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句话,让皇帝变得更加沉默。他不是不知道这人是想为了自己的前程而这么做,但现实是,他的身边需要这等人。他需要这等人作为他的臂膀,或者说,作为一枚棋子来培养,去对抗朝中那些所谓他的手下人——大臣们。
所以,在那个夜晚,皇帝同意了。
所以,在拉塞拉斯回到雄心堡不久之后,就升了官。并按照他之前对班森所说的那样,从一个小兵,到弗伦公爵推荐,再到皇帝赏识,一步一步的升到了现在这个地位。并且,有因有果。
皇帝种下的因,在几年之后就取得了果。靠着身后有皇帝撑腰,且行事隐秘,在许多朝中大臣——其中包括弗伦公爵和安度因老公爵不为人知的前提下,拉塞拉斯在暗地里结党营私,培养了一系列能够与朝中老臣对抗的新臣,也就是现在朝中的新派系。
他们不听从于老派官员的指挥,并在明面上,也做出对皇帝的命令不怎么感冒的样子。可在暗地里,却唯皇帝马首是瞻。朝廷中,一旦皇帝想要做什么事,老派官员站出来阻止的时候,那跳出来唱对手戏的,一定是这些新派官员。对此,皇帝很是欣慰。因为从此之后,皇帝不再是一个人去对抗那些老臣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哪怕到现在,朝中的许多大臣们都不知道,这统领新臣的领袖,他到底是谁。他们只是一味的认为:这是皇帝扶植的,所以一直以来,他们都矛头指向皇帝,单方面的做无所谓的施压。可他们从未想过,除了皇帝之外,这里面,还有拉塞拉斯在起作用。
不是单线,而是双线。一方在明,一方在暗,且配合的无比默契。直到四年前,他们成功的把安度因老公爵给一脚踹了下去。气的老公爵整天抱病在家,直到现在,那病还没好。
不过到最后,那在暗面的拉塞拉斯,他还是被发现了。不过发现的,却并不是安度因老公爵,而是巴顿鹰爵。
起因是当时的巴顿鹰爵有一天正在办公——他兼着一个职务,用大白话来说:就是管着帝国各军区军队的物资调用。但凡帝国各地内的军队物资有调动,在皇帝同意之前,都要经他的手。
而就在那天,本着尽职尽责(闲的没事)的鹰爵,将近十年所有的物资调动清单看了一遍。然后就惊的他拿着那张清单跑到了弗伦公爵的府里。
因为从那些清单里,鹰爵发现了一些从明面上看上去很合理,但要是细琢磨,就非常骇人的事情——物资流动巨大!且多是武器盔甲!
细说的话,是这样的——十年前,皇帝为了表彰,也算是补贴,他命装备部调出一部分数量巨大的盔甲武器,送去了雄心堡,说是为了防止拜卡灵再次袭来,有备无患。而这,有情有理,所以自然,没怎么想的,大臣们就同意了。
而后,大概是七年前,又发生了一件事:拉塞拉斯荣升雄心堡将军,为此,皇帝以庆贺为名,又送去了许多盔甲刀剑——大臣们还是没有察觉。
而在三年前,皇帝又以边军兵器老旧,理当换新为由,又将一大批武器装备给送了出去——于情于礼,大臣们还是没有察觉。
直到现在,巴顿鹰爵看到了这张清单,然后大惊失色。
为什么呢?很简单,我这样对你说,你就明白了。打个比方:皇帝每一次送去的装备都只有一万套,而他,前前后后送了三次,也就是三万套。但问题是:除打仗损坏之外,刀剑盔甲在平常基本是不会损坏的。而且最重要的是,士兵们平常穿的那玩意儿叫军装!不是盔甲!没有磨损这一说!
也就是说:除了十年前换新的那一套可能真的是为了替换之外,其余那两次,就真的不知道去了哪里了!
而且刚才的比方只是三万。如果这三个数在翻上十倍——三十万,那这三十万武器盔甲,现在去了哪儿?
鹰爵不知道,所以他去找了弗伦公爵。因为这三十万装备中,有一大半是出自高山之手。所以他希望弗伦公爵能帮上忙。
结果,弗伦公爵帮不上忙,因为那批货出了高山之后,就跟他没关系了。所以这两人一合计,又找上了抱病在家的安度因老公爵。然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他们解开了谜团——那些武器装备,全都被送到拉塞拉斯手里了。
直到那时,他们才知道,那个在他们眼中并不起眼的拉塞拉斯,有着何等的分量。
聚四省之兵,为陛下操练......
