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无法得知前几次性革命中人类是靠什么样的手段和道德来治理社会的,但第四次性革命以来的历史却历历在目。在这个时期,可以说人类靠制度将以前人类不同时期遗留下来的性关系都进行了演绎。君王靠强大的国家机器上演了原始社会群婚制的性关系,奴隶主也靠国家的制度和自己掌握的财富来实现自己的性欲望,而只有生活在最低层的百姓才以一夫一妻制的形式实现着对偶婚的平等关系。同时,也以制度的形式将亲情、爱情等关系确定下来。
从这一时期以来,两性关系再也没有了过去的自然关系,成了一种确定的法定关系。这便是文明社会中的两性关系。很显然,这带来了社会的不公平。这是人性的不平等。为什么一些人可以为所欲为,而另一些人却要默守陈规?从性权利和性遗传的角度来看,占有异性或与异性交往的多少仍然是人的欲望和弱点。在生命界,永远都有弱势群体。当我们在指责奴隶社会时,我们不要以为在原始社会中男女是平等的。之所以出现几次性革命,主要原因是它有问题,即它阻碍着社会的向前行进,它必须要改变。是应运而生,决非自然而然。我们可以设想,在原始群婚制中,一个家庭中的性关系十分混乱时,家庭便不安宁了,家庭的秩序便没有了,这便是第一次性革命。在血缘家庭中,兄妹可以通婚,但它仍然是不确定的,且兄妹通婚带来“其子不繁”。为了扩大家族的力量,抵御外侵,就必须和外族联姻,这是社会化的需要。久而久之,人们便有了一定的科学认识,认为兄妹不可以通婚,在这一经验认识的基础上,新的道德又产生了。在普那路亚家庭中,夫妻关系仍然是混乱的,兄弟之间、夫妻之间仍然矛盾重重,且子嗣不清。为了治理这种混乱的局面,必须得有新关系出现。从某种角度来说,这实际上是人的爱情意识的觉醒。对偶婚的出现,是这一意识的实现,但是,它仍然存在巨大的问题。虽然它体现了一种平等,但由于两性关系的不确定,社会仍然是混乱的,人伦关系混乱不堪。在这个时候,制度的产生便显得极为重要。可以说,制度的产生也是应运而生。从总体上来说,奴隶制度下,两性关系得到了初步的确立。
第五次性革命应该是一夫一妻制度的确立。如果说劳动的分工使男性成为社会的主体,而女性成为男性的附属的话,那么,宗教和早期哲学使得男人的精神地位得到了极端的确立。从那个时候起,男性为中心的文明社会使得女性始终是男性的附庸,甚至奴隶。表面上看,一夫一妻制的确立有制度的原因,但实际上并非是从制度上,而是从男女平等的精神上确立的。它从根本上实现了爱情的多种可能性。
第六次性革命是欧洲文艺复兴运动。欧洲文艺复兴运动从根本上讲,就是对两性关系的再认识,打破了宗教禁锢下的礼教制度。自从有了文明以后,两性关系便得到了基本的制度化的确立,但是,由于宗教的演绎和一些思想家的臆测,两性关系蒙上了一层文明的尘垢。对性的认识走向极端,开始走向禁欲,人性之门将被关闭。可以说,它走向了极端。欧洲文艺复兴运动是对这一极端的有力回拨。它不但将性从宗教的蒙敝下拯救了出来,还诞生了现代意义上的爱情,即平等,博爱、自由下的男女平等观念。虽然西方的一夫一妻制早在公元前1世纪的罗马帝政时代就已经确立为“神圣婚姻”,但那时还有自由离婚制度和公然纳妾的习俗存在。欧洲文艺复兴运动的成果之一,便使这一神圣的婚姻制度得以真正实现。1545年至1563年,在意大利特兰特召开的罗马天主教大主教会议上,一夫一妻制婚姻法正式实行。一夫一妻制是基督教的婚姻法。基督教国家都实行这一制度。后来,除少数信仰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外,基本上都实行一夫一妻制。
第七次性革命是爱情的分离。虽然关于爱情的论述可以上溯到柏拉图时代,甚至更早可以上溯到希腊悲剧时代,但爱情真正成为一股浪潮则是近代的事。现代爱情的理论开创者应该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他们对爱情的定义奠定了现代爱情的诞生。
第八次性革命便是今天我们所说的那场声势浩大的发端于欧美地区的“性革命”。这次性革命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性革命与历史上的前几次性革命不同,它并非是从两性关系的制度出发,而是从两性关系的内在精神出发,在性关系下廓清了爱情的面容。这次性革命的成果有四:一是解放了性本身,使人们从性文化历史的角度重新去认识人自身和两性关系;二是诞生了性学,使人们重新认识性本身;三是诞生了性科学,使人们的性生活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开发和保护;四是崇尚爱情,使爱情的内涵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丰富了性的内容。如果说欧洲文艺复兴运动开启了现代意义上的爱情之门的话,发生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至今的“性革命”则是对爱情的极端推进。
从八次性革命来看,爱情的历史便是两性关系的历史,也就是说,它始终伴随着人类的历史演进。所以说,爱情可以将其分为古代人的爱情和现代人的爱情。我们几乎可以粗略地说,古代人的爱情伴随在性与家庭中,即爱情与婚姻和性几乎是同一词。从现代人的观念来看,这肯定是不合适的。因为很多人特别是女人,在一定的社会时期根本就是男人的奴隶,是没有爱的权利的,是不可能有爱情的。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但是,我个人认为,这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爱与欲谁先谁后,是一直讨论不休的话题。且在那个时代,道德的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它足以遮敝今天人们认为很多爱情的特征,而以道德为重。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很多人是先成家,然后才可能会有爱情。我们不能因为他们没说出自己的爱,或是因为他们的地位的不平等就说他们没有爱情。一个社会中,由于男女所扮演的角色不同,他们的地位可能不同,但并不等于他们在内心中不尊重对方。这方面的例子实在是太多。不用我举例,人们马上就可以想到很多。但为什么我们总是认为古代人没有爱情呢?
