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里边有很多间装饰普通的木屋,郭成领着杜天钦,穿过两个房间,来到一扇宽大的木门前。
“这就是月竹大姐处理会内大小事的地方。”郭成说完,轻轻敲门。
“谁?”一声冷淡的声音传来。
“是我,郭成,我把新来的杜天钦小兄弟带过来了。”
“进来吧。”声音还是干脆冷淡,听不出一丝情绪。
郭成推开门,示意杜天钦跟上。
不大的木屋,只有一扇小小的窗扉,光线正好对着屋中央的一张深绿色木桌,一个身穿深灰色衣服、盘着头发的女人正低着头,对照一本淡黄色册子,纤长的手指飞快拨弄着一个老式算盘,速度之快,只能看到残影,像在变魔术似的。
“请坐吧。”
她淡淡地说,没有抬头。
杜天钦心底暗暗惊讶,明面上,他还是不动声色地,和郭成一起坐到木桌另一边的墨色长木凳上。
没多久,她纤长的手指往键盘一拂,所有算珠复位。她抬起头,看向杜天钦,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看到她的脸,杜天钦的惊讶表情这下藏不住心底了。她的脸皮肤白嫩,圆脸,年纪分明跟郭成差不多,为什么连看上去三十多岁的薛立都要叫她大姐?若不是她那充满威严的双眼、和一副淡漠的表情,真有些怀疑她是个刚刚二十岁出头的小姑娘。
“你就是杜天钦吧,我相信郭成的眼光,欢迎你的加入我们复兴汉族的队伍。”她十指交错,说,仿佛没看到杜天钦惊讶的目光。
话虽客套,可杜天钦没有听出一丝欢迎的意味,当然,也没有排斥的意思。
“只要是个明事理的中国人,都不会忍心看中国这么乱下去。”杜天钦说,从他的包袱里拿出一小叠盖着印章的纸币,“月竹大姐,这是我卖掉洋表得来二十万两白银,应该对咱们复华会有些用处。”
他来这时代没多久,客套话还没学多少,干脆拿出些实际的来表达敬意。
旁边的郭成一愣,他知道杜天钦卖手表得了不少银两,却没料到会是如此大款。二十万两白银呀!他一辈子也没看见过这么多钱。最令他震惊的,是杜天钦那一副淡然的表情,仿佛做了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似的。他,是不认识钱吗?
“你——真把它交给会里?”从来都遇事不惊的月竹,此刻的小嘴微张,犀利的眼神中多了些疑惑。
二十万两白银,对复华会总部都是一笔不小的资金,更别说她这小小的大足县城分会了。有了这些钱,还用得着像往几年一样,精打细算、分文必惜吗?
“我既然下决心加入复华会,自然要为复兴中华尽心尽力,我的一切,都属于会里,我也听从你们的一切安排。”杜天钦微笑着说,心里有些得意,你不是一直装酷吗,这下暴露了吧,原来堂堂母老虎也会见钱眼开。
月竹接过杜天钦双手递过来的纸币,正对着朱色方形木窗,一张张地查看。看完后,再次看着杜天钦,表情已从惊讶中恢复过来,平静地说:
“这些钱对我们分会大有用处,我替我们复华会所有人,都向你表示感谢。”
郭成也开口叹道:“杜小兄弟,你可真是大手笔呀!”
