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有关爱情的科学认识似乎无法穷尽。今天,我们应当进行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破除几千年来有关爱情的一些迷信,二是科学地探讨爱情的要义和特征以及规律。
第30讲:什么是爱情
注:这是性文化课的第十讲,本来在五万字左右,后面的内容主要涉及大学生爱情观的具体分析,但考虑到前面已经有所涉及,而且因为是讲稿。所以不免简略,生硬,便删减了一半。
关于爱情、婚姻、家庭的主题,特别是关于爱情的主题,是历来诗人、哲人和普通人一直探讨的主题,也是本学期我们学习所要到达的目的。我们之所以告诉大家有关人类的性文化历史,只是想说明在人类的过去,有着怎样的两性关系,它与我们今天的两性关系存在着怎样的鸿沟。在这些知识的旅行中,我们知道,是历史、文化、道德、经济甚至科学改变了两性关系,使人类的性文化大河改道而行。但是,无论人类如何运用自身的理性“理水”,人性之水仍然有它一些不变的定律,它还是要滔滔不绝、义无反顾地奔向大海。
我还是要说,我们为什么要讲那么多的人类的性文化历史?难道仅仅是为了猎奇?不,是为了今天一个明确的追求:爱。为了爱,我们必须知道我们的祖先经历了怎样的爱之途,由此便洞察我们人性中的优点与弱点。如果说,早期,即人类的性道德尚未建立之初的原始社会是一个身心尚未分化的世界,是一个尚未开发的蛮荒之地,那么,人类的性文化史无疑是对人的第一个开发期。在科学尚未到来之时,人类因为对自身秘密的恐惧与无法洞知,产生了精神的臆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人类实在是太了不起了。靠两个拳头大的大脑、自身的血液以及敏感的神经系统,即古人说的“心”,感知到了宇宙的秘密。走向了无限的世界。由此我们对精神崇拜之至,我们对无法自治的以“欲”为代表的整个物质身体产生了厌恶、敌视。
两百多年来,人类学说、性学,考古学和各种科学的勃兴,几乎颠覆了人类的第一个开发期,即对精神世界的盲目崇拜。精神世界的确是人的真正的存在,但是,物质世界直接影响着精神世界,精神世界也左右着物质世界,两个世界是互为一体的。我们的问题往往是为了抬高一方而将另一方贬低,甚至消灭。比如,在人类的宗教中后期,往往是对精神的过分迷信,将人的肉体需要视为异端。而且还宣言所谓正统的精神,而将同性恋等视为罪恶将其烧死。又比如,在一百多年来,人们为了摆脱道德对人的束缚,而过分地宣扬人的肉体即物质基础的第一性,而将精神和道德视为罪魁祸首,欲将其消灭。在这一时期,人们盲目地视宗教为迷信,为愚昧落后的象征。部是矫枉过正。
这些观念都影响我们对世界和自我的认识,影响对性、爱情和家庭的观念。比如,当我们认为精神是人的最终归宿,我们将全力以赴地维护正义,善良等人类崇高而美好的力量,我们也会坚守道德的阵地,然而当我们认为人的精神是虚幻的,那么,你将放弃所有的精神阵地,毫无顾忌地走向欲望的深渊,在迷茫中度过一生,而且你所以为的纵欲的快乐也只是短暂的一瞬,因为你不相信永恒。
这对爱情与婚姻的意义尤为重要。
一、关于爱情的言说
如果我们在百度或其他搜索引擎上打上“爱情”两个字,我们一定会傻眼,因为我们无法找到自己想要搜寻的那个目标。我们陷入了一个爱的深渊,或是大海。在大海里捞针是多么的困难。有关爱情的书写与命名实在是太多了,不过也有好事者。2003年6月,内蒙古文化出版社出版了陆中飞先生编的一本《爱情箴言》的书,里面摘录了古往今来许多作家、哲学家、艺术家和思想家以及一些名人对爱情的认识。人们一定认为,这些名言警句是世间至理,应该铭记。但在我看来,却是大谬也。
我们一直认为,这些人掌握着真理,拿着我们生活的钥匙,但事实究竟如何呢?也许在以往的生活中,这些圣哲先贤的确起着这样的作用,但自从知识爆炸以来,他们的作用逐渐式微。知识爆炸以来,人类以往的很多知识成了垃圾,至少成了可疑的知识。大概我们从来都没想到过知识会成为垃圾,但的确如此。因为世界观的不同,人类历史的无限向前延伸,使很多知识成了错误的,然而我们很多人还在用它,甚至于很多学术大师(伪大师)和思想者还在一如既往地运用它们。这就是可疑的思想。其次,从今天的多元价值观来看,个人的体验越来越重要,个人对信仰的选择也从一维变成多维,于是,对于此人坚定不移的信仰对于彼人却成了大谬,彼人有彼人的信仰。甚至于有很多人在多元价值中建立了自己的信仰。世界多元文化的交融使人类的信仰成为多选题。这即所谓的“众声喧哗”的时代。尤其到了网络时代,可以说是信息共享,一切知识人人都可享有,人人都可以表达自己对世界和个体的看法,人们对圣贤的尊敬已经远不如以前——一个真正的思想平等的时代到来了。
