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
【维护稳定】 研究并召开全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与各乡镇和综治成员单位签订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加强维护稳定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平安泾源”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对全县政法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在全国、区、市、县“两会”、春节、五一、“6·4”事件20周年、拉萨“3·14”事件1周年、新疆“7·5”事件期间,对维护社会治安工作进行针对性部署,对各种不稳定因素与乡(镇)和部门签订稳控责任书,建立县、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维护稳定工作实绩档案23份,增强县、乡(镇)领导做好维护稳定工作、保一方平安的责任感。制定相应处置预案,落实稳控措施,确保主要节日和敏感时期的社会稳定;对安排部署的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任务,县委实行限时责任制,并制定工作督查督导制度,落实责任单位,跟踪督查,限期落实。对重大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问题,主要领导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在最短时间内妥善处置。
【综治办规范化建设】 筹资6万元为县、乡(镇)综治办配备电脑、办公桌椅、文件柜。各乡(镇)综治办达到一个办公室、一套桌椅、一台电脑、一套资料台账、一套完整的工作制度、一名专职干事“六个一”规范化要求。在单位办公楼院、联合办公楼院、封闭住宅区建立治安室,安排专人值班。半封闭住宅区建立住户信息表(在派出所注册),实行季度清查报告制度。继续扩大电子监控设施安装范围。除金融单位、重点要害部门安装外,商场及其他重要单位都安装电子探头,目前已安装43家。确定县、乡(镇)、村三级信息联络员115名,组建7支乡(镇)应急分队159人,加强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坚持开展经常性不稳定、不安定因素调查,及时准确了解社情民意和治安方面的动态,每月逐级报送信息。各乡(镇)、各部门向县委、县政府提供社会治安动态176条,不稳定因素18条,为县委、县政府针对性安排部署和及时处置赢得了主动。
【普法依法治理进程】 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七进”活动,与文化、卫生部门联合开展了“三下乡”活动。全县34个包扶单位共出资1.2万元,发放《农民工法律知识读本》2000册。
【排查工作】 制定下发《三个排查方案》,组织开展较大范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3次,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先后在****、维稳、宗教、安全生产等领域逐乡(镇)、逐部门、逐村集中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每月一次的日常排查化解,乡(镇)每半月要开展一次辖区和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各村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工作体系,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68件,成功化解262件;排查出医疗保险、征地补偿、地界纠纷、涉法涉诉等方面的问题32件,化解处理25件,稳控处理7件,消除了隐患,稳定了社会秩序。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政策。村人民调解组织每成功调处一起一般矛盾纠纷补助30元,每成功调处一起重大纠纷补助50元,2009年,共兑付1.324万元,充分调动了村(居)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实行县级领导定期接访和下访制度,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2009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接待上访群众46批213人(次),阅批群众来信12件,解决****案件49件,领导包案化解****积案8件,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91件。政法委、综治办对来访群众认真接待,及时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联系,协调解决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与当事人所在乡(镇)、单位签订限期解决责任书,并组织人员跟踪督促落实,切实解决,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和谐;坚持县、乡(镇)和部门领导干部接访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引发的问题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对重大****案件实行乡镇、部门“四定三包”(即定责任单位、定包案领导、定责任人、定办理期限和包调查、包处理、包息访)责任制,坚持县级领导包案责任制,确保****问题有人管、有着落,真正做到矛盾不化解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上访人不息访不放过。加强对上访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其以理性合法方式反映利益诉求,依法解决问题。****部门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23批696人次。
