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坐在家里面,这个家不大,只有三个人,吴曦(自由)、妻子温素君、丫鬟寒香。
自由喝着妻子熬的粥,粥很淡,没有味道。妻子坐在下首看着他,丫鬟站在一旁拨弄自己的衣角。
“吴曦已经死了。”自由开口第一句话,“我的名字是自由。”
妻子似乎楞了一下,然后回答道:“依你便是。”
自由点了点头,想想又似乎有些不对劲,她是以为我要改名?正欲开口。丫鬟却已经哔哩吧啦的说起来。
“姑爷你一走,那吴懿公子就借口要进咱们家了,还好寒香我机灵,死活不给他开门,隔壁的二狗子也仗义的很,看见他来就撵他。”
“那吴懿公子好不要脸,一会说姑爷你死在城西荒山上了,一会说姑爷你跟狐狸精私奔了。”
“姑爷,你不在家的日子,小姐整天发呆呢,刺绣的时候把手指头都给刺红了。”
“寒香。”妻子脸上微红,开口制止。小丫鬟嘴角含笑,不再说话。
自由看着眼前一大一小两个美人儿,他自然是可以随时变换身份,随时走人,但这样的话这对主仆可就得遭人伤害了。看来要暂且留一阵子,也方便融入这个人间看一看。
于是,自由指着自己的鼻子说:“吴曦,吴自由。”
小丫鬟被他逗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觉得不妥又赶紧捂住了嘴。
妻子温素君也似乎觉得有趣,差点笑出来,其实她性子偏冷,不苟言笑,实在是这近几日心弦绷得太紧,等到吴自由回来,这才一下子放松下来。
温素君见他不吃了,收拾碗筷让寒香端走,柔声问道:“夫君在城西可有收获?”
吴自由沉吟了两秒,说道:“实不相瞒,我在山上撞了脑袋,很多事情记不太清了。这回家的路,还是二狗子带我回来的。”
温素君显得有些惊讶,看了他半晌,才说道:“五日之前,夫君你收到有人投信,说已故的老爷给夫君留了东西,约在城西山上见面云云。”
吴自由接口道:“然后我就去了,直至今日才回来?”
看着温素君点头确认,吴自由心下暗道,看来这吴曦也是个蠢蛋,随便听信人言。自由在西山上看见吴曦尸体时,吴曦已经死了有几日了,所以并没有看见他被害的过程。不过按此推算,应该是吴曦的堂兄吴懿设计,将吴曦引至城西荒山上杀害,至于目的,应该是垂涎温素君的美色,先害死吴曦,再以长兄的名义接近温素君,缓缓图之。
说起来这温素君确实是好看,其实在原本混沌魔神的概念中,是没有所谓美丑的,只有强弱之分。只是自由在混沌中呆了亿万岁月,又在冰冷的宇宙中飘荡了良久,回到人间界的时候,一时看到人间界的五彩缤纷,人生百态,慢慢的就形成了美的概念。
温素君脸皮薄,发现他一直在看着自己,俏脸飞红,忙道:“夫君回房好生歇息,妾身去洗衣做饭。”其实洗衣做饭只是个借口,干活有寒香呢。
吴自由轻笑,信步回房,他的房间很简单,一张木床,一张书桌,桌上有很多书,有笔墨纸砚。
吴自由拿起一本书翻了翻,他不认识字。他虽然在烟雨楼中察言观色,学会了这汉人的言语,但是对于文字却是毫不认识。
吴自由挠了挠头,这时小丫鬟寒香走了进来:“姑爷,你身上穿的衣服需要换洗吗,一会水烧好就可以洗澡啦。”
吴自由看着她,决定要用点小手段了:“寒香,你识字吗?”
“认识呀,寒香从小跟着小姐一起读书识字的,姑爷要考考我吗?”寒香小丫鬟笑道,眼睛弯成月牙儿。
吴自由一只手放到寒香的脑袋上,随口说道:“来,让我摸摸脑袋。”
手碰到脑袋上,吴自由运转神通,寒香小丫鬟从小到大的经历记忆一下子浮现在吴自由眼前。
寒香则有些愣,接着小脸一红,忙低下了头,其实她是作为陪嫁丫鬟嫁过来的,说白了就等于是通房丫头,意思就是在自家小姐不方便的时候,是要陪姑爷睡觉的。虽然早已有心理准备,但是想到这一层的时候还是会觉得很害羞,更何况,小姐那边还没同意呢。
寒香正想着怎么开口,忽然间自己从小到大的经历一样样的回想起来,有些记不太清的事情也很神奇的记起来了。包括小时候被小姐的父亲买回家,然后跟小姐一起长大,一起读书识字,一起做女红,一起嘻哈打闹。包括自己的身子从小长大,不断发育,内心那种紧张、彷徨。包括跟着小姐一起嫁人,和姑爷一起生活的日子,一样一样的回想了起来。
寒香有些恍惚,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想起这些事情,却见姑爷的手在她眼前晃了晃,而且姑爷看起来好像有点疲累。
“寒香,寒香。”吴自由喊道。
“啊,姑爷,我走神了。”寒香感觉很懊恼,感觉自己刚才疯魔了。
“没事,你去忙吧,我看会儿书。”吴自由笑了笑,又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摸人脑袋的感觉挺不错。
寒香有点迷糊的走出房间,这才想起自己刚才的想法,暗啐了自己一句不要脸的浪蹄子,赶紧跑了。
吴自由确实感觉到有点累,读取记忆只是一个小小的神通,甚至于都懒得给这个神通取名,运用这么一个小小的神通,他都已经感觉到疲累,可见自己变得有多弱。顺手拿起一本《论语》,他读取了寒香的记忆,已经可以认得字了,并且寒香也读过《论语》,所以吴自由也就无需再读了。而且,从寒香的记忆里,他还知道了一些事情。
吴曦祖上曾当官,当时救了温家全家的性命,到了吴曦的父亲,也与温素君的父亲是至交好友。吴曦的父亲想要光复家门,可惜多年考科举都考不上,最终抑郁而终。临终前的愿望是希望吴曦能够成家,有人照顾。温素君的家族从商,在苏州城也是大有名气,她父亲一方面感怀祖上的救命之恩,一方面秉着对至交好友的知己之情,决定将她下嫁吴曦。
温素君知书识礼,典型的大家闺秀,对于下嫁也是毫无怨言。
而吴曦从小也是苦读诗书,一个典型的读书人,他自知娶了如此美娇娘乃是祖上阴德,而自己是万万配不上温素君的。于是他在新婚之夜便主动与温素君约定,定要考取功名,功成名就之日,才应是圆房之时。温素君自然是答应。
所以成亲快半年了,吴曦一直独自住东厢,温素君和丫鬟住西厢,夫妻相敬如宾。
吴曦的父亲终身考科举,他的大伯却早早经了商,终究也是有所成就。靠着大伯家的救济,吴曦一家才得以活下去,日子渐长,终有一日被堂兄吴懿瞧见了温素君的脸,一时惊为天人,从此念念不忘。这才惹出来城西荒山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