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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饥餐何必胡虏肉——食物的复仇

作为食物的人

贺兰进明也是上了《唐才子传》的人物,《河岳英灵集》说他“好古博达,经籍满腹”,评价不算低,但许多民间故事里他的名声却是太臭,《广异记》里说他娶了一个狐狸当老婆,这还不算,清朝的《野叟曝言》说他好吃狗粪,小说里写了一出戏叫《贺兰生生做彘》,主角就是贺兰进明。他为了吃到狗粪,让士卒四处搜集肥狗,喂饱之后,将狗齐集一处,他看着狗屁股垂涎三尺,有狗要拉屎,贺兰进明立即张口接受,捧着狗屁股,咬嚼吞咽,牵唇动颏,大快朵颐,狗有窜稀的,淋漓满脸,他也只管对着肛门张口啜吸,吃完之后,手指将脸上的狗粪刮下细细送入口中,咂嘴咂舌,爽利异常。吃不完的,还要用盘碟盛了,日后再吃。吃饱之后,贺兰进明打着饱嗝,摩胸运腹,在牙中剔出粪渣,细细咀嚼。

这当然是戏说,故事的第三出开始和正史连上了,有个叫南霁云的将军来请救兵解睢阳之围,贺兰进明正吃狗粪吃得不亦乐乎,自然不去,南霁云在城下痛骂:“吃狗粪的肮脏奴才。”贺兰进明狗粪吃得却被人骂不得,居然上城回骂,南霁云一箭射去,正中他咽喉,狗粪四溅,立时身死。

真正的贺兰进明如果地下有知,看到这戏,估计也会羞得找个地缝钻到岩浆里去灰飞烟灭,他之所以得此恶名,皆因为对南霁云说了个不字——如果时间能够倒退到公元756年,再给他一次机会的话,他肯定会说:“马上发兵营救睢阳城。”

这一年安庆绪率领十几万人包围了睢阳城,张巡以数千人坚守孤城,南霁云正是他派去求救的,贺兰进明拒不发兵,导致睢阳城最终被攻陷。

按说历史上别说这样见死不救的,就算落井下石的也屡见不鲜,为什么贺兰进明这么遭人恨,皆因为睢阳城一战太过惨烈,城破之日,仅剩四百人。除了战死的,就是被吃掉的。当时城中粮尽,大家饿着肚子打仗,张巡拉过来爱妾:“诸君经年乏食,而忠义不少衰,吾恨不割肌以啖众,宁惜一妾而坐视士饥?”翻译成白话就是:“大家工作这么忙,我当领导的给大家准备点便饭。”不过这便饭是人肉罢了,一开始大家还客气,毕竟这是老大的女人,平常看都不敢多看一眼,怎么敢吃?但张巡强令大家吃掉。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从此以后大家就开始互相请客,先杀奴仆,后杀妇孺,到城破之日,《新唐书》上说吃了三万多人。

这样惨烈的悲剧,按照当时的伦理,还不能怪张巡,因为他为国尽忠,吃个人不算什么,要怪只能怪贺兰进明。所以张巡死后忠烈千古,现在还有庙祭祀,而贺兰进明只能在故事里吃狗屎。

这戏写到贺兰进明被射死还不算,第四出里贺兰进明去了阴间,阎王爷还不肯放过他,判定他世世做猪,只能吃粪,末了还逃不了一刀。

在民间舆论里,生生做猪似乎是最大的惩罚。《聊斋志异》里有个屠户杀猪,刮掉猪毛后见猪身上写着秦桧七世身(秦桧肯定不是世世做猪,因为猪一辈子顶多三年,七世也就二十一年)几个字,煮出来的肉非常臭,狗都不吃。这贺兰进明如果世世做猪,凭他吃狗屎的劲,身上的肉估计也会很臭,狗虽然改不了吃屎,但闻着一股自己大便的味道,肯定也不愿意吃。

谁都没有考虑那被吃的三万多人的心情。如果站在为国尽忠的角度来看,他们比张巡更尽忠,因为他们为国家肉熟骨烂喂饱了英雄,介子推当年也就割了一块肉,这三万多人却跟释迦牟尼一样舍身喂人(前提他们是自愿,有出戏叫《双忠记》,那上面就说张巡的爱妾为了让男人吃饱了杀敌,就自刎而死,让大家放下心理负担去吃),但皇帝表彰却没有他们的份,最后合着贺兰进明这样的人做猪还能逃脱五脏庙。

这三万多人心里一定不平衡,如果他们去喊冤,估计阎王爷会搬出食料簿来说:“你看看,你看看,你们注定就是张巡他们的食料。李德裕的食料簿上是一万只羊,而张巡他们的食料簿里就是三万只羊——两脚羊。”宋人庄绰在《鸡肋编》里说:靖康之后,金人乱华,荆榛千里,米价昂贵,人相食,人肉统称为两脚羊。

