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
凌的嘴巴又一次张大到了极限。
这家伙又说了什么劲爆的消息……
之前不是还口口声声说没有跟踪自己吗?
“那你为什么要离家出走?”
还有……这跟“跟踪”自己又有什么关联?
莫非……
“难道你要我收留你?”
“不可以吗?”
这个家伙正用水汪汪的眼睛盯着自己,心里突然涌起了一种“不答应她就是犯下了滔天罪行”的滋味。
“那……那那那你至少告诉我,为什么,吧?”
这种暧昧的请求,如果不问清楚,恐怕要出事情。
阿欢的眉头皱了一下,像是原本被从她脑袋里踢出去的不开心的东西,猛然一股脑窜了回来。
“我爸妈不要我了。”
凌一听愣住了。不过下一秒他就意识到了自己的迟钝。
这种一戳就破的谎言竟然还会让自己犹豫几秒。
人与人之间难道不应该多一些坦诚吗……
“你能不能认真地回答我?”
凌就差用祈求的语气了。
“爸爸妈妈都不在,偌大的房子里面空荡荡的,我不想一个人待在那儿了。”
阿欢没有再插科打诨,而是无力地垂着脑袋,用能让凌听见的最小的声音说道。
“从前,要么是妈妈,要么是爸爸,总有一个会忙到大半年都见不到人影,我们一家人,就没怎么好好聚过。”
在不知觉的时候,阿欢扎的双马尾,有一边无精打采地耷拉了下去。也许一阵风过,就要散开了。
“那样也就算了。可这一次,他们两个居然都不在了。说什么工作忙,说什么推脱不掉,那都是借口,是他们根本就没有把我放在眼里,根本就没有把我当一回事!”
阿欢颤抖地抓着已经沾上灰尘的裙摆,像是抓住了回忆的分叉路口。路的两端,一面是灯火阑珊的街角,一面是旭日东升的山野。
“其实我一直害怕会有这么一天,没想到它真的到来了。原以为只是过个几天,爸爸妈妈就会回家了,然后像平常一样争先恐后地宠着我、惯着我。我这么大度的人,肯定会当之前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的。”
说着说着,阿欢的眼中又蒙上了一层水雾。
“可是……没想到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他们还是没有回来。就算我让管家打了无数个电话,他们也只是偶尔会接一下,然后一直沉默着,什么也不说就挂了。这算什么啊……他们这算什么啊?!”
阿欢紧紧地攥着拳头,想要捏碎手中的空气一般,任指甲嵌进稚嫩的手心里。
“人人都觉得,我家里有钱,爸爸妈妈把我当掌上明珠,我想要什么就可以有什么,我什么也不缺。可是……我其实什么也没有!我连最基本的东西都没有……这样的家,这样的生活,我一点也不稀罕!”
阿欢情绪激动,差点没有站稳,凌眼疾手快地上前扶住了她。
很冷吗?
凌有这样的感觉。
因为女孩的身体剧烈地颤抖着。
“他们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懂……”
阿欢的身体随着她的声音起伏着。
一个清脆的声音从地上传来。
凌看了一眼,好像是一只眼熟的钢笔。
它通体呈黑色,外表打磨得十分光滑,在月光下像一根长长的黑水晶。
他记得自己曾经帮这个女孩拾起过这支钢笔。
他不懂这些东西,只是粗略地觉着,它十分精致。
“谁需要他们工作那么拼命啊……谁需要他们赚那么多钱啊……我只是想要他们陪在我的身边就够了……只是这样……都不行吗……”
“所以……你就离家出走了?”
阿欢用手背刮了刮眼泪,却不小心蹭到了耳畔的鬓发上。
“对啊。因为那样的地方……根本就不是我的家。”
尽管算不上五味陈杂,但凌的心里十分混乱。
他并不能完全理解阿欢所说的话,因为他从来就没有过“家”。
可是他却从阿欢的话里读出了一丝温暖的感觉。他说不清那种感觉到底是来自于她描述的东西,还是自己心底里幻想和期待的东西。
无论如何,他现在只能试着去接受,接受这个女孩,接受那份来自心底的感觉。
“好吧。可我只是一个流浪者,我只是暂时地留在这里,我没有可以永远寄托的地方。”
“流浪者?”
阿欢理所当然地会感到困惑。
因为从她给自己扣上一个“小混混”的帽子开始,两个人之间就已经划出了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
而现在这个失落的女孩正艰难地探出手,向鸿沟另一面的凌祈求。
在离开前,凌拾起了那支落在地上的黑水晶般的钢笔。
这是他第二次拾起它。
不过阿欢并没有注意到。
她一直将这支钢笔带在身上吗,即使不是在上学的时候?
那一定是很重要的东西吧。
可是,她为什么总是没有注意到?
凌打算在回到住处之后再将钢笔还给她。
或者,等到她意识到自己曾经失去了什么的时候,再还给她?
因为有些东西,只有在失去的时候,你才会意识到自己曾经拥有过。
凌领着阿欢回到自己寄住的店铺,请求阿远帮忙照顾一下这个“离家出走“的大小姐。
虽然两个女孩并不在同一个学校上学,但也有过数面之缘。
阿欢的爸爸妈妈忙于工作,没有办法接送她后,阿欢多次拒绝家里雇的司机,执意自己一个人走路去学校,而凌“蹭吃蹭喝“的这家店铺是必经地之一。
自从“那件事“以后,阿欢时常会来店里买早饭或者点心,和凌拌拌嘴,或者调侃一下阿远。
一开始的时候,这个大小姐是很不屑来光顾这种地方的。
凌还记得当初她第一次来买东西时候的样子。她撇着嘴巴,时而左顾右盼,时而望望天花板和地面,一会皱皱眉头,一会挤挤眼睛,像是来精神病院探望病人一般看着凌和阿远。
那时候的她总把“没想到天朝还会有这种地方”当作口头禅。
没想到,风水轮流转啊。
“哟?大小姐?您不去五星级酒店,到这来做什么?这儿的地板怕是配不上您的鞋。”
阿远这家伙也不是省油的灯,偏偏喜欢落井下石。
也许她正是想借此出一口平时受的气吧。
于是两个女孩免不了唇枪舌剑地大战一番。
凌虽然只是一个隔岸观火的,但也免不了会被乱箭误伤。
比如在他大费口舌地解释清楚以前,阿欢总是用“不正当同居”来抨击另外两个人。
阿远气得满脸通红。
凌被当成皮球一般在两个女孩之间拍来拍去。
不可思议的是,最后这两个人居然相安无事地在同一屋檐下住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