去。
屋子里有两个人,明仲很快认出来,坐在床上暗处的是他的父王,安重达,而躬身立在一旁的正是刚从他房里出去的老唐。
“是,老爷,二公子把我打晕以后出过门,陈贵一定知道更多。”老唐正在回话,跟刚才那个毫无形象求饶的老头子判若两人。我就知道你这个老家伙在我面前玩花样,明仲在心里冷笑。父王啊父王,你到底想向我隐瞒什么呢?
“你做的很好,老唐。”安重达坐在床上,大半个身子隐没在暗中,声音里透着沧桑感,带着一股皇室贵族特有的优越气息。
“老爷过奖了,这是小人应该做的。”老唐陪笑着望着他的主人。
“不过。”安重达突然语气转冷,“谁允许你抬起头来的?”
“呃……”老唐不知道他做错了什么,他下意识的又看了王爷一眼,这让安重达十分恼火,他突然伸出脚,重重地踹在老唐身上,可怜的老头子如同断线的风筝飞了出去,无声无息地落在地上,吐出一口鲜血。
“我问你,今天看见我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安重达突然问了个似乎很不着调的问题。
老唐在地上挣扎了半天,好不容易缓过一口气,正想回答:“老爷今天穿……”忽然看到安重达瘆人的眼神,不由哆嗦了一下,改口道:“……穿的是一身青袍。”
“下去。”
老唐爬起身来,默默行了个礼就退了出去。
明仲看到安重达没有起身的意思,而是从床帐里传出一阵悉悉索索的脱衣声,又继续观察了一会没有动静,怕夜长梦多被发现,也就沿着原路悄悄摸回了自己的房间。
安重达坐在床上,闭着眼睛养了一会神,突然睁开了眼,脸上带着奇怪的笑容,自言自语道:“小兔崽子,真是翅膀硬了么,连父王的闲事也开始管起来了……”
宪国东南边境,烟罗海。
这个地方地处内陆,之所以叫烟罗海,那还是两三百年前的事了,当时这里是一片浩瀚无垠的大湖,随着沙祸的日趋严重,这片曾经的美丽绿洲也逐渐沦为荒凉的戈壁滩。
此时这片戈壁滩上正在上演极其惨烈的一幕,一支大约数千人穿着宪国正规军服装的军队正无情地追砍着杂乱无序的牧民队伍,有少数挥舞着自制马刀的牧民战士在奋力抵抗,想要掩护妇孺百姓的撤退,但显然人数上的巨大劣势让这一企图只能成为空想。
宪军骑兵如同索命的死神,熟练地在平民队伍里穿插着,将他们分割包围,切成一段一段,再绞成粉末。鲜血不断在飞扬,残肢断臂和各种被砍翻在地发出临死前悲鸣的牲畜,将这个屠杀场渲染的分外悲壮。奇怪的是,尽管遭受了灭顶之灾,这些被屠杀的手无寸铁的牧民却几乎没有发出任何惨叫声,他们只是无声地拼命想保住自己的性命,不幸被宪军骑兵砍中的也只是带着极度仇恨的目光默默地倒下去。这些牧民是漠南最强悍的民族——沙人的分支,他们长期生活在宪国边境内,却拒绝与中原民族通婚,固执地坚守着自己的信仰。沙人一向性情暴烈,骁勇善战,这些牧民也大多如此,他们和中原王朝一样,认为互相的矛盾是世代相传而不可调和的,唯有用一代代人的鲜血,来加深仇恨的鸿沟。
宪军中最为显眼的是一个穿着冰铁铠的黑袍将领,在宪军中一向有用铠甲的质地来区分军阶大小的传统,冰铁是产自羽国的一种稀有金属,质地坚固而极难锻造,在整个宪国也只有五百套冰铁铠,所以穿冰铁铠是高级将领的特有象征。这个将领脸部被面罩遮挡着,身型并不魁梧,甚至和他身边的精锐卫兵比起来还要略微瘦小一些,但看他在战场上纵马驰骋,心狠手辣的样子,十足是一员猛将。
喀什克是这群牧民的头领,他今年三十出头,铁塔般的一副身子,更有过人的娴熟弓马之技,他率领着族里的青壮年战士浴血奋战,想要跟宪军拼到最后。他刚刚气喘吁吁地砍翻一个想要从背后偷袭他的骑兵——他虽然善战,毕竟人数差的太多,就连武勇如他也几乎要累垮了——刚转过头来,就看到那个如同杀神般的黑袍将军倒拖着一杆战戟,策马向他冲来。他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红着眼睛大吼一声,举刀迎着对方冲去!
说时迟那时快,黑袍将军在马上侧了侧身子,顺手夺过一个牧民手里的包袱,远远地朝喀什克甩了过去。喀什克楞了一下,下意识地挥刀将它绞碎,下一个瞬间,他知道自己犯下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黑袍将军的战戟如同有自己的灵性一样从地上弹了起来,绕过力已使老的马刀,横着划开了牧民头领的脖颈,一股热血喷泉一般从腔子里洒了出来,生机迅速从喀什克明亮的眸子里消退。两人纵马错开十几步,喀什克魁伟的身躯才从马背上滑落下来,重重砸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黑袍将军勒马而回,娴熟地割下喀什克的首级,挑在战戟的小枝上,喝道:“你们首领都已经死了,还抵抗个屁!投降的一律不杀!”开口却是尖尖细细,并不雄壮的声线。
回应他的是一片沉默,战士们继续沉默地抵抗,平民们继续沉默地倒下,没有一个人表现出退缩和害怕。
“他奶奶的腿!”黑袍将军低头怒骂了一句,一口唾沫啐的老远,“给老子把这帮沙匪杀光!鸡犬不留!”
骑兵呼啸而过,如同一道钢铁洪流,将牧民队伍碾成齑粉……
黑袍将军站在一地碎肉的战场中间,可以猜到他的脸色一定很难看,因为他的战戟正被他在地上用力刻划,划出一道道毫无规律的曲线,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是他心情不好的表现。他心情不好的原因并不是杀了那么多手无寸铁的平民,沙漠民族和中原民族的刻骨仇恨已经延续了太久,以至于互相屠杀对方的平民并不能让军队的将领产生罪恶感。他不爽的原因只是战后的伤亡统计,为了消灭这不足三百人的小部落,宪军的秋实营精锐轻骑兵标队竟然损失了五十余骑。这帮疏于训练的鸟蛋玩意儿,他愤愤地想着,回去必须好好操练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