这说明,有的人在另一些人眼里压根就不是人,是随时都可以吃的食物,如同畜生,最早提出这种说法当属三国的孔融,《物理论》里说管秋阳哥俩和一个同伴一起出门,走到半路,下雪断了粮食,管家这哥俩一商量,就一起把这个伙伴吃了。孔融就很赞同这种做法,他说大家又不熟,这陌生人也就是个会说话的畜生罢了(禽兽而能言者),吃他就如同狗吃狸,狸吃鹦鹉一样——不知道吃的时候要不要弟弟拿起一小块,将大块肉让给哥哥吃。

一般都以为孔融这话太过偏激,但我看来在孔融的理论是吃陌生人,至少吃与被吃的位置是可以转换的,换个环境,管秋阳和别人哥们同行,他也可以被吃。但到了后来,吃与被吃的关系跟权势链接上了,权力高的就是食物链的上层,是食肉的,没有权力的则是吃草的,如同牛羊。所以古代把管理百姓叫做“牧”,就因为这一方百姓都是他的牛羊。

既然这些人不过“羊而两脚”者,所以大家才会吃起来不亦乐乎,而且并不像我们上面举的例子是到了无奈的时候才吃,他们平时也吃,而且就像吃羊有炒有炖有涮一样,吃起人来也各种方法。

我以为其中最有创意的当属“嗜痂成癖”,嗜痂之癖是用来形容一个人“重口味”的饮食爱好,但看这个成语背后却是一个让人恐惧的故事。故事的主角叫刘邕,是南朝宋时的一位官三代,他的最大爱好就是吃别人伤口结成的痂皮,说吃起来有鲍鱼的味道。有一次他去拜访下属孟灵休,孟灵休当时被烫伤,伤口初愈,有些痂皮落在床上,他就捡起来一块一块吃掉,孟灵休大惊,领导这么喜欢,怎么敢不奉上,就把痂皮一个个剥掉让他吃,剥得身上鲜血淋淋。后来刘邕到南康当官,手下的官吏不论有罪无罪,一律鞭笞,就为了让他们伤口痊愈后结痂供食。

试想一个人被鞭笞—结痂剥掉—再鞭笞—再结痂,如此循环往复,这人大概会觉得自己是个洋葱(如果知道洋葱的话),刘邕真的是在一层一层剥开,不过他可不会鼻酸,不会流泪,因为他甘之如饴。

由于他的吃法独特,让人只记住了他的恶心,没有记住他的残暴。这个成语流传下来,好像他没吃过人一样。鲁迅说翻开史书满纸都写着吃人,可那些被吃的,谁又记得他们?大都成了沉默的羔羊。

第一个挺身而出的是张巡的那位小妾,王士禛在《池北偶谈》里说有个叫徐蔼的,年纪轻轻得了重病,快要死的时候,看见一个白衣少妇,告诉他:“你前生是张巡,我是你的妾,你自己当忠臣也就罢了,我有什么罪,杀我喂你的士卒,我找了你十三世,终于得到机会报复。”说完不见,徐蔼随即死掉了。

这个故事说明,总有人不甘心当别人的食物,他们一旦觉醒,就要报复。纪晓岚对这个故事很不以为然,他在《阅微草堂笔记》里主张,为了大义,有些人就应该好好当食物,随便报复是不对的。他还告诫文人,就算有这样的鬼故事也不要记录下来,以免带坏风气。所以我想其实类似这样复仇的故事应该不少,不过被纪晓岚这样“政治正确”的理论所限都淹没了。

纪晓岚持有这种观点,归根结底是因为他本身是个“吃肉”的。《虫鸣漫录》上说纪晓岚自称是野怪转世,特别爱吃肉,一天吃几十斤猪肉,粒米不尝。还说他性欲旺盛,日御数女,早上五更上班前御一女,下班回来御一女,中午御一女,傍晚御一女,临睡前御一女,每日不可或缺,临时起兴而御的更是家常便饭——不得不说他身体真好,据《啸亭杂录》上说这种习惯一直保持到八十岁。

《栖霞阁野乘》上解释了他为什么这么好色,说他要是一日不御女,就会皮肤裂开,全身筋脉倒抽。他在编纂《四库全书》的时候在皇宫内干活,这里的女人他当然不敢御,结果两眼变赤,颧红如火。乾隆见了大吃一惊,得知真情后,当即赐他两名宫女伴宿——乾隆皇帝真是一位好领导。

这本书说上还说纪晓岚晚上能看见东西,以上几条综合起来,这哪里还是人?清朝的文人在文字狱的威慑下想象力缩水,要是在唐宋之前,直接就说纪晓岚是妖怪了。

什么妖?

虎妖!

