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兰特仍旧一身灰布破衣,嘴边叼着一片不知名的叶子,拎着大剑,施施然来到了小镇中央的练武场。
武师雷浩早已站在广场中央的高台上,一张方正脸毫无表情,黑衣劲装的双臂绣着西貘城的标志-两轮金色对月,浑身上下爆炸性的肌肉让人敬畏,他负手而立。看着下面黑压压的少年,这些少年大都衣着朴素,大概有八九百人之多。
雷浩三年前来到了城主府担任武师,传授孩子们斗气和剑术,武师三年一换,这也是雷浩最后几天出现在广场了。
其实,在雷浩眼里,这几百名学徒中,有几个好苗子的,比如杜维,克里,还有胖子罗格等,都有绿阶斗气,虽然战技水平不同,但各有特色,一定会有不同的表现。
当然兰特是不在其中的。
雷浩复杂的看了下场下的几百名弟子,清了清嗓子,扬声道:
“再过几天就是城主府战士选拔之日,这次选拔有一百五十个名额,将由城主府城卫队的雷蒙副使坐镇,届时城主公子也可能观战,希望大家拿出自己的实力,不论输赢,都能全力以赴,接下来的几天时间,大家好好把握吧。”
话刚说完,下面嗡声一片。
对于这个消息,大家或多或少有所耳闻,然而正式宣布出来,还是有些紧张。
一阵叽叽喳喳的交头接耳之后,大家开始逐渐散开,在广场上认真的操练起来。
与平常不同的是,这次练武声音异常响亮,可能想到在此之后可能都是对手,训练的气氛忽然变得诡异起来。
在一个僻静的角落,兰特挥舞着双手大剑,认真的劈砍。
兰特在这些少年里,斗气品阶为黄色,三年之内从一级斗士升到三级,基本上是中等角色。
斗气提升极为不易,先天的人体是极为完美的,但提升极慢,依靠药物辅助,可能短时间内带来好处,但时间一长都会对身体带来或多或少的害处,只能一步一步踏实的提升,细细打磨武技,这才是正途。
兰特环视了四周,不远处有个少年叫杜维,家里是乞丐出身,这是一名绿色斗气拥有者,相貌一般,衣服比兰特还破。正在使劲的挥舞着手中的一柄铁棒,因为父母双亡,连一柄铁剑都买不起,但是其坚毅的神色,和常年日晒而成的皮肤让人敬畏,也是雷浩极为重视的一名少年。
在另一边有个少年叫克里,也是一名优秀的斗士,平民出身,这里的人都是苦孩子出身,没有高贵的出身和优厚的成长环境,来这里的人都有一个目标,就是成为一名城主府的战士。
兰特条件艰难,但有一把双手大剑,是老头舔着厚脸从城主府丢垃圾的管家手里求来的。如此看来,兰特的条件还算可以。
斗士,必须拥有武器,除非到了斗师级别,才敢面对持武器的斗士直撄其锋,而武器同样有其级别存在。
对战士来说,大剑是标配,《大剑术》中讲,身为战士要做到剑不离手,熟悉剑的每个纹理,灵活运用身体和手腕的力量,将剑随意发出,身之所动,如影随形,这样才算熟悉剑,而后才说剑技,一个家族一个古老势力,最引以为傲的就是剑技,剑技是成败上千年无数剑士互相搏击,用血的经验换取得经验总结,一个微不足道的招式甚至包含了各种趋利避害的道理,甚至是影响到了所谓斗气在体内的流动,但是中高阶剑技极为珍贵,一般不在普通市场出售。
而剑技之上则为剑意。兰特曾经记得,说道剑意的时候,雷浩脸上那一副庄重与向往的神色,有人曾问雷浩,是否已经领悟到剑意,雷浩剑意只是笑着摇头。
来回劈砍了几百下,兰特细细体味每一次劈砍的感觉,每次劈砍是对力量和速度的精准把握,作为一个战士,如果杀个人只是砍掉对方脑袋,似乎太不专业了。
所以练剑时,兰特一直从力量和精度上努力,练了约一个多时辰,汗水逐渐浸透了衣衫,双肩也开始酸痛,这时一个憨憨的声音传了进来。