当然这些事夏洛特他并不知道,他只是明白,既然拉塞拉斯做出了那等事,那就表明他不怕弗伦公爵以及巴顿鹰爵。或者说:只要拉塞拉斯他事情做的够隐蔽,那巴顿鹰爵和弗伦公爵是奈何不了他的。所以在拉塞拉斯表情转换成欣喜的那一刻起,他就转身走了。
因为没有“能量”的班森他们,根本奈何不了他。
“究根结底,你们拿他还是没办法。”在看完弗伦公爵传来的那封信之后,靠在椅背上,伊汶说了这么一句。
但紧接着,班森却这么说道:“究根结底,还是我们这里没人死掉。”
浑人和二愣子虽然做事不怎么样,可这并不代表他蠢,反而,在做事之前,浑人和二愣子能够想的更多一些。
“瞎说什么呢?”班森这一句话,直接引来了洛莉的不满。可他却没有反驳。只是叹息一声,拿起放在身边的吉他,从座位上站起来就往门外走。
“你要去哪儿?”看到此,雷恩问道。
“心情不好,出去走走。”
听到这句包含无奈的话语,雷恩心里也不是滋味,所以他点点头,对班森说:“那你早点......”
可话说道一半,他突然就不说了。因为班森刚才说的话,他有些熟悉。
熟悉在哪儿呢?哦,想起来了。那是之前,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杀了一个人。并在之后,踪影全无的消失了几个月,然后,就在那几个月的时间里,又放了三个人,并且将一条对他们来说,很重要的消息给掐断了。
而现在,他又说了这么一句,那他现在想做什么?
他不敢在想下去,所以他动了。快步冲到班森身前,他厉声的问道:“你要去哪儿!?”
听到此,班森低下头,然后又是一声叹息。
咚的一声,猛然的抬手,班森直接一拳打在了雷恩的小腹上,将他给打晕过去。
是,雷恩想的没错,班森没安什么好心,所以他要阻止他。但他却忘了,在很久之前,斯特的姐姐也这么做过,而那件事的后果,他是知道的——班森一拳把斯特的姐姐给打晕了,然后依旧该干嘛干嘛。
所以说,有时,拳头真的比话语要重要的多......
而看到此,洛莉最先站了起来:“你在做些什么?”
可出乎意料的是,在班森还未解释的时候,夏洛特也站了起来。拦住洛莉之后,他走到班森身前,对他说:“你去吧,这里有我看着。”
听到此,班森忽的沉默了。他看着眼前这位人畜无害,很像是好好先生的夏洛特,沉默许久之后,他问道:“先生怎么知道我想做什么?”
对此,夏洛特没有回避。他看着班森那执着的眼神,摇了摇头之后,便说了这么一句话:“以后在想要什么事之前,先收敛一下你的情绪。”
“......”
看了夏洛特一眼,班森没说什么,转身就走。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间,就到了晚上。
没有如雷恩想的那般,班森没有去雄心堡找拉塞拉斯,而是去了割地,去了那之前洛克伍德对雷恩所说的割地。
这段时间,在那里,他找到了洛克伍德,但却并没有跟他接触。而是一直跟在他的身后,遥遥的观望着他。
他看着这人走过空无一人的街道,形单影只,且不知情的领着他去了割地人民躲藏雄心堡士兵的地方——山林当中,一座及其简陋的庇护所。
在那里,班森看着这人进去,并在一棵树前,他停下了脚步。
在那里,他看到了人生百态。他看到了在那座简陋的庇护所里发生的一切。点燃一根烟,他默默的看着眼前这像是电视剧一般流转的影像。
就像是电视开关一般,在洛克伍德进去之后,那电视上的人影,全都动了。他们将洛克伍德围成一个圈,七嘴八舌的问着他情况有什么进展,他们什么时候能从这里出去,回到城镇里生活。
在那里,有悲伤,有痛苦,也有愤怒,可丝毫的没有任何喜悦可言。
那三个跟洛克伍德一样,在喝下雅科夫的改造药剂活下来的人不停的对着他说:打过去。
但对此,洛克伍德一再劝阻,并出声安慰。
但这一切,却只给洛克伍德留下了这么一句话:终日留在这里,何时是头?
