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后……
瀛洲北部的荒原上有人在逃……那是一位头戴斗笠,全身包裹严实的少年。其身后马蹄阵阵,黄土飞扬,似是有人在追赶。
这斗笠少年正是十六年前因井水而生的陈井生了!
此时的陈井生正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他实在太累了!可他绝不敢停下来,惟有咬牙拼命前行。行进间遥见前方有一条大河横亘在前,回头时,身后已是人影绰绰,追兵将至。
陈井生跑得更急了!十六年来他总是在奔跑,一直在逃离。他想要逃离的并非只是身后的追兵,而是整个世界。事实上,他并不在乎旁人的白眼,咒骂,甚至是暴力和伤害。他所在意的是那位他深爱着的女孩,他想要逃离的依旧是那位深爱着他的女孩!因为世俗的偏见,更因为他的自卑和懦弱。
终究,陈井生还是停了下来,只因前方有一条大河挡住了他的去路。
“这也许便是我的宿命了罢!”
陈井生不禁苦笑一声,尔后只见他举目朝河中望去,却见那大河宽广如海洋,竟是一眼望不到彼岸。又见河水漆黑如墨,河面上亦是浊浪涛涛,汹涌奔腾不歇。
此时此刻,身后马蹄声急,前方已是绝路。陈井生顿感绝望,正唉声叹息之时,偶然间瞥见岸边立有一块小石碑。走近细瞧之下,只见小石碑上笔走龙蛇地刻着“黑水河”三字!
陈井生沉思片刻后,喃喃自语道:“巜地行志》中曾有记载,瀛洲之北有黑水,三千尺深,三万里遥。鸿毛不浮,飞鸟不过,遇物则蚀,遇水则融……”
念到此处,陈井生的心中不由地升起了一股悲凉之意,道:“我陈井生一生坎坷,都说天无绝人之路?那不过是上天愚弄众生的谎言!”
正在这时,其身后有一匹神骏的白马奔驰而来。
马背上,一位锦衣贵公子大声怒喝道:“陈井生!你这尖嘴猴腮的长毛怪物!家妹若兰因你而死,便是将你千刀万剐也难消我纳兰杰心头之恨!束手就擒罢,前面便是黑水河了,你已经无处可逃!”
“若兰……”
陈井生呓语着,神色中有些迷惘,也有些悲伤。尔后,他的眼神之中突然闪过了一丝绝决之色。
只听见“扑通”一声!
随之黑水河面上溅起了一阵水花,陈井生终究还是选择跳下了黑水河。即便他心中明了,无物不蚀的黑水河将会把他无情地吞噬,直至尸骨不存!
是因为彻底的绝望吗?或是因为他对纳兰若兰的深深思念与忏悔!
……
黑水河底一片黑暗,死寂。一滴黑白相间的水珠正在漫无目的地游荡着。
忽然,一具尸体从河面缓缓下沉,恰好落在了黑白水珠之侧。那尸体上的血肉早已被黑水腐蚀一空,只剩下了一副森森白骨。
此时黑白水珠正围绕骸骨不停地旋转着,似乎颇为的欢快。随即闪烁起了淡淡的莹光,片刻之后竟又朝白骨扑了过去。
黑白水珠乍一接触那具骸骨便开始光芒大盛起来,在黑暗的黑水河底就仿佛是一颗闪耀的明珠。待到光辉散尽时,黑白水珠也开始缓缓地融入到了白骨之中。过不多时,令人惊奇的是,那具骸骨的指节之处竟微微动了一动。
事实上,这滴黑白水珠便是当初从别有洞天穿越界壁,抵达瑶古界的太乙神水了。当时它通过界壁之后不巧落入了黑水河中,至今已有五千余年。
五千年岁月流逝,太乙神水之中叶少泽沉睡的灵魂终于苏醒。然而,当时他所受的灵魂创伤实在太过于严重,再加上他的魂魄被污浊、邪秽的黑水河所渐渐侵袭。时至今日,叶少泽灵魂虽在,却已是记忆全失,意识残缺。而他的灵魂所以会附身于那具骸骨之上,或许只是天性与本能使然。
多少岁月以来,落入黑水河之中的生命何其之多。然而他们全都被黑水腐蚀一空,莫说是一副完整的骸骨,便是一根毛发,一粒碎骨也没能留存下来。
而陈井生的骸骨之所以能在无物不蚀的黑水中保存下来,便是由于他身体的不寻常之处。正是这份不寻常,摧毁了陈井生的生活,也最终结束了他短暂的一生。
叶少泽残缺灵魂与陈井生残留骸骨的意外结合,又会将他们的命运推向何方?
……
三日之后,黑水河北岸,一只雪白的骷髅从黑水中钻了出来,尔后缓缓地爬上了岸边。
只见那骷髅晃了晃脑袋后,一脸呆滞地望着眼前的世界。
目之所及,是一片荒凉的大草原,无边且无际!灰蒙蒙的土地上,夹杂着点点绿意。天空中有“四翼血鹰”飞掠而过,在他的脚边,一只“银角石鼠”正大快朵颐地咀嚼着荒地上的碎石。不远处的小山丘上,两头“幽冥狼”正在围捕着猎物。
然而,骷髅对眼前的一切却视若无睹,漠不关心。他只是机械般地抬脚摆臂,漫无目的地往荒原深处走去。
修罗荒原上,一只瘦弱的小骷髅在游荡着,落日的余晖映在它的白骨上,折射出金黄色的光芒。徐徐晚风拂过,有些凉意!
