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特使劲的摇着头,痛苦的呻吟着,像一头备受折磨的野兽。
不知从何时起,兰特的脑袋里经常凭空出现一些奇怪的记忆。
记忆里的画面零零碎碎,光怪陆离,有时候是雄伟壮观的建筑,有时候是巨大的在海上疾驰的钢铁巨兽,甚至是各种奇怪花样繁多的树木和花草。
这让兰特不时地在内心狂吼,这些年,我他妈都经历过什么?
兰特当然不可能经历什么。
他才15岁,是个孤儿,除了摸鸡扒狗,偷窥邻居大妈洗澡外,连西貘城的大门都没有走出过。
兰特是被一个老头养大的。
老头是西貘城的看门人,他形象猥琐,不修边幅,很不受人待见。
老头喜欢装13,尤其喜欢将一句话挂在嘴边,我在帝都讨饭的日子。
在他看来,能在帝都讨饭,也是值得炫耀的。
兰特曾将自己的烦恼告诉过老头,一个人脑袋里出现了不该有的东西,意味着什么?
老头首先想到了钱,又不好意思表现了太饥渴,于是一本正经的说道:
在帝都讨饭的那些年,我见过无数有不切实际想法的人,这些人再被光明神殿的祭祀惩罚后,一一关进了大牢。”
兰特听完,瞠目结舌,从此不再问老头这些事情。
于是,每当新的记忆到来时,兰特都要找一个偏僻的角落,独自承受痛苦。
一段时间之后,终于适应了这段记忆,四周的鸟声也逐渐清晰起来。
兰特趴在一棵十米高的大树上,头上布满了汗水,身上破旧的衣衫也在汗水的浸透下发着刺鼻的气味。
树下的片片落叶和不远处的一条溪流,格外恬静祥和。
这是西貘城外的一片树林,兰特从小练武的地方,树林以西是一座座连续的魔兽山脉,山势陡峭,高纵入云,充满着可怕的凶兽,听说猎人与城卫队也不敢深入太多。
兰特跳了下来,拔起插在地上的双手大剑,叹了后气,斗气的进阶太慢了。
兰特的武技是跟西貘城的武师雷浩学的。
雷浩则是西貘城主三年前派驻的武师,武艺高强,听说是帝都退役的战士。
从帝都来的人,对这个偏远的小城来说,总带有一丝神秘的光环。
这是一个强者为尊的世界,对武者来说,斗气是战力的来源。
斗气的成色分为红橙黄绿青蓝紫七阶,根据斗气的强度则分为斗士,剑师,骑士,剑圣。
斗气的成色是世人极为看重的。
红色斗气者最为普通,修炼速度非常缓慢,紫色斗气者最为罕见,修炼速度一日千里。
雷浩来到这里的第一天,便下令対适龄城民做了测试,黄阶斗气以上皆可免费接受训练,当时兰特斗气级别为黄色。
西貘城虽然偏僻,但地域广大。兰特的天赋虽然不突出,但在城内的数十万少年里属于上层的千名之内,已经拥有了做刺客和战士的资本,这让老头极为高兴。
兰特不奢望有什么前途,如果能在城主府谋得一份差使,衣食无忧,活的自由自在,就已经心满意足。
毕竟,兰特与老头,一直生活在西貘城底层,除了吃喝玩乐有没有什么大志向。
在兰特幼年的记忆里,一次战乱后,大街上遍布死尸和乞丐,阿爷曾从死尸的衣服里翻出干馍,掰碎给兰特吃。或许是因为生活拮据,阿爷性格刻薄乖张,很难与人相处,后来因为一些特别的机缘,阿爷帮了城主的一些小忙,城主怜悯,让其做了西貘城的看门人,生活才逐渐有所改善,但仍然捉襟见肘。
夜幕逐渐降临,兰特背起大剑,回到城内,在城门不远的空旷之处,有一座城主专门为守门人造的一排草屋,兰特与阿爷就居住在其中两间。
刚到门口,就听到一阵骂骂咧咧的声音就传了出来。
“什么,一场选拔就要两个铜币,简直是抢劫啊,我要找城主说道说道”。
“你以为你是谁啊,屁大的官还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再说两个铜币又不是什么大钱,城主才懒得理你。谁知道城主当年是不是瞎了眼。。。”
这时候声音说话的人顿了顿,像顾忌什么,清了清嗓子,又继续说,要不是城主见穷酸的模样可怜,怕影响市容,又怎么会让你一个废人看守大门。你还得感谢你那刚入流的孙子,否则才懒得通知你,穷鬼一个!”
