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第一届人大常委会1984年2月产生,召开人大常委会全体委员会议15次,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15项,决定全县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民政、民族等重大事项。
县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1984年4月3日)审议通过彭阳县城市建设规划方案。
县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1984年6月23日~25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林业、卫生、文教、财政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文昭汇报人大常委会半年来工作并进行讨论交流。
县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1984年9月5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工商、商业、供销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985年3月)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建设、农作物受灾情况的报告;听取1984年国民经济计划的完成情况和1985年国民经济计划各项指标的汇报;听取198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5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汇报;听取关于商业体制改革的汇报。
县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1986年1月24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物价工作的汇报。
县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1986年11月29日)听取人民政府1986年粮油产量、林草、畜牧计划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城市建设、公路建设情况的汇报。
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依法行使职权,届内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15次,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业、文化、教育、卫生、工商、物价、审计、民族、企业改革、普法教育、计划生育、扶贫等25项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民经济计划报告”“关于调整财政预算的报告”2项。审议“双增双节”和治理整顿中的重大事项。
县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1987年7月23日~26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抗旱救灾工作的汇报及红河、茹河两桥建设情况的汇报。
县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1987年10月7日~9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1987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双增双节”情况的汇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抗旱救灾工作的汇报及红、茹河两桥建设情况的汇报。
县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1987年12月15日~17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普法教育进展情况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1988年6月7日~9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业生产、群众生活、扶贫、乡镇企业、工商企业承包、租赁进展情况及问题和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988年8月5日~7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财政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988年10月17日~20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工商、物价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1988年12月16日~18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计、城建工作情况汇报。
县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1989年3月7日~9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1988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及1989年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决算、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1989年5月8日~11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业、畜牧业、水利、林业、民政工作专题汇报。
县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989年6月23日~25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工交企业、商业企业、粮食企业承包经营情况,科技工作,土地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1989年8月29日~31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文化、卫生、统计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1989年11月1日~3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
县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1990年1月10日~12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工商、物价工作情况的汇报。
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届内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16次,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业、工业、乡镇企业、普法工作、民族宗教、土地管理、扶贫等工作汇报,审议议题62项,其中属于经济建设方面的有43项。
县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1990年5月12日~13日)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业生产、群众生活和扶贫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1990年7月1日~3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工业、企业生产、乡镇企业发展、普法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1990年9月4日~6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99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1990年财政预算执行、民族宗教和土地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1990年11月14日~16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廉政、企业第一轮承包经营和第二轮承包准备情况、“八五”规划及新建项目情况的汇报。
县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1991年1月15日~17日)听取和审议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1990年度部分财政预算项目的报告。
县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991年5月28日~29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春季农业生产、植树造林、牧业生产、扶贫项目落实情况的汇报。
县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1991年7月29日~30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田水利、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1991年9月27日~29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991年国民经济执行情况的汇报;199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及1991年财政预算部分项目调整的报告;关于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和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情况的汇报;关于1991年乡镇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
县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1991年11月28日~30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二五”普法教育准备、审计、商业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1992年5月11日~13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春季农业生产、水利建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1992年7月13日~15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畜牧业、科技、文化广播电视、县志编纂工作情况的汇报;讨论通过《关于加强县志编纂工作的决议》。
县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1992年9月28日~30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199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物资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992年11月27日~28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计、交通、城建工作的汇报;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财政预算的报告。
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届内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29次,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牧、三大支柱产业、工商、粮食、文化、体育、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汇报共100项(其中经济建设议题72项)。
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1993年5月28日~29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春耕生产、三大支柱产业、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1993年7月29日~30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企业情况的汇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工作决议》情况的汇报。
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1993年9月21日~22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99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及199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
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1993年11月21日~22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水电、审计、工商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1994年1月24日~25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粮食、文化、体育、监察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994年5月24日~25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春季农业生产、烤烟种植、畜牧业发展、4071粮援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1994年7月26日~27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粮食、物价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1994年9月26日~28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教育、统计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1994年11月29日~30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科技、卫生工作的汇报。
县四届人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1995年5月25日~26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995年春季生产、植树造林、畜牧业、上半年群众生活安排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四届人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1995年8月29日~31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粮食、工业、商业、交通运输、煤炭)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
县四届人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995年10月26日~27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
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1995年12月29日~30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卫生、文化、工商、城建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制定“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草案)的汇报。
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996年5月6日~7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春耕生产、植树造林、群众生活安排情况的汇报。
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1996年8月14日~15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办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
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1996年10月9日~10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996年12月23日~24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996年审计工作、1995年财政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及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997年5月27日~28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田水利、交通、农业生产形势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997年7月29日~30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计、工商物价、监察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并批准《彭阳县科学技术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长远规划(草案)》。
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1997年9月29日~30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工作汇报。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1997年11月27日~28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卫生、土地清查工作情况的汇报。