洛克伍德说不上来,也没法说。
不过他不知道的是,这一切,快了。
班森看到了眼前的一切,也听到了眼前这些人所说的。他扔掉了手中的烟蒂,拿起从背上解下的吉他,望着它,久久不语。
之前我曾经说过:穿你的衣服,做你才能做的事,现在,是时候了。但我想你应该不会同意,因为我要做的,可能会比你做的,还要偏激的多。
班森走了。
他径直的去了雄心堡,没有停留。
不过那身上的衣物,却变成了猩红的颜色。
此时的雄心堡内,拉塞拉斯正在写信。尽管身后有皇帝站着,还手握兵权,可那有些事情,却并不能一味的只靠着皇帝来帮忙。为了以后,他还要自己动手。比如那朝中大臣的弹劾,他要尽早的去想办法。
所以现在尽管到了深夜,他还要在这里写信,通知自己的党羽,为自己辩护。
但就在这时,门开了。
拉塞拉斯转头望了过去,然后就不在意的,将自己的目光重新放回了眼前的纸笔上。
“你来这里做什么?”他没有确切的指出眼前这身穿猩红皮套的人是谁。但在心里,他却明白。毕竟能这样进来的,在他这个雄心堡里,不多,而且他也能猜的出来。
之前听过他忽悠的雷恩不太可能,斯特也不会,洛莉和伊汶就更不可能。而至于夏洛特和莱昂......一个是守规矩的教会骑士,一个是他眼里的聪明人,所以除班森之外,就没有别人了。
“你不知道吗?”目光依旧放在桌前的信纸上,拉塞拉斯这样说道:“你这样的行为要是被人给发现了,那可是要坐牢的。”
“没有经人同意,就深夜闯入朝廷命官的居所,要是我除了什么事,比如被伤到了。即便你的导师是弗伦公爵,你也要进守备队的大牢里待几天。”
“我知道,所以见过我这身装束的人...都死掉了。”
没有犹豫,在听到班森说出这句话的瞬间,拉塞拉斯拔腿就跑。因为他见过班森的身手——他打不过。所以只能跑。
可是......
砰!
陡然的一声枪响在屋内响起,打中了拉塞拉斯的后背。
屋外没有任何人进来,也没有发出任何的脚步声。只有因枪伤而跌倒在地上,发出痛苦呻吟的拉塞拉斯的喊叫。
抬起头来,他看着自己胸前的贯穿伤,眼中充满疑惑。他不知道班森为什么敢这样做,这跟他以前经历过的米尔斯帝国的办事方法不一样,也跟他心中猜想的不一样。
但没关系,因为很快,他就不用在想了——永远。
砰!砰!砰!......
不绝于耳的枪声在阴暗的屋内响起,将拉塞拉斯的后背打成了糠筛。鲜血夹杂着破碎的内脏似小溪一般从他的口中汩汩流出——已经回天无力了。
雄心堡的将军,皇帝手中的棋子,四省之地军队的掌控者:拉塞拉斯,到死,也不过需要几个子弹帮忙而已。
就像之前班森所说的那样:穿你的衣服,做你才能做的事,尽管你不会同意,但我却还是要这么做,因为这就是快杰。
zubat参上,zubat解决——上至天堂,下至人间地狱,没我不敢去的地方。我会用我的方式——我手中的鞭子去解决一切。而这两句话,说的在直白一些,就是:我即是法律,我手中的鞭子,即是正义!没人能拦的住我,因为曾想拦住我的人......都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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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在我的心中快杰zubat一直是一个跟其他特摄人物不一样的人,具体体现在一个地方:他敢做。
不同于其他石森老师的作品,在快杰zubat当中,对于剧中出现的坏人里,对早川健出手的——那些反派的保镖,除了那个玩陀螺的,都死了。
有被早川健用拳头打死的——华鲁斯.李。也就是那个被石森老师给刻画成反派角色的李小龙。有被斧头砍死的——那个玩儿飞斧的印第安人。也有被杖中剑捅死的——那个蒙眼的杖中剑大师等等等等。
总之,对于特摄作品来说,快杰zubat是个特例。在石森老师其他的特摄里,反派人物被打死,要么事先给他弄上一个改造人的名头,让观众以为这个反派死了没关系,因为他不是人,所以没关系。但在快杰里,就不一样了。所有反派的保镖都是不普通的正常人,除了那个玩陀螺的,都死了。
所以,在快杰播了31集之后,就被“电视台”给喊停了。剧情就这么有头没尾的匆匆结束了。
日本那边我不知道,但中国这边,我最近看到快杰登场,好像就只是在宫内洋老爷子腰好的时候,拍得那部骑士的剧场版了。而且在那部剧场版里,快杰戏份很少。只是甩了两鞭子,喊了几声就没了。
而至于为什么用枪而不用鞭子,是因为我觉得对于我这本破书来说,主角还是用枪的比较好。再加上在快杰早期的策划里,早川健是有枪的,不过出于:英雄不需要枪,只需要鞭子就够这个理论,所以在剧中,快杰就没有枪了。
不过我吗......我还是觉得“枪决”这两个词,跟快杰是挺般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