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个体户,当然是大款级的,花了1200美元,在北京昆仑饭店住了一夜总统套房。早餐,他点了3客黑鱼子,每客外汇人民币112元。但这位先生,只吃了盘中的蛋清之类,珍贵的黑鱼子,连一筷子也未动,放在那里,走了。
这是报纸上登出来的一则消息。
不知道这则看似纯客观的报道,对这位先生的这次尝试,是褒是贬?
花钱住店,似乎不应该议论,既然高级饭店里有这样极高档次的套房,那就是要让人去住的。标明总统,并非只有总统身份的人才有资格享用,不过表示房间的豪华标准,可以招待贵宾和花得起钱的客人罢了。如果真是认准非总统不可,那这套房间一年也怕轮不上一位。从创收角度来看,饭店应该欢迎有消费能力的人来使用。既然并未规定非局级干部、处级干部以上者不得进入总统套房,那么这位先生按收费标准交了美元,那就得把钥匙交给人家,并提供一流服务。
旁人嘛,就更没有什么好说三道四的了。第一,他的美元并不是假的;第二,他也没有把浴缸的纯金水龙头弄坏。用他自己挣来的钱,过一下总统套房的瘾,这和每个人都会有的消费欲望,并无什么区别,不过钱多多花,钱少少花罢了。于理于法,都是无可指责的。
至于他点了菜而不吃,可能嫌鱼子酱腥,也可能还吃不大惯。浪费了,白花了钱,好象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这如同我们有的人喜欢吃河粉,有的人宁愿吃炸酱面,有的人吃三蛇羹大快朵颐,有的人见蛇餐馆连忙退避三舍一样,口味不同,习惯不一,谁没有点错了不合胃口的菜,只好敬谢不敏的经验呢?
我始终琢磨不透这则报道的真意,究竟是什么?
似乎不太像是褒扬这种强烈的消费欲望,当然更不是赞美这种偏要去试一试的勇气。也许这位个体户先生只配住那种收费二三十元的招待所?那么,就不禁有了疑问,有资格享受这类非一般人所敢奢望的优越待遇,而且甚至不花自己腰包里一分钱的人物,是从娘胎里就带来了这份权力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