人的反抗

老虎非常符合纪晓岚的这些特征,首先在传说里老虎就能夜里看见东西。《酉阳杂俎》里说“虎夜视,一目放光,一目看物。”也就是说老虎眼睛的工作原理是一只眼睛像灯泡一样照明,另一只眼睛去看东西。其次老虎跟纪晓岚一样对性充满了热爱。宋代周密《癸辛杂识》别集上说:“凡食男子必自势起,妇人必自乳起,独不食妇人之阴。”就是说老虎吃男人要从小鸡鸡开始吃,吃女人则要从乳房开始吃,而且不吃女阴,这分明就是一个色情狂嘛。

在吃的方面纪晓岚和老虎就更像了,这不光是因为他一天吃十几斤猪肉堪比老虎,更主要是因为他们在吃人的态度上。《酉阳杂俎》上说老虎吃人能让人自动解开衣服,也就是说人被老虎吃掉之前会非常主动地脱掉衣服,来招呼老虎:“您老甭客气。”纪晓岚阻止被吃的人发声,封杀被吃者的呼吁,让被吃的人甘愿奉上自己的肉体,这跟老虎吃人方式有什么区别。

张巡他们吃的人叫两脚羊,老虎吃的人当然也不能算人,纪晓岚对此也有一套理论,他在《阅微草堂笔记》里借一只老虎之口讲了出来。说在北京房山有个人在山里迷路,到了晚上,就见山林有几个面貌狰狞的人出来,为首一人告诉他:“不要怕,我是神虎,为老虎们安排饭食。”长啸一声,众虎云集,这人举手指挥一阵,众虎散去,唯留一虎潜伏草莽间,一人挑担而过,老虎起身欲搏,看了一眼,却又立刻蹲下。过了一会,一妇女过来,老虎跃出,摁倒便吃。事后,虎神对这人专门做了解释:“老虎不吃人,老虎吃的都是禽兽,但人和禽兽的区别就是头顶是否有灵光,而是否有灵光取决于内心天良存去。那荷担之人虽然为人凶暴,但生活上经常照顾寡嫂孤侄,因为这一点头顶灵光熠熠,老虎不敢吃;而那女人弃夫改嫁,虐待现夫前妻之子,却偷东西给自己和前夫所生之子。天良丧尽,灵光一团漆黑,已经沦为畜生,所以老虎就能吃掉。”

且不管其灵光之说是否有道理,单从这天良有无的判断标准来看,男人凶暴恤嫂叫天良未泯,女人改嫁念子却是沦为禽兽,这价值观真是奇葩。

还是苏东坡说得简单些,他跟弟弟写信讨论过老虎吃人这事,弟弟苏辙说:“只要人不害怕,老虎就不会吃。”苏东坡帮助弟弟举了个例子,说有两个妇女带着孩子在河边洗衣服,有两只老虎过来了,妇女吓得跳入河里,剩下两个孩子在河边玩耍,正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初生的孩子也不害怕这大猫咪,依旧玩耍。老虎不敢吃,直接跑掉了。除了小孩,老虎也不敢吃醉汉,因为醉汉不知道畏惧,老虎也就无法下口——这一点武松肯定不信,当年他可是喝醉之后上了景阳冈的。

其实吃与不吃跟什么灵光、恐惧之心都没有关系,最关键的你有没有在老虎的食料簿上。《阅微草堂笔记》里北京房山那妇女遇见的神虎说得很清楚,他是来配食料的,也就是说为老虎安排食料簿的。

当然纪晓岚们可以这样反驳:是啊,专门安排那些天良丧尽的人当下酒菜啊,正如李白自称海上钓鳌客,他钓乌龟用的饵就是“以天下无义气丈夫”一样。但李白太天真,这些不义之人就跟秦桧的七世身一样,臭不可当,根本钓不上来。拿这些人喂老虎,老虎也应该会饿死的。

所以上天为老虎配食料跟天良什么的关系不大,实际上,唐朝有个叫稽胡的,也遇见了专管老虎配食料的虎王,人家说得就没那么复杂。《广异记》上说稽胡是个打猎的,有一天他追逐一只小鹿到了山洞,结果小鹿不见了,只见到一个道士。稽胡很懂礼貌,上前行礼,并自报姓名。道士一听大喜:“我是虎王,专门为老虎们安排饮食的,所有动物都有相应的安排。”——看人家说得多么简单明了,哪像纪晓岚说得迂腐不堪。这道士接着说:“按照安排,你稽胡今天就该被我吃掉。不信你看,这里有记载的。”说着摊开面前的账本,稽胡一看,果然如此。