突然哐当一声,一个穿着城卫队服饰的大汉踹开门,震得草屋一阵摇晃。一抬头,看到穿一身灰色破布,但眉目清秀的兰特扛着一把生锈的铁剑,在凉风里微微发抖的沉思。
壮汉嘟囔着嘴说道,“老头倔的跟头驴,孙子倒是长得人模狗样,这尖酸老头也能生出这样的孙子?
兰特走进屋内,里面狼藉一片,衣衫褴褛的阿爷正猛灌酒水。
老头脸型消瘦,头发胡子花白,一双眼睛囧囧有神,但个子矮小,装在破旧的麻衣里,还是显得空荡荡的。
“老头,刚才那人说什么选拔赛,是西貘城主护卫队选拔吗?”将大剑倚在墙边,兰特端起桌上盛满凉水的大腕,咕咚了几口,问道。
“还不是为了你,一场选拔赛就要2个铜币,我这个月的薪水还没听个响,一半就没了”,老头没好气的说,但没有否定。
兰特也不生气,和老头一起生活了十几年,最了解他的脾气。
平日里嬉笑怒骂,其实心挺软的,老头把兰特从小拉扯大,没少吃苦,可即使如此,也没让兰特受过太多委屈。
“放心吧,老头,我一定会取得好名次,争取成为城主府的战士,到时候让你每天喝上西貘城最好的土酒”,兰特郑重的说。
“好了,别吹牛了,赶紧吃饭,一个黄阶斗者了不起?西貘城都满地爬了”,虽然这样说,老头还是转过身,从后屋里端出了一盘菜和几片面包。
晚上,兰特躺在床上,对于选拔赛,他没有绝对的把握。
先前的斗气测试中,足有一千多人在黄阶以上,兰特算是垫底的一批,不过战力不能单看斗气级别,武技也同样重要。
雷蒙传授大家的是帝国最为基础的一种剑技-《大剑术》。
名字虽然起的有点随意,但内容不差,剑术的基本原理讲的极为透彻,尤其将斗气与剑技结合的理论,已经成为人类帝国战士的基本战斗方式。
兰特斗气品阶不高,这是天赋所致,但他在后天修炼中极为卖力,雷蒙一般上午传授武技,下午将会留弟子们自由练习的时间,每到这时,兰特就会扛着这把破剑一个人跑到城外的小树林里,哼哼哈哈的练习。
通过三年的苦修,兰特的剑技武技已经能排到一千名弟子中的前三百,如果机上斗气天赋,那么能排到前二百。
按照往常惯例,城主府每三年招收一百护卫战士,剩下的人则需要再等三年,或者作为城战与国战的征兵所用,看来想成为城主护卫队战士还是得下一番苦力啊。
老头曾说,如果选拔失败,那么很有可能在征兵时,成为战场上的先头兵。
战场上活下来的人十不保一,而成为城主护卫队的战士,虽然也有损耗,但有更多的提拔机会,甚至有通过城卫队战士提升,成为城内风光的存在。
像兰特这种出身卑微的人,如果成为普通人,即使能免遭战争屠戮,也会遭受饥寒之苦,所以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另辟蹊径,求一条通往上流社会之路。战士虽然风险很大,但如果能在千万人之中得到城主的赏识,或许飞黄腾达也不无可能。
况且也有一些其他原因。兰特犹豫了片刻,脑袋里闪现出横卧在大海上的钢铁猛兽,世界上竟有如此庞然大物!
兰特突然对外面的世界产生了强烈的向往,老头的告诫虽然仍在耳边徘徊,但这种既胆战心惊又激情澎湃的情感杂糅在一起,让兰特体会到了一种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