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汉学家的归纳手续,不是完全被动的,是很能用“假设”的。这是他们和朱子大不相同之处。他们所以能举例作证,正因为他们观察了一些个体的例之后,脑中先已有了一种假设的通则,然后用这通则所包涵的例,来证同类的例。他们实际上是用个体的例,来证个体的例,精神上实在是把这些个体的例所代表的通则演绎出来。故他们的方法是归纳和演绎同时并用的科学方法。如上文所举的第一件事,顾炎武研究了许多例,得了“凡义字古音皆读为我”的通则。这是归纳。后来他遇着“无偏无颇,遵王之义”一个例,就用这个通则解释他,说这个义字,古音读为我,故能与颇字协韵。这是通则的应用,是演绎法。既是一条通则,应该总括一切“义”字,故必须举出这条“义读为我”的例来,证明这条“假设”,的确是一条通则。印度因明学的三支,有了“谕体”(大前提),还要加上一个“谕依”(例),就是这个道理。
五
我现在且举几个最精密的长例,来表示汉学家的科学方法。清代汉学的成绩,要算文字学的音韵一部分为最大。故我先举钱大昕考定古今音变迁的一条例。钱氏于古音学有两大发明:一是“古无轻唇音”,一是“古无舌头舌上之分”。前一条,我已引在我的《中国哲学史大纲》里了。现在且举他的“古无舌头舌上之分”一条。舌上的音,如北方人读知澈澄三组的字,都是舌上音,舌头音。为端透定三组的字(西文的P,T两母的字)。钱氏发明现读舌上音的字,古音都读舌头的音。他举的例如下:
(1)《说文》:“冲,读若动。”《书》:“惟予冲人。”《释文》:“直忠切。”古读直如特。冲子,犹童子也。字母家不识古音,读冲为虫,不知古读虫亦如同也。《诗》:“蕴隆虫虫”。《释文》:“直忠反。”徐:“徒冬反。”《尔雅》作爞爞,郭:“都冬反”,《韩诗》作炯,音徒冬反。是虫与同音不异。
(2)古音中如得。《三仓》云:“中,得也。”《史记·封禅书》:“康后与王不相中。”《周勃传》:“子胜之尚公主,不相中。”小司马皆训为得。
(3)古音陟如得。《周礼》:“太卜掌三梦之法。……三曰咸陟。”注:“陟之言得也,读如王德翟人之德。”
(4)古音赵如《诗》:“其镈斯赵”,《释文》:“徒了反”。《周礼·考工记》注引此作:“其镈斯”,大了反。《荀子》杨倞注:“赵,读为掉。”
(5)古音直如特。《诗》:“实惟我特”,《释文》:“《韩诗》作直,云:相当值也。”《檀弓》:“行并植于晋国”,注:“植或为特”。《王制》:“天子犆礿”,《释文》:“犆,音特”。
(6)古音竹如笃。《诗》:“绿竹猗猗。”《释文》:“《韩诗》作,音徒沃反”;与笃音相近,皆舌音也。笃,竹并从竹得声。《论语》:“君子笃于亲。”《汗简》云:“古文作竺。”《书》:“笃不忘”,《释文》:“本又作竺。”《释诂》:“竺,厚也。”《释文》:“本又作笃。”《汉书·西域传》云:“无雷国比与捐毒接”,师古曰:“捐毒,即身毒,天毒也”。《张骞传》:“吾贾人转市之身毒国”,邓展曰:“毒,因督”,李奇曰:“一名天竺”。《后汉书·杜笃传》:“搉天督”,注“即天竺国”。然则竺,笃,毒,督四字同音。
(7)古读猪如都。《礼·檀弓》:“洿其宫而猪焉。”注:“猪,都也;南方谓都为猪。”《书》:“大野既猪”,《史记》作既都。“荣波既猪”,《周礼注》引作:“荣播既都”。
(8)古读追如堆。《郊》:“特牲母追。”《释文》:“多雷反。”枚乘《七发》“踰岸出追”,李善注:“追古堆字”。
(9)古读倬如菿。《诗》:“倬彼甫田。”《韩诗》作菿。
(10)古读枨如棠。孔子弟子申枨,《史记》作申棠,……因枨有棠音。可悟古读“长”,丁丈切,与党音相似。正是音和,非类隔。
(11)古读池如沱。《诗》:“滮池北流。”《说文》引作:“滮沱。”《周礼》职方氏:“并州其川虖池。”《礼记》:“晋人将有事于河,必先有事于恶池”,即滮沱之异文。
(12)古读廛如坛。《周礼》廛人注:“故书廛为坛。”杜子春读坛为廛。“载师以廛里任国中之地”,注:“故书廛或为坛,司农读为廛”。