这说明人跟动物一样,都属于食料簿里的一种肉食,但是人与动物不同,人不认命。稽胡就赶忙下跪求饶,这道士说:“上天安排的,我也没办法。”但还是架不住稽胡的哀求,说:“你明天扎个稻草人,穿上你的衣服,拿猪血三斗,丝绢一匹过来,我就饶你。”稽胡当然照办,第二天带着东西来了,道士说:“一会我变成老虎就不认识你了,你爬到树上去,用绢将自己绑好了。”稽胡刚把自己捆好,就见道士伏地变为老虎,望着树上大声咆哮,纵跳几次,够不着他,就一口咬碎稻草人,把猪血吃尽,又变回道士,让稽胡下来,用朱笔勾掉了稽胡的名字——稽胡这道菜算是从老虎的菜单上删掉了。

老虎这种方式其实跟人类的掩耳盗铃一个意思,但作为救人出食料的方式,没有人会笑话他,大家只会赞美人类的聪明才智——上天的安排我也可以瞒天过海。稽胡还只是通过哀求的方式,有的人却敢于直接抗争,身为“鱼肉”逼着“刀俎”妥协。

《解颐录》里就有这么一个故事。唐朝开元年间某峡口常有老虎伤人,后来大家想了一个办法,通过这里的人,民主选举留下二人被老虎吃掉,以保其他人平安,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因为给老虎当干粮出现了民主,也算一个奇迹。

“民主选举”实行多年,这一年又有一群人路过这里,不巧的是除了两个人,其余所有人都是一拨的,自然这两个人就被选中了。其中一个人说:“我去跟老虎商量下,能不能不吃,你们等我下。”说着上山寻虎,在一个洞穴里,不见老虎,唯独见一个道士在睡觉,旁边扔着一张虎皮。这人就把虎皮披在身上,道士惊醒之后说:“你就是我今天的午饭啊,把工作服给我,快到我碗里来。”这人说:“工作服在我手里,我该吃你吧。”这道士只好说出实话:“我得罪了玉皇大帝,被罚在这里当老虎,吃够一千个人就可以回去了。想不到今天栽在你手里,这样吧,你剪下头发指甲等,然后弄点血出来,用旧衣服裹住,我就当吃过你了。”

于是在吃与被吃的问题上又一次出现了双赢,这个人保住了性命,老虎也完成了任务。

但这也不是长久之计,老虎们如果天天吃这些稻草人、猪血、指甲什么的替代品,估计也会营养不良的。有的老虎被迫无奈,就去吃死人。《五行记》里有只老虎变成少女和人类结婚了,她就经常寻找刚死的人,偷偷跑到墓地里将死人拉出来吃掉,后来被丈夫发现了,她只好离开亲人。由此可见,人对于老虎来说是不可缺少的营养品,死人虽然不太新鲜,但毕竟是人肉。再说老虎如果经常放弃上天给自己安排的食料,上天知道了估计也会不高兴的,于是老虎们后来就提高了条件:可以不吃你,你给我换个人来。

《广异记》里有个人叫费忠,到城里买完米还家,行到山林里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点火取暖,听到虎啸声,就把帽子戴到米袋上,伪装成人,自己爬上树。随后就见四只老虎(虎爸虎妈和一双儿女),虎爸看见米袋就扑了过去,发现是米袋后不禁大失所望,虎妈领着两只小虎走了。虎爸独留在火边,突然将虎皮脱下,竟然是个老人。费忠跳下树,一把扼住老人咽喉,用刀逼之。老人赶忙求饶,费忠将他的手捆绑好了让他解释。老人说今天上苍安排他吃费忠的,时间地点都告诉他了,没想到是个米袋,就想在这里等一会。费忠不信,老人拿出自己的食料簿给他看,果然如此。费忠就问:“怎样才能救了我?”老人说:“如果有人跟你同名同姓,就可以让他代替你。”费忠说:“南村也有个叫费忠的,他可以代替我吗?”老人点头答应。费忠这才将他放了。过了几天,果然南村的费忠被吃掉了。

其实以费忠的英勇,完全可以一刀把这老人给杀掉,然后成为打虎英雄。这方面最著名的自然是武松,但武松也只是杀死老虎,王士禛在《香祖笔记》写了一个人,他不但将老虎杀掉,还直接将矛头对准了给老虎安排食料的神仙,完成了终极反抗。

故事里有个人也是山行,夜宿山神庙,晚上看见一只老虎跪拜在山神面前,求山神给他安排一顿好饭。山神就说:“明天你就吃了邓樵夫吧。”第二天这人就见一个樵夫从庙门过,一问果然姓邓,就把昨夜之事告诉他,劝他回去。但邓樵夫毫不畏惧说:“家有老母等着我砍柴奉养,我不能回去。”于是邓樵夫“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人也好奇,偷偷跟着樵夫。果然,那老虎跳出来要吃樵夫,樵夫却毫不畏惧,像武松一样打死了老虎,又让这人带他到山神庙,对着山神示威说:“怎么样?”最后还打坏了山神土偶。