杜天钦微笑着说:“都是我应该做的。不过,我现在也没什么钱了,以后还得依附咱们会里。你们若有什么吩咐,我绝不会推辞半分。”
“吩咐倒说不着,待会儿我给你安排住处。”月竹说,“还有,在我们大足县城分会,我虽为名义上分会长,实际上我不会约束大家太多,除了些特殊情况,你尽可自便。”
杜天钦听了,顿时对这复华会分部好感大增,这里,可以没有迂腐的强权,那他也可以好过很多。
正想着,他注意到,月竹的眼神中又多了几分清冷,说:“不过你也得注意,无论你干什么,不能将我们这分会地址泄露出去,也不能泄露我们的任何消息。”
“放心吧。在完全了解这片地界的形势之前,我会一直待在分会里不露面,以防止我无意间泄露这分会的机密。”杜天钦接口。
“也好,这件事情马虎不得,你先多了解这里吧。”月竹点头,淡淡地说,“你从外国辗转来到大足县城,肯定经历了不少吧。”
“唉,一言难尽。”杜天钦叹口气,手扶着额头。他知道,他还没得到这位月竹大姐的信任,此时问他的经历,恐怕是为了探究他的底细。编谎话,他可是有一套的。
“运气这东西,真是无价之宝。若不是幸运,我也许死过好几回了。强盗、官兵、地主,还有我家族从前的对头,这些人都险些置我于死地。好在每次,都化险为夷,捡回条命。”杜天钦缓缓地陈述,眼睛无神,似乎还处在劫后余生的感慨中。
“这么说,你倒是受了些苦。”月竹面无表情地说,她端起木桌上的白色瓷盖杯,纤长的手指从木桌下的抽屉里捻出一撮茶叶,“这是黄茶,有缓疲劳的作用。”
她起身,身材高挑,脚步不紧不慢,走到屋另一边,端起一个水壶,熟练地洗茶叶泡茶。
“年纪轻轻,一个人从东边活着来到大足县城,胆识不可谓不大。”郭成说。
“局势所迫,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杜天钦回答。
月竹的茶已经泡好,她递给了杜天钦和郭成。
“多谢月竹大姐。”郭成头微微低下说,随即喝了一大口,“我还是更喜欢喝酒。”
“这可不由你,我看杜小兄弟不像是喝酒的人,自然以茶相待。”月竹说。
杜天钦有些尴尬,听月竹那随意的语气中,一点关心的成分都没有,他听出了轻蔑的意味。不过,他倒也的确不会喝酒。
轻轻抿了一口,杜天钦眉头微皱。黄茶入口即苦,苦过之后,是一嘴清爽的感觉。
“这茶挺苦的吧。”月竹返回她的位置,坐下说。
杜天钦点头。
“苦就对了。想要品尝到茶的香醇,必先经受一番苦涩。我不管你以前经历了多少苦难,你如今来到复华会,也会照样苦下去,你若能忍受,自然最好,若是不能忍受,想要离开,想要退出,恐怕只能想想而已。”月竹的眼神变得犀利起来。
“为复兴中华,再苦也能忍受。”杜天钦立刻回答。他知道,这是提醒,也是警告。
随后,在月竹的要求下,杜天钦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他这次是绞尽脑汁,才编出一段合理的留学经历。月竹听完,似乎并没有起疑心,给杜天钦安排了一间木屋居住,给了他两套清朝最普通平民长衫,做完这些,才让郭成带着他离开。
“复华会,你究竟是怎样的存在?”杜天钦暗想,深吸口气,一步迈出屋子,开始了他在复华会的生活。
重庆府境内有一条长江支流,叫莱汐河,常年不竭,鱼虾颇肥。散户渔民王丰足这天照常划着他的小木船,在河中一宽阔处飘荡。
他皮肤是蜡黄色的,脸上和手上都分布着许多黄斑,头顶鹅黄色破草帽,穿着缝着布丁的旧短衫,宽松的褪色长裤皱巴巴的。
天气转阴,在酷热的七月犹为难得。王丰足也很珍惜这一天,撒网撒得比往常更卖力,临近中午,他已经收获满满一桶大大小小的鱼。正高高兴兴地准备收船回家吃午饭时,他的船突然猛烈地晃了一下,他差点没有站稳。
“怎么回事?”他往船边一看,碧绿的河水变得浑浊不清,不断有股股泥水窜上来。
王丰足很兴奋地往手上吐了口唾沫:“供了这么多年天地,这几天终于显灵了,又是一天大收成!不过,今天这鱼,也忒大了吧。”
他挽起长衫衣袖拿起鱼叉,奋力叉向浑浊处,没有叉中,再来,一连几下,他都叉空了,船底还在被那条鱼磕碰。
“好一条机灵的鱼,知道躲到船底我就叉不到了,不过老子也不傻!”他不过四十来岁,捕了半天鱼后,仍然腰不酸腿不疼,他决定来一记厉害的。他站在船边,俯下身,瞅着船底浑浊的地方,把手扬得很高,使劲毕生力气,猛地插过去,接着,水下剧烈晃动一番。
“着了!”他感觉鱼叉扎进了鱼身,这条鱼的鳞片比普通的鱼鳞要坚硬很多,“这下肯定发财!”