忽闻身后传来异响,骷髅不禁回头望去,却见一只大网从天而降,朝它的头顶一罩而下。下一刻,骷髅已然被困在了绳网之中。奇怪的是,那骷髅既不反抗,也不吭声,只是呆呆地注视着来人。
来者共有六人,身穿着清一色的兽皮劲装,正在朝骷髅走来。
这六人长相甚是奇特,其肤色是古铜色的,手脚也比人类更为修长。最特别的是他们的眼睛,天蓝色的眼瞳中焕发着别样的异域神采。
走在最前列的是一位虬髯中年,他那精壮的双臂上缠绕着的是一圈圈金色的钢圈。其身后,一人手里持着明晃晃的斩马刀,另有三名汉子都是身背着清一色的银色长弓。而走在队伍最后方的是一位鹰钩鼻老者,约莫有五十多岁,其身上虽未携带任何武器,却散发着远胜于他人的霸气和威严!
他们一步一步,呈合围之势,小心翼翼地靠近绳网中的骷髅,直至将其团团围困在中央。
虬髯中年细细打量网中之物后,惊诧道:“奇也怪哉!修罗荒原上怎会出现一只无主的骷髅兽?莫非是从乌略城角斗场的地牢之中跑出来的?”
鹰钩鼻老者闻言却摇了摇头道:“不对,你们瞧瞧它,其身高不过五尺,生得骨瘦嶙峋,气势也十分萎靡。如何能与高大威猛,悍不畏死的骷髅召唤兽相提并论。”
其余四名兽皮壮汉也是纷纷点头,显然还是认为那鹰钩鼻长者言之有理。
“它既非角斗场的骷髅兽,又是从何而来?咱们`疾风小队'在这修罗荒原上狩猎已有十年之久。从来没遇见过这等怪事!”虬髯中年疑道。
鹰钩鼻老者摇了摇头,道:“这就不得而知了。”
“那么,依齐队长之意,我等应如何处置才好?”虬髯中年朝那鹰钩鼻长者道。
鹰钩鼻齐队长摸了摸鼻尖,又抬头望了望天空,沉吟片刻后,道:“如今天色已晚,一旦到了夜里,荒原上的幽冥狼会异常凶猛,战斗力也将大增,我等实在不宜冒险!”
尔后又朝那被困网中的骷髅望了一眼,继续道:“虽然这小家伙来历不明,好歹也是咱们冥族三大召唤兽之一。把它卖给角斗场,应该也能换了酒钱!”
“如此甚好!醉香楼的女儿红可是有日子没喝喽!”虬髯中年舔了舔嘴唇,道。
“嘿嘿,醉香楼的女儿红固然香醇可口,季掌柜的女儿更是貌美可人罢!”疾风小队成员中,那单手提着偌大斩马刀的疤脸小个子冷笑一声道。
“小刀疤,你小子也忒不厚道!老子没去揭你疮疤,你倒来揪着我的辫子不放!那晚……老子酒虫上了脑,多喝了几杯,这才……这才干下了那件荒唐事……”虬髯中年一脸苦闷之色道。
“依我看,那日郑副队长不单是酒虫上脑,怕是连`某虫'也上了身罢!”小刀疤继续冷冷地道。
“好哇,怕是你刀法又精进了不少,要与郑某切磋几招是么?”那姓郑的虬髯壮汉怒道,说完,摆开架势来就要与小刀疤较量一番。
那小刀疤也是不甘示弱,大喝一声道:“你我都是卑微的冥兵,又同为赏金猎人,也算是半金八两,今日正好分个左右高下!”
说完,手中斩马刀倒提在手,一副随时恭候的模样。
鹰钩鼻齐队长见此情形,不禁苦笑一声,随后挡在他二人的中间,左右抱拳道:“二位兄弟斗了这么多年,不觉累么?那件事已过了许久,又何必耿耿于怀呢?咱们兄弟只需多猎杀些冥兽上交给公会,一旦凑齐了足够的金币,便可在黑市拍卖会上购得‘冥士勋章’了,倒也不必拼个你死我活。”
提到“冥士勋章”,疾风小队成员的眼中一阵火热,脸上也不禁流露出向往,垂涎之色。他们所以加入猎人公会成为一名刀口上舔血的赏金猎人,便是希望有朝一日可以晋阶为冥士。
队长既已开口,再者他二人毕竟也是多年并肩作战的兄弟。如此一来他们虽未就此言和,好歹也暂且罢手了。
齐队长见二人终于收手,长吁了一口气后朝众队员道:“马上就要入夜了,咱们这就带上这只小骷髅赶往乌略城去。”
众队员也并无异议,如此,一行人将小骷髅缚在马背上,策马往修罗荒原深处奔去。
夜空下,草原上,骏马奔驰!
行约小半日,已至深夜。疾风小队在一座石城前停了下来。朦胧月色下,可见城门顶端处银钩铁划,刻着“乌略”二字。
这座偌大的乌略城乃是由大理石砌筑而成,宏伟且威严。那城墙上被风化的大理石纹理以及点点青笞,都说明了,此城已历经无数岁月风雨的洗礼。
此时乌略城城门正紧闭着,两名铁甲卫兵静静地伫立在城门两侧,一动也不动,仿佛两座森严的雕像。
疾风小队混迹于修罗荒原已有多年,身为赏金猎人更是心中明了乌略城宵禁的规矩,那是只有冥尉以上的等阶才能星夜入城的。
于是乎疾风小队一行六人主动退到了乌略城三里之外,以天为被,以地为席。只待明日清晨进了城去,卖了骷髅换酒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