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巧兰,我不过就是举手之劳而已,你何必发那么毒的誓言!你谢也谢了,是不是该起来了?”
巧兰破渧为笑的被白孤烟拉了起来,拿起手绢一看,全脏了,尴尬地笑笑,把它当宝一样揣入了怀里。
白孤烟为她捋了捋额角零乱的发丝,抱在了怀里:“好了,今天是你的新生,走,姐姐请你吃饭,庆祝!”
“姐姐,你真好!能有幸认识你是我一生最大的福气!”缘份真是个奇妙的东西,她巧兰从没有想过,会有那么一天,她会认识这么一个女人,从面改变了她的一生。
“今天你是主角,喜欢什么,随便点,明儿个,姐姐在合宛邀上一大家子人正式给你补上一顿象样的庆祝!”
“不用了,就这样巧兰已经很满足了!”
是夜,宜春的夜景灯火璀璨,夜市上的喧哗不亚于白日。
一轮清幽的圆月高挂于天际,树影婆娑,月影迷人。白孤烟带着巧兰,不!如今已经正式改名,落户于宜春的单向春,悠哉地逛着夜市三条街。单向春双手不空的抱着一堆大大小小二人淘来的物品。如今的她,哪怕是自由之身,也自愿的成了白孤烟的忠诚跟班,照顾着她的所有。
“这个也不错,买回去送给龙哥哥,他肯定很喜欢!”白孤烟拿起一个绣着清兰的荷包,笑着自言自语。
单向春抱着箱子走过来,偏着脖子瞄了眼,看着白孤烟手上的东西,眉头微皱,“小姐,送公子荷包,就代表你喜欢他!”
白孤烟没有理解其中的深意,继续笑言道,“我没有说过我不喜欢龙哥哥啊!”
既然小姐承认了,她也不好多言,上前付了银两。白孤烟宝贝似的把荷包收了起来,二人见买的差不多了,也决定打道回合宛的住处。
夜色越发的沉静,行人也逐渐的少,路边蝉鸣虫叫,萤虫飞舞,吟唱着夏末最后的热闹。
突然,二十来人拿着不同的农具堵在了她的前面,为首的壮汉长得有些肥硕,面上一条刀疤贯穿了整个鼻梁,为其原来就丑恶的脸,独添一份让人望而生畏的狰狞。他手执一把铁锹,喝叱喊道:“站住!”
“小姐!”单向春一看来人众多,有些胆怯,弱弱地呼唤着白孤烟。该怎么办?还有两条街就到家门口了,却突然冒出来这一群不知半点底细的人,而自己半点不懂武器,脑子又不好使,会不会拖累小姐。怎么办?怎么办?她都快急死了!
“你们这是要做什么?大晚上的带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是刚去当了梁上君子还是去挖了哪家的墙角?”白孤烟扫了一眼对方形形色色的农具随身,倒是镇定,她自诩没有得罪过他们,厉声喝问。
“小娘子生得倒真是如黑娃吹捧的那么美如仙女,不过大爷们今日不是冲着你这美人儿来的,识向的,自觉把你那把剑给大爷奉上,大爷们定让你平安的出门,安全的归家!”
哟,原来是冲她的剑来的。她玩味地冲来人友好地笑了笑,夜光下的笑颜更具有亲和力。她抽出腰间的木剑,指间轻轻地抚摸着剑身部位。幽幽的目光,让对面的人群都自发的认为她是要主动交剑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