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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少年初识情窦事

我们那时小学是五年制,没有设六年级。读完五年级就上初中了,初中也叫杨部中学,因为我们的村名和乡名是一样。上初中比上小学的路程要远些,离家大约两公里,上两个坡就到了。杨部中学是撤区设乡时在一片荒山上新建的,四栋土木结构的平瓦房,依着山势梯次排开,每栋之间有8米宽的狭长场地,场地两边植有法国梧桐。那阵式我的小学校园气派多了。

胡霞鸽因为学习成绩好,考上了县里的重点中学,那只鸽子远走高飞了。我这鸽子勉强的进了本土中学。这样也好,免得今后有同学取笑。

带我初一语文课老师兼班主任胡从龙是我村子里上屋的邻居,他胖胖墩墩,满脸慈善。对我格外关照。一上初中,我的写作才华也就初露锋芒了,每次作文刚写完草稿,还未誉抄到作文本上,从龙老师就把我的作文在班上念读了,以作示范。因此,我在班里的同学中就小有点名气了。

班里有个叫吴莉珍的女孩子引起我的侧目,因为她长得极像我的小姑,只是鼻梁中间多了一颗小痣,更显得灵动与姣美。莉珍来自国营药姑山林场,父母都是林场工人。她的作文虽然没有我写的好,但各科成绩都很优秀,她很少言语,走路身板笔挺,有杨柳扶风与松竹坚拔之态,阿娜妩媚中透着刚毅与自信。心里好喜欢她,她的一颦一笑,举手投足我都很喜欢。可是我几乎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可喜的是机会来了,两个月后同学们的座位大调整,我和莉珍同学调在一起了,她就在我的后排,近在咫尺了,我想交流的机会自然就多了起来。然而,事情的发展并非我想象的那样,莉珍基本上是不太理睬我,一个学期加起来不超过十句话。

每年秋季,学校总是要搞勤工俭学活动,组织我们学生去药姑林场采摘山茶籽,这个虽然很苦,但我心里乐着。因为我可以去莉珍住的地方看看,想想也是件很美的事儿。记得那次全班同学去摘山茶籽时,老师直接把我们带到了山茶基地,根本就没有看到林场的房子,当然即使看到了,也不知道莉珍家住在哪。心里有些小失望,摘茶籽的劲头也消退了许多。同学们都在上树攀枝开摘了,我也只好收拾心情,和同学们一道去采摘山茶籽。到中午时分,我也大约摘了大半叉口(一种用白粗大布缝制的口袋,袋口两角为三角形,封闭口袋时两角交叉束缚)的山茶籽,便从树上下来,准备吃一点自己带来的干粮,休息一会后,再去采摘。在我和几个同学躺在山石休息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山坳的小径左顾右盼地走来,好似有些寻寻觅觅、羞羞怯怯。不一会,莉珍走到了我面前,我有些莫名的惊喜,有点不知所措。她什么也没说,只是把用报纸包裹的东西放在我脚下,就转身走了。这情景太突然了,我这么充满想象力的头脑也没有想过有这样的情景。我呆呆地望着她离去的身影,直到消失在山弯尽头。我拆开包裹的报纸,原来是两个又圆又大的新鲜山梨。

自此以后,我和莉珍的关系较之以前有点莫名的变化,说不清变在哪,或许是两个人偶尔对视时多了一些内容吧。莉珍仍像以前不太爱和我说话,只是隔段时间递给我几张“柴火票”。说到“柴火票”,现在的小年轻就不懂了,我们那时学生,中午要在学校搭伙,自带个把缸,里面放些米,早上送到学校食堂的蒸笼里,再在把缸里放上“柴火票”,食堂师傅就负责帮你蒸熟,中午就有饭吃。“柴火票”要学生自己从家里带柴来,每斤柴可兑换一张“柴火票”,每一张“柴火票”只能在食堂蒸一餐饭。像我们家住在田畈的学生,柴火很难,要到很远的深山去砍伐。相对而言,吴莉珍家在林场,柴火就变得容易多了。药姑林场的学生都是合伙用拖拉机拉一车柴火到学校,兑换来的柴火票,一个学期都用不完。有的林场学生“柴火票”用不完向田畈区的学生贩卖,市场价是两分钱一张。田畈区的学生占多数,“柴火票”有时还一票难求。

不知不觉就上初二年级了,非常遗憾的是吴莉珍没有和我分到一个班,自此便没有交往了。我初二年级的班主任名叫胡正豪,此君尖觜猴腮,瘦骨嶙峋。他对我的印象特别糟糕,就因为两次校内劳动没有参加,他就在班上批评我说,刘明鸽这样的懒学生,本人教二十多年书了没见过。胡师的一言定调使我在班上名声狼籍,斯文扫地。以致我渐渐地失去了对读书的兴趣。上课开小差,作业常不交,就连自己喜欢的作文也写不好。就在我颓唐、郁闷,浑浑噩噩的时候,黎秀平同学走进了我的视野,她有一副清秀的瓜子脸蛋,结实高挑的身板,行为举止灵巧轻盈。她不像别的同学那样歧视我,她对我是一种柔和亲切的目光,充满了鼓励和友爱。她是我所在小组的组长,每次收各科目作业本时,我不想交,她总是轻声细语的开导我,我弄不懂的题目也是耐心细致地讲给我听,她还把她的课外辅导资料和课堂笔记借给我看,过了很长一段时间,黎秀平同学的真情和举动感染了我,在她的帮助下,我渐渐地走上了正常的学习状态。尽管如此,但还是耽误了学习成绩,为此,我二年级又重读了一年,黎秀平同学顺理成章上了初三,自此也就一别无期,之后很久没有联系。

