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从建立到灭亡,前后二百七十六年,十六个皇帝。明太祖朱元璋,是个具有雄才大略的开国君主。他建立了明朝,并一改宋、元的“宽纵”,一意实行“严猛”的治国方略。其目的,就是要通过严刑峻法,使所有做官的人不敢心存歹念,勤勤恳恳地为朝廷效忠。此外,他还建立了一整套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制度,希望能一劳永逸地奠定明朝的万世基业。为了强化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朱元璋专门设立了三司,作为中央的派出机构,分管地方的民政、军政和司法。而为了贯彻绝对皇权,朱元璋甚至还废除了行之已久的丞(宰)相制度。他为明朝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赋税征收体系,希望能使国家财政有一个长期稳定的税源。对于明朝的军事及其供给制度,朱元璋也有独到的创设。他建立了卫所,以卫所统辖军队和军户;军户是世袭的,有人当兵,有人种田纳粮服役。这样的创制,目的是要使军人和军费有固定来源。
朱元璋死后,皇太孙朱允炆继位。但不久即发生了由朱棣发动的“靖难”战争。朱棣是朱元璋的第四子,封燕王,王府设在北平。他最终夺取王位,并对朱元璋创建的制度做了一些重要的改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迁都北京。它使明朝的首都,先后暴露于蒙古和满族军队的直接打击之下。以至于迁都以后,两百多年中,北京和北部及西北部边境的军事防卫,几乎消耗掉明朝的全部财政。明朝历史上的财政危机,主要就是由此引起的。有明一代,中国的北部和西北部的经济,始终难以从五代以来战争所造成的破坏中恢复过来,与迁都北京也有极大的关系。而因为北部和西北部的经济难以恢复,明朝的财政,自始至终不得不主要仰赖于江南。这就严重地限制了江南地区经济的发展。但更为严重的是,北部与西北部的经济不能恢复,最终导致了明末的流民暴动和明朝的覆灭,并使得满族的军队可以轻而易举地入关。
朱棣对朱元璋所立制度的另一项重大的改变,就是通过司礼监和内阁,来控制政府各部。严格地说,朱元璋只是废除了丞相之名,而没有废除丞相之实。他把原来丞相做的事情,都拿来自己做,实际上扮演着一个皇帝兼宰相的角色。而朱棣则是让司礼监宦官和内阁大学士,成为协助皇帝处理机要的两套相互制约的秘书班子,这才真正从制度上废除了相权。但是,允许宦官参预机要,为明朝政治中的宦官专政埋下了伏笔。
成祖死后,继位的是仁宗皇帝,在位仅一年。然后是宣宗皇帝,在位也不过十年。仁宗、宣宗的统治,明史上称为“仁宣致治”。但是,仁宗、宣宗之后,明朝就进入了一个长期而缓慢的衰颓过程。这种衰颓,典型地表现为帝国几乎在其统治的一切方面,都不思振作,听之任之,以至于积重难返。个中主要原因,一方面是迁都北京对明朝的军事和财政以及南北经济,自始至终所产生的恶劣影响;另一方面则是皇权在制度上的彻底强化。毫无疑问,明朝的皇权,是一种绝对的皇权。在此绝对皇权之下,除了皇帝本人,其他任何集团或个人,都难以成为改革的发动者;而皇帝本人,则因为这种绝对皇权所造成的信息传递上的问题,也难以成为改革的发动 者。
始于英宗统治时期的宦官专政,到了世宗朝就结束了。此后大约百年之间,明朝宦官的势力受到了严重的压制。但是,这并不能挽回明朝的颓势。在这一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明朝内阁的权力开始扩大;而内阁之中,为争首辅之地位,权力之争也随之加剧。在这一过程中,神宗皇帝初年,内阁首辅张居正,因为某种特殊的机缘,全面地控制了朝政,终于得以对明朝的积弊,实施某些局部性的改革。然而,在随之而来的清算张居正的过程中,明朝的官僚集团内部,又形成了朋党之争。从那时起,一直到明朝灭亡,朋党的争斗一直没有中断过。正是在这种朋党的争斗中,明朝的一切,都只好眼看着它继续坏下去。
本书的宗旨,在于强调明朝在仁、宣以后持续衰颓的原因。至于明朝在各方面的成就,并不适合在这样的一本小册子中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