王丰足用力拉扯,想要把鱼拽上来,但这条鱼力气大得惊人,他越用力,鱼叉反而越往下移。他拉着鱼叉车的手已经拉到了水里,他整个人就挂在船沿,整个船严重倾斜,要是鱼再用力,很可能船就要翻了。
“他娘的,这到底是什么鱼!”王丰足苦苦攥着鱼叉,他的腹部被船身硌得生疼,他的脸都快浸入水里,但他不想放弃。他深吸口气,再次倾尽全力一扯,好在,那鱼好像已经筋疲力尽,被这一下给扯到了上边。
王丰足急切想看清被他战胜的对手,把脸凑到水面,仔细一瞧,好像是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他正奇怪,突然,一只灰色的爪子从水里伸出来,抓住了他的肩膀,王丰足惨叫一声,就被扯下了水。水面剧烈翻腾,河水浑浊区域扩大,大约过了两分钟,河水渐渐平静下来。
河面只剩一条小木船,在悠悠地飘荡。桶里的鲜鱼蹦出了木桶,在船上挣扎着。没有人管。
湖面重新起了波浪。
不久后,一个湿漉漉,一个穿着灰色斗篷的东西,从水里走了出来。那东西有人的形状,两米高的样子,两条腿,两只黑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巴。不过,他只有一条右手臂,手指是五根灰黑的爪子,肩膀另一边,似乎还有一小截断臂。更奇特的是,他的皮肤是蓝色的!他的胸口处的斗篷有点破损,像是被鱼叉刺穿,上边还惨留着黑色的污渍,不过,他好像并不在意。他的爪子还拖着一个人,正是王丰足。
他缓慢地把王丰足扔在河岸,显然,王丰足已经死了。
他蹲下去,独臂撕开了王丰足左臂上的衣服,他从自己的斗篷里,拿出了针头和胶管模样的透明东西,十二针头,六根胶管,他把六个针头分别扎进了王丰足头部、脖子、左右手臂、左右脚踝,每处各一根。再把另一头的四个针头扎进了自己的独臂和左右脚踝,独臂上扎了两根,最后才是因为爪子不方便的缘故,整个过程他做得格外小心。做完之后,他的黑眼睛看向了远方,再猛然闭上,似乎是下定了决心。他的独臂抓住最后两根针头,分别扎进自己的头部和脖子。针头就位后,他按下十多条胶管中央一个拳头大小的黑色方块上边的一个按钮,随即,六根胶管瞬间发光,黑色的液体从他手臂流出,沿着针管进入了王丰足的手臂。他的表情狰狞,露出一口白牙。从他身上流出的黑色,顺着胶管,在王丰足手臂上扩散开,到脖子,到额头,到另一只手,一直扩散到全身。
他倒了下去。
可以看到,黑色液体在王丰足身体里流转,大约两个小时后,黑色液体在王丰足身体里的流动,已经构成一个循环。
又过了一个小时左右,天空已经黯淡下来,天空中没有了飞鸟的踪迹。
王丰足身体上覆盖的黑色,渐渐褪去,他的皮肤,恢复到了本来的蜡黄色。看上去,和原来的王丰足没有任何异样。
他站起来了。
“果然成功了!”他端详了一会儿自己的新躯体,“有这项科技的突破,在地球这个年代办事,要方便很多啊。”
他这时把地上的蓝色怪物拎起来,端详一会儿,然后把它扔进了河里。
“人类的身体虽然脆弱,可这双手,倒还挺好用的。”他的手指不断张合,看样子,是体会到了手指的好处。
紧接着,他闭上了眼睛,眉头紧皱,额头青筋暴出。他身上的黑色液体显露,身体开始膨胀,将王丰足宽松的衣服撑得满满的。最终,他的身高接近两米,皮肤变为了蓝色,双手,变成了双爪。如果有人在场,不难看出,他此时的样子,和被他扔进河里的那副躯体一模一样。
他把右爪深到自己面前,看着远处朦胧的山脉,嘴角上扬。
“哈哈,守护者,你搭上性命,斩断我一臂。现在,我的手臂又回来了,可你能活过来吗?”
再次闭眼,很快,他的身体急剧缩小,恢复到王丰足的样子。
忽的,眩晕感传来。他单膝跪在地上,左顾右盼,最终目光停留在渔船上。他起身,步履踉跄,进入河水中,游到渔船边,翻身而上。动作没有任何停留,他抓起船板上已经死去的鱼,一口塞进嘴里,狼通虎咽,吃得满船碎鱼骨和鱼肉。
“丰足!你……你在干什么?”
