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获鸟,盖鬼神类。夜飞昼藏,衣毛为飞鸟,脱毛为女人。喜取人子养为己子。以血点其衣为志,即取小儿也。—《秋辞赋.小人国》
初冬时的柿子,皮薄无核,果肉甜蜜,吉量一下子就能吃七八个。只是再好吃的柿子,也讨不来凫徯的笑。饶是秋辞好话说尽,少年郎依旧不满她私放魍象的行为,非逼着她把水生精怪杀了。所幸吉量笨手笨脚,送茶的时候泼了凫徯一脸,他忍受不了,指着影壁留下一句来日方长,便羽化飞去。
贫贱夫妻死相蹊跷,不宜示众,只挑了个夜深人静,悄悄将他们在后山埋了。
近些日凡间不太平,北方战火连绵,瘟疫肆虐,就快漫至江南。凡人日夜自危,帐中文章皆是恐惧与害怕,秋辞听着没味儿,渐渐将这习惯改了。眼下没了故事听,冬天的太阳又短,才晒了没多久,屋脊的琉璃狻猊兽便挡住了她的阳光。秋辞抬手伸了伸懒腰,看了眼周遭环境,横七竖八都是白骨,实在提不起情绪。她拿脚尖顶了顶蹲在地上的吉量的后背,他正一个个地给晒得半干的柿饼翻身。
“周边都是人骨头,在这晒得柿饼,你也能吃得下?明后天我打算将这里收拾下,届时你来帮忙。”
吉量起先没理她,只后来收柿饼的时候,发现其中一个柿饼戳着骨头,他嫌恶心,尖叫着将柿子扔出墙,转头就帮着秋辞往后山运骨头。
是夜,秋辞正处理最后一堆尸骨,在山顶她远远瞧见了一团光,跳跃与山川清河间,黯淡了天上星月。光是从一个白发美髯的老者身上发出来的,秋辞认出他是丰山的耕父,守清冷渊的旱神。
那时耕父受邀赴蟠桃宴,从琅玕树下偷闲的秋辞面前走过,赴宴的神仙那么多,换作之前她根本不会抬头去看他,更不会记住他长相,只是有人在她耳边说起,耕父之所以能由鬼变神,皆因他不费吹灰,驯化了一只恐慌凶兽。
凶兽雍和,以恐慌为食,现世必有大灾荒伴随。曾助黄帝胜神农,受神明庇护。
雍和兽仗着黄帝这座靠山,在人界肆无忌惮上百年,人不聊生,却无一仙敢管,因为它上界的香火不知减了多少。一日耕父鬼身飘荡,于清冷之渊初逢雍和,二人一见如故,结为挚交,自此不再下丰山。人间恢复秩序,香火重燃,上界念耕父平乱有功,破格将他录入仙籍。
雍和淡出世人视线近万年,当初的轰动即便天崩地裂,时间一久,也只成了书中的寥寥数笔,以示后人,它太过低调与神秘,秋辞都怀疑它的真实性。
不过眼下耕父面色仓惶,满山满世界呼唤雍和,终算是解了她多年的疑惑。此时回看人间战乱与瘟疫,倒也不觉意外了。
本算着乌伤祥和不寿,不承想坏事不出,竟另出件好事。十年前被拐的婴儿全部回来了,不仅毫发无伤,一个个儿的还满腹经纶,口吐珠玑。可要问这十年光阴,他们都咬紧牙关,死不肯说,只道是姑姑教他们识文断字,其余一概不知。
说起这十年前,正值萧宅易主,那一家子暴毙后,后院里挖出的婴孩尸骨可堆半人高,那时整个县的婴孩接连被拐,人人都断是萧宅吃了孩子,再无生路。如今孩子都活着,萧宅吃人的鬼话便也站不住了,倒阴差阳错地还了秋辞清白。
这日,秋辞带着吉量去茶肆吃茶水点心,接连下了半个月的雨,天终于放晴,吉量趴在栏杆上,借着阳光晒掉一身霉味。正恹恹欲睡,忽闻楼下有人鸣锣,一行人招摇过市,硬是占了大半条街。原是乌伤奇闻传到了郡中,郡守骑着高头大马亲来视察。秋辞隔着窗子冷眼望去,只见那文官郡守笼冠华服,纡青拖紫,贵气自是十足,只识神不似读书人那般朗澈,百窍乌烟瘴气,攘攘皆为名利,想来是捐官的主。
倒完囊中最后一滴雨露,秋辞越觉无趣,欲起身离开,那边吉量却道:“这郡守看着油头粉面,华而不实,竟不想肚里真有货,细想来我该有千年不曾见过书鬼长恩了吧。”
秋辞闻言一愣,再看过去,这时才瞧见郡守身后,跟着一个青衫广袖,眼覆白绫的书生。他生得白净,只太瘦了,撑不起泛白的长衫,双脚虚无飘离地面,像极了一块被风吹起的绸布。因他是鬼身,人眼不识。
秋辞倒是听过司书的长恩,它本是食书的蠹鱼(1),以神仙二字为食,极富灵性,只生于文士简中。文士大家才藻富赡,妙手丹青,又非乏人,其妙笔绽花,云霞满纸,书画如生,孕育灵气。蠹鱼与青灯古籍作伴,读书一生,早已负气含灵,又吸食书香,日积月累,化作书灵。神仙书中蠹鱼成仙,叫脉望;凡人书中蠹鱼做鬼,叫长恩。
“倒是新鲜,长恩也有瞎了眼的时候。”秋辞笑道。
吉量回头看了她一眼,并不认同她讲,“你这话便小见了。粉面郡守虽百窍浑浊,或另有过人之处也未可知。长恩是受灵气滋养而生,与其主紧密相关,生死依存,又不是上门寻人,哪能眼瞎。”他停了会儿,一双望向书鬼的眼金光璀璨,“不过这长恩瘦成这样,想必是他主人做了官后蝇营狗苟,失了文人气魄,他没了灵气吃,故呈瘦态。”
小吉量如此驳她的面子,秋辞本来伸出手,要去打他的脑袋,许久,反收敛了情绪,用胳膊搡开吉量,占了栏杆的位置,半个身子探出茶肆,“糟了,我怕是遇到劫数了。”
秋辞一惯眼中无人,脾气又犟,分明本事不大,竟打死也不肯认输。近千年来,也就那一次,她忘了那人的声音,真真切切感到了害怕,将自己关在房里,闷了一整日。不过便是那时她都要嘴硬不肯服软,这还是头一次从她嘴里听到软糯,吉量心里到底还是有些惊讶,怕是见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人物,她才会吓得说出这样的话。故而端着紧张,谨慎地也往楼外看去,“怎么了?”