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工作监督。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32次,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业、畜牧、林业、教育、卫生、工商、县城建设等工作汇报71项。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1998年4月21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春耕生产、春季林业生产情况的汇报。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1998年6月24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三五”普法、畜牧业、科技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1998年8月25日~26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99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关于依法治县的决议。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1998年10月28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997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汇报。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1998年12月29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工商、交通、教育工作的汇报。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999年3月31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抗旱救灾、计划生育,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1999年7月8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治县、卫生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1999年9月15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99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999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1999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000年1月13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普及义务教育、交通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000年4月30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退耕还林草、春耕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000年6月26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999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教育、文化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000年8月30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000年12月28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水利、科技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001年4月27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退耕还林草工作、特色农业种植情况的汇报。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2001年6月26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计划生育、乡镇企业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01年7月26日)审议关于彭阳县总体规划(2000~2020年)的议案;审议通过彭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彭阳县总体规划的决议(草案)。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01年9月6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01年12月16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畜牧养殖情况的汇报;听取县人民政府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四个五年规划及2011年预算收支变化情况的说明。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02年2月4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0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汇报。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02年5月29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机修农田建设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1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汇报。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02年7月22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002年10月14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01年12月24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畜牧养殖工作情况的汇报。
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届内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36次,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春耕生产、预防“非典”、预防高致病性禽流感、退耕还林(草)、农业结构调整、畜牧养殖、劳务输出、扶贫开发、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等工作汇报共50项。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2003年4月8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退耕还林草办法的说明。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003年6月20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退耕还林草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2003年8月18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工业园区与三产园区建设情况的汇报。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2003年10月27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业结构调整情况的汇报。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003年12月24日~25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2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汇报。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2004年4月20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预防高致病性禽流感、春耕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2004年8月26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九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004年10月26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彭阳县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情况的说明。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004年12月24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0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作出关于批准调整200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的决议。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005年3月29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文化广播电视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005年5月26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春季农业生产情况的报告。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005年7月26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005年9月27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普九”、民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05年县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作出关于批准调整2005年县本级财政预算的决议。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005年11月30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四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06年3月17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县人民政府利用国家开发银行信用贷款有关事项的议案》,依法作出关于彭阳县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府信用贷款偿还有关问题的决议。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06年5月19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春季农业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06年7月19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06年9月19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水利、卫生、畜牧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06年11月17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议案,依法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07年3月23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民政、医保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07年5月18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春季农业生产、科技、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07年7月20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劳务产业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07年9月29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国土资源、民族宗教、城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第七届人大常委会注重民生工程监督,届内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46次。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水利重点工程、设施农业发展、退耕还林草管护工程等专项报告89项;审查批准“十二五”规划和县城第三轮、第四轮总体规划。大力支持大县城建设,适时作出将兴彭大街基础设施建设、县人民医院迁建等工程项目贷款资金列入财政专项预算等决议、决定27项。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2008年3月19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两基”迎“国检”、药品“三统一”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008年5月19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建设“813”提升工程实施、农业机械化推广、乡镇企业情况的报告。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008年7月18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石油开发进展情况的通报。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2008年9月12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教育基础建设进展和教育质量分析情况的通报。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2008年11月21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草畜产业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009年3月10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真食品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2009年4月23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退耕还林工程管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白阳镇周沟至新集乡沟口公路项目建设资金有关问题的议案;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309国道建设拆迁补偿所需贷款的议案。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009年6月18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009年8月5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关于200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关于2008年度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关于2008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及乡镇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009年10月26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四个建设项目资金有关问题的议案,依法作出同意将偿还四个建设项目贷款资金列入财政专项预算的决议。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009年12月15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危房危窑改造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09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和县城总体规划的议案。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010年1月29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监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报告;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议案。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2010年4月19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春耕生产与设施农业发展、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0年6月18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人才引进和人才队伍建设、国土资源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茹河县城段治理等四个建设项目资金有关问题的议案。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0年8月19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0年10月16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0年12月20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1年2月18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1年4月28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春耕生产与农业科技推广、群众文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1年6月29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小企业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群众体育、林业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11年8月24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关于201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关于2010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关于2010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11年10月19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报告。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11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1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县土地储备中心新农村建设中长期贷款议案;作出关于批准调整2011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同意彭阳县土地储备中心新农村建设中长期贷款用于茹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的决议。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12年2月9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开展情况的报告。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2012年4月26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设施农业发展效益分析与农民增收、文化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12年5月18日)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总体规划的议案;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城总体规划的决议(草案)。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12年6月26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进展情况、林业生态环境及小流域治理、人畜饮水工程运行情况的报告。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12年8月8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1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1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11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贷款事宜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将彭阳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贷款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草案)。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2012年9月5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畜牧养殖与饲草更新、生态移民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