这种反抗精神固然可歌可泣,这是因为人作为被吃的一方,但如果调换一下位置,人如果是压迫的一方,比如当动物作为人类食料的时候,这种反抗精神就不太好玩了。

但不幸的是,在我们万物有灵的老祖先看来,既然人类可以反抗,别的动物当然也可以反抗。

动物的反抗

故事是由人类编写的,对于动物的反抗自然不能像描写人类那样机智,例如动物作为食料被吃的时候就没有谈判一说,只有哀求。《报应录》里有人请一个县令吃饭,县令就梦见一个白衣妇人带着两个孩子前来哀求饶命,梦醒后县令不明就里,一会吃饭的时候他才发现,主人杀了一只母羊,母羊肚子里有两只羊羔,于是明白了哀求的是这母羊。这母羊没有得救,倒也没有怪罪县令,又哀求他不要吃自己的肉,县令答应了,将这羊母子埋葬了。

这个故事说明,作为被吃的一方哀求人类是没有用的,因为人类才不会为了动物去寻找什么变通之计,要求只能去求安排食料的神仙们。曾经有个樵夫就目睹了食物们一次成功的哀求。《玄怪录》里有个樵夫进山砍柴,看见一个巨人召集山里的各种动物开会,说明天刺史萧大人要来打猎,你们都要配合一点,谁谁该被箭射死,谁谁该被网死,谁谁该被棍子打死,谁谁该被狗咬死,谁谁该被鹰咬死,一一作了安排。众野兽唯唯诺诺听完,哀求说:“死在萧大人手上是我们的荣幸,但我们还想活下去,能不能帮帮我们?”巨人就说:“我没办法,你们去求严四哥吧。”众野兽就来到严四哥家里哀求,严四哥就说:“如果能让滕六(主管降雪的神仙)降雪,巽二(管刮风的神仙)刮风,估计就能阻止领导。但是呢,要给人家送点礼,腾六老婆最近刚刚死掉,给他送个美女就行了,巽二好喝酒,给他弄点好酒吧。”众野兽赶忙四处寻找,驮来一个美女,拿来两瓶好酒,托严四哥交过去。果然刮起北风,天降大雪,萧大人也就打不成猎了。

其实这已经不算哀求,而是在行贿了,通过贿赂神仙,制造不可抗力,阻止了大人物来寻找自己的食料,但这只是暂时安全了,因为这些动物已经上了食料簿,这位刺史早晚要找过来,拿回自己的食物。

哀求既然没有用,动物们就只能乖乖地躺在砧板上任人宰割,但执着的动物却不肯认命,它们死后也要上访,也要告状。《广异记》里有个霍有邻活得好好的,突然被带到阴间,就因为一只羊在这里把他告了,好在阎王爷一翻食料簿,发现这羊本来就在他的食料簿上,当即就把羊给赶了出去。故事到这里就截止了,没有交代羊被赶出后的心情,但在另一个《六合县丞》的故事里,六合县丞突然死掉,也是几只羊把他给告了,判官根据食料簿自然判县丞胜诉。这些羊就不干了,说这判官徇私枉法,他们要上天找玉皇大帝告状去。判官却一阵冷笑:玉皇大帝岂是你这畜生说见就见的。

当然,对于有些仗着自己的支配地位滥杀、虐杀动物的人,阴间也是要管一管的,我们在《饱食终日难矣哉》里说虐杀驴的人遍身溃烂而死,这大概就是动物在阴间胜诉的结果。

其实这个屠夫死后也可以自我辩护:我只是一个屠夫,有需求才会有供给,我只是满足了市场的需要,要说有罪,那些买来吃的也有罪啊,广告里说“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正是此理。阴间的确也会追究那些“销赃犯”——食客的罪。《玉泉子》上说唐朝有个人叫李詹,吃驴的时候四面点火,将驴架在中间活活烤着,驴受热就要饮水,先给驴喝碱水,清洗驴的肠胃,随后再给驴喝调好的汁水,这样驴被煮熟的时候,内里已经调好味道了。如此残忍,阴间当然不能不管。结果李詹一日突然死掉,面对司法审判,他将罪责都推给了自己的屠夫,随后屠夫也死掉了,屠夫说我只是奉命行事。阴间的判官最后判屠夫无罪,允许其还阳,而对李詹直接判处死刑,李詹又说,这是狄慎思教给我的吃法。结果狄慎思也被地狱给召唤过去了,再也没有放回。

相对于驴死时遭受的痛苦,这两个人这样无痛死去,也太宽容了。这样想就错了,按照我们老祖先的思考逻辑,这两个人多半下辈子要当驴,也要遭受更大的痛苦。书上虽然没有写,我们可以从另外的故事里推理出来。《广异记》里说唐朝有个叫张纵的,好吃鱼。有一天突然死掉了,有个穿黄色衣服的阴间公务员说:“阎王叫你呢。”结果见了阎王,却是抓错了。但旁边一个小官说:“既然来了就别白来,这个人好吃鱼,就让他知道一下鱼的感觉吧。”张纵就被推到了河里,再看身体已然成鱼,身体长得很快,七天后已经成了一条二尺大鱼,随后被一网捞起,送到一个自己还熟识的领导家里,被刮鳞剪头,鱼死,而张纵的肉身复活。