在这里,我个人认为,我们还必须讨论一个常识性的问题,即有关爱情的认识,我们是要倾听那些获得幸福的爱情生活的人的言语呢,还是听那些情爱生活中的失败者或不幸者的牢骚呢?这一问题长时间被那些高大的思想者的身影遮敝,被他们强者的声音所覆盖。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始终没有摆脱一种被奴役的地位。尽管我们从法律上或多或少地得到了一些平等,但我们从思想和精神上仍然处于不平等的角色。思想上的强权思维仍然左右着我们的生活和意识。
所以,我认为,不妨去看看民间的生活,在我们生活所及的角落,总是能听到人们对爱情的认识,但我们很少去倾听他们的心声。泰戈尔在一首诗里写了这样一个故事,他说,在古老的恒河边上,有一家人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早晨,妻子目送着丈夫出门,然后她就在家里忙碌着。当夕阳西下,她便依在门扉前等着丈夫的归来。他们过着古老的非常单调的生活,与现代人相比,他们的生活是多么地贫困,然而,泰戈尔最后写道,谁也不知道他们给这世界的意义。他们这种被很多现代人嗤之以鼻的生活,奉献给这世界的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呢?是忠诚、稳定、和谐、美满,是那种人类精神中的大美,与日同辉,与永恒同在。这就是普通人的生活,是幸福者的无言之诗。然而,他们从不说出。
那么,是谁在言说爱情的意义呢?是诗人、作家、艺术家、哲学家、思想家。从表面上看,他们是总结了人类的情爱生活后说出的关于爱情的真义,但实际上他们只是道出自己的体验后的理解。弗洛伊德曾经在他的《爱情心理学》第一篇“男人的选择”中写道:“文学家们往往要受到某些条件的限制,他们不仅要影响读者的情绪,还要激起人们理智上的和审美的快感。有鉴于此,他们在发言时就不能直言不讳。例如,他们不得不把真实发生的事情的某些部分舍去,为的是防止无关紧要的东西干扰,然后再用别的材料去填补这些空隙,对整体的统一下一番粉饰功夫。对文学家的这种特权,我们可以称之为‘诗的破格’(poeciclicence)。文学家虽然描述生命,但对种种心理的起源、发生与发展等,却不太注意。因此,为了最终解决问题,我们还必须借助科学,对这些诗人们反复玩味和几千年来不断给人带来快乐的材料,做一番深入探讨。当然,科学在解决这些问题时,有时免不了笨手笨脚,其结果也恐怕不那么令人愉快,但这种不愉快的反应,却正从反面证明,我们对两性之爱或其他事情的研究,是完全合乎科学的(而不是艺术的)。”
弗洛伊德的这段话就说明了我们不能只听信艺术家的话,但哲学家呢?苏格拉底的一生是在老婆的强权下生活的,所以他对女人的理解是不同的。柏拉图则对人的欲望极尽贬低,也因为他同性恋的内在原因,他的爱情观便格外特别,认为爱情就是精神之爱。尼采一生都没有真正体验过美好的爱情,只是在暗恋与幻想,叔本华的情爱世界是非常灰色的,所以他们对爱情的理解也与常人不同。然而,这几个哲学家关于爱情的认识却是后世影响最大的几种观念。我们很容易就发现,哲学家对爱情的认识仍然是自己的体验,并非建立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之上。那么,我们也只能将他们的言论当成个人的认识。
如此说来,有关爱情的真正的科学的认识还远未穷尽。那么,今天,我们将开展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破除几千年来有关爱情的一些迷信,二是科学地探讨爱情的要义和特征以及规律。
二、爱情是历史的产物还是古已有之
初看起来,这是个非常容易回答的问题,即男女双方相悦相爱的一种情感。但仔细一想,要真正回答这个问题并不是容易的。我们不妨先把这个问题放一放,先去讨论历史上的爱情是怎么~回事。
有人说,爱情是近代的一个名词,但实际上,有关它的同名词是古已有之的。我们从东西方的神话传说中就可以发现,有关人类爱情的故事几乎是伴随着人类文明一起诞生的。三千年前,斯巴达和小亚细亚半岛上的一个小国特洛伊双方出动了几十万人马,九千艘战船,展开了史无前例的战争。这场战争整整持续了十年,最后斯巴达人施用“木马计”才赢得了这场战争,但其原因只是为了争夺一个美丽的女人——斯巴达王后海伦。海伦是传说中最美的女人,于是,对于美的追求便成为爱情的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后来,在歌德的《浮士德》中,歌德又将其作为美的象征出现在诗剧中。于是,我们在这里便要探讨一个主题,审美是人与生俱来的呢还是进化而来的。进化是很显然的,社会化是人类的一个重要的历史过程。