【群众安全感提升工程】 开展出境人员的审查登记、行前教育、回访和来泾外籍人员的安全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液化气、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和民爆器材等高危行业和领域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安全许可制度,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2009年,全县发生交通事故10起,死亡11人,受伤4人,经济损失2.1万元,事故4项指数同比,事故起数下降9%,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20%,经济损失下降28%;县委政法委、综治委下发《关于春节期间值勤巡防工作的通知》和《开展城乡治安巡防工作的安排意见》,抽调20名干警、6辆警车,在县城、街道坚持24小时轮流巡逻值班;7月8日至10月18日,抽调公、检、法、司、乡(镇)干部和辖区干警开展为期3个多月的城乡治安巡防活动;开展打击毒品犯罪专项行动,出动车辆50车(次),工作人员100余人,悬挂横幅60余条,散发传单2万余份,展板60余块,电视宣传2次;开展禁种毒品原植物、“6·26”国际禁毒日和禁毒法宣传活动各1次,实现泾源县毒品原植物“零产量”目标,抓获吸毒人员8人,强制戒毒3人,破获贩卖毒品案件2起,抓获嫌疑人3人;开展打击赌博和打击假币犯罪专项行动,共查处赌博案件7起,查处违法人员39人,共收缴赌资63206元,罚款79400元,收缴违法所得5000元;开展反邪教专门工作,对一名练过中功村民私自保存的中功资料进行收缴,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六盘山镇农林村、刘沟村、门徒会暗中活动进行侦查,掌握证据后给予打击处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4场,讲座2场;开展“百日破案会战”和“百日严打会战”,破获入室抢劫案件和强奸案件各1起,抓获4名网上逃犯。刑事案件发案121起,同比下降5.5%,八类案件发案10起,同比下降9%,治安案件129起,同比下降22.3%;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登记暂住人口188人,办证188人;清查建筑工地、出租屋、网吧、废弃物品收购点等场所流动人口2560人;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措施,及时承接登记释解人员27人,会同派出所、司法所、村调委会帮教27人,协调安置25人,其中建立泾源县荣盛公司安置帮教示范基地,安置释解人员5名。【主题实践活动】公、检、法、司各部门每月至少利用5天时间组织全体机关干警深入所包乡(镇),进村入户,走访群众,了解民意,体察民情,释疑解惑,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治安方面的实际问题。公安机关开展的“大走访”活动、司法局的“三下乡”活动、法院的包乡驻村活动和检察机关开展的“检察官下访巡访”活动,为县委部署的政法干警“听民声、察民情、知民意、解民忧、护民权”活动注入了活力。尤其是检察官在下访巡防活动中,真心贴近群众,排查农村地界、邻里、家庭等各类矛盾纠纷70余件,配合司法所成功调处10件,接访53件62人,并召集司法所、派出所人员共同稳控,成功调处,避免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政法队伍建设】 3月20日,开展为期6个月的政法队伍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活动。举办公安民警刑事技术培训班、法律文书培训班、消防知识培训班、处置群发性事件培训班、行政执法培训班等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干警的法制水平和法制理念。组织100名政法干警参加全市举办的学习张晓虎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86名干警参加全区开展的政法系统“违法乱纪图片展览活动”和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对政法干警的满意度测评结果显示,群众对政法干警的满意度达98.6%。
司法
【普法依法治县】 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在基层单位通过设立法制宣传栏,举办法制培训班和开展法制讲座等形式,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学法用法的氛围在各单位逐步形成。在学校通过“四落实”,建立学法园地、开设模拟法庭、开展法律知识问答和法制讲座,使中小学生的法律常识得到了加强,同时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青少年“与法同行”主题实践活动,以一周一题、小手拉大手、家长学校等形式,积极实践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制,有效提高了中小学生学法的积极性。在企业通过建立法制宣传橱窗、宣传标语、法律培训和开展争创“诚信企业”活动,使全县各中、小企业均保持着以法保安全,以安全促效益的良好态势。在社区通过建立法制宣传服务站,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对城镇居民适应的法律法规,确保了普法教育的实用性。在农村和宗教场所通过组织开展“万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村”大型主题实践活动和“三下乡”法律服务活动,组织法律服务队,进村入户,深入宣传宪法、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了农民的法律意识,推进了“四民主、两公开”的深入实施。继续抓好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推进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强化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检查和指导。8月,经过考核验收,有18个单位和25个村的依法治理工作符合标准。