这应该算是阴间和张纵开的一个小玩笑,毕竟他吃的都是自己食料簿上的东西,不能算犯罪,所以只是让他体会一把,随后又让他复活了。

阴间对这种“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处罚,也不一定非要施虐人死后再报应,还可以现世报,有时候这现世报设计得还相当巧妙。《奇闻录》里有个姓陈的渔夫,从小捕鱼,到了晚年得了一种怪病,老是觉得鱼来咬他,疼痛不止,弄一张渔网盖身上,疼痛立刻就好了。《稽神录》上有个男子,替人养马的时候,夜里不想起来喂野草,于是就拿乌梅喂马,马吃了牙酸自然就不吃草料,最终害死了马,这已经不是吃与被吃的关系了。但阴间的处罚方式却是从食料簿上找回来,让这人从此食马粪,就跟贺兰进明吃狗屎一样,吃得不亦乐乎。他还对人自夸马粪有一股乌梅味道。

动物们虽然能从人类受到的惩罚上寻找到一点心理安慰,但这不能改变它们身为食料的命运,不能像人类在老虎那里一样寻找替代方式。相反这些惩罚的措施和手段都是对人类食料簿的维护,是为了让人更好更规矩地吃它们。

完全绝望的动物们,有的就不惜铤而走险,揭竿而起。《法苑珠林》里说唐朝时,长安有户人家新生了一个小男孩,满月这天,家里准备杀羊庆贺,羊向他们一再跪拜,祈求饶命,但众人一点也不怜悯,照样杀了。煮肉的时候,产妇抱着小孩过来看,那锅突然爆炸,母子俱死。这估计就是这只求告无门的羊最后的反击。

这些看似柔弱的羊,反抗得最为激烈。它们活着的时候任人宰割,无力反抗,死后成了鬼,放弃了上访的幻想,开始自己报复的道路。针对屠宰者,它们像恐怖分子一样打起超限战,对于那些贩卖羊的,它们也会进行经济惩罚。《奇事》上说唐朝时洛阳有个人叫朱化,经常到邠宁贩羊,有一次在邠宁他遇见了一个人,这人说,你应该买小羊,小羊买得多,你赶到洛阳就长成了大羊,这样挣钱多啊。朱化一听有道理,表示若有小羊将全部买下,这人就领着他买了百十只小羊,结果朱化赶着这些羊快到洛阳的时候,羊全部变成鬼跑掉了。第二年朱化在邠宁又遇见了这人,自然要跟他理论一番,结果这人说:“你卖羊害命,我就是要和群羊报复你。”说完消失不见,这朱化不久就死在了邠宁。

可见这人就是羊死后的鬼所化,他不投胎,不找归宿,只为群羊寻找正义,堪比青青草原上战无不胜的“喜羊羊”。估计它们后来还成立了自己的帮派,名为“未帮”——因为羊属于未,它们的老大称为未神,以震慑那些吃它们的人,来反抗食料簿。《纪闻》上说有个人好吃羊头,一天出门就见有人站在门口,羊头人身,衣冠甚伟,对他说:“我是未神,来警告你以后不要吃羊头了,否则,将杀掉你。”这人吓了一大跳,再也不敢吃羊了。

羊的这种反抗精神极大地激励了动物们的斗志,它们终于知道,这世上没有救世主,也不靠什么神仙皇帝,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神,于是它们终将高唱“起来,任人宰割的食物”。所谓起来,自然就是站起来,而站起来就表示食物们开始像人类一样直立行走,能够直立的它们必然有一个新的名称——妖怪。

妖怪吃点啥

一旦成为妖怪,就意味着完成了进化上质的飞跃,它们要学习的第一项本领就是用火。只有能够使用火,它们才能够改变茹毛饮血的饮食习惯,有了良好的饮食习惯,它们才能更好地进化。从饮食方式上就能看出一个妖怪的进化程度。

《西游记》上唐僧西行路上遇见的第一批妖怪“寅将军”“熊山君”和“特处士”,他们吃唐僧随从就是直接开膛破肚生吃,而他们的级别恰恰是最低的,他们连吃唐僧肉长生不老这回事都不知道,结果只吃了两个凡人。

再看其他让孙悟空头疼的妖怪,抓住了唐僧后或蒸或煮或腌,各种烹饪方法不一而足。如来佛的娘舅辈的大鹏精说得更有情调:“待天阴闲暇之时,拿他出来,整制精洁,猜枚行令,细吹细打的吃方可。”——光从这种吃法上来看,就是一个让人心惊胆战的妖怪。

