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长不短,我在那个厂子已干满三年了。
每天,人就好比一颗螺丝钉固定在那个位子上,动弹不得,手就如同机械手,千篇一律地重复着同一套的动作,脑子成了芯片,被格式化了,把心思都框进去了,容不得你去想点别的什么。
厂子里上的新生产线,流水时间更快,效率更高了,感觉是在挟带着你滑向无边无际的深渊似的。只要你稍有点疏忽,准出差错,拉下一道工序,就叫做返工件,不光是扣钱,还要给你难堪。
有一回,我脑子里想着头天晚上在街边唱卡拉OK的事儿,就那么一个恍惚,出错了。
事不凑巧,老板的女儿像个监工似的来线上巡视,她穿着工装,一副女强人的架式,要是她不那么趾高气扬,不那么分明就是一只小母鸡却死耍面子要假冒小公鸡的样子,她还有一点儿可爱,可她偏偏像全线上的人都欠她似的,就差手上没拿条鞭子了。
她一个车间巡下来,没找出一点碴儿,似乎周身不自在,那股子牛劲没地方使,恰好逮到我了。
她兴奋地叫停了我,我一仰脸就看见她假那小子般的脸庞,她怒冲冲地叫我站起身来,我一站起来,她更显得怒不可遏了。
她穿工装,我也穿工装,可我是什么身段,我把工装穿成了时装,她的呢,纯粹是一件遮羞布而已。
我跟她站那儿,高下立现,美丑立判。
她气得一颤一颤的,脑袋一顿一顿的,就跟小母鸡生气咯咯叫着点头摆尾一模一样。
这是我眼下的想法,那会儿我想的可不是这个——我想:这是怎么啦,人都会错,劳动强度这么大,谁都受不了。一台风扇也才几个钱,何至于对我的人格诋毁呢?
我瞪着一双大眼睛,不服气地盯着她,她越发恼羞成怒了,叫嚣着,对我喊:扣三个月工资,立即执行。
我一直闹不明白,她那厂子居然没有倒闭掉,反倒越搞越大了,越搞越好了。
在我的逻辑中,照她那种管理,早就垮了。人与人之间干吗弄得这么森严,这么剑拔弩张呢?
有一天,当我读到马丁·路德·金——嗳,那个可爱的黑大叔——他的那篇有名的演讲时,我都感动得快哭出声来了。他说得真对,人为啥不可以平等相处呢?我跟他是同一路的人。我喜欢他。
人人都有一个梦想,我也有一个梦想。
我宿舍的床头上堆着那几年我买来的歌曲盒带,跟座小山似的,中外流行曲、港台歌星,那年头凡是流行的,几乎没一个落下。
我去逛街,尽找唱片店,新近流行的曲子、新冒出来的歌星,只要是喜欢的,都买下来。
下班时间里,我待在床上,戴上耳机,就沉浸在我的音乐世界里。别人听歌,得学上十遍八遍才会,我只消听上一两遍,就能从头到尾地唱下来了。
那旋律,那调子,就好像一股水流在我的脑子里、身体里淙淙地流淌着,激荡着,我感觉我不是在听歌,而是这歌曲绑架了我,俘虏了我。
只要有空,只要嘴上闲着,我就哼唱起来,洗澡间成了我顶好的练声地方。
哗哗的水流声,仿佛我的伴奏乐队,我赤身裸体,歌声油然而生,打开了嗓门,纵情地唱着,身心达到了完全自由的状态。
我一呆就是一个多钟头,在外面等得急的不停地敲门催我,以至于到了后来,她们一见我要洗澡,便会抢我前头,央我让她们一让。
她们还封我“浴室歌后”,说:我们先洗,你最后一个来,这样我们就能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听你唱歌,跟听演唱会一个样。
哈,这话可不假,倾情演出,超值享受,还免收门票。
那间厂子还有一样好,就是在每一栋宿舍楼里都装有一台电视机,让工人业余看电视、娱乐什么的。
别人看电视,都是看港台的连续剧。有一回,我在那儿发现宝了,上面有一档综艺节目,专放一些当红歌星的歌曲或演唱会,我看得入了迷,别人要换台,我就不乐意。
每回到了这个时间,我就提前守在电视机前,霸着那个台,那些工友晓得我喜欢唱歌,也不跟我计较。
我就想看她们的真人秀,看看她们在舞台上是怎样表演的。哇,简直就是一场地震。
原来她们是这样的台风,她们是这样走步的,她们是这样载歌载舞的,那些伴舞,想必都是现代舞吧。我如痴如醉。心有灵犀一点通。
我生来就有舞蹈的基础,在寨子里就常跳,这些可难不倒我,我照模照样地学起来。在洗澡间里,关上了门,在水流声中,我边哼边跳,且歌且舞,把那小小的几尺见方的地方当成了我的舞台。
那阵子街上一下子像赶庙会似的兴起了歌舞厅。听说主城区那儿办起了歌厅,有乐队伴奏,有歌手驻唱,我就很想去看看。
厂区这一带偏了点,没那样的歌厅,兴的是舞厅。一到晚上,工友们就上舞厅去,蹦的,跳交谊,在强劲的乐曲与舒缓的舞步转换中,放松一日来的劳累,消耗着自己精力旺盛的青春。
我也去过几回,我舞本就跳得好,那些新潮舞步,我瞧上一会,就能跳出个七七八八来,跳得有模有样的。可我顶喜欢的还是唱歌,要是这儿有歌厅就好了。
老天爷仿佛听见我的嘀咕,机缘真就来了。
早期的那些精明人,什么都学得快。有一家舞厅的老板,心眼儿活泛,台湾那边刚兴起了卡拉OK,走私货一进来,他就先用上了,就把那舞厅改成了歌厅,又卖上酒水与小吃,不期然就成了早期酒吧的雏形。
起初那玩意儿很简陋,一个机柜子,放的还是磁带,插上个麦克风,就咿咿呀呀地唱上了,音质也差强人意,虽然跟后来满大街的举起的那款没法比,但别小瞧它,简直就是魔匣子,算是开天辟地了。
头一批去尝鲜的工友回来说,太好玩了,一边有东西吃,有啤酒喝,一边敞开嗓门放肆地唱着,比跳舞还畅快,太过瘾了。她们都怂恿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