寻着声音来源,一个衣着朴素的矮小中年妇女,正瞠目结舌,一脸惊恐地看着他。
她是王丰足的妻子,她本是在家做好饭,候着王丰足打鱼归来。可王丰足久久未归,她心中焦虑,便沿着莱汐河寻他。此刻,看见正在疯狂吃生鱼的王丰足,第一反应是,他疯了!
王丰足猛地转身,看向那一身粗布衣、皮肤同样粗糙的夫人。
王丰足露出很诡异的微笑,他伸了伸懒腰,跳下船,淌着河水,靠近那妇人,一步一步。
“你——怎么了?”中年妇女看着他走进,心里突然有些恐惧。
“正好拿你试试效果。”
王丰足已经走到中年妇人面前,右手慢慢变成了蓝色,手指变成了爪子。
“什——什么?”恐惧已经让她说不清楚话了。
“你是第一个磨刀石。”
王丰足说完,猛地把爪子刺进妇人的腹部,妇人惨叫一声,就倒了下去。
王丰足把看了看满是鲜血的爪子,很满意地笑笑,又变回了手指,血还在手上。
他把妇人的尸体扔进了河里。
做完这些,他在原地停了片刻,喃喃道:“不知道他们两个完成没有。”
他沿着小路走往县城的方向。
一种地的男人扛着锄头,叫住他说:“王大哥,今天收获还行吧?”
王丰足没有看那个男人,只是点点头,继续走自己的路。
这只是打个很普通的招呼,在乡下,这样的问候很平常,那个男人并不是真的关心别人的回答,“王大哥”这个随便的称呼在乡下也很常见,可以很容易找到一打。但是,王丰足这样敷衍的点头回复,在他们平民圈子里,实在反常,不过他也没有功夫深究。
王丰足径直走往镇上,似乎在寻找着什么。当他走到一个巷子里时,突然感觉到了身后的异样。他猛回头,却只看见两面砖墙和一条三米左右的通道。当他转身想继续走时,被吓得不轻。
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他前面。那个年轻人穿着绿色紧身短衫,穿着衣服也能看出他结实的肌肉,身高一米九左右,即使面目皮肤有些粗糙,即使清朝要命的剃发留辫造型,依旧难掩英俊面孔。可他的额头上边有点不协调,像是早上起来迷里糊涂地撞到了墙上,肿得有点严重,就像电视里老寿星的额头一样。
“你是谁?”王丰足瞪着眼前的肌肉男问。
“赵复。”肌肉男冷冷地说,“没想到,你们的科技有了突破,已经可以将意识转移到人类身上。说,守护者,柯,在哪?”
“你也是二十三世纪的的人?你说的柯,他早已经死了,你来晚了。”
“这不可能!你们不可能是他的对手!”赵复眼神变得凌利。
王丰足端详赵复一会儿,特别看了他的额头,又露出诡异的微笑,大概是他觉得赵复没有威胁,傲慢起来:“事无绝对。很快,你就会明白了,因为,你也会死。你这脆弱的人类,胆子倒挺肥,不穿作战服就敢站在我面前。”
“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赵复拳头紧握。
王丰足的双手的黑色血丝暴出,手指变成灰黑色的利爪,每根约摸十厘米长,大概是普通手指的两倍粗,比鹰爪拉风多了。
“你这入侵者,不也没有武器吗?”赵复眼睛微眯。
王丰足没有再搭话,一爪子抓过去,却被赵复一手握住了手腕,胳膊肘一顶,再双手握住他的双手腕,一下子将他扔到墙上。
王丰足的鼻梁骨被墙撞折,额头也擦出了血,他站起来,擦掉血迹,没想到赵复的肉身力气会这么恐怖,他的脸上已经有了怒气。他两大步上去,几爪子再次抓过去,只是这一次,他更谨慎了。
赵复毕竟是肉身,他暂时找不到出手机会,只能左躲右闪,不停后退。三米宽的巷子里退不了几步,赵复身后已经无路,这时王丰足的动作加快,赵复的手臂不断挡开王丰足的手腕,看样子有点吃力。
正当王丰足心中略微得意之时,赵复一脚踢过去,王丰足猝不及防,腹部被踢中,仰面倒下,肩膀磕碰到对面墙面。赵复赶过去,一脚踏在王丰足面门,王丰足爪子要回击,但是赵复不给机会,另一脚横着飞踢过去,用力过猛的赵复在空中旋转一百八十度后两脚平稳落地,这一系列动作都十分连贯。
王丰足可怜兮兮地躺在地上,脸是青一块紫一块。
不过王丰足又艰难站起来,忿忿地说:“人类的躯体,实在太弱!”