一是我们总是以现代人的理论来分析古代社会,所以说没有。二是因为恩格斯在其《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对爱情的论述。使我惊异的是,我们的导师所举的例子竟然是我们道德所小耻的同奸行为,他说:
“第一个出现在历史上的性爱形式,亦即作为热恋,作为每个人都能享受到的热恋,作为性的冲动的最高形式,而第一个出现的性爱形式,那种中世纪的骑士之爱,就根本不是夫妇之爱。恰好相反,古典方式的、普罗凡斯人的骑士之爱。正是极力要破坏夫妻的忠实,而他们的诗人们又加以歌颂的。《Albas》,用德文来说就是破晓歌,成了普罗凡斯爱情诗的精华。它用热烈的笔调描写骑士怎样睡在他的情人——别人的妻子——的床上,门外站着侍卫,一见晨曦初上,便通知骑士,使他悄悄地溜走,而不被人发觉……”
在恩格斯看来,这是因为在阶级社会,当时人们没有择偶的自由,在包办婚姻、政治婚姻、金钱婚姻的条件下,夫妻之间没有真正的爱情,于是有些人只能以婚外恋(即通奸)为补充。在这个世界上,只要还存在着没有爱情的婚姻,就必然会存在着没有婚姻的爱情,过去如此,现在和将来也是如此;外国如此,中国也是如此。
很显然,用阶级的差异来分析爱情,这是现代意义上的爱情,而绝非古代意义上的爱情。但是,在我们赞美现代人的爱情时,千万别忘了,任何时代的人都会获得幸福。只要他们生活得自足,他们就是幸福的。如前面我所举的泰戈尔的那首诗中所描写的,那是古代社会中一个司空见惯的生活缩影,但我们根本无法否认他们的爱情生活。于是,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肯定有爱情的婚外恋的同时,也不能否定在阶级社会中婚姻中的爱情。
三、现代人的爱情观
爱情与婚姻成为邻居是现代人的创造,爱情是婚姻的基础也是现代人的理念。在古人那里,爱情就是婚姻,婚姻就是爱情。为什么会有这种分离呢?