【法制宣传】“3·15”消费者维权日活动中,在县城、泾河源镇和六盘山镇利用集日,通过播放录音,散发宣传资料、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行业法,增进农民的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在“6·26”国际禁毒日,司法局组织开展以“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创建和谐泾源”为主题的法制文艺晚会和广场法制宣传活动,活动以法制文艺、谜语竞猜、法律咨询、展板、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深受干部群众好评。组织开展社会治安大巡防、百日矛盾大排查等活动,广泛深入的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税法》《治安管理处罚条理》《物权法》《法律援助条例》共20多部法律法规,全年共散发各种宣传资料21000余份、悬挂横幅103条、制作展板256块、设立咨询台43次、刷写标语420余条、出动宣传车辆54车(次)、法制讲座24场(次)、解答法律咨询832人(次)。
【基层司法所建设】 以规范业务为抓手,落实责任,强化指导,狠抓管理,确保业务工作的规范有序,以提高队伍素质为保障,严格要求,强化培训,提高技能,确保了队伍建设的稳步提升。全年司法行政系统进行业务培训3次,参加培训57人(次)。
【人民调解】 落实“两排查,一分析”制度,先后组织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2次,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32件,成功226件,成功率为97.4%,落实以案定补的案件共88件(其中疑难案件50件,简易案件38件)。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 共有释解人员40人(其中刑满释放的35人,解除劳动教养5人),帮教40人,帮教率为100%;安置38人,安置率为95%。依托泾源县荣盛公司建立安置帮教示范基地,接纳5名刑释解教人员。
【法律服务与援助】 法律服务所代理诉讼事务24件,代理非诉讼事务40件,调解纠纷34件,解答法律咨询242人,办理农民工事项9件,参与司法行政工作108次,公证处办理公证案件13件,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1件。
【社区矫正】 贯彻落实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制定《泾源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启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印章,领导小组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安排部署社区矫正工作,使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迈入正常轨道。
审判
【刑事审判】 全年受理刑事案件42件62人,审结42件62人,结案率100%。其中:交通肇事6件6人;故意伤害18件27人;非法持有枪支7件7人;盗窃3件9人;过失致人死亡1件3人;重婚1件2人;抢劫2件3人;贪污1件1人;诈骗2件3人;滥用职权1件1人;审结案件42件62人,结案率为100%。结案率与去年同期的98.39%相比上升1.64%。简易程序在20日内审结13件,普通程序在一个半月以内审结29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12件15人,给予刑事处罚11人,其中超过三年不满五年1人,有期徒刑、拘役缓刑7人,五年以上不满七年3人。
【少年模拟法庭】 2009年5月26日,泾源县人民法院在本院大法庭召开泾源县高级中学领导及学生、法院领导及全体干警参加的少年模拟法庭活动。这次活动是泾源县人民法院与泾源县高级中学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联合举办的一次法律进校园活动。由泾源县人民法院拟定少年模拟法庭的程序规范,其具体内容主要是反映学生在平时学习中经常出现的一些打架、斗殴、上网、抽烟、喝酒等违反法律、法规及道德规范、校园规章的行为问题的案例。由学生自己按照法律规定的庭审操作程序严格规范操作。
【民事审判】 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546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38件,合同纠纷280件,权属、侵权纠纷及其他民事案件128件。受理案件与2008年同期的688件相比下降20.63%。审结案件542件,结案率为99.27%,结案率与2008年同期的98.54%相比上升1.09%。结案中判决248件,调解151件,撤诉138件,移送3件,驳回2件。简易程序在3个月内审结346件,普通程序在6个月内审结196件。
【行政审判】 全年依法受理行政案件5件,审结5件,审查并执行行政非诉案件12件。
【执行工作】 在执行工作中,加大对金融案件、婚姻家庭、建设工程、劳务纠纷等涉及民生的案件的执行力度,全年受理执行案件344件,执结300件,执行率为87.21%,执行标的632.79万元。
【调解工作】 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各类矛盾。全年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89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53.32%。其中,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自诉案件调解率达81%。
检察
【审查起诉】 共受理审查公安机关和泾源县检察院自侦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29件39人,其中交通肇事案14件14人,非法持有枪支案7件7人,故意伤害案5件7人,贪污案4件8人,盗窃案3件6人,非法收购、出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2件7人,抢劫案2件3人,诈骗案2件2人,强奸案1件1人,过失致人死亡案1件1人,过失致人重伤案1件1人,私分国有资产案1件1人。审查上报市院起诉2件3人,移送他院审查起诉2件5人,不起诉14件17人,其余案件25件33人起诉。与上年相比案件下降14%,人数下降26%。通过审查批准逮捕29件35人,不捕4人。所办案件准确率均达到100%。
【反贪工作】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4件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余万元。
