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默在房间的架子床上醒来的时候,朦胧中听到的,依旧是绵密清冷的阴雨声。
雨滴,不疾不徐地敲打着格窗,像是一句句娓娓道来的叙述,又像是,一声声清晰的催促,他看着枕边的《追忆似水年华》,才慢慢回忆起来,他在看到书中第一句的时候,就直接睡过去了。
陈默起床去卫生间洗漱,他本来想洗个澡,但是从窗缝透进来的阵阵冷风,让他打消了这个念头。洗漱完毕后,他迅速地换上自己的黑色牛仔裤和浅灰色的长袖T恤衫,把笔记本电脑放进自己的黑色背包,穿上自己的深蓝色厚法兰绒夹克,就背着包出了门。
陈默下了楼,走过大厅,来到了“花语堂”的门口。他看着门外如丝飘落的细雨,心内正在踌躇着,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出去,大厅里负责接待的女孩,慢慢走过来,大厅里空空落落的,想来这间“花语堂”,在这个季节也是没有什么客人,她微笑着问道:“先生,你是,想出去吗?”
“嗯,就是出去找个吃早饭的地方,这附近有吗?”陈默问道。
“哦,吃早饭是吧?”女孩热心给他指点着,“这边过去两条街,左手边的巷口进去,有一家叫做‘洗春茶社’的,里面的点心和面条,都是不错的,客人可以尝尝的。您需要伞吗?门口这边有伞。”
陈默低头看着门口歪歪斜斜地放着的几把雨伞,水滴顺着伞顶洇湿了地面,汪出了一小块形状奇特的水渍,那水渍的形状很奇特,很像一颗长得瘦瘦长长,营养不良的心。他想了一下,抬起头对女孩笑笑道:“谢谢,不用了。”说完,他就走出了“花语堂”的大门。
陈默按照前台女孩的话,走到了“洗春茶社”的门口,他看了一眼门楣上高挂的招牌,白底黑字的“洗春茶社”四个旧式宋体字,在不停地从屋檐滴落摇摆的雨线的映衬下,颇有一种风雨飘摇的感觉。他迈过门槛,走进茶社,发现茶社里面,远比他从外面看到的,要宽敞得多,而坐在这里的人,也远比他想象的多,屋里的老式长条桌椅,已经快被坐满了,不时有客人在高声地叫着伙计,大声地点着面或者点心,人声鼎沸,此起彼伏。而身穿清一色黑色衣裤的男女伙计,如同穿花蝴蝶一般,不时来往穿梭于各桌客人之间,看着屋里的这一派繁忙景象,再想想进门时茶社门口的冷清古板,实在让人意想不到。
陈默找到了一个位子坐下,等了好半天,才点上自己想要的焖肉面,看着一路小跑奔向后厨的伙计,他才突然发觉,自己还真是饿了。等到喷香扑鼻的焖肉面端上来,闻着那令人垂涎欲滴的味道,陈默似乎连精神都为之一振。
吃完面,陈默出了“洗春茶社”。雨明显地小了,雨丝已经变得似有似无,只有寒风依旧,他沿着青石板路漫无目的的走着,想找一家可以坐下来写东西的地方,就在这时,他看见“洗春茶社”的斜对面,有着一间跟“花语堂”的门面,很相像的徽式宅子,只不过门楼比“花语堂”相对低矮,门楼上也一无饰物,显得十分素净。一面暗黄色的酒旗,斜插在门楼之上,雪白的山墙上,左边是一行行书,十一月的雨几个字,写得潇洒飘逸,空灵古淡,颇有雨势连绵,清冷寒郁的味道,右边却是一行花体的英文,繁复伶俐,却是和左边的中文相得益彰。陈默走过去再仔细看,发现在秋风之中,翻卷的酒旗,另一面写的是英文的“bar”。陈默暗自想道:谁想到这个徽式宅院,竟然还是一个酒吧?他抬头看了一眼头上的马头墙,就走了进去。
陈默走进大门,发现这间宅院里面并无回廊,所见之处,只是秋雨如晦,在黑瓦与白墙之间,织成一道绵密而清寂的雨幕,雨声淅淅沥沥地穿过中间的天井,像是无数小鸟扑打着翅膀,从陈默的面前轻轻一掠而过,更显得这处院落,格外的幽暗凄迷。
陈默走过天井,直接上了正门的台阶,他轻轻推开黑漆木门,一股浓郁的咖啡香气扑面而来,他不禁好奇:这个地方不但是酒吧,难道还是一个咖啡馆?