在这里,我们无法知道在人一产生的时候,是否就具有好恶的观念,我们只能跟我们人类相近的动物的其他生物的身上去猜测了。很多美学家都认为,美是人与生俱来的品质,也就是说,人生来就有认识世界、选择世界的能力,尤其是对美的选择。人的身体之美,处女膜以及性感区的生成,实际上也说明人的性选择的存在,而这应该是当时美的表现形式。在原始人那里,美有时是一种力量,有时是一种生育的能力,这些部是与生存相联系的。除了这些以外,有没有与生存无关的更为纯粹的美呢?应该是有的,比如对声音,对色彩,对形式。而这些感受连动植物都有,更何况人呢?它们产生了艺术。
现在一些机械唯物主义者认为,人在原始社会时期是没有道德的,因此也没有审美,更不可能有爱情。这是从现在的爱情观念来看的。我们应该知道,虽然在那个时期,性是没有道德的,但是,应该还存在性选择,存在好恶观念,这便是爱情最初的萌芽。性道德是人类进化过程中的产物,更是现代意义上的爱情的催生者。
在分析人类的性进化时,我们都相信,人类最初经历了一个混沌未开的蒙昧时期,按现在人的说法,是一个“人尽可夫”的时期。也就是说,只要是异性,就可以发生性关系,所以母子可以通婚,父女也可以通婚。我们现代人可能要说,那是一个乱伦的时期,但对于历史来说,那时是没有性道德可言的,所以也就无所谓乱伦。那么,母子之间是否有爱情呢?这是一个很少有人愿意讨论的话题。
按我们现代人来说,母子之间应该是亲情关系,但这只是现代人的说法,是现代伦理下的产物。对于原始人来说,亲情与爱情大概是没有多少界限的,也就是说,爱情在原始群婚制时期是混淆的。后来,人类便进入“血缘家庭”时代。按照人类学家的说法,这是人类家庭的第一个阶段,也就是说进入了人类的文明时代。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性革命。它产生了伦理道德。即上一辈人不能和下一辈发生性关系,只能在同辈人之间发生。这就是母子之间和父女之间的限制,从而第一次使母子和父女之间的亲情关系明晰化。但正如弗洛伊德和荣格论述的那样,他们之间的爱情关系仍然存在,所以人类常常出现“恋母情结”和“恋父情结”。恋母和恋父是人类最早的爱情方式之一,只不过现代伦理是不允许的。在那个时候,同辈即兄妹之间可以发生性行为。中国的始祖伏羲和女娲就是兄妹。还有很多民族的始祖都是兄妹通婚。关于这一点是有史可证的。
到了第二次性革命,也就是人类学家所说的进入第二种家庭形式即“普那路亚”家庭时期,人类主动且坚决地将性的取向指向血缘之外的家族。在这一时期,一个家族和另一个家族联姻,但仍然限制在同辈之中。兄妹婚禁止了,但兄妹婚的历史痕迹与恋母恋父一样,仍然被遗传了下来。爱情的形式又不一样了。兄妹从爱情的关系又一次变成亲情。在这一时期,一个女人仍然可以同时和好几个男人——实际上是自己的丈夫——发生性关系,群婚的痕迹仍然很明显。
到了第三次性革命,即“对偶婚”家庭形式,人类的性行为和情爱关系又一次发生质的变化,一个男人在一定时期只愿意或道德只允许和一个女人发生性关系。一对一的“平等”观念产生了。这应该是爱情的前奏,也是一夫一妻制家庭产生的历史原因之一。但在这个时期,男女之间仍然是没有制度来约束的,男女之间的性关系完全是在自然状态和道德的约束下实现的。在这个时期,爱情关系中的“排他性”观念产生——当然,也勿宁说排他性观念是人性的特征之一。然而,人的博爱(从性观念的角度看,就是可以和多个异性发生性关系)被限制,但在意识中仍然被遗传了下来。这便是后来人们一直有一种淫乱念头的原因。
三次性革命使人类的情感和道德一步一步地向着文明进化。实际上,这是社会的要求。当然也是科学的要求,如,血缘家庭的后代寿命普遍都很低。爱情从亲情中分化出来,从家庭内部走向社会,从群婚走向一对一的对等形式。性道德也在这时候一步步分化出来。
第四次性革命应该是奴隶制社会家庭制度的诞生,这便是一夫多妻制。它直接规定了男人和女人的存在方式,即建立家庭。在这种形式下,性道德变成了法律。奴隶制社会与原始社会的质的区别在于,原始社会中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处于紧张与和谐的关系,一方面,人类仍然要和其他生物和自然对抗,生存权仍然非常艰难,而另一方面,人类又和自然保持着一种异常亲近的关系,视自然为生命的母亲。但到了奴隶社会就不同了。人类有了强大的群体和生存能力,有了剩余的食物和价值,人与其他生物和自然的紧张关系得到了质的缓解,人类一跃而成为大地的主人,成了自然的主宰,人的角色在整个生命界不同了。人的意识与以前有了质的区别。这大概是人的精神真正被开发的时期。在这个时候,文明也诞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