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
【概况】 2009年,民族工作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围绕县党委、政府关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采取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方法,扎实有效地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为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民族团结月”活动】 民族团结月活动期间,制定《泾源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泾党办发[2009]56号)和《泾源县2009年“民族团结月”活动安排意见》(泾党办发[2009]80号),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在县有线电视台开设“喜迎国庆六十年,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专题栏目,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活动为契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宣传泾源县在民族团结进步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成功经验;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热爱祖国、民族团结友爱、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地区发展成就的宣传教育活动,激发回汉群众的爱国主义热情。
以“发挥宗教人士积极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主题演讲活动为载体,在县有限电视台开设主题宣传栏目,在******教界选择10名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开学阿訇,以《古兰经》和圣训为依据,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建设和谐社会、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计划生育等内容,每月发表一次专题演讲,引导信教群众适应社会,发展经济,取得了明显效果。2009年,各乡(镇)、部门围绕“民族团结季”主题活动,共悬挂条幅、过街横幅40余条,为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在历年“五好清真寺”评选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和谐清真寺”创建活动,指导县伊协向全县各清真寺发出《关于开展“和谐清真寺”创建活动的倡议》,结合创建卫生县城和农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号召各清真寺开学阿訇利用各种机会、采取不同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教爱干净、讲卫生的优良传统,自觉行动,认真搞好清真寺的卫生。
新疆“7·5”事件发生后,7月6日召开全县统战宗教干部会议,传达县委召开的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对泾源县新疆籍宗教人士和在新疆开学的阿訇进行全面排查。同时进一步加强宗教内部的管理,及时化解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维护民族之间和宗教内部的稳定。9月9日,召开全县宗教干部会议,传达学习胡****总书记在新疆干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当前形势和任务,做好******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暴力犯罪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部分开学阿訇在重点清真寺开展中国******教协会陈广元大阿訇撰写的《绝不听信谣言,维护民族团结》和《******坚决反对暴力维护和平》“卧尔孜”的巡回演讲活动,教育广大信教群众深刻认识祖国统一是各民族的最高利益,民族团结是祖国统一的重要保证,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
【发展少数民族经济】 2009年,民族宗教局经过考察论证,会同县财政局向自治区民委申报少数民族发展项目7个。9月,自治区民委、财政厅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5个,下拨资金120万元。这些项目的实施,对加快泾源县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按照自治区扶贫办、监察厅、发改委、财政厅、审计厅、民委、纠风办等7部门的要求,联合县扶贫办等部门,制定《泾源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县民族宗教局、财政局扶贫办、监察局、审计局等单位为成员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监督检查领导小组,采取项目资金使用单位自查、项目监督单位督促、领导小组检查的方式,对自治区民委、财政厅2008年下达泾源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各项目实施单位都能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在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上,能够严格执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既定的项目实施标准实施项目,并按规定支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安全。
【清真食品管理工作】 按照自治区民委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工作方式的要求,与工商部门联合,制定印发《泾源县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专项检查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对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印制发放《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单行宣传材料2000余份,《清真食品准营证》申请办理说明书1000余份。向经营者和广大群众现场解答食品安全和清真食品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100余人(次)。开展培训工作,组织人员利用清真食品政策法规“三进”(进企业、进餐厅、进商场超市)活动,对经营者进行讲解、宣传。会同工商部门举办“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培训班”、“清真餐厅厨师、采购、保管、服务人员培训班”、“清真食品管理特邀监督员培训班”等形式多样的培训班,系统学习培训《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清真食品知识、清真食品经营策略、清真饮食文化方面的知识。
