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原来我是可以摘下助听器的,但为了他我放弃了。
因为他是真的对我好的人,带我和别人一起玩儿,帮我学习发声和听力,不会因为我是聋子而嫌弃我。
二
养母死的时候,我总算知道自己的身世。
养母本是我的小姨,我的母亲,也就是我养母的姐姐,抢了养母的男朋友,然后生下来我。大概是上天为了惩罚他们,我一生下来就是个聋子。
后来我父母把我遗弃在孤儿院,养母又将我领了回来。她直言,对我有爱,也有恨。可到底血脉留着些相同的血液,父母的错不是我的错,她对我更多的,是惺惺相惜。
养母给我留了一笔钱,足够我用到大学毕业。还有一笔手术费,用来治好我的耳朵。是的,我的耳朵还是能治好的。
可是我的听力手术还没有来得及做,他就被查出了白血病。为了救他,我匿名把养母留下给我做手术的钱都转给了他父母,让他去治病。
这件事直到我们真的分手,他搬走,我也一直没有告诉他。
十几岁,我永远失去了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也永远失去了听见的机会。
三
我觉得我和他的爱情,之所以失败的最大原因,就是双方对彼此都不够坦诚。他有许多事都瞒着我,同样我也是。
大学时,有学妹托我给他递情书。那个时候我们还没有在一起,但我对他的感情已经发生了变化,属于暗恋的那种。
每次有人给他递情书,全都被我拦了下来。
后来他跟我在一起,还在感叹,可惜没有女孩子给他表过白。
我笑道:“便宜我了。”
四
大学即将毕业的时候,我交了个女朋友。
经常有人拿我和他开玩笑,他每次都无比坚定的表示他喜欢的是女孩子。每当这个时候,我都觉得自己无比恶心龌龊。我不想因为自己毁了他,所以遇到同级的女同学给我表白的时候,我便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那女孩很好,每天早中晚都等我。给我做围巾,做饭,还傻乎乎的为了我跑去学了手语。可我却辜负了她。
这么多年过去,我有时也会想起这个女孩。每次一想起她,我就在想,如果当初我没有放开她的手,而是好好跟她走下去,是不是就不会落得今天这样的下场。
五
我跟他说过很多次分手,最后一次,是我三十岁生日的时候。
我坐在门口,等着他给他的心头好过完生日回来。一直等到第二天中午,等的我满眼血丝,头也晕晕乎乎的,正准备不等了的时候,他才慢悠悠地回来。
我假装没有看到他脖子上暧昧的紫青痕迹,给他开门,对他笑,还给他做了满满一桌他最爱吃的菜。
他吃东西的时候,我就看着他。从他的眉眼,到他的唇。
他是我唯一爱过的人,我用了半辈子去爱的人,现在,是到了说再见的时候了。
大概不明白我为什么又突然提分手,他很生气。不过这一次我没有和他吵架。而是就静静地望着他发怒,摔桌子摔板凳,最后摔门而去。
他走以后,我连滚带爬跑到窗台上,看着他驾车离去,最后抱着自己,泣不成声。这是我跟他在一起以来第一次哭,也是最后一次。
六
我始终记得,那天晚上他回来得很早,一改往常对我的冷淡,还带我去了我最爱去的湘菜馆。
可是菜都还没上齐,他的心头好就打来电话说生病了,让他陪着去医院。
我假装不知道,也信了他说领导突然召开紧急会议的谎言,一个人坐在湘菜馆里,等到所有的菜都凉了,才慢慢动了筷子。幸好他临走之前,很有良心的把账付了。
知道他今晚不会回来了,所以我吃的很慢,却在路上回去的时候,遇见了一些不好的人和事。我是第二天早上才逃回的家,他还没有回来,应该直接去了公司。我不敢告诉他,跟公司请了假待在家三天,他没有回来过,只打过一次电话,说公司要加班。
后来我就感染上了艾滋,当代医术除了狂犬病精神病以外,治不好的另一种疾病。一种所有人都唯恐避之不及的疾病。
后来我还知道了他要结婚的消息。可笑的是还是从他的心头好口里知道的。
醉书,很好听的名字。只是气质和人不符,太过傲了一些。
其实不用墨醉书来找我,我也还是要离开的。
七
他带着墨醉书已经见过了家长,重点是他父母同意他们在一起。不过他结婚的对象不是墨醉书。
八
他父母从小就喜欢我这种孩子,成绩又好又懂事。重要是他认识我以后,开始认真学习,不再吊儿郎当了。
后来他跟我说,他当初之所以那么努力学习,就是为了跟我考同一个学校。因为他怕他不在我身边,会有人欺负我。他不放心,所以才拼了命的学习,就是为了能考上我在的学校。
他父母很欣慰,感叹他有我这种同学真是好。
不过后来我和他的事情被他父母知道以后,他们就不再这么想了,他们觉得,是我带坏了他们的儿子,无论如何都不同意我们在一起。
所以我很好奇,墨醉书是怎样让他的父母同意他们的?
九
他搬走了,我辞掉了工作,收拾行囊,开始旅行。
我们说好要一起去旅游,去看世界的,但是现在,只有我一个人了。
我将中国有名的景点游了个遍,看了他心心念念的江南烟雨;爬了他念念不忘的万里长城;游了他心之向往的彩云之南。然后又回到了这里。
本来还有国外的,可是一,我的资金不够了,二,我没有那个心力了,所以便放弃了。
回来后不久,我就用我照的那些照片做成了一个相册,好好的放在我的床头柜里。
十
他结婚那天,我没有去,可能是因为没有收到请帖的原因,我也不好意思厚着脸皮去。而且就凭我身上有艾滋这点,还是不去为好,免得不小心再传给别人。
浑浑噩噩间过了三十一岁生日,我躺在床上,摘了助听器,很想一睡不起。
十一
不记得是哪一天了,在我身染艾滋之后,在我对他平静坚决的说出分手之后。
他醉醺醺的回来,给了我一个耳光,然后把我按倒。
我拼命挣扎,打碎了茶几上的玻璃,然后把碎片放在自己的脖子上。他静静地看着我,我也静静地看着他。
最后,他无声的笑了笑,答应了我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