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处世要忍,但忍让要有度,一味忍气吞声,逆来顺受,是胆小怯懦的表现。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且不可缩手缩脚。要有所忍,有所不忍。
洛克是国家图书馆的职员,由于自己是从加州应聘来的,在工作中他处处小心、事事谨慎。对每位同事都毕恭毕敬,偶尔与同事发生点小摩擦,他从不据理力争,总是默默地走开。逐渐大家都认为他太老实,太窝囊。于是,都不把他当回事,在许多事情上总是他吃亏。
想起两年来同事们对他的态度,尤其在奖金分配上自己老是吃亏这些事,洛克心里很觉委屈。残酷的现实使他不得不对自己的为人处世进行反思了。
他决心改变自己。
一次,同一组的一位同事擅离职守丢失了两本书。这位同事嫁祸于洛克,说是他代自己值的班。主管在会上通报这件事时,洛克马上站了起来,说道:“主管,今天的事你可以调查,查一查值班表。今天根本就不是我的班,怎么能说我不负责任。主管,有人是别有用心想让我替他顶罪。在这里,我顺便告诉大家,我不是软蛋。大家在一起共事也是有缘,我实在是不想和同事们争来争去罢了。以后,谁要再像以前那样待我,对不起,我就不客气了。”
从此以后,洛克发现同事们对他的态度有了明显的转变。他也抬头挺胸起来,不想再扮演被人欺负的老实人的角色了。
一个人如果老是受别人的欺负、刁难,往往是因为自己软弱或办事能力较差所致。相信你肯定也不愿意别人骑在你的头上而且认为你没有工作能力,因此,一定要改变这样状况。要改变被人欺负的现状,必须要态度强硬起来,腰杆挺直起来,把自己变得像钢、像铁。与欺负你的人相抗争,除此之外提高自己的办事能力。这样,原来欺负你的人就会有所收敛。
如何掌握忍让这个度,乃是一种人生的艺术和智慧,也是真正作为“忍”的关键。这里,很难说有什么通用的尺度和准则,更多的是随着所忍之人、所忍之事、所忍之时空的不同而变化。它要求有一种对具体环境、具体情况做出具体分析的能力。一味地,毫无界限的“忍”不能算是真正强者的“忍”,它只是一种懦弱和无能的表现,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愚蠢。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一些维护封建专制的没落文化总是告诫人们要“忍”,以此来尽忠、报恩等等。这便是一种不讲界限的“忍”,一种愚“忍”。
忍耐要有限度,一般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来衡量:
1.事不过三
所谓“事不过三”,说的是人们对同一对象的“忍”,可以是一次、两次,但绝不可一退再让。忍让到一定份上,必须有所表示,使对方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退让不是一种害怕和无能,而只是出于一种“忍”,从而不再继续下去。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有一些这样不识好歹的人,他们为所欲为,得寸进尺,把同事及其他人的忍让当成是好欺负,可以占便宜,因此一而再、再而三地步步紧逼。对待这种人,在经过几次忍让之后,看清了其真面目,则不应再忍让下去,可以适当地给对方一点颜色看看,并通过正当的方式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权利。这样,使对方认识到自己的不是。当然,这种晓之以利害的方式和途径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但目的都是一个,就是让对方了解自己真正的态度。
2.转化原则
所谓“转化原则”,指的是在生活和工作中,有些事情随着自己本身的发展,或者是外部条件的变化、会不断地转化,从一种性质变为另一种性质,而这种转化也是我们掌握忍之度的重要参照原则。
有些人在侵犯别人的某种利益和权限之后,由于对方采取了“忍”的态度,使之得逞。可是,这种人在得逞之后,发现了新的目标、新的利益,从而刺激了其利欲,以至于使原来的行为转化为另一种难以接受的事情。这时,作为当事人,便不能自然保持一种“忍”的态度,而必须随着事物性质的变化而毅然决然地予以反击和抵抗。
3.忍无可忍便无须再忍
这里的“忍无可忍”,说的是,有时尽管在同一事件中,人们起初还比较客气,谦逊地做出一些必要的忍让,但由于对方实在是过于无礼,而且行为方式和欲望令人发指,实在是难以接受。在这种情况下,便可以算得上是一种“忍无可忍”了。此时此刻,便不应再行“忍”下去,而可以有所表示。忍是有界限的,在界限中“忍”是强大的、有力的,在这个界限之外的“忍”便是软弱的、无力的。只有掌握了这个界限,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忍”。
一方面我们要谨记:“小不忍则乱大谋”;另一方面,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不要再一味迁就别人,“该出手时就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