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曼兮闻言微讶。她听得懂,徐丽雯所谓的“同生共死”究竟是什么意思。
就好像当年李玉城牵着她的手,多温柔在她耳边念过一句:
“只愿同生。”
就好像她原本的名姓并非李曼兮,只不过因为届时与李玉城假扮兄妹,改名换姓,以至于忘记了原本的名字。
徐丽雯之于李长缨,是一样的深情不悔,她当然能够感同身受。
不过这也提醒了她。
要刺杀梁喻楠,徐茂行该有更合适的人选。比如养子徐立霄,再如军统在上海的那一条暗线。为何非要她千里迢迢赶来上海,还是同李长缨搭档?
这不得不引人怀疑,不得不,让她倍感恐惧。
时隔多年,徐茂行的一言一行,也并不那么可信了。
“阿雯,我必须要提醒你。”李曼兮不知该如何诉说自己对徐茂行的疑心,那毕竟是徐丽雯的父亲。“这件事我们要从长计议。梁喻楠为非作歹那么多年,你父亲也容忍了那么多年。他没有理由要替方家出这个头,眼下的时局……”
“你想说的我都明白。”徐丽雯表现得异常镇定,她的目光甚至连一丝微妙的变化都不曾荡起,“我不介意和长缨一起做什么,有多危险,有没有意义。我只是想和他在一起。只要你退出这个计划,余下的我来安排。”
“你就不为你们的以后想想?”
“曼兮姐,我不想等以后了。等到最后,万一失去了,又怎么办呢?”
徐丽雯并没有旁的所指。李曼兮却觉得对方分明就在说她和李玉城。
当年之事,又谁能料想得到呢?
“阿雯,你我虽不曾共事过,但我们的理想是相同的。你要明白,我们这样的人不可以意气用事,尤其是被儿女情长所误。此事非同小可,我不能答应你。”
徐丽雯侧目瞥了她一眼,虚搁在桌沿的手立时攥作了拳。只是不多时便放开了,仅仅在手掌中刻下了几道泛红的指甲印。
“好了,那我实在不必白费口舌了。”
李曼兮眼看着适才还镇定自若的徐大小姐宛如受了天大委屈一般悻悻起身,一手抓起精致的手包来曲臂搭在腰侧。这样的美妙佳人,纵然她是女子都难免心意袅袅,更何况是男人。
可偏偏世上就有不为之所动的男人——方一林。
“曼兮姐。”徐丽雯强挤出一丝笑意来,歪着头望向她,“好自为之。”
上海的初冬阴冷潮湿,是方又琳最憎恶的季节。她无法穿着漂亮且单薄的旗袍四处闲逛,还要担心满地的泥泞溅湿了裙摆与高跟鞋。原本她是打算去接陆云旗出院的,然而才整理好了外套,便见着方一林心事重重进了门。
她一向认为兄长心思通透,绝不可能有何种烦恼,就算是生意场上遭人为难,亦决计不会把情绪带了回来。
“哥哥?”她轻轻唤了一声。方一林似是不愿多讲话,抬手揉了揉她发顶,终究一言不发,犹自上了楼。
他怎么了?
方又琳隐隐约约觉得今天的方一林有一丝消沉,他到底,是去见了谁呢?
陆云旗遭此一劫,陆家似乎也一蹶不振。原本依照陆家叔侄二疯子的性子,痊愈出院理应放上几挂红彤彤的鞭炮,炸得医院门口震天的响才肯作罢。可偏偏这冷雨飘零的傍晚,来接陆云旗的除却方又琳,便只剩了陆襄亭与程青两人而已。
陆少爷换了一身新衣裳,看着像是陆襄亭特地新为他置办的,但款式仍是旧的,一成不变。
方又琳则择了一件厚重的皮草披在旗袍外头,星星点点的雨珠儿落在上头也不慌不忙。她昂贵的衣裳太多了,总是自己数都数不清明,自然不晓得珍惜。可说是陆云旗步出医院的门,上前为她掸了掸肩头尚未渗入皮毛的雨水。
她一手撑着伞,难以张臂拥抱,更怕自己的莽撞会碰坏了对方。故而她站在原处,刻意等着陆云旗靠近,方才侧头于人脸颊印下一吻。她当时揆度着霍滢会同行,才有意涂了这样一支鲜艳夺目的口红,誓要在陆云旗脸上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才肯罢休。
可那么“精心”策划的一切,陆少爷似乎不为所动。他依然僵硬如同一尊木雕,悬着一只手原本该抚在方又琳背后,却到底没能触碰分毫。
他多狼狈啊!跛着一条腿,瘦削羸弱得仿佛一阵风刮来便可以将他带倒,脸上更分辨不出一丝一毫的血色来!这怎么会是上海叱咤风云、无人能挡的陆疯子呢?这分明,就是陆疯子!是落魄的疯子,是无能的陆少爷。