陈默环视着这间屋子,这屋里的格局,应该是已经和原先徽式庭院的样式大相径庭了,大厅与正房相互打通,已经变成了纯正的酒吧的样。,一台五彩斑斓,造型古怪的弹子球机和一台桌上足球,放在房间最里面的角落,而一台花里胡哨的自动点唱机,在屋子的另一侧与弹子机遥遥相对,房屋中间,是宽大的吧台,一排排明亮的酒杯,高高地倒悬在吧台的上空,那高度让人觉得,要想取杯子,必须的是爬着梯子才能拿得下来。吧台的右上方,悬挂着一台大屏幕的液晶电视,里面正在无声地放着一部香港黑帮片。而吧台的后面,是琳琅满目的酒瓶。这间酒吧,设计的最别致的地方,应该是屋子里的各处,错落有致地摆着各式各样的桌椅,中式的官帽椅和维多利亚式的布艺沙发,明清样式的画案和美式圆桌,让人颇有一种时空错乱,眼花缭乱的感觉。屋子的正中央,一张造型奇特的柏木长方桌边上,坐着一个身材削瘦的中年人,他穿着阿玛尼的黑色翻领衫和黑色的帆布裤子,面容清瘦有力,一双眼睛在晒得微黑的脸上,显得炯炯有神,一头花白的头发,很像和蔼可亲时的罗伯特·德尼罗,至于为什么知道他穿的是阿玛尼,是因为陈默也有一件,不过那件,是他们家门口外贸店标准的A货。而坐在他对面的人,与其说是一个人,倒不如说是一个刚刚从森林里走出来的巨人,他留着贝克汉姆式的络腮胡子,近乎光头的微寸发型,微圆的脸上有一个长相极其凶险的鼻子,他正在和中年人聊着什么有意思的事情,不时会笑起来,在黑胡子中露出的森森白牙,让人不由的想到黑猩猩对你示好的表情,巨人穿的,是一件超大号的棕色飞行皮夹克,看着很厚,皮夹克上点缀着各种各样的徽章和五颜六色的图标,他的夹克里面,穿的是一件红色的格子棉衬衫,同样是超大号的,厚实粗壮的胸肌,把衬衫撑得如同走红毯女星的前胸,而在他们两人旁边,站着一个身材修长的女孩,一头黑色的短发光润闪亮,眉眼却是长得冷冷的,连薄薄的嘴唇都绷得紧紧的,那拒人千里之外的表情,和这屋外的冷雨倒是别无二致,她好像穿的是黑色的工作服,一条黑色的围裙,更是衬托出她好看的腿形。三个人每人手里,都拿着一个白色的瓷杯子,咖啡的香气,就是从咖啡杯里飘散出来的。
三个人听到门声一响,都转头去看,陈默站在门口,在三个人的注视下,竟有些不知所措。
“请问,这里是酒吧吗?”陈默问道。
中年人微一点头,然后说道:“不过,我们是晚上七点酒吧才开门。”
陈默有些遗憾看了一下屋子,点点头,转身正欲离开,那个巨人却笑着道:“不过,咖啡馆是九点开门。”
陈默颇有些错愕地看着他们,中年人微微一笑,说道:“抱歉,我们这里的人喜欢开玩笑,这里也是咖啡馆,你要想喝杯咖啡的的话,就请进来吧。”
陈默点点头,笑着道:“好的,谢谢。”他走进屋子,坐到一张明式画案旁边,把背包放到旁边的椅子上,然后对着那个女孩道:“我想要一杯单份浓缩咖啡,加奶油。”女孩冷冷地点了一下头,放下手里的咖啡杯,转身就消失在了吧台后面的操作间里。
陈默把自己的背包打开,拿出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他看着自己电脑屏幕上的标题,突然笑了一下,抬头问那个中年人道:“请问一下,这间酒吧的名字,是不是真的叫做十一月的雨?”