【开展清真食品专项整治活动】 建立由民族宗教和工商部门负责,农牧、卫生、公安、发改、安检、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协调配合的协作管理机制,开展对重点难点问题的联合执法,及时解决清真食品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聘请5名清真食品管理特邀监督员,加强群众监督的力度。8月28日,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对全县清真食品管理情况进行视察,并听取关于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对于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把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起来,在“五一”、“国庆”、“开斋节”、“古尔邦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对清真食品经营门店、餐厅进行拉网式检查,全县共抽查检查各类经营主体75家,限期整改8家,现场补办清真食品准营证13家。在检查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把监督与服务结合起来,主动上门开展现场培训,现场办理《清真食品准营证》,与业主现场签订《清真食品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不耽误业主营业、不租赁培训场地、不收培训费、不接受请吃。节约了时间、节约了经费、扩大了培训面、提高了培训效果;进一步加强对清真肉类定点屠宰企业和肉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制定印发《泾源县清真肉类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清真肉类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私屠滥宰肉和假冒清真肉食品的行为,净化清真肉类市场,为广大消费者以及清真餐饮企业采购安全放心的清真肉食品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依法加强个体副食经营门店的管理,对县城和各乡镇街道经营副食品的商场、超市、批发部、门市部经营销售的外来包装清真食品进行专项检查,对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混放的问题进行整治。2009年,全县658家食品经营门店中,有257家设立清真食品专柜或专区,并按照分类、名称、产地、厂家、联系方式、清真食品管理部门证明等内容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外来清真食品档案,从源头上消除清真食品不“清真”的现象。
【开展******斋月慰问活动】 2009年9月18日,泾源四大机关的县级领导组成7个慰问组,分别到全县7个乡(镇)22个清真寺和36名宗教界人士及部分有特殊困难的阿訇、宗教上层人士遗孀家中,看望和慰问宗教界人士、******群众,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广大******的心中,使他们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宗教
【概况】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动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各宗教之间和谐相处。继续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真正把党的宗教政策落到实处;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理好因民族宗教因素引发的事端,确保社会的稳定;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大培养宗教界爱国人士的工作力度。
【全县统战宗教工作会议】 2009年3月5日,召开全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08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2009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任务;会上,********桂福田同志作重要讲话,县委******部长代表县委、政府分别与7个乡镇党委书记签定2009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责任书。
【宗教事务管理】 开展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提高年活动。做好宗教场所翻建、扩建审查报批工作,对6个需要翻建的宗教场所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加强宗教场所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与县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各清真寺建设单位均与承建方签订建设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责任,使宗教场所建设管理工作逐步迈上规范化的轨道。
做好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工作。对全县符合备案登记条件的255名******教教职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工作;同时对在职任职的168名开学阿訇进行登记备案,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严格落实开学阿訇审批制度,对需聘任的13名阿訇履行审批聘任手续。
继续做好出国朝觐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实行******出国朝觐网上报名。2009年,共有23名******信教群众报名出国朝觐,自治区宗教局下达给泾源10个名额。严格报名朝觐人员的资格审查,积极做好报名人员的思想工作,完成出国朝觐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做好跨地区宗教活动管理工作,根据市民宗局[2009]17号文件及《泾源县跨地区宗教活动管理办法》精神,对跨地区宗教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引导,超前工作,教育信教群众尽量减少参加跨地区活动,对参加兰州东川宗教活动的黄花乡华兴清真寺、大湾乡大湾清真寺的部分信教群众,从参加人数、出行车辆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严加管理,并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平凉南台拱北“尔曼力”活动的通知》(泾党统发[2009]9号),确保泾源跨地区宗教活动安全、有序的进行。
【宗教人士教育培训】 根据市委组织部、******的要求,组织7个乡镇分管统战、宗教工作的领导和统战宗教干事到宁夏社科院参加民族宗教理论和民族宗教政策培训;4月,选派1名民族宗教管理干部到中央民族干部管理学院参加国家民委举办的民族理论、民族知识培训班;选派25名年龄在40岁以下的寺管会主任到宁夏社科院参加自治区宗教局举办的民族宗教政策、宗教理论知识和《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6月,在7个乡(镇)分期举办各坊寺管会主任、开学阿訇培训班,对320多名阿訇和寺管会主任进行宗教政策、宗教法律方面的知识培训;8月,组织30名中青年阿訇参加市委******、市民族宗教局举办的宗教人士培训班;9月,结合创建卫生县城和全民健康教育活动,与卫生局联合对80余名宗教代表人士进行健康知识教育培训。
【开展“法律、卫生进宗教场所”活动】 根据固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的意见》制定《泾源县“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实施方案》,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宁夏农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在各清真寺开展健康咨询活动。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继续坚持宗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排查、零报告”制度,对宗教领域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坚持每月排查一次。根据7月6日和8月17日召开的全县维稳和****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县宗教领域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拉网式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下发《泾源县下半年宗教领域不稳定排查问题和工作措施》(泾党统发[2009]15号),明确重点乡(镇)、重点问题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做到抓早抓小,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就地化解,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宗教领域的团结稳定。严格防范外来宗教势力渗透和新教派的传播,********现有的宗教格局。对于2009年3月6日同心籍杨发军等3名“达哇”宣教人员在泾源的非法传教活动给予坚决制止。成功预防和制止了固原市原州区基督教会100多名成员企图在7月23日来泾源县六盘山镇东山坡村牛全良家进行非法家庭聚会的图谋。2009年,泾源县民族宗教局被县人民政府命名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