重读二年级的班主任换了,新班主任叫曾东林老师,他面如刀削,声如黄钟,但有些微微驼背。曾老师很喜欢我,还经常在班上表扬我,让我当上了副班长。我这人哪,就要正面激励,这样一来,读书的热情就爆棚了,学习成绩在班就是最靠前了。当然,留级生嘛,已经学过一遍了。学习成绩上去了,老师又器重,和同学之间人缘也就顺畅多了,班上的女生也主动抛来橄榄枝,向我示好。我是个怜香惜玉的人,对于每一个有意或无意前来问题求答的女生,我总是认真细致地为她们答疑解惑,得体而又不失礼节。有个叫付风的女生,不知是比我大两岁还发育早的原因,体型高硕,双乳隆耸,脸蛋也是有红有白,犹如盛放的桃花。浓密漆黑的长发没有束扎,顺势自然地披在背后,风一吹秀发飞扬摇曳,倒也有一番飘逸灵动之感。付风好像对我是一往情深,好多同学都说她上课时大多数时间都在痴痴地望着我。只是我好像置身事外,觉得没有接受到那强烈的信号。不过,同学们说破以后,我再去观察她,发现是有异常,我见她看我的眼神内容不一样,和她相处时,她的神态紧张,言辞急促,一切都很不自然。付风和黄英、金菲两位女生非常要好,她们仨经常死缠滥打在一起,是铁三角。她们三个中黄英长得最漂亮,有刘晓庆的味道。金菲也不错,她爸爸是高中的老师,她文文静静的有些书卷气,给人有点小家碧玉的感觉。

上了初三后,忽然有一天,我痴痴地爱上了文学,热衷于小说和诗歌创作。我和我最好的朋友彬彬一道,一起创办了一份《山溪》文学刊物,是用蜡纸垫钢板刻写,油墨印刷的。那年少追逐文学梦想的劲头可足了,彬彬他父亲在乡建筑公司工作,在小镇有一间住房,离杨部初中很近,我们下晚自习后,邀上字写得好的李正荣同学,三个文学少年就窝在彬彬他爸的房间里,我和彬彬负责写稿,李正荣负责刻写,那时用电很紧张,到夜里11点就全乡关电了。我们点着煤油灯通宵达旦的干,干到第二天早上,鼻孔里挖出的是黑黑的污垢,都是被煤油灯给熏的。匆匆洗把脸,又去学校上早自习了。

初三下学期,班里来了一位插班女生,名叫方一菲,是从县城来的,她爸爸在县文化馆工作。她白晳肤色,闪亮眼睛,时兴的学生头发型,洋溢着城里女孩时尚气息,给我们偏僻乡村学校带来了一股清新的风。过了一段时间,我们和一菲同学混熟后,发现她也是一个执着的文学爱好者,而且一手钢笔字也写得绢秀端庄。于是乎,在一次课余时间,我向她招呼,简单介绍了一下我们《山溪》文学杂志的办刊情况,表达了我向她约稿的意愿。她安静地听完我讲了一大堆之后,只是淡淡地回答,现在还抽不时间,等我有空写一篇给你。大约一个星期之后的傍晚,在去食堂打洗脚水的路上,与方一菲邂逅而遇,她从裤兒里掏出一叠新闻稿纸,递给我说:“这是我花了一个晚上写的,不知合你意否?不妥之处请修改”。说完嫣然一笑地走了。我还记得她写的那篇小说,题目叫《回城之后》,描写的是一个回城女青年在农村广阔天地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艰苦经历,回城后努力奋斗,坚持自学,最后如愿考上自己理想大学的动人故事。真个写得千回百转,荡气回肠,锦绣文章让我等所谓的文学青年都自叹不如,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当即拍板,此文刊登在《山溪》杂志的头条头版。

在那年端午节的前几天,方一菲没有来上课,看到她曾经坐过的位置空空如也,我怅然若失。后来打听到她是城里中学的,不能在乡下中学参加中考,因此她又只好回城读去了。头版登载方一菲的小说的《山溪》杂志出炉了,可却佳人已去,少了过去杂志出炉后的欢欣。几经转辗打听到了一菲的地址,给她寄去了还带油墨芳香的《山溪》杂志,以及我的思念和仰慕之情。信寄出后杳无音信,不知道是她没收到信,还是收到了不回我信。反正是如泥牛入海,唯留下我对她的无尽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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