中年人露出了很是得意的微笑,说道:“你是看到,白墙上的字了?”
陈默点点头,然后笑着说道:“我还以为,走进这里的时候,会听到这里放着枪炮玫瑰的歌。”
那个巨人很是意外地看着陈默,问道:“你也听枪炮玫瑰的歌?”
陈默不置可否地点点头,笑着道:“他们的歌,我只听过《十一月的雨》,还是因为看了这首歌的MV。”
巨人连连点头,“看过那首MV的,都会喜欢上这首歌的。”言语中颇有同道中人的感觉。
正在说话间,那个女孩端着陈默加了奶油的浓缩咖啡出来了,她把咖啡放到陈默的画案上,就转身走开了。陈默拿起咖啡,喝了一口,然后看着自己电脑上的标题,想了一下,就敲击着键盘,把原先写好的标题抹去,换成了《十一月的雨》这个标题,然后开始着手,写下文章的开头。
酒吧里很安静,酒吧里的三个人,在方桌那边轻声地聊着天。在他们聊天安静下来的间隙,偶尔会听到陈默敲击键盘的声音,他敲得时快时慢,与窗外的雨声时而合拍,时而错落,陈默又喝了一口咖啡,从电脑屏幕上抬起头,看了一眼窗外的雨,想着,如果Amanda在这里,应该能拍出,这里最好看的雨景。
想到Amanda,陈默就不由得想起,他和她第一次见面时候的情景。
他和Amanda第一次见面,是约在陈默家附近的一家星巴克,那是一个潮热难当的夏天,陈默站在星巴克的门口给她打电话,门口的阵阵热浪就让他的额头上,沁出了细密的汗珠。他拨通了Amanda的电话号码,铃响了三声之后,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略带沙哑,有点低沉却十分引人遐想的声音,类似于好莱坞电影里,身材火辣的女主角,躺在床上,全身只裹着一条白色床单打电话时慵懒的声音:“喂?”
与此同时,陈默看到在星巴克门口的另一边,一个女孩一边姿势纯熟地吸着烟,一边拿出自己的手机,对着电话“喂”了一声,正在抽烟的陈默看着她呆住了,因为这个女孩的穿着,俨然如同一幅日本漫画人物的图样。
在这个闷热的酷暑,这个姑娘上身居然穿着,日本和服样式的粉色薄纱装,薄纱上还装点着点点橘色的桔梗花,宽袍大袖的剪裁,如同戏服一样夸张。她下面穿着的,是一条深橘色的热裤,两条白得耀眼的长腿交叉着靠在一起,长腿的尽处,是雪白的脚腕和一双猩红色的船鞋。而这,还不是最让陈默惊讶的,最让陈默无语的,是她的脸。在她那一头如同深海海水一样,蓝得发亮的短发下,是一张化着粉蓝两色少女无辜妆的面孔,亮蓝色的眼影,清晰得过分的眼线和根根如羊角一样刚硬卷曲的睫毛,她如同水洗过一般的嘴唇上,斜斜地耷拉着根细细的白色卷烟,青烟若有若无地袅袅而上。而一个粉色的眼罩,横斜过她整个精致如瓷娃娃一样的脸庞,遮眼的罩子,做成一朵大大的盛开的桔梗花。
陈默走过去做了自我介绍,女孩点点头,也看着陈默。她很高,站在陈默面前,她的额头就已经过了陈默的下巴,而桔梗花的眼罩,让她的一举一动,显得帅气十足。陈默有些羡慕地注意到,在这么闷热的天气里,她的脸上,竟然一滴汗珠也没有。
后来陈默才知道,那天Amanda的装束,是因为她们要拍摄的COSPLAY的模特没来,临时找她代替的,那天她的装扮,对于她来说,真算是千年等一回了。而经过后来慢慢的接触,陈默发现Amanda可以说是他认识的女人中,最不爱打扮的了,当然,他也知道自己认识的女人不多。她经常穿的就是一条满是破洞的牛仔裤,一双黑色运动跑鞋,T恤衫,长袖或者短袖,短发经常乱蓬蓬的,索性就戴了个NY洋基队的棒球帽了事。
想到这里,陈默不禁微微一笑,他想着老A让他来妙溪的理由:你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也可以做任何你不想做的事。那他来妙溪,是想做什么呢?又是不想做什么呢?