“兰特,兰特,还在练剑哪,我都饿了半天了,什么时候去吃饭啊”。
远处,一个少年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这少年圆肥大脸,中等身材,相貌平平。
胖子叫罗格,是兰特的死党。其父是猎人出身,很难想象一个经常出山打猎的家庭能生出这么憨胖的儿子,不过可千万不要被他的外表骗了,这可是个有绿色斗气的少年,平时一副好吃懒做,人畜无害的样子,但力气极大,这一点倒是没有和外表一样丢其父亲的脸。
胖子在斗气上很有天赋,在雷浩嘴里是挂上名的,但是却丝毫没有变强的觉悟,整天游手好闲,雷浩也尝尝拿他没有办法。
“胖子,别吵,天天听你嚷嚷着吃饭,看你都胖成猪了,“兰特收起大剑,转身摸了把额头的汗水,笑着揶揄道。
胖子平视着兰特的下巴,无奈的撇了撇嘴,突然一脸神秘的说道,“兰特,告诉你一个秘密,不过你得请我吃饭,胖子顿了顿,看了看四周无人,凑近兰特耳朵说,“听说这次战士选拔,还有一个特殊的原因”。
“什么原因?”兰特擦着剑,心不在焉的说,这胖子常常是满嘴放炮,听风便是雨,在他嘴里能有什么秘密。
胖子一看兰特的神态,知道不信,登时急了,嚷嚷道,“这次是真的,这次城主选杀手是为了公主,上次打仗,城主兵力不足,就把近身的杀手也送了过去,导致杀手损失大半。如果能被选为公主的近卫,哈哈哈,听说公主长得漂亮极了,比隔壁家的阿花还好看。”说完胖子一脸花痴的样子。
兰特听了,一阵恶寒,阿花是城中铁匠的女儿,长得胖胖的不过倒也乖巧,也只有胖子能看上,不过阿花也对胖子有好感,真是王八对绿豆,看对了眼。
“好了,正经点,你都有阿花了,还有心惦记其他人了?”兰特实在受不胖子这幅猪哥模样。
胖子擦了擦嘴上的哈喇子,认真的说,“反正很漂亮就是了,这次将会为公主分配几个贴身护卫,不然这次也不会招收那么多人。”
兰特沉默了一会,胖子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听说以前都是一百名战士,今年多招了五十人,确实奇怪。
不过,的确是个秘密,如果能利用好这个机会,或许能增加一些被选上的几率。
“实在不行就用美男计吧”,这是我唯一的优点了,兰特厚颜无耻的想到。
于是心甘情愿的被胖子宰了一顿后,兰特兜里最后的一枚铜币已经荡然无存。
吃完饭,时间还早。
兰特又到了城外的一座小山上,端坐在一块石头上,调整呼吸,认真的环视着周围幽静的树木。此刻,世界真实的样子,感觉比虚无缥缈的邪恶神术更加令人敬畏。虽然年龄不大,但兰特深切的感受到记忆给自己带来的巨大改变,自己只是个穷小子,又没有权势地位,如果不能改变自己,就会跟大街上乞讨的人一样随时被世界丢弃。
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如果能争取成为公主的侍卫,那么命运就可能因此而改变,可以带着老头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幼年时刻在死人堆里爬出来抢食的记忆仍然深深地刻在脑海里。
活着,无论用哪种方式,都不算耻辱。
兰特闭着双眼。面容表情有时候恐惧,有时候欣喜,不过最后逐渐平和起来,然而谁都不曾想到,在远离树林几千公里的北方一座冰雪高原上,有一双诡异冰冷的眼睛,凝视着兰特的方向,一闪而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