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围绕当前重点工作及民生工程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能源工业发展情况、全县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大县城建设情况、全县生态移民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013年2月26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能源工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2013年5月3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013年6月26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县城建设、全县生态移民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司法机关工作报告
第一届人大常委会自选举产生以来,主要听取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和县司法局关于加强审判、检察、公安和司法工作的情况汇报,依法作出撤销决定。通过实施监督,达到寻找工作差距,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的目的。
县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1984年11月23日)听取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和司法局关于加强审判、检察、公安和司法工作的情况汇报。
县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985年4月6日)听取讨论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1986年1月24日)听取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1986年11月29日)听取县公安局1986年工作情况汇报(重点是非正常死亡人数增加的原因)。
第二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审议法检“两院”关于贯彻《通告》情况及检察、审判工作、社会治安工作情况,开展有效监督,对于维护我县社会治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分子,保障全县人民的生产生活秩序起到积极作用。
县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1987年1月7日~9日)听取讨论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审判、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988年8月5日~7日)听取讨论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讨论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1988年12月16日~18日)听取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汇报。
县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1989年3月7日~9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1989年11月1日~3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两高”《通告》的宣传贯彻执行情况汇报。
县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1990年1月10日~12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安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990年2月26日~28日)听取讨论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三届人大常委会把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监督法检“两院”依法行使职权作为重点,对公安、司法部门近年来在社会治安、侦查、起诉、审判和民事诉讼、民间纠纷调解、制止“三乱”的主要环节及主要方面的执法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认真分析,及时反馈,实事求是地提出解决的办法。
县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1990年7月1日~3日)听取公安局关于全县社会治安情况的汇报;听取司法局关于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1990年11月14日~16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991年3月12日~13日)讨论修改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县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991年5月28日~29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制止“三乱”情况的汇报。
县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1991年7月29日~30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1991年9月27日~29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审判、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992年3月4日~5日)听取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三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讨论修改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县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1992年5月11日~13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1992年7月13日~15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司法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1992年9月28日~30日)听取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1993年2月19日~20日)讨论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四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审议法检“两院”工作报告,组织评议司法行政工作的形式,着重推动解决对全县经济有重大影响的突出问题,对一些不良现象和违法行为起到遏制、震慑作用。
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1993年7月29日~30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治安情况的汇报。
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1993年9月21日~22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汇报。
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1994年7月26日~27日)听取和审议公安工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汇报。
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1994年11月29日~30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司法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四届人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1995年8月29日~31日)听取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1996年8月14日~15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百日严打整治行动”情况的汇报。
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1996年10月9日~10日)听取公安工作的汇报;评议公安工作。
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996年12月23日~24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1996年审判工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1996年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997年7月29日~30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安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1997年9月29日~30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1997年11月27日~28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汇报。
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从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的需要出发,坚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的汇报以及法检“两院”关于审判、检察工作的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建议,督促和支持司法机关提高执法水平、公正司法。同时,人大常委会还加强对具体司法案件的监督。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申诉、控告案件,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提出意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纠正和妥善处理。还通过听取法院公开审判、抽查个别案卷等方式,推动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支持法检“两院”公正司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1998年10月28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1999年11月25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审判、检察工作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安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000年10月30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000年12月28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安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01年12月16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002年10月14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审判工作的汇报。
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从创建“平安彭阳”、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每年听取和审议全县社会治安、民事调解、案件执行和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的工作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群众的反映,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坚持公正司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督促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003年12月24日~25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社会治安、民事调解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案件执行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情况的汇报。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004年2月12日)通过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讨论稿),通过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讨论稿)。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004年10月26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005年11月30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06年7月19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报告。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06年11月17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007年1月19日)审查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讨论稿)。
第七届人大常委会聚焦难点,加强司法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社会治安、民事调解、公安交警、预防职务犯罪、审判监督等报告,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全县公安工作进行专项视察,40余名人大代表旁听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犯罪、涉黑案件庭审。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议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2008年9月12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009年6月18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禁赌及当前公安重点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0年12月20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1年2月18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安交警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11年12月9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关于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2012年9月)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刑事被害人困难救助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监督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第八届人大常委会暂未听取和审议司法机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