动物成了妖怪,还跟人一样有了理性,它们就会压制本我——妖怪的本我是他们的自然属性。例如老虎的本性是吃羊,了解一个妖怪的本性对制服他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封神演义》中杨戬总是去借一面照妖镜,这面镜子的作用就是看出妖怪的“本我”(真身),一旦掌握这个秘诀,就可以通过变化成他真身食物链的上一级来对付他。杨戬在收拾杨显的时候就是先用了照妖镜,发现他是一只羊妖,变成一只老虎收拾了他的。《西游记》里昴日星官能够打败蝎子精也是利用本我的这种相互克制的关系。

然而如果他们不是敌我关系,就可以克服这种本我,食物链不同级别的动物也能一起愉快玩耍,曾经就有一只老虎、一只鹿和一只羊一起修成了妖怪,他们就结拜成了兄弟,一起到车迟国应聘,共同找到了工作。如果不是后来遇见了孙悟空,他们没准就成就一番大业,事见《西游记》第四十五回。

三只妖怪之所以能忘记“阶级仇恨”一起愉快玩耍,皆因为这个时候,身为妖怪的他们已经站到了食物链的顶端。

人类自以为这世界上一切都是属于他们的,说什么“天生万物以养人”,但人如果不是极度饥饿或者极度变态,在情感上接受不了吃人肉的,而对于妖怪来说,人肉是家常便饭。所以,站在妖怪的角度看,天生人来为养妖。

而且人是妖怪最喜欢的一道菜。

首先当然是因为人肉好吃。小时候我们村里一个老人跟我说:“人肉是最好吃的。”有人问:“毛主席教导我们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你没吃过,你凭什么说人肉好吃?”这位老人的眼神里闪过一丝慌张,他说:“我没吃过,你看猪每天吃糠,肉都那么好吃,人天天吃粮食,肉肯定比猪肉好吃。”后来有人说当年闹饥荒时候,他们家原本有两个孩子,老大是个瘫子,头一天还好好的,第二天就不见了,他们只说饿死了,现在想想也许是被他们吃了。

这种事情的真假自然无从查证,但是老人关于人肉好吃的这个推论颇让我信服,后来我读传奇故事《原化记》里《南阳士人》的故事完全验证了人肉好吃这个推论。故事中一人得了病,一天夜里竟然变成了一只老虎,为了不吓着妻儿,他偷偷走出家门到山上去了,他饿了就在水边吃点蝌蚪,蝌蚪吃不饱就吃点泥,把肚子哄饱了。后来又捉到了一只兔子,吃完发现身上顿时有了力气,才知道还是吃肉好。后来遇见一个采桑的妇女,抓住吃了,果然十分甘美。从此他就爱上了人肉,开始了捕人的生涯。

看来人肉就跟鸦片一样,吃了就能上瘾,一旦吃开了头就刹不住车。

其次也是因为人类好抓。人类这种动物不会飞、跳不高还跑不快,特别好抓,而且人类虽然宣称是靠大脑吃饭的,但各类欲望只要一旦占领制高点,智商就会立刻变为零。《幽怪诗谭》里有个故事叫《误认天台》,主角是由鹌鹑和鸲鹆变化的两个女妖,为了吃人肉,就在山村卖酒,专门勾引男人,有两个措大到此,自然经不住勾引,当晚春风一度,第二天这两人真把自己当成上了天台山的刘晨阮肇,女妖给他二人“仙丹”,也赶忙吞下,但没有成仙,化成了一摊血泥,妖怪像是喝粥一样把血泥吃了下去。

《西游记》里说孙悟空当年在花果山做妖怪的时候,吃人肉也是通过诱惑的方式,据他后来对唐僧说:“老孙在水帘洞里做妖魔时,若想人肉吃,便是这等。或变金银,或变庄台,或变醉人,或变女色。有那等痴心的,爱上我,我就迷他到洞里,尽意随心,或蒸或煮受用;吃不了,还要晒干了防天阴哩!”孙悟空不愧是跟孙膑、孙武共一个孙字,吃人都用上了《孙子兵法》。

好吃也罢,好抓也罢,这两条都是客观原因,妖怪喜欢吃人最主要的内在原因是吃人对修炼有好处。中医讲究“以形补形,以脏补脏”,也就是吃什么补什么,动物修炼第一步就是像人一样直立行走,按照中医理论,最好的食物当然就是吃人了,妖怪如果有营养学家,一定也会在电视上忽悠:“人肉能够提供妖体必需的氨基酸和类脂酶,能够促使我们的脑容量扩大,对咱们的直立行走和解放双手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正因为如此,许多妖怪都试图将自己吃人合理化。《阅微草堂笔记》上说妖魔以人为粮,如来佛经常加以镇压,但妖魔不服,他们跟如来佛争辩:“魔众食人,如人食谷,佛能断人食谷,我即不食人。”说得似乎振振有词,说得再好,人类也不能认同这一点。

