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少顷比她大一岁,但是高她3个年级,这是萧雨烟送她去学校时说的。
温仪与沈少顷在一个小学,是这个市里最好的晋安小学。温仪读二年级,沈少顷五年级。
每天早上陈叔都会开车送她和沈少顷上学,然后下午放学再来接他们。
温仪穿着学校发的新校服,背着萧雨烟给她买的书包心里喜滋滋的,这里的校服比她以前穿过的衣服都要好看。
“白痴,不准在学校说认识我。”沈少顷坐在温仪旁边,与她拉开了很远的距离。
“恩,哥。”她也并不希望在学校遇见沈少顷,自然是很乐意的答应了。
“我不是你哥。”
“…….”
到学校报到是陈叔领着她去的,陈叔把她交给老师后就离开了。她的班主任是个很年轻的老师,叫刘芳。
温仪很美,继承了萧雨烟的优点,只是她比成熟的萧雨烟美得含蓄。
萧雨烟的眼睛和嘴巴很好看。
温庭筠曾说:第一次看见萧雨烟就想到了“媚眼含羞合,丹唇逐笑开”自此以后,他就爱上了这个女人。
在很多年后,他却因这个深爱的女人匆匆结束一生。
温仪的美说不上是哪美,又觉得哪里都美。她不像萧雨烟一样有特别突出的地方,每一点都恰到好处。就像《登徒子好色赋》里“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
晋安小学里,多半数的孩子都有钱家的小孩。温仪在姚溪的小村子长大,与从小娇惯了的孩子自然是有很多不同。有钱人家的孩子走路都是鼻孔朝天,说的话题都是温仪听不懂的。孩子总有强烈的好奇心,自然对新同学的来历也比较关心。
经常会有人问她家庭的问题,她不知道怎么回答,不可以说自己与沈少顷认识,更不能说自己住在沈少顷家,只能沉默。
时间久了,有人便当她是心高气傲,不愿回答,有意无意的都开始排挤她,甚至有人还传出她是哪个有钱人家生的小野种。
温仪性子静,总是低着头,不争辩不解释,也没有告诉过萧雨烟。再后来,班里很多人也当她这种态度算是默认了。
有钱家的孩子瞧不起穷人,更瞧不起小野种,她刚好成了他们排挤的对象。好在有钱家的孩子教养很好,小学里的孩子也都单纯,她不至于被欺负,最多只是讽刺几句。这些对她来说不算什么,他们于她都只是些无关紧要的人,以后离开了学校就不会再记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