(13)古读秩如豑。《书》:“平秩东作。”《说文》引作豑,从豐,弟声。……凡从失之字,如跌,迭,瓞,蛈,皆读舌音,则秩亦有迭音,可信也。
(14)姪娣本双声字。《公羊·释文》:“姪,大结反。娣,大计反。”此古音也。《广韵》,姪有“徒结”“直一”两切。
(15)古读陈如田。《说文》:“田,陈也。”陈完奔齐,以国为氏,而《史记》谓之田氏。是古田陈同声。
钱氏所举的例,不止这十五个,我不能全钞了。看他每举一例,必先证明那个例,然后从那些证明了的例上,求出那“古无舌头舌上之分”的大通则。这里面有几层的归纳和几层的演绎。他从《诗》《释文》《檀弓》注《王制·释文》各例上寻出“古读直如特”的一条通则,便是一层归纳。他用同样的方法,去寻出“古读竹如笃”,“古读猪如都”等通则,便是十几次的归纳。然后把这许多通则贯串综合起来,求出“古读舌上音皆为舌头音”的大通则,便是一层大归纳。而经过这层大归纳之后,有了这个大通则;再看这个通则,有没有例外。如字书读冲为虫,他便可应用这条大通则,说虫字古时也读如“同”。这是演绎。他怕演绎的证法,还不能使人心服,故又去寻个体的例,如虫字的“直忠”和“都冬”两切,证明虫字古读如同。这又是归纳了。
这是汉学家研究音韵学的方法。三百年来的音韵学,所以能成一种有系统有价值的科学,正因为那些研究音韵的人,自顾炎武直到章太炎都能用这种科学的方法,都能有这种科学的精神。
六
我再举一个训诂学的例。清代讲训诂的方法,到王念孙王引之父子两人,方才完备。二王以后,俞樾孙诒让一班人都跳不出他们两人的范围。王氏父子所著的《经传释词》可算得清代训诂学家所著的最有统系的书,故我举的例也是从这部里来的。古人注书,最讲不通的,就是古书里所用的“虚字”。“虚字”在文法上作用很大,古人没有文法学上的名词,一切统称“虚字”,(语词语助词等等)已经是很大的缺点了!不料有一些学者,竟把这些“虚字”当作“实字”用,如“言”字在《诗经》里常作“而”字或“乃”字解,都是虚字;被毛公郑玄等解作代名词的“我”字,便更讲不通了。王氏的《经传释词》全用归纳的方法,举出无数的例,分类排比起来,看出相同的性质,然后下一个断案,定他们的文法作用。我要举的例,是用在句中或句首的“焉”字。
“焉”字用在句尾,是很平常的用法。例如:“殆有甚焉”,“必有事焉”,都作“于此”解;那是很容易的。但是“焉”字又常常用在一句的中间,或一句的起首,他的功用等于“于是”,“乃”,“则”一类的状词,大概是表时间的关系,有时还带着一点因果的关系。王氏举的例如下:
(1)《礼记·月令》:“命舟牧覆舟,五覆五反,乃告舟备具于天子,天子焉(于是)始乘舟。”
(2)《晋语》:“尽逐群公子,乃立奚齐,焉(于是)始为令于国。”
(3)《墨子·鲁问》:“公输子自鲁南游,焉(于是)始为舟战之器。”
(4)《山海经·大荒西经》:“夏后开焉(于是)始得歌九招。”
(5)《祭法》:“坛有祷,焉(则)祭之,无祷乃止。”
(6)《三年问》:“故先王焉(乃)为之立中制节。”
(7)又:“焉使倍之,故再期也。”
(8)《大戴礼·王言篇》:“七教,修焉(乃)可以守。三至行,焉(乃)可以征。”
(9)《曾子·制言篇》:“有知,焉(乃)谓之友;无知,焉为之主。”
(10)《齐语》:“乡有良人,焉(乃)以为军令。”
(11)《吴语》:“吾道路悠远,必无有二命,焉(乃)可以济事。”
(12)《老子》:“信不足,焉(于是)有不信。”
(13)《管子·幼官篇》:“胜无非义者,焉(乃)可以为大胜。”
(14)又《揆度篇》:“民财足,则君赋敛焉(乃)不穷。”
(15)《墨子·亲士篇》:“焉(乃)可以长生保国。”
(16)又《兼爱》:“必知乱之所自起,焉(乃)能治之。”
(17)又《非攻》:“汤焉(乃)敢奉率其众以乡有夏之境。”
(18)《庄子·则阳篇》:“君为政,焉(乃)勿卤莽;治民,焉(乃)勿灭裂。”
(19)《荀子·议兵篇》:“若赴水火,入焉(则)焦没耳!”
