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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故事二十八:在乡下写小说(8)

六、

我18岁的时候住在学校,我熟悉从女生宿舍209阳台那个角度看到的清晨的太阳。

但我没看到过太阳升起来,那个方向离我更近的,是一栋直到我离开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的烂尾楼。

它用那种乡下人叫红毛砖的砖块砌成淡红色的墙,它残缺的顶把太阳挡住了,让我在凌晨5点半时只在那个方向看见惨淡的天而没有太阳,然而我当然知道,天是在那里亮起来的。

我喜欢凌晨5点半这个概念,因为我相信它仅属于我一个人,只有我一个人在凌晨5点半的女生宿舍阳台上打着手电筒,在两个同心圆且中间有一个黑点的光斑中默读课本上的字。

每天的那个时候,阳台下面的路总经过一个男人赶着三头牛,那三头牛两大一小,我会想象它们的幸福,想象属于三头牛的安逸祥和。

除了我以外,肯定没有别人看见过的,她们都睡着呢。

而当她们渐渐醒来的时候,太阳光已经从烂尾楼后面渐渐扩散到我额前,我扶正覆着我青黑色眼圈的深度近视镜,穿过她们的洗漱声往教室走去。

我就是要别人都看见,我比他们都努力,我是在吃大大的苦,这是我一直渴望担当的悲剧角色。

我觉得我就是要过悲剧的生活的。

我所说的悲剧不是我正过着的日复一日不断死记硬背的那种,也不是她们那种避人耳目手牵手牵来牵去和研究哪家发型屋直发直得好研究来研究去的那种。

我认为的悲剧生活是要发生点事情的,一点值得跟别人谈起、值得写作为小说情节的事情,可是具体是些什么事情,我还没有想好。

我只是想好了,在悲剧发生之前,我一定得是个悲剧人物,和乡下把校服的运动裤螺纹腿改成直腿的女学生不一样。

我花费过一些时间想应该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

那些天下午放学,我就独自一人绕过校门,爬上那栋烂尾楼的顶楼。

我是在一次很偶然地发觉其实我可以来到这个地方的。

我是209的舍长,宿舍集体灭蚊的时候,我到这来捡了一截盛放灭蚊片的红毛砖,在此之前,我和所有人一样,每天在阳台看这栋残缺的楼,而不会想到踏进去看一看。

这楼一共五层,比我们的宿舍高了一层,我站在顶楼越过宿舍楼看到的夕阳分外赏心悦目,我也看宿舍楼的楼顶,积着的泥灰一列列忽深忽浅,像一排肮脏的钢琴键。

我想是被风吹的吧,这儿风大。

我坐着看我带的课本,以及想象应该发生的故事,两件事交叉着进行,饿了就啃啃晚餐:水和那种4块钱一条我掰了四分之一的长方包。

或者我干脆不吃,直到晚修在10点下课后,冲出校门口在一排无证小贩中找一辆后座托一只塑料盘的自行车。

那个卖拉布粉的女人已经和我相熟,我买1块钱,她会多给我两三条,还挑特多花生的。我喜欢往里狠狠地倒酱油,然后提着在黑夜里看不清楚的黑糊糊一大袋往宿舍走去。

我是一个人吃这些咸得发涩的拉布粉,一个人在宿舍关灯后打着电筒看书到12点多,然后第二天一个人在5点半醒来静悄悄地走出阳台,一个人走在通往饭堂和课室的路上。

我习惯了独来独往,并且当时还不知道这代表新兴的小资情调。

尽管那是安妮宝贝开始走红的时候,那时全校1000名学生中知道她的人包括后来的我在内不会超过50个,这在乡下是必然的,乡下的学生干嘛要认识安妮宝贝呢,他们知道鲁迅巴金冰心等等课文上有的名字就可以了。

所以我上烂尾楼的事是绝对不可以声张的。

被他们知道了他们会是怎样的眼睛看我呢,有一天我坐在那顶楼上的时候,我就这么想:可能校主任都会找我谈话……他们总不至于送我去精神病院……难道他们会把我逼死吗?比如从这里往下跳……

身体在空中毫无羁绊地伸展,风噗哧哧地把衣服和头发往身后托,这应该是怎样的感觉呢?……我得告诉他们,我看不起那么庸俗的生活,每天干着同样的事情……

我把这些都写进小说了。

我有很多很多话要写,我把我在顶楼上想的都写进去。

这还不只,凌晨5点半看着三头两大一小的牛时想的、走在无论去哪里的路上时想的、咬着拉布粉间或有几颗花生在牙齿间哔卜响着时想的、在课本的字里行间一遍遍扫视时想的,我满脑子都是要写的话,我演算数学题的日历纸反面都是要写的话。

我也很奇怪,我怎么就总是在想呢?我感觉我不能不想,于是我不能不写小说。

没有人问过我写小说和高考哪一个更重要,因为没有人知道我竟然也是个写小说的人,健生在毕业考后已经离开学校了,而我坚信他从未向他人透露过这一点。

但我自己衡量过这个问题,我想,写小说和高考哪一个更重要呢?

高考我是一定要参加的,我要考上重点本科,我所在的乡下高中少有能上重点本科的考生,有些考上远离乡下的大专、没听过名字的学校,有一半则上本市的大专——几乎所有的高考学生都会把它的名字填在志愿表的最后一栏。

而我也不是说就有多大志向,只是我不明不白地认为,既然高考当然就要考重点,否则就不考,如果我像他们一样高考了,然后像他们一样读本市的大专,那我还考来干什么?

至于高考之后的事情我也想好了,考上以后,我就继续写小说,考不上,我就留在乡下,也继续写小说。

几年后在广州,我走在大学校园宽广的校道上,路两旁的紫荆花树冠在我的头顶一路地铺开温情脉脉的荫。

我忽如其来地开始慢慢回忆我的18岁,觉得那一年就像我脚下被枝叶的影弄散了的光斑一样支离破碎,我意识到我已经丧失拾掇那一年的能力了,假如有一天我要把它重新地写出来,它一定显得残缺不全遍体鳞伤。

那不是一段适合于阅读的文字。

是的我是回忆不起来了,或者说从来没有想明白过。

我为什么高考呢?我是要写小说的啊。

然而这无关要紧了,因为这个错误犯得光荣而漂亮。我说它光荣,是由于正如后来的事实,我考上了,我和别人不一样了。

18岁的夏天我感到昂首挺胸。

查分数的日子我在凌晨起床。电话放在厅里,屋子里当时漆黑一片。

我没开灯,手电筒也没打,就这样一个人摸索到了话筒,提起来按键就呈现荧光。一个干巴巴不带语气的女声报我的分数,每读一个字停顿的时间悠长得过分。

可是搁下话筒那一刻我是没有任何感受的,尤其是兴奋之情。兴奋什么呢,我就知道我会考上。

那时我想到的是,我考上了,我不在乡下写小说了。

然后我就爬上阁楼继续睡觉。

顺便提一句,我18岁高三这一年,我没有用过闹钟,也没有人唤过我起床,我只有一只表带断掉了从而不能戴在手腕上的手表,它的走时尚算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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