他想,自己可能是想在这里,再次见到老A。自从她去了上海,他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妙溪这里离上海很近,只有两个小时不到的车程,她可能会来,当然,也可能不会来,他只是想,如果在这两周的时间里,命运想给他一个和Amanda在这里见面的机会,他不想错过。
就在这时,雨,忽然停了,突然的安静,像是一种类似永恒的东西被骤然打破,让人一时难以适应,陈默合上电脑,把身子靠在椅子上,抬头凝视着酒吧墙上爱德华·霍普的《夜游者》,作为酒吧,挂着这样一幅画,似乎是再合适不过了,但必须得承认,这幅画里酒吧生意并不太好。
中年人看到陈默久久地凝视着《夜游者》这幅画,拿着杯子慢慢地踱步过来,说道:“这幅画,在上海博物馆曾经展出过。”
“是吗?”陈默有些惊讶地问道。
“你喜欢他的画?爱德华·霍普?”中年人问道。
“我只看过这一幅,因为这幅画给我的印象最深刻。”陈默回答道。
“是啊,”中年人很是自信满满地说道,“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人,街道,城市,夜晚。”他连说话的方式都很罗伯特·德尼罗。
陈默忽然觉得,要是想象这个微笑着的中年人,突然从身后抄起一个球棒直接把自己打个半死,实在是很无厘头的事情,但是他觉得自己,已经有点控制不住这种想法了,他苦笑着在心里对自己说道:“你的黑帮电影看得太多了,这可真是麻烦。”
陈默正想到这里的时候,门忽然再一次被打开了,一个姑娘推门走了进来。
这个姑娘打开门的时候,也把已经放晴的天光放了进来,在门口形成了一个温暖明亮的梯形,她穿着一身白色的秋冬装,衣服上有着大大的红色英文字母,穿着红色的UGG短靴,一头长发,披散着身后令人迷乱的阳光,她的皮肤很白,给人一种凝脂的感觉,就好像,你可以用个勺子,直接从脸上的任何一个部位挖出来一块一样,她有一双很生动的眉毛,挺直的鼻子和有着长长睫毛的眼睛,嘴唇有点厚,有着一种调皮的性感,她看着屋里的人,问道:“有没有午饭?”她的声音清亮,如同雨后在花朵上滑动的露珠。
坐在桌边的巨人看看她,回答道:“午饭,那要等到中午才能吃的东西。”
姑娘听到他的话,笑了起来,她的笑容,明媚灵动,让人很难直视,又让人,很想直视。
“那好吧,我坐在这里等。”姑娘坐到一个维多利亚的布艺沙发那里,脱下她的白色大衣,露出她穿着的红色修身长毛衣,随手翻看着摊在桌上的杂志。
“你们都不觉得冷吗?”她好像感觉冷一样地,坐着跺了跺脚,然后问道,她问话的样子很有意思,眼睛看着手中的杂志,却不知道在问谁。
陈默有些不明所以地看了看四周,他想她应该是那个中年人和巨人,但发现这两个人不知道在什么时候都消失不见了,那个穿着黑色围裙,面色冷冷的女孩,应该在后面的操作间里,这间酒吧里,只有她和陈默两个人。
“应该,还好。”陈默犹豫了一下,回答道,他觉得一个人的问话,如果没有人回应,就像一颗石子投进水里,却没有泛出涟漪一样地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姑娘从看着的杂志上抬起头,看了坐在画案后面的陈默一眼,然后又低下头,翻了一页,继续看她的杂志。
陈默重新打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想着:也许水里的涟漪想得和自己一样,但是石子,可能并不这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