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少爷,你醒醒啊少爷。”
耳边传来模糊的声音,忽远忽近,仿佛是奈何桥边的轻唤。
刘霄脑子里一片混沌,奋力的想要睁开眼睛,却感觉眼皮上好像是压了千斤重物,一动也不能动。
而且不仅仅是眼皮,整个身体都仿佛是消失了一般,完全感觉不到身体和四肢的存在,只有耳边的那道声音在不断的回响。
直到一道暖流淌进身体,刘霄才渐渐开始有了感觉。
知觉顺着那道暖流,从嘴巴到咽喉,从咽喉到肠胃,然后顺着肠胃渐渐扩散到全身。
没有经过思考,身体本能的就开始大口吞咽,让更多的暖流从嘴巴里进来,刘霄才终于感觉到身体的存在。
极致的麻木,这是第一感觉,从头皮到脚趾,除了还在吞咽的喉咙之外,没有一寸肌肉能够听从刘霄的指挥。
所幸那股暖流源源不断,麻木渐渐褪去,刘霄拼尽全力,才终于睁开了自己的眼睛。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破碗,然后是碗上黝黑的手,最后是手的主人,一个身穿破烂棉袄的老者。
“少爷,你终于醒了。”
老者有些激动的放下碗,抹了抹眼角的泪水。
“我还以为你活不过来了。”
刘霄想要说话,却只能发出一阵含混的声音。
“少爷别急,热水还有。”
老者拿着破碗,从旁边一个缺了一半的锅里舀出半碗水,放到刘霄的嘴边。
又喝了两碗,刘霄躺下来,等身体里的暖意扩散开,这才有精力思考发生了什么。
昨天出成绩,自己考上了全国最好的清北大学,一高兴多喝了几杯,然后就掉下了护城河。
看来自己是被人救下来了,可是这老者为什么叫自己少爷。
刘霄费力的用双手撑着自己的身体想要坐起来,老者见状赶忙过来扶着刘霄。
一阵寒风吹过来,冻得刘霄浑身打了一个哆嗦,刘霄情不自禁的看向那个破碗。
“少爷,不能再喝了,你饿了这么多天,喝太多水会把肚子喝坏掉的。”
老者把碗推到一边。
“少爷,我扶着你起来,你动一下就暖和了。”
刘霄在老者的搀扶下缓缓站起活动,过了好一会,才感觉自己的手脚有些灵活了起来。
“大爷,谢谢。”
刘霄感觉身体好多了,从生下来开始,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糟糕的情况。
“少爷,你冻糊涂了,我是阿福,你的仆人阿福啊。”
听见刘霄的道谢,老者非但没有高兴,反倒显得着急起来。
“我的仆人阿福,可是我是一个孤儿啊,而且现在都解放多少年了,哪里来的仆人。”
看着面前的福伯,灰色的棉袄上面打了十几个补丁,还有几块补丁没有打好,露出了里面白色的棉絮,刘霄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现在是什么时候。”脑海中一道灵光闪过。
“灵宝三年。”
“什么季节。”
“寒季。”
“寒季?”
刘霄皱着眉头喃喃自语,福伯在一旁看着,眼中满是担心。
刘霄蹒跚的走到门口,拉开房门,一阵刺骨的寒风吹进来,刘霄却仿佛浑然不觉。
“少爷你不会真的冻坏了吧。”福伯赶忙把门关上,“你刚刚才恢复,不能见寒风的。”
刘霄仿佛是丢了魂,一步一挪的回到自己原来躺着的稻草床上。
昨天高考放榜是在六月份,还是炎炎夏季,可是看外面的皑皑白雪,现在已经是冬天了。
而且刚才福伯所说的灵宝三年和寒季这两个名词都从来没有听说过,刘霄脑海中已经有了猜测。
“这是哪里。”
“将军府后的土庙,还是少爷您找到的啊。”
福伯已经确定刘霄被冻坏了。
“你知道种花国么。”
“少爷,我只知道我们这里是周国,还有经常过来打仗的赵国,你说的种花国我没听说过。”
刘霄听过,这才终于确认。
自己,穿越了。
老子一个孤儿,吃着百家饭,穿着百家衣,边上学边打工好不容易考上清北,你他喵的给老子搞穿越!
十年寒窗苦读,一朝化为泡影,我恨喝酒!
深吸一口气,刘霄花了好久才让自己平静下来。
“福伯,以前的事我记不太清楚了,你给我讲一讲。”
并没有像小说里写的那样继承别人的记忆,刘霄只能通过旁人获取第一手情报。
“少爷,您是刘将军府家的庶子……”
据福伯所讲,和以前一样,自己的名字还是叫刘霄,只不过身份从孤儿变成了将军府家里的庶子,生母是将军府里的一名婢女,父亲则是将军府的主人,周国的天将军刘魁。
刘魁有妻妾十几房,嫡子七八个,庶子仅仅是已经知道的就有十几名,他本人对庶子可以说是毫不在乎,就连最基本的死活都不管。
婢女和庶子按说是没有仆从的,但刘霄的生母曾经机缘巧合救过福伯的命,福伯就主动做了他们两人的仆从,刘霄生母过世之后,就更是只剩下福伯照顾刘霄了。
尽管有人照顾,可是刘霄的身体一向有些虚弱,按照府里的规矩庶子又不能习武锻炼身体,今年的寒季又是数十年难见的寒风肆虐。
在这四面漏风的土庙里,两人已经饿了四天,直到昨天福伯冒着被冻死在外面的危险出去寻找吃食,回来就看见刘霄被冻僵在这土庙里。
看来这身体原来的主人就是这样被冻死的,刘霄心下了然。
“少爷,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
福伯讲完之后,看着思考着显得有些呆傻的刘霄,脸上是掩饰不住的担心。
刘霄完全没有听到福伯的关心,而是沉浸在沮丧和对未来的迷茫中。
刚才福伯讲的一切都表明,这里还处于封建社会的时代,自己身为一个新时代的青年,而且没有继承这具身体的一丁点记忆,光是学习融入这个社会就需要花一段不短的时间。
上一世的刘霄也经历过数次生死危机,小时候便父母双亡,从受冻挨饿到不怀好意的人贩子,刘霄都一一挺过来了,可是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迷茫和绝望。
四天没有吃东西,肚子却没有一丝饥饿感,手脚已经开始浮肿,身体已经开始在消化自身的蛋白质了。
外面一片冰天雪地,看不到一丝生机,在这又冷又饿的陌生世界,最多再过两三天,刘霄就会再次死去。
一只破碗递到刘霄的跟前。
“少爷,这是我晚上扒到的野菜,寒季快过去了,野菜开始冒芽了。”
福伯的手不受控制的颤抖着,碗里稀疏的飘着几根野菜,随着水纹跌宕起伏。
刘霄看着福伯,没有接过他手里的碗。
福伯的手还在颤抖,眼睛不住的想要看向碗里的野菜,却又努力的忍住,盯着刘霄的双眼,喉头不住的蠕动。
“少爷,菜快要凉了。”
福伯的眼睛已经有些浑浊,里面刘霄的倒影却异常清晰,莫名的让刘霄想起已经很多年没有想过的父母。
野菜还在飘荡,福伯的手也还在颤抖,刘霄的心却开始坚定起来。
刘霄接过破碗,一口气将里面的菜水喝干净,仰天长出了一口气。
老子从一个孤儿,花了十几年考上清北,现在我就能再花十几年,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站稳脚跟。
现在,第一目标,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