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滩最早的冬天,出了一件奇事。
比起方珏那一双儿女,徐茂行家里的两姐弟真称得上是勤俭节约的典范。徐丽雯一年到头仅能添上三四件昂贵的好衣裳,还非得是徐茂行嫌恶她的旧款洋装丢人现眼,亲自去为她挑选的。徐立霄更甚,连徐茂行年轻时的洋装都敢捡来穿上,丝毫不介意。
可前些日子,徐丽雯破天荒去了方家的店,量身定制了一套旗袍。深红丝绒质地饰以白圆珍珠盘扣,跳金线走的花样,绣了一幅牡丹笑百花——那真仿佛,一件嫁衣。于外人看来,这就是方徐两家联姻成行最好的佐证,然而成衣次日,方一林便主动向报社公开了取消婚约的决定。
这是他接受方氏企业之后第一次不需要请示父母的决定,也是与徐丽雯相识之后,第一次为对方送出惊喜。
他们不是针锋相对的两个人,甚至在生意场上,是最好的伙伴。但那不是爱情,连友情都算不上,无非,是棋逢对手罢了。
方徐婚约取消,合作才正式开始。一份报纸送到梁喻楠的办公桌,如千斤重,砸在了梁喻楠心里。他比谁都清楚,想要得到孟璐,就必须付出难以想象的代价,譬如承受方陆徐三家的围攻。
得到陆家码头并不是他的真正目的,仅仅是他征服孟璐的手段罢了。
又逢周末,这一回是方又琳陪着陆云旗一并去了那一处僻静院子,随行还有程青与霍滢。方二小姐一向是大手笔,先前是买了许多糖,眼下又是添购衣裳又是买进书籍,连小孩子喜欢的拨浪鼓、花卡子都一样不落。
陆云旗不愿架着双拐,全由程青搀扶着。万树这一开院门,里头的丫头小子们便一拥而上,将陆云旗和方又琳二人团团围住。倒是万梅远远站在孩子们后面,眉头紧锁,似有什么心事。
“疯子哥哥又好久没来了!”
“方姐姐带了许多好东西呀!”
“谢谢疯子哥哥!谢谢方姐姐!”
小孩子的心性,记吃不记打,如今见了好吃的、好玩的,便尽可以将那日见着的一票凶神恶煞的地痞抛在脑后了。待到这群小崽子们自方又琳手中夺去了自己稀罕的宝贝悉数散去,万梅才敢上前,一把牵住了方又琳的手:
“方小姐那日可受了欺负?小疯子他自幼便是如此,总是做事不顾后果。若是因此吓着了你,当姐姐的便替他与你说个情。”她说着,竟当真颔首福身朝着对方作礼。方又琳哪里敢承受,连忙探出手去扶住人手臂,急道:
“事出有因,我当然不能怨他。我们是生怕当时吓坏了孩子们,没有旁的意思。”
陆云旗见状,也跟着打趣道:
“梅姐,事情都过去了,你就别揭我的老底儿了!”
“如此最好……”万梅这才长舒了一口气,只是还不肯将视线从方又琳身上移开。那一次初见方二小姐,她记得十分清楚,身材纤瘦、妆容精致,虽然未好生打理头发,却也显得规矩保守。眼前的方又琳显然随性自然得多,她依然化了妆,比上一次还浓,长发披散着,仅以发带聊作装饰,不再清雅素净,更加不楚楚可怜,但让人忍不住以为这就是她本来的样子,是她想要变成的样子。
“梅姐?”方又琳被她瞧得愈发慌张,不由得朝着陆云旗的方向凑了一凑,“是我说错了什么话吗?”
“啊……不是,当然不是!”万梅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笑笑。眼瞅着陆云旗将要站不住了,便侧身一让,忙道:
“快,快!进屋说话!”
久别重逢的人总有说不完的话。方又琳不愿打扰故人叙旧,却更加好奇陆云旗的过去,便厚着脸皮坐在孩子们中间佯作认真听着他们絮絮叨叨说个不停,实则竖着耳朵在听万梅讲话。
“云旗似是又长高了!”是万梅温柔缓慢的音调。万树闻言笑得爽朗:
“多大的人了,还能长高?我瞧着是瘦了许多,显得高了。”
这一句话,万梅良久没答。
陆云旗看起来的确瘦削太多了,从一个高大魁梧的疯子,竟脱成了一具消沉苍白的病鬼。旁人不敢问,他自己也不愿说,唯有方又琳心知肚明——他这一身的伤病,几乎全拜自己所赐。
“梅姐,树哥,没事的。”陆云旗佯作无谓笑笑,“您二位得庆幸,眼下我再不敢上房揭瓦了。”
“云旗……”万树欲言又止。他何尝看不出来对方的落寞,只是小疯子自来倔强嘴硬,咬死了不肯说实话罢了。
“阿树。”万梅朝他递了个眼色,道:
“云旗难得来,咱们总缠着他问那么多做什么。”
“阿姐教训的是!”万树仿佛得了特赦,赶忙起身去忙活。万梅也不再多留,一并朝着厨房去。然而她一绕开陆云旗的视线,便被另一人挡住了去路:
“姐姐愿意与我说说小疯子吗?”