但面对智商比自己还要高的妖魔,人类在对付老虎时的那些谈判、哄骗的手段都不好使了,于是人类开始求助,求助于神佛。

人们供奉神佛,就是在为自己寻找保镖,一旦有难,神佛就会出手相救,并且对吃人的妖怪加以严厉打击。作为一个妖怪,吃人也要冒着生命危险。在这种高压态势下,许多“风险厌恶型”的妖怪都做到尽量不吃人,他们只有通过其他方式来吃。

妖怪们最好的选择就是接受天庭的招安,成为一名天庭公务员。比如许多山神其实本质上就是一个妖怪,因为接受招安,成为天庭基层组织的人员,从此就告别吃人,改吃人类供奉。但是一旦人类不给发工资——没有供奉,他们就会去吃人。韦庄的《秦妇吟》中那位大难不死的女子路过华山神庙,向山神祈祷,结果山神说:“没有供奉,我自己都饿得不行了,现在每天靠吃人为生。”这位山神到最后还是暴露了本性。

除了当公务员,妖怪们还有一种谋生方式,那就是成为某位神仙的家奴,看家护院、打扫庭院、当个坐骑什么的,例如《西游记》中黑熊精被观音收去看门,蜈蚣精就被毗蓝婆收去守洞。给这些神仙打工最大的好处就是偶尔可以偷偷下界吃人,还不用担什么责任。在《西游记》中,太上老君的牛(独角兕)、烧火的童子(金角银角大王)、南极仙翁的鹿(比丘国国丈)等都是到人间度假吃人的,最后主子罩着,还不用被打死。

以上这两种途径那是可遇不可求的,公务员不是你想当就能当,奴隶也不是你想做就能做的,有的妖怪为此不惜行骗。《纪闻》里一只狐妖变成沈东美员外家一位死去的仆女,自称已经成神,特地回来看看。家里人赶忙招待,这狐妖大吃大喝,结果竟然喝醉了,露出原形,被主人识破,最后丢了性命。这说明行骗还是有一定危险性的,有的狐妖为了安全,就一定要获取某位大人物的授权。《子不语》上有位周生跟张天师在保定住店,见到一位美艳的妇女跪在天师面前,似乎有所祈求。张天师说:“这是一个狐妖,求我一张委任状,来受香火。”周生看这女妖美丽,就代为求情,张天师无奈给了这狐妖一张委任状,但是个临时工,只签了三年合同。

三年以后某日,周生到苏州游玩,听说某处山上有观音庙香火很灵,和同伴一起观看,竟然是当年的那个狐妖。周生大怒,痛骂这妖怪没有良心,竟然敢超期代理。那塑像随即坏掉。

这位周生未免太过认真,既然这狐妖甚灵就让她做下去呗,人家不过是混口饭吃,何必这么认真。这位狐妖也做得不对,你合同到了就应该再去乞求天师,没准还能转正,结果擅自做主,这么一来,自己毁掉了自己的饭碗。

不过这狐妖如此美艳,如果她肯牺牲色相,吃碗饭应该不难,例如可以傍傍大款。这方面最有成就的狐狸当属苏妲己,不过勾引纣王这种帝王级的大人物,同样也需要神仙的授权,妲己就是女娲娘娘派去的,但是在事成之后,女娲娘娘却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将妲己给除掉了。

大人物勾引不成,勾引个土豪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到现在许多中老年妇女听到狐狸精三个词还恨得牙根痒痒。这虽然没有性命之忧,却落个遗臭万年,所以作为有理想的妖怪是不屑的。有理想的妖怪怎么办呢?

有理想的妖怪最好有门手艺,像白素贞那样。白素贞身为蛇妖,她靠着自己精湛的医术为人治病,不但有了谋生之道也赢得了爱情。但是做医生太累了,万一搞不好出个医疗事故,还有被患者家属打死的危险,白素贞最后不就被一个类似医闹的和尚法海给关押在雷峰塔了吗。

最理想的谋生莫过于垄断资源,靠出售资源致富谋生。我说的不是煤老板,而是《西游记》里的如意真仙,这家伙是牛魔王的弟弟,自然也是牛精了,当了个牛鼻子,他就跑到西凉女国的解阳山上的破儿洞,霸占了落胎泉,靠出售泉水为生,书上说“欲求水者,须要花红表礼,羊酒果盘,志诚奉献”。看来这价格贵得很。

但这靠强权得来的买卖,也容易因强权失去,故事里他被孙悟空打了个落花流水,差点死掉,好在孙悟空一心去西天当公务员,才没有夺他的落胎泉,否则,这落胎泉早纳入了花果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了。

这一方面,人和妖的逻辑,还真是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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