【职务犯罪预防】 与县国土资源局召开专项活动联席工作会议,会签《泾源县人民检察院与泾源县国土资源局在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协作配合的若干规定》;建立健全“村官”预防机制,对全县110个行政村村级组织负责人联系档案进行完善规范,初步形成县直部门、乡镇、村级干部廉政档案的大预防网络,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各乡(镇)、村,随时掌握各个层次的人员信息资料,做好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调整充实县职务犯罪预防领导小组,落实有关责任制,加强了廉政、勤政宣传教育,提升职务犯罪预防层次,扩大预防层面,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执法监督】 通过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书》等措施,立案监督4件4人,追加批捕4人。
【民事行政检察】 制定出台《关于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解工作规定》,该规定的出台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中当事人有和解意愿,案件存在和解条件的,运用非诉讼途径解决生效判决、裁定中的问题,使案件不再进入诉讼程序,快速有效地化解各类矛盾;制定《关于人民检察院对县人民法院民商事行政案件审判活动监督的意见》,增强对民商事、行政审判活动依法监督,增加了人民法院民商事、行政案件审判工作的透明度。自《监督意见》实施以来,审查法院送达民事案件判决书70余份,出庭监督行政案件10件。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件,建议县人民法院再审1件,终止审查3件,不予立案2件。
【监所检察】 以“加强监管执法,加强法律监督,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为重点。实行《检察长接待制度》和《约见检察官制度》,定期不定期征求在押人员意见,检查有无刑讯逼供、打骂、体罚等情况发生;按照《全国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方案》,结合泾源县监管工作实际,与县公安局联合制定《泾源县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方案》,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积极协商共同配合,联系县医院和疾控中心医务人员,深入监室对全体在押人员进行艾滋病、性病、肝炎等传染疾病以及血压、心脏病等的检测,并对在押人员进行体表、外科检查诊断,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文明执法、文明监管。驻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控告申诉】 坚持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官深入乡村、清真寺开展“亲民爱民暨综治宣传月”活动,开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和互联网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并以公告形式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一周,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公示,设立共产党员接待岗,立足检察职能。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53件55人。其中,接待室接待14件25人,检察长接待29件30人,民事申诉案件线索6件,登记管理举报线索4件。
【下访巡访、巡回检察】 检察院以4乡3镇司法所和部分清真寺为依托,第一季度围绕宣传主题深入4乡3镇检察联络点和4所清真寺开展工作,第二、第三、第四季度围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和排查矛盾纠纷、化解不稳定为主题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反贪局下访巡访共摸排涉农案件4条13人,其中立案3件7人(1件1人已移送审查起诉)。下访巡访、巡回检察工作开展以来,先后成立“下访巡访联络点”、“邀请宗教人士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共产党员接待岗”、“检察长巡回接访”,“巡回检察”等活动的专项领导小组,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职责、制度、受案范围、举报须知、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监督电话。各联络点做到制度上墙,设立举报箱,方便群众及时反映问题。在清真寺联络点内公布宗教人士参与化解矛盾纠纷职责范围等内容。自泾源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配合开展“检察下访巡访联络点”及增加律师事务所和街道社区“巡回检察联络点”活动以来,检察院出动干警、车辆共下乡20余次,每月各内设科室负责人带领本科室干警到负责的乡镇开展下访巡访活动。其中正副检察长和党组成员带队开展巡回检察10余次,共排查矛盾纠纷70余件,90%以上属于邻里、婚姻、地界、民事合同纠纷等一般性质的矛盾,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及邀请宗教人士参与化解调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10余件,解答政策类咨询20余件,涉检访3件,所反映的问题属不服法院民事行政案件判决裁定的事项,均由控申和民行部门及时办理。