是方又琳。
其实她早猜到的。上一回方二小姐当着众人的面、不管不顾地撞入陆云旗怀里时,她就开始怀疑陆疯子从前与她和万树说得那些话是否当真。在陆云旗的口中,方又琳惯是遥不可及的白月光,如影如纱,刻进人心里,却丝毫触碰不到。可在她看来,这二人分明是两厢情愿,情意绵长的。
她左右瞧瞧无人追来,这才放心搭了腔:
“方小姐想听什么?”
方又琳思索片刻,道:
“便从他来上海说起。”
“那真是许久之前的事了。”万梅说着,叹了口气,“我和阿树是在冬天遇到他的。幸好那一年不冷,他从关外独自来到上海,一连饿了好几天,就穿个破棉衣,竟还要浑身是伤地替人出头。末了将挨欺负的孩子送回这儿来,只问我要了一碗酒吃。”
“酒?”方又琳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她依稀记得陆云旗言说是十四岁就来了上海投奔陆襄亭,十四岁,即便是嗜酒如命的方一林的也尚且不曾尝过酒的滋味儿。万梅却一笑置之,继续道:
“他是陆疯子,打小儿就和旁人不一样的。他在关外再烈的酒都尝过,届时该是冻得难捱,又难以启齿要吃食,这才想要喝酒来暖暖身子。”
“于是你们收留了他?”
“年少的陆疯子是头倔驴,哪肯轻易被人收留?”万梅摇了摇头,像是回想起那时的情景来,仍是万般的无奈。“他鼻青脸肿地从这儿走,被一个混混头子赏识,要拉他下水。他虽是土匪出身,可到底没忘了父母的嘱托,要来上海寻二叔,读书识字,做个规矩的生意人。”
方又琳插话道:
“但他只是识字,并不曾读书,更不曾做甚么规矩的生意人。这也算没有违背父母之命吗?”
“带在骨子里头的东西,你要他怎么改。”万梅敛了笑意,认真得出奇,道:
“小疯子虽不似读书人那般通情达理,却也不是为非作歹之徒。没答应那混混的要求,便又是一顿毒打,几人闹进了警(察局,年岁小的几个都被家里领了回去。云旗在那儿蹲了一宿,问是说姓陆,警长忌惮是陆家码头的人,给陆襄亭打了个电话。那个时候的陆家何等威风!陆襄亭是什么人,说一个街头打架的混混与他有关系,岂非故意给他找不痛快?故而……”
“故而,陆先生没去领他回来?”方又琳猜道。
“没有。”万梅说着低下了头,眼角仿佛有泪光闪烁,“第二天放出来,小孩子身无分文,无处可去,捡了处热闹地方等着。他知道,二叔是大人物,热闹的地方,通常是会有大人物出现的。果然,被他猜中了。那一日是陆家新货船下水,见者都有一碗酒,他这个‘小乞丐’也不例外。”
“这一回,他被陆先生认出来了吗?”方又琳紧蹙的眉头终于舒缓开来,以为峰回路转,初到上海的陆云旗将要走运了。然而万梅抬眼看了看她,复叹道:
“是他认出了陆襄亭,对方却不愿当着众人认他。道他是饿极了的乞丐,遣人送到了这里来。”
“可是陆先生分明待他不薄……”方又琳低声反驳,万梅不理,自顾说着:
“年轻时的陆襄亭远没有现下这般好说话的。他嫌弃云旗在那种场合给他丢人了,特意叮嘱阿树要先立规矩。十四岁的孩子,从前也是父母捧在手心儿里的,如何受得住陆家的‘规矩’?头一天棍棒相向,次一天长跪不起,再来一天禁食禁水,简直要人命。”
方又琳心头一刺,忙问道:
“他照做了?!”
万梅见她紧张模样却忍俊不禁,道:
“他跑了,跑得远远的,我们谁也没找着。这下陆襄亭急了,派了十几个人去拿他,请回来好生摆了一桌,求着他留下来念书。”
“还好。”方又琳松了一口气。
万梅便又道:
“你清楚的,他不是读书的料子。三年只认得几个字,余下的时间,都被陆襄亭捉去练功夫了。前些年本领学成了,便再学着做生意,一点一点,当陆氏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