是因为我们提倡晚婚,提倡晚婚就是允许青年可以先谈恋爱,而到了法定年龄再去结婚。这是原因之一。
另一个原因是人类赋予婚姻太多的责任,且将其确定为“永远”的两性关系。从某种角度看,这是不符合人性的,但它符合社会的需要,于是人性就得跟着社会的需要走,这才有了先恋爱后婚姻的现象。恋爱的目的是要找一个在各方面都能永远在一起的伴侣,这就给人类提出一个大问题:究竟什么是爱?金庸的小说中有这样一句话:“敢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说的就是这个意思。现代人在恋爱时常说的一句话是:性很容易,爱很难。意思是说,谈恋爱很容易,但找一个真正相爱的人却不容易。在结婚前又有另一种说法:恋爱很容易,结婚很难。意思是找一个一生相爱的人太难了。从这两句话中,我们可以分析出,现代人对爱情的认识主要是精神之爱。当然,这样一种笼统的“精神之爱”的说法仍然是没有回答“爱是什么”的问题。这一问题也将在下面论述。
现在让我们先看看现代人的爱情有哪些特征。刘达临在与笔者对话时说:“我认为爱情的产生,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条件:一是男女的性关系应该比较专一。‘入尽可夫’或‘人尽可妻’的时代,是谈不上什么爱情的。那时,只有性,没有爱。二是男女双方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不平等的关系下是不可能产生爱情的。即使有,也只是爱情的别名。三是男女双方的交往应该较为自由,强制的、包办的婚姻谈不上爱情。四是爱情应产生于选择和比较之中。五是人类的文化素养要提高到一定的程度。”
很显然,这是以现代的爱情观来看历史上的爱情,对一些观念我不大赞同。比如,认为人类最早的群婚制时期是没有爱情的,只有性,没有爱。这一点在前面已经论述。这五个条件说明,现代人的爱情观是建立在现代制度之上的。它们仍然是一种大致的描述,但从这种描述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个事实:爱与性、爱情与婚姻构成了一种矛盾与统一的关系。
四、爱与性的关系
我在西北民大做报告时,一个学生给我写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请不要把性与爱情拉在一起。我当时看了大吃一惊,以为柏拉图重生了。后来想想,这是很正常的。人类的历史经历了原性——性爱合一——性爱分离——性进一步分离和爱进一步分离——性爱合一的历史过程。第一阶段即原性时期实际上是很短暂时,我们只能靠猜测和推演来讲了。就像各民族的文字一样,最初只是一个符号,并不代表意义,在这个时候实际上意义很少,但并不代表没有意义,而是全部的意义都在其中,后世开发的应该只是这其中的意义的一部分而已。这也可以叫原初命名。性也存在一个原初命名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性是一种近乎于诗的过程,所有今人讲的意义都在里面,包括爱、奇迹,欢乐、生育、健康,等等,但它又近乎于没有意义。原性并不是今天人们讲的纯生理的性,而是指纯心理和纯生理的性,没有任何社会化的痕迹。
第二个阶段是明显地感受到爱,即审美和意义的产生。在这一过程中,社会化的因素是主要的,它使人的心理产生分化,使人对美丑、强弱有了一种认识,使人有了选择。人的意识占了主导地位,比如,对性的崇拜,对生殖的崇拜,对性器官的崇拜等原始崇拜,都是人的意识的产物。性成了神秘的力量,成了崇拜的对象。人开始注意性并研究性了。所以,从这一意义上讲,性崇拜实际上是最早的性科学。这种意义的诞生是对性的全部内涵的一次削弱。正如老庄讲的那样,大德产生对大道来说,并非好事,而是一件坏事,说明人的德性没有了,或者说,是对人的完满的道德的一部分的开发。
第三阶段便是性与爱开始分离。这是一段漫长的历史。当人们意识到人的精神时,开始强调人的精神的价值了,特别是宗教。在这时候,人类进入了一种悖论之中,由于对性有了意识后,人们反而在性面前无知了。人类在很长一段时期只将性当成一种生育的工具。相比最初的性,人们强调了社会化的因素,而丢失了性的诗意。真正的性死了,爱与道德产生了。为了强调爱与道德的力量,人们极力地贬低性本身,于是,爱与性分离了。当然,我所讲的分离是指一部分人,并非全部。当爱与性分离后,性便成了肮脏的,成了原罪,成了万恶的深渊,而爱便成了宗教。在这一漫长的过程中,人们不断地想将性与爱合二为一,但太艰难了。爱是一种审美和意识,爱也随着不同的历史和年龄在发生变化,会随着环境的不同而变化,于是,爱便成了一种难以捉摸的东西。
第四阶段便是对性与爱的重新认识阶段,即我们的理想阶段,将性与爱合二为一。这实际上也一直是人类的一个努力的方向,但因为在一段时期人们的认识出了问题,所以它便一直成为一种对立的矛盾体。有关灵与肉的矛盾的小说实在太多了。这便是一种斗争与努力。但由于我们给爱赋予了很多意义,且在今天歧义丛生,所以爱成了问题。爱出了问题后,从最初的原性中分离出的性便成了无头的苍蝇,仍然是肮脏的代名词。这便是我们今人一直讨论爱情的意义。如果我们讨论爱情仍然限于纯粹的精神,那么我们对性的认识仍然是肮脏的,我们仍然会处于一种灵与欲的矛盾中、痛苦中,但如果我们把爱与性放在一起来研究,那么,爱与性也就会从对立中走向统一。
在这里,我提出一个概念,叫原性。本篇中只是简略地谈了一下,这一方面的内容我正在著书,在那里,会有一个详细的论述。
五、爱情与婚姻的关系
这是当今人们特别关注的问题。前面我讲了,爱情与婚姻的分离是社会化的结果。实际上,是爱与性分离后的结果。人们总是有一种体验,即爱情是理想的,而婚姻是现实的。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似乎就是爱情与婚姻的差距。爱情永远是向着“原性”的,即灵欲合一的诗化境界,而婚姻永远是向着社会化的,向着法律等规则。从这一意义上来看,婚姻是文明对人的异化的结果。所以有很多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但是,爱情与婚姻的关系绝非如此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