【执法能力建设】 组织干警开展业务大学习、素质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实行每人每周一讲、全员每月一小考、每季度一中考、年终一大考的制度,逐步提高干警执法能力和网上办公办案等信息化应用能力;组织干警在院内举办书画展,参加全市第三届文艺汇演并获得好成绩,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全市检察机关书画展,激发了干警弘扬检察文化的热情;采取内部办案质量评比和全市检察机关交叉考评案件质量、评选优秀公诉案件、优秀公诉人的办法,选派青年干警参加全市检察机关举办的侦监、公诉业务知识及计算机操作能力等竞赛活动。加快科技强检步伐,以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办案效率。办公、办案实现“四化”,即办公办案网络化,办案笔录电子化、汇报案件课件化、公诉重大疑难案件多媒体示证化;坚持采用请进来、走出去和网络平台等办法加快干警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的提高,先后组织中层以上人员赴中宁、永宁、兴庆区、西夏区等兄弟院学习先进经验,借鉴先进管理理念,开阔眼界,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着力解决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自身廉政建设】 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确立了领导班子、干警队伍在执法办案、业务工作、日常生活方面动态监督制约机制。从领导到干警坚持公正执法、严格办案,保持了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秉公执法的良好形象。加强机关政治、物质、精神文明建设,检查院集体顺利通过自治区文明办动态考核后又被评为全区先进单位,并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第四批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集体受表彰17次,干警个人受表彰21人(次)。
【综合治理】 定期组织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单位职工遵纪守法和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发动和组织职工做好防盗、防火、防抢、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公安机关搞好本单位辖区内及职工家属暂(寄)住人员的治安管理,调解纠纷,帮助教育违法犯罪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汇报本单位发生的违法犯罪线索,并配合公安机关侦破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其他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2009年,对单位内部及两个小区的安全防范进行安全大检查5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邻里之间发生的矛盾及时进行调解,消除了不安定因素和治安隐患。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门卫、值班、检查措施,发现案情或险情及时报告,发现违法犯罪分子作案将全力抓获。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及时发现、检举、揭发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
【维护社会稳定】 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稳定的因素,多层次、多渠道收集社、政、民情及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情报信息189条,治安动态反映113条,其他各类信息资料76条。带动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建成县、乡、村三级覆盖全县的情报信息网络,建立84名信息联络员,确立涵盖国保、刑侦、治安的情报系统,确定信息分析研判机制。部署基层所队经常性开展不稳定、不安定因素排摸调查工作;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依法参与维护城关新农村拆迁建设、全县育苗中心建设及全县十大重点工程、30项重点工作、劳务输出等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和警卫工作。完成全区县域经济观摩和******等中央领导来固视察、自治区领导来泾视察及国家重要物资运输等重大警卫任务31次,保证了中央首长和自治区领导的绝对安全;完成全国、区、市、县“两会”安全保卫工作。
【刑事侦查】 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26起,较去年同期141起下降10.6%;破61起(积案3起),现行案件破案率为46%,其中立八类案件11起,破7起,破案率为63%。刑事侦查工作以侦破命案为龙头,以深化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为重点,先后侦破“12·12”、“5·07”抢劫案、“5·25”强奸案件、“3·22”伤害致死等暴力恶性案件,抓获上网逃犯11名。在“09行动”中,共收缴假币6.4万元。在“双百”破案会战中,破获入室抢劫案件1起,强奸案件1起,抓获4名网上逃犯,查获2起被盗车辆案件,查处赌博案件7起,查处违法人员39人,收缴赌资6.3万元。
【禁毒工作】 组织开展“6·26”禁毒日宣传活动,同时开展“打零包、端窝点和集中收戒吸毒人员专项行动”、“娱乐场所整治行动”,期间共抓获吸毒人员8人,强制隔离戒毒3人,社区戒毒5人,破获贩卖毒品零包案件2起,抓获嫌疑人3人。
