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默然片刻。林败川心血来潮,深呼了一口气,心下有了决断,朗声道:“步大哥,我想到一个法子,不知当讲不当讲,或许能让你从英年丧子的阴影里走出来,即便未来会偶尔想起丧子之痛,也能笑着放下,心中再无起波澜。”
听此,陆怜心神一怔,有些疑惑的望向林败川,揣测不到他的内心,不知他想表达什么。
一旁的陆良仁却就像没听见一样,依旧垂着头,也不知在思考着什么。神情忽阴忽晴,目中现出疑色,只是疑惑的事情,却与陆怜,截然不同。
步若非挑了挑眉,并没在意,转过背,静静地站到了窗口,看着黑暗中的某一处,目光一转不转,微微摇头,语气冷凝:“我不相信我自己能做到拿放自如,更不相信别人能治得好我这个心病。一旦,每每听到关于‘孩子’的方方面面,我都会联想到,我的孩子,胎死腹中的情形,久而久之,心病自然而生了。”
虽表面上步若非表现的不以为然,浓眉一弯,心中多少是有些惑然:林小兄当真有法子治好我的心病?不,不可能!如果他那么聪明,真有什么玄虚,为什么憋到现在才说?显然,他即使有法子,也不是靠谱或者说是没有把握的法子,不对症下药,最终还是徒劳。想到这里,步若非心头微微空落。
此刻已临近凌晨。天空乌云聚散,月不明。
林败川见此,完全不顾,置若罔闻。站起身,上前一步,突然紧紧握住他的手,露出爽朗大气的笑容,灼亮的眼中透出异常期盼的神色。神情,依旧是古井无波,又隐隐透着坚决,说道:“不是治不治病。步大哥,因我敬你是条好汉,所以也想请你收我和怜怜的孩子为义子。因我敬你见多识广,所以特此想让你帮我们的孩子起个名。适才通过步大哥的自述,我深有感同,宛若你的遭遇发生在了我的身上一样,因此,为了让你放下过去,弥补丧子的遗憾,这个孩子不用你起名了,我已经想到了,他就叫十亩,以后他就是你的义子。不过姓还是得跟我,呵呵。”
林败川的心神,在说完这些话,立时一松,眼神无比复杂的看了那边的陆怜和陆良仁一眼,因为不知道他们会有何想法,会不会反对这个决定。不过,无论他们是反对也好,同意也罢,林败川身为这个未出世孩子的父亲,责任重大,自然,发言权也是最大的,权力越大责任越大嘛。
“什么?肯让你们未出世的孩子与我的孩子步十亩同名?你们原先让我收这未出世的孩子为义子我就很感激了。天下焉得有这等好事!简直是双喜临门!此话当真?”听的那步若非是虎目一睁,目中真正现出了几分讶然之意,眸光骤亮,也抱紧林败川的双手,眸中犹如烟花盛放般的光芒,心中一下子转悲为喜,雀然无比。
这一刻,步若非现在对林败川立即改观,好感更是直接升上了一个高度,就像重新认识一个人一样。
步若非真的没看出来,林小兄如此心胸开阔,善解人意。无不感叹,天底下竟然还有这么好的人,愿牺己子,给自己养,林小兄这么做的一切,只为了让自己放下当初的丧子之痛,让自己走上正道,忘了仇恨。当然,实际上他也忘得差不多了。只是今天触景伤情的缘故,才让他落魄了一阵。
而且,步若非完全肯定,林败川此言既出,一定没有半点敷衍,因为他能够听得出来,适才他的一番言语中,真的是笃定之极,仿佛此事绝无半点差池了。
而陆怜听到林败川所言,第一个反应是震惊,因为她想起步十亩已死,自己的孩子若顶用这个名字,未免不吉,可能也会和那孩子一样短命?
但是,她的第二反应,却不那么想了,什么吉不吉利的,都是民间传下来的迷信东西罢了。而且,当她反复嚼味‘林十亩’这个名字,异常发现这个名字还挺顺口,好听。
最后反应便是,适才见步兄听见败川的提议后,如此大喜过望,刚才的种种不快仿佛没发生过,料想他若是成了自己孩子的义父,必疼爱至佳,加上步兄虽年龄稍大,可武功却高深莫测,自己的孩子将来定会得到他许多好处,母亲爱子之心无微不至,只须对孩子有益,一切全肯牺牲。
而陆良仁闻言,也是从沉思中立即回过神来,他反倒没有作任何思考,便站起,一语惊出:“极好,极好!步兄,我赞同败川的这个提议!难得败川有这种大义凛然的精神和热情爽朗的态度,难得,难得!”
