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电影《列宁在1918》在中国热播的时候,我刚上小学。电影中的列宁睿智、平易,又充满力量,有点像父亲单位那位因为秃顶而常戴前进帽的老工长。我非常喜欢手势夸张、说话风趣的这位苏联革命领袖。现在才得知,年轻时的徐志摩也是曾经崇拜过列宁的。1918年的苏联新兴政权刚刚建立,环境十分艰苦和险恶,餐桌上只有土豆,没有面包,更没有牛肉。同一年,我们自己家的状况也非常糟糕,刚剪去辫子不久的国人,刀枪相向,南北失和,孙中山被迫下野。这一年的8月14日,徐志摩从上海滩登上赴美利坚的邮轮,那一刻,他的眼神有些飘忽,西服的下摆暗喻着风的方向。许多年以后,有人考证那天的风是西风,理由是那是个西风东渐的时节。而徐志摩自己在诗中说,“我不知道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徐志摩是有些虚荣的,他先是拜梁启超为师,刚刚到美国不久,就又丢下学业,远渡重洋去英吉利拜师哲学大师罗素,就连他身着的西服、梳的头型都有点英国绅士的味道。深受西方文化影响的他,平时喜欢搬弄柏拉图、尼采、卢梭,后来在泰戈尔访华时亦密切追随。虚荣是讨人嫌的,而敢把虚荣亮亮堂堂地亮出来,就有点可爱了。我喜欢虚荣,但缺乏率真,只好用自己的虚荣心去揣摩体会他虚荣时的乐趣,还真是种特味的享受。
世事总是不乏机缘巧合。1918年,《新青年》刊发诗人刘半农用白话翻译泰戈尔的《新月集》时,徐志摩已登上赴美的邮轮,那时候的他并未开始写诗。然而,十年后的徐志摩却成了新月派的代表诗人。泰戈尔在《飞鸟集》诗歌中写“鸟儿愿为一朵云/云儿愿为一只鸟”。1931年11月19日,总“想飞”的徐志摩,在从南京坐飞机去北平途中因飞机失事不幸遇难。写诗仅十年,年仅三十六岁的诗人鸟一样驾着云永远西去了。那一天,诗人着的一定是云一样洁白的礼服。
据卞之琳先生回忆,徐志摩在北京大学讲授雪莱的诗歌时,眼睛望着窗外,或者对着天花板,完全沉浸在诗的天空中。可以想象,那时的他一定忽略了西服袖口雪花般的粉笔末,他的心是长着翅膀的、飞翔着的,这样的翅膀在拉斐尔的画中才能见到。徐志摩出生在浙江海宁的富商之家,有江南才子才华横溢的天分,有富家子弟无拘无束的天性,又屡受西风熏陶,我想,他早已不习惯长衫的拖累。然而,他的西服即使是正宗的法国或者美国品牌,他的肤色毕竟是纯正的国货。我在读他的诗歌时,分明感受到这一点。《再别康桥》看似西化的、唯美的,其实也是东方的、古典的,你可以读出江南丝竹的韵律,也能品味出中国传统诗词的意境。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文学本身是公平的,而文学的史记却不一定公允。作为中国现代新诗的开拓者,在近半个世纪时间里,徐志摩遭遇不公的评价,新时期文学复兴以来,他才逐步得到肯定。茅盾称他是“中国资产阶级代表诗人”,尽管在“诗人”前缀了“资产阶级”,也算是一种适当的定位。徐志摩的思想虽然有些多变,但基本信仰是根深蒂固的,胡适把他概括为爱、自由、美的,卞之琳概括为爱国、反封建、讲人道。我以为,作为诗人,他是可以景仰的;作为人,他的思想是多面的,就像他身上的西服,可能藏些褶皱,但总体还是蛮笔挺而潇洒的。
一切都是宿命。徐志摩在一个秋叶无声飘落的午后,在竹篱内隐约的小女孩的笑声里,突然得知了“天国的消息”:人生的惶惑与悲哀,惆怅与短促——在这稚子的欢笑声里,想见了天国。敏感的徐志摩悄悄地走了,没带走一片云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