【社会治安管理】 加强值班备勤和巡逻防范工作,24小时安排民警巡逻,加大对重点街道、重点区域、重点村庄的巡逻控制力度。以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建设,规范农村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为重点,在农村地区积极推行“五户一长”、“十户一长”传牌巡逻制度,在全县112个行政村组建以党支部、村委会及治保会为基础的防范组织,在农村逐步形成以乡镇综治部门牵头,派出所巡面,各村巡点的群防群治工作新格局。针对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重点地区,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秩序专项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道路交通”等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全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百日会战”,对建设的1家警务室、10家警务工作站、47家监控建设单位、17家安装旅店业单位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对全县所有重点要害单位、涉爆单位和旅馆业、废旧金属收购站、加油站、网吧、出租房屋,以及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集中检查。全年共发现受理各类治安案件138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1%;查处120起,查处率为87%,打击处理违法人员130人。
【交通管理】 牢固树立“事故可防,事故能防”的意识,以“降事故、保平安、促畅通”为目标,提高了路面管控能力,积极预防事故发生,开展“创建平安县区”活动并通过国家六部委的验收,建设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加强宣传,坚持驾协每月学习制度,开展大型宣传活动8场(次)。加大对客运车辆的整顿,突出对农用车辆载客的整治,整治县城、泾河源街道等主要复杂路段的交通秩序。全年共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10起,死亡11人,受伤4人,经济损失2.1万元。
【消防管理】 突出有关法规的宣传力度,开展集中宣传活动5次,在学校开展专题讲座2次,举办消防培训班4期,积极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夏季粮场防火专项检查,抓防范、除隐患,加强城镇、社区、单位、农村的消防设施建设,有效地预防和遏制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全年共发生火灾事故19起,直接经济损失9.9万元,无重特大火灾事故,无人员伤亡,实现无重、特大事故的目标。
【监管安全管理】 监管工作始终坚持文明、规范管理,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收、换押制度,建立民警包号制和主协管制,严格落实谈话制度,及时掌握监室动态,严格落实出入监制度、20分钟巡视制度、内外值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实行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利用监控和耳目等手段对在押人员进行24小时监控,保证了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全年共处理各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68人,处理出所63人。拘留所共执行拘留52人,其中法院执行司法拘留4人,公安机关执行治安拘留48人。
【执法规范化建设】 强化监督制约,建立和完善以领导责任、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为重点的监督制约机制,全面实行首问工作制、接处警登记、反馈工作制度、执法办案告知制度、重特大事故公开责任认定制度、公开调解、公开听证、回访等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规范执法大厅建设,完善基层所队、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建立健全各警种、各岗位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一月一检查、季度一评查、半年一考查工作机制,实行流动红旗、黄牌警告,重奖重罚的奖惩制度,严把案件审核关;层层签定《执法工作责任书》,力求责任明确,是年,执法考评取得全区第一名。
【公安队伍建设】 先后组织开展队伍警示教育整顿、亲民爱民“大走访”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全力凝聚警心,鼓舞士气。狠抓了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公安厅“六条禁令”。在全局继续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举办法律知识学习、考试;举办视频系统应用、网上办公、办案、全县涉爆企业人员培训班,并支持外派民警到区内外参加培训学习,全面提升民警素质。
【构建和谐警营】 局党委和各部门挤资金、压开支,制定公务接待和车辆燃油控制等标准,从严控制、调度、灵活使用经费,保障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力所能及的不断创新从优待警举措,制定从优待警十项措施,体现对全体民警、协警的关爱。坚持落实民警公休假制度,鼓励民警利用休假外出修养。
【“民安”工程创建】“布天罗地网,保平安家园”民安工程创建活动作为2009年全县公安工作的一条主线,局党委把创建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按照“严密措施保稳定、打防结合厚基础、改革创新有亮点、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以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为载体,抓大事、解难事、处理敏感事,切实增强公安机关的新威力,强化公安机关的新实力,提升公安工作的新水平,树立公安队伍的新形象,坚持把民安工程创建活动作为公安“三基”工程建设的延伸和发展,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具体体现,紧密结合“大走访”活动,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的基础上,又细化并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和要求,制定工作进度表,实行责任制、限时制和督察通报制度。结合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治安秩序整治”、“双百会战”、交通秩序整治等一系列专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