陆良仁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明白林败川的用意和苦心,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报恩,只要能让步兄从阴影中成功走出,其他的,只要不过分,什么要求都可以。更何况,只是改个名,姓又不动,一点也不过分。其实,就算也随步兄姓的话,陆良仁也会毫不犹豫的赞同,毕竟,无论姓什么,叫什么,只要孩子能安稳的生下来,咱们好好疼他,好好待他。将来他懂事了会孝顺亲人了,步兄想必也老的不能走路了,那个时候就需要有人照顾了,他身边本就无个一儿半女,就只能尽人事听天意差遣了,那样活着该多累?如果能有一个义子,对他百般孝顺,不分亲疏厚薄,岂非美事?
“我也赞同!”听到哥都表态了,陆怜也自然不甘落后,站起身来,眼神坚定不移的望着步若非。
见他们仨都面色认真,眼神坚持,尤其是林败川。步若非的神情终于不再古井无波,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哗哗流下,激动的手脚直抖,一时之间有些语无伦次:“遇到你们,乃我三生有幸!我愿意,我愿意!我非常愿意成为这个孩子的义父!不然,可就枉为人父啦!我会和你们一起携手并肩担负起培养孩子长大成人的这个重任!”
“好,那么,我肚子里的这个孩子,从今天起,就取名林十亩啦!”陆怜哈哈笑道。
陆良仁和林败川也露出了欢喜的笑容,异口同声道:“林十亩,这个名字,好听!有创意,有寓意!不管生出来的是男是女,用这个名字都合适不过。”
然则,沉浸在欢乐当中的陆良仁心中却一想到步兄即将远行避难,又是另一番感受,眼中闪过一丝不易而见的颓然。
喜悦过后,步若非为了感激他们,拿出了自己随身佩带的短剑,这把短剑,正是他当年所使的利器,之前送给他们的是纺织品,这个是真品。
“步兄,这是何意?这把短剑,可是你最爱惜的东西啊,君子不夺人所好,我们……是没脸收的。”陆良仁口中慌乱叫道。陆林二人见状,也纷纷应和陆良仁,猛地点头。
“什么所好不所好的,我告诉你们,这把短剑在我眼里,最多就是个纪念品,算不上什么‘所好’不‘所好’的,既然你们肯把孩子割舍给我,就要做好迎接我的馈赠的准备。拿着!别给丢了!”步若非微微皱眉,不由分说,就一把将短剑交到了陆良仁的手里,“十二年前,我是因为自愧,所以赎罪,这把短剑就一直带在身上。现在呢,你们既然愿意把孩子交托于我,我以后定当全力以赴的抚养他,那么,我也就间接的成为了这个孩子的亲人,所以,我就用不着赎罪,用不着愧疚了,因为你们让我重新认识了自己。因此,这把短剑,也就不需要了,送给你们的孩子,正当合适。”
“是……送给孩子的?”闻言,三人一愣,他们本还以为,是送给他们的呢。现在看来,是有点自以为是了哈。
“这对短剑其实是我早年间无意之中得来的,虽然锋锐杀伤力极强,但剑刃短了与我严重不合,使将来孩子们外出时,倒可用来防身。”
“防身……”听到这个词,三人哑然失笑,这么厉害的短剑,仅仅是用来防身,未免太浪费了!步兄这番话太过轻浮!
最后,三人还是大喜连声称谢。
小叙一阵,步若非猛地想起了正事,突然面露伤感,握着林败川的手却是明显颤了一颤,五指不自觉地收紧,似是要将他心底所有的感情都透过贴合的手心传递到他的心里,“不能再聊了,我恐怕得先行一步离开啦,下次再见时,我如尚在人世必当亲传孩子几手功夫。在我走后,你们生下孩子后,记得,一定要把他抚养的好好的,给他喂得肥肥的肉肉的,才像话!”说罢,他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开门走出。三人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待要相留却见他迈步如飞在雪地里早已去得远了。
“一定的!希望步兄也能说话算话,平安回家。你可是孩子的义父,我们的榜样!”陆良仁中二的冲着远方大声说道。
远方传来步若非的笑声,那笑声无比畅快,无比肆意,仿佛倾吐出了一生的不平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