秋辞表情严肃,只两颊渐起的红晕,露出了她心底的不怀好意。她指着斜对面的酒肆,闭眼,似在回忆着美好,有些痴迷道:“那郎君生得真好看。”
也是,吉量忘了一点。天不怕地不怕,饶是神仙面前也趾高气扬的秋辞姑奶奶,对一类人,不要说服软认输了,若要她下跪,她不仅跪得爽快干脆,或许还会拉着吉量一起跪。
秋辞懒惰亦聪明,无情亦热血,贪财亦大方,狠毒亦单纯,缺点多如牛毛,优点亦不在少数。要说前几个臭毛病,挑挑拣拣还能有几个优点来对付,吉量即便委屈也忍了。
唯有好色一点,当真是人神共愤,忍无可忍。
在昆仑时,但凡长得好看的神仙,她都要跑上前花痴一番,以至于他们远远见着她都要绕道走。那时她看上了守花园的英招神,非得要和他做朋友,那英招有尚未行礼的仙侣,是蓬莱的乐枝女君,那也是个刺儿头不好惹,在与秋辞打了一架后,跑到西王母面前哭惨,王母疼惜小辈,便就让玄鸟将秋辞叼下山去。
吉量挤开她,占回自己的位置。前几夜雨声嘈杂,一直不曾熟睡,眼里都结了红丝,他背靠栏杆,疲倦地打出了个哈欠,“英招的教训看来不够大,你怕是忘了当初有多丢脸。”
“我没忘。”秋辞眼神明明,只说出的话十分欠揍,“英招没他好看。”
郎君绝色,天下无双。这是秋辞给出的评语。
此时东风改变了方向,载着酒味晃悠悠地,往茶肆飘来。吉量闻见了酒,并未觉着香,反倒胃里起了风浪,转过头去换气,余光瞥见了那无双郎君。只这一眼,他便惊了。
隔着珠帘,只见少年端坐,一双清眸明亮又美丽。郎颜如玉,肤白胜雪,风姿特秀,仪表翩翩,好看的人大抵都是这番模样,只他又与寻常好看不同。一举一动,通身的灵气,便是发丝也成了精似,可勾人魂魄。
少年不胜酒力,只半杯就有些醉了。伴着日光远远看去,他两颊绯红,犹雪色红梅,更觉风华无限,人见犹怜。大概是喜欢那酒中滋味,他喝完剩下的半杯,后浅浅地笑了,露出小小的梨涡。雪白的一身衣裳,绕着金丝银线,周边物事早已被风吹个凌乱,他的衣袍也只微微扬起一个角,深怕碍了美儿郎。
“你说的没错,他当真天下无双,这浊浊凡尘配他不上。”
吉量从不说谎,平素有话直说,并且十分谦虚,勇于夸人,这也是秋辞最赞赏他的一个地方。二人达成共识,秋辞也不再收着,起身就要往对面冲,“我和他做朋友,你总没意见了吧。”
吉量并不答话,只从后拉住了她的衣角,左右看她几眼,许久,才摇头晃脑道:“你这模样,还是算了吧,别污了人家郎君。”
秋辞甩开他的手,狠狠地瞪了他,提着裙摆边下楼边怒道:“你小子放屁,自身都胖成猪了,还来嫌弃我。”骂骂咧咧一路,待要冲进酒肆,身后忽现一道黑影,拐了吉量便遁地离去,秋辞却浑然不觉。
沿街住户,有人夜未收衣,不打花样的麻衣被洗得发皱,悬在窗下被风吹起又落下。其中一件小小衣裳,夹在大人长衫间,连带着那滴衣襟上的血,变得毫不显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