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书人不易,很多都得了咽喉炎,还是写书人好,既得了报酬,又丰富了自己。说是这么说,得要有人欣赏才行啊。
余华文采甚好,她前世本就是文科高材生。如今带着记忆穿越,她得完成前世不可能完成的梦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那便是写故事。虽说她有一肚子墨水,可奈何就是没人愿意接受她写的话本。一旦得知她是右相独女,一个个都把她给婉拒了。
余华打算成立一家文学社,专门贩卖话本。她要开创历史先河,成为史上第一个买猪肉的人。有需求,就有买卖。男人都喜欢听故事,就一定也喜欢看故事。
玉书阁,便是余华的产业,她有一个宏伟的计划,便是把她的产业发扬光大,开遍全世界!
“小姐……不不不,老板,咱们今天又去玉书阁吗?”余九一边请示着自家小姐,一边正准备撑伞。
“去看看”余华笑了,举足踏步汲水行,也未尝不是一种乐趣。
余九苦逼地撑着油纸伞,余华是小姐当然轻松啦,她才是不想出门的那一个,真是多嘴,自找的多此一举。
玉书阁里,人挤人。大多是年轻的男子,他们认真地挑选着自己心怡的话本。
“这是我先看上的,你不要碰!”红衣男子大声呵道,按住了那本书籍。
“你不要以为你母亲是朝廷命官,就可以在这里横行霸道,我不怕你!”绿衣男也不甘示弱,这本书是自己先碰到的。
书店小二赶忙跑过来调节,陪着笑脸,打着圆场。奈何这本书只剩下最后一本,两人为了争口气,死也不会让对方得到。
嘶咔——
书籍在激烈的拉扯中,散架成了漫天雪花。得不到,便要毁掉。谁也得不到,才是皆大欢喜。
“小姐,他们为何要如此?只不过是一本书而已”余九疑惑不解地扒着头皮,瞠目结舌地看着,双方一言不合就打了起来。
“本公子来挫挫你的锐气!“红衣男子怒起,拔出长鞭,抽向对方脸睑。
“歹毒!“人群里有人惊呼,显然是看不贯红衣男子的行为。
“洛离!该死的”绿衣男抽出软剑,刀尖直挑对方命门。
这两男子都不是等闲之辈,分明都是名门之后。
“咦,余小姐来了!!!”一男子回头一看,发现了名满京都的美才女,他情难自禁,无可自拔地惊叫起来,势如破竹,引起了全场男子的共鸣。
声势之大,如同追星。余华此人,自认是彗星,带扫把的那种。
余华呆愣一瞬,立马便调头就跑。南国民众,逐美成风。就如同萌猫扑蝶,别有一番乐趣。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也。
一场闹剧,就这样潦草离场,徒留一地纸屑,像鸡毛一样随风飘扬。
绿衣男子,便是归京不久的护国候独子。其母是赫赫有名的一等护国大将军,岳辉二十三封侯,名镇四方。岳凌,虽为男子,却不爱红装爱武装。今日与当朝军部大臣之子结下梁子,他很有底气,理拼硬拼都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