曾经的陆云旗,即便大字不识得一个,也胆敢在高档餐厅里,当着一票优雅讲究的读书人自顾自地大口喝酒吃肉,好不自在。而今,因着这一场变故,到底是没磨平的棱角都尽数割去了,就连面对他的至亲至爱,也一样抬不起头来。
他深知自己没有方一林那样经商的好心思,更比不上徐立霄八面玲珑的好本事,更不必提人中龙凤李长缨。从前的狂妄,无非是仗着一身的好功夫;功夫没了,他还得凭什么保护所爱之人……
“少爷,车备好了。咱回家吧。”程青适时提醒,陆云旗顺势搭了一声,竟绕过了方又琳,兀自上了车。
“你……”陆襄亭原想甩下几句话来责怠侄儿的失礼,但见方又琳撑着伞朝他摇了摇头,便只好作罢。
一路回家,一路无言。相伴唯有窗外雷雨声、徐徐北风声,共涛涛江水声。陆家的车在前,方家的车在后,末了并排停在陆家门口。这一回,方又琳没再打伞。她也一并站在雨里,任凭衣裳湿透了,浑然不觉。
霍滢早早等候在外头,一见陆云旗回来,三步并作两步上前去帮忙打着伞。后者抬手一推,那把伞就恰好挡在了方又琳头顶。
“少爷,仔细着凉!”霍滢忧心忡忡,似乎比陆襄亭更珍重陆云旗的身体。方又琳看在眼里,终是低下头,抢先一步追着陆襄亭进了门。
她心知陆云旗不愿她来——此时见她,竟不比见霍滢好。
陆襄亭亦不知要从何劝起。
自家小祖宗的脾气他最了解,执拗起来浑似一头倔驴,真要逆着说,非得当场尥蹶子踢人不可。所幸这方二丫头难得懂事,自始至终没挑出一点儿错处来,哪怕是瞧着了霍滢,也一样压着愠意笑脸相迎。明眼人看得出,她待小疯子是真心的。
约莫是在医院住了太久的缘故,陆少爷一回到家,却显得颇有些不自在了。当然,令陆云旗不自在的不是这客厅当中的陈设或家具,而是周遭摆的三五只花瓶,十几支花。花瓶是西式的,花是新摘的,红粉玫瑰绕着百合,是这个季节的稀罕物件。
陆襄亭是不会是有这样浪漫的想法的,至于霍滢,也决计不肯花这般大的价钱。不必想便猜得到,是方又琳的主意了。
若搁先前,这定然是他梦寐以求的场景;眼下,真成了噩梦了。
“方小姐。”他低声道。“如果没有别的事,还是尽早回去罢。”
“什么?”
“方小姐。”霍滢搀扶着陆云旗落座,笑吟吟迎上前来,一把伞硬生生塞进了方又琳手中,“少爷为您的安全着想,要您早些回去呢!”
“阿滢!”陆襄亭冷面斥了一声,“少爷与方小姐说话,轮不到你。”
霍滢经这一喝,当即通透了,悻悻退在一旁不再言语。方又琳怔怔望着一言不发的陆云旗,良久才回过神来。只是未语泪先流,非得尝到了苦,才知心中滋味儿。
原本她的泪水,陆云旗比她更难过。可如今这份难过,不能看、不能说。
“阿旗,当真要我走?”方又琳哽咽道。
“天色已晚了。”陆云旗头也不抬。
“那我走了,雨天路滑,摔了碰了,你便得意吗?”方又琳继续问道。
“外头雨大,你再歇一会儿。”陆云旗两手合十搭在膝头,无所适从。
“不消多时天要黑了,遇见贼人挨了欺负,往后再好的天气也不敢登你陆家的门。这般,可还如你陆疯子的心愿?”
“……”陆云旗默了片刻,终是扬起头来直视着对方。半晌,无可奈何道:
“我认输。”
方又琳这才破涕为笑,随手丢下霍滢送来的那把伞,索性跪坐在柔软干燥的地毯上,头枕在陆云旗的膝间:
“阿旗,如是并非我不走,是你要留我。今儿你不准我走,此后总也不许赶我。”
“琳琳,我是怕……”
“你怕,难道我就不怕?”方又琳说着,纤细冰凉的手指轻轻握住了对方的手掌,“你可知离了你,我将要事事惶恐,畏首畏尾。你答应要给我一个最好的婚礼,我记着,不准你食言。”
陆云旗不知怎地,本能地握紧了她指尖,再也不想放开了。
若是不离不弃,亦可心意相通;倘使难以割舍,亦可两厢情悦。
“你本来是最骄傲的一个人。”
“能嫁给上海最疯癫狂妄的陆疯子,我就是上海最骄傲的新娘。”
陆云旗说得不错,方又琳是最为骄矜做作的,是最为高傲优雅的。但她爱上了一个疯子。
于是爱上疯子的人,从来不怕变成一个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