(20)又:“凡人之动也,为赏庆为之,则见害伤焉(乃)止矣。”
(21)《离骚》:“驰椒邱,且焉(于是)止息。”
(22)《九章》:“焉(于是)洋洋而为客”,“焉(于是)舒情而抽信兮。”
(23)《九辩》:“国有骥而不知乘兮,焉(乃)皇皇而更索。”
(24)《招魂》:“巫阳焉(乃)下招曰。”
(25)《远游》:“焉(乃)逝以排徊。”
(26)僖十五年《左传》:“晋于是乎作爰田。晋于是乎作州兵。”《晋语》作:“焉作辕田,焉作州兵”。则是“焉”与“于是”同义。
(27)《荀子·礼论篇》:“三者偏亡,焉无安人。”而《史记·礼书》用此文。焉作则。《老子》:“故贵以身为天下,则可寄天下。”又在《淮南·道应》训引此则作焉,则是“焉”与“则”同义。
照这种方法,先搜集许多同类的例,比较参看,寻出一个大通则来,完全是归纳的方法。但是以我自己的经验看起来,这种方法实行的时候,决不能等到把这些同类的例都收集齐了,然后下一个大断案。而当我们寻得几条少数同类的例时,我们心里已起了一种假设的通则。有了这个假设的通则,若再遇着同类的例,便把已有的假设去解释他们,看他能否把所有同类的例,都解释的满意。这就是演绎的方法了。演绎的结果,若能充分满意,那个假设的通则,便成了一条已证实的定理。照这样的办法,由几个(有时只须一两个)同类的例,引起一个假设,再求一些同类的例,去证明那个假设,是否真能成立,这是科学家常用的方法。假设的用处,就是能使归纳法实用时,格外经济,格外省力。凡是科学上能有所发明的人,一定是富于假设的能力的人。宋儒的格物方法所以没有效果,都因为宋儒既想格物,又想“不役其知”。不役其知,就是不用假设,完全用一种被动的态度。那样的用法,决不能有科学的发明。因为不能提出假设的人,严格说来,竟可说是不能使用归纳方法。为什么呢?因为归纳的方法,并不是教人观察“凡天下之物”,并不是教人观察乱七八糟的个体事物。归纳法的真义,在于教人“举例”,在于使人于乱七八糟的事物里面寻出一些“类似的事物”,当他“举例”时心里必已有了一种假设。如钱大昕举冲,中,陟,直,赵,竺……等字时,他先已有了一种“类”的观念,先有了一种假设。不然,他为什么不举别的整千整万的字呢?又如王氏讲“焉”字的例,他若先没有一点假设,为什么单排出这些句中和句首的“焉”字呢?汉学家的长处,就在他们有假设通则的能力。因为有假设的能力,又能处处求证据来证实假设的是非,所以汉学家的训诂学,有科学的价值。道光年间有个方东澍,做了一部《汉学商兑》,极力攻击汉学家,但他对于高邮王氏的《经义述闻》,也不能不佩服,不能不说:“实足令郑朱俛首,自汉唐以来,未有其比!”可见汉学家的方法精密,就是宋学的死党,也不能不心服了!
七
吾在上文已举了音韵学和训诂学的例,我现在再举清代校勘学作例。古书被后人钞写刻印,很难免去错钞错刻的弊病。譬如我做了一篇一百字的文章,写好之后,我自己校看一遍,没有错字。这个原稿,可叫做“甲”。我的书记重钞了一篇,送登《北京大学月刊》,因为“甲”是用草字写的,钞本误认了一个字,遂错钞了一个字。这篇“乙”稿,拿去排印,商务印书馆的排工又排错了一字,这个印本可叫做“丙”。这三个字本子的“可靠性”,有如下的比例:
“甲”本100;“乙”本99;“丙”本97.02。
这一个本子,只经过三手,已比原本减少0.0298的可靠性了。何况古代的著作,经过了一两千年的传钞翻印,那能保得住没有错误呢!校勘学的发生,只是要救正这种“日读误书”的危险。但是这种校勘的工夫,初看似乎很容易,其实真不容易!譬如上文说的“丙”本,只得寻着我的“甲”本,细细校对一遍,就可校正了。但是这种容易的校勘,是不常有的。有些古书,并没有原本可用来校对,所有的古本,无论怎样古,终究是钞本。而有时一部书,只有一个传本,并无第二本。校书的人,既不可随意乱改古书,又不可穿凿附会,勉强解说。(说详本篇第四篇。)自不能不用精密的方法,正确的证据,方才能使人心服。清代的校勘学,所以能使人心服,正为他用的是科学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