他接着把手半举着,头略微低下,摆出蹲茅坑的狰狞表情,过后,他的全身可见的肌肤中,黑色血管突出,整个身体由渐渐变成了蓝色,体型增大了一圈,看上去比一米九的肌肉男赵复还要魁梧了。
“什么?你们竟然已经可以控制全部了?”赵复显然很惊讶。他没有想到,入侵者已经可以做到这一步了。
“你今天让我伤得不轻,我会让你死得很痛苦!”异变后的王丰足说完,朝着赵复奔过去。
王丰足变了新躯体后,力气果然上了一个档次。赵复的手臂已经不能直接挡住王丰足的手腕,只是一边躲,一边往通道的另一头后退,他看王丰足爪子抓得急,随手捡起一个小竹箩筐,往王丰足脸上扔。但是箩筐被王丰足一爪子弄成两半。赵复知道再往后退下去,转角后就到另一个有人出没的巷子里了,为了不暴露,他开始反击,想把王丰足逼回去。
赵复开始拳打脚踢,不过王丰足蓝色躯体坚硬无比,根本造成不了什么伤害。他知道,蓝布尔星人身体上的鳞甲,硬度已相当于二级金属,需要二级及以上的刀刃或枪炮才能击破。赵复索性找了个机会,两手握住王丰足手腕,一个快速的过肩摔,把王丰足狠狠地砸在地上。让人头疼的是,王丰足又马上站起来,揉揉肩膀,又继续气势汹汹地攻击赵复。
入侵者王丰足爪子抓着抓着,突然动起了他撑破鞋子的蓝色大脚,赵复措手不及,腹部被踢中,退了很多步。王丰足趁这个机会,追过去一爪子朝着赵复脑袋劈去。显然赵复躲不开。
情急之下,赵复右臂挡在头前,左手抵着右臂,接住了爪子,他的左膝跪在地上,总算承受住这一击。赵复的右臂没有受伤。那一爪子割破了赵复右臂的衣袖,露出一银色的金属圈。
“你竟然有控制器!”异变完全的王丰足的声音有点奇怪,像是嘴里包了个馒头在说话,说话归说话,他的爪子没有闲着,还在用力地往下推,马上就要够着赵复的脸,赵复两手也加了力气,他手臂的肌肉都明显地突出,居然抵住了爪子的下移。这时王丰足右脚踢在赵复胸口,赵复马上倒在地上,往后滚了一圈又半跪起来,左手捂着胸口。这一脚,力度不轻。
“看来你还真有点难对付。”赵复一面说,一面站起。
“你才知道,已经晚了!”王丰足右脚踏出,突然看见赵复把右手斜向前举着,他立刻停住。
仅仅一瞬间,王丰足听到背后有风声,他慌忙下蹲,躲开了飞来的东西。王丰足退后几步。
那东西到了赵复手中,仔细一看,是一把剑不像剑刀不像刀的武器,准确地说是一把尖端长歪的剑,剑身银白色,反光效果极佳,一米左右长一分米左右宽,尖端略大,往后微微弯曲。剑柄也是银白色,只是不那么反光。
“希望这个时代的人没有注意到这把剑。”赵复自言自语。
王丰足惊恐地看着这把剑,不觉又退了很远。
“你——你——难道是其他世纪的守护者?”
“你才知道,已经晚了!”赵复上前。
王丰足没有犹豫,立即往大街的方向上逃去。
有武器的守护者,即使没穿作战服,可也仍旧他只凭肉身就能对付的。
赵复很怕他们被别人看见,马上把剑扔出去,剑砍到王丰足的铺盖着鳞甲的左肩,王丰足只惨叫一声,爪子捂着肩继续跑。剑又飞回到赵复手上。
他们已经到有人出没的巷子里了,王丰足似乎也怕被人知道身份,他在逃命同时变回了人类的躯体,赵复也只好把按了下剑柄按钮,剑身缩进了剑柄,赵复把它塞进衣服里,继续加速追。
鼻青脸肿、衣衫不整的王丰足已经逃到街上,这天正好是赶集的日子,街上人山人海,王丰足像个老鼠一样找着空就钻,很快就在赵复的视野中消失。
赵复躲避着来往的人,又追了一会儿,很无奈,四下已经找不着了。
“真是狡猾!”赵复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