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会结束后,刘夏夏和李优卉在图书馆找到了余欢。很惊讶余欢竟然能够春风满面心不乱地待在图书馆,还看书看得如痴如醉。
“您可真不是一般人呀,这才小鹿乱撞多久呀,状态就调整得像个没事儿人一样,还有闲情逸致在这里看书?”刘夏夏一边说,一边伸手去拿余欢看的书。
当她看见书名《霸道总裁爱上我》时,额头上的黑线绝对不止一两条。
好不容易整理好了表情,刘夏夏哭笑不得地看向余欢,“你这是在现实里没有得到满足,就去小说世界里寻找慰藉了吗?”
“啧啧,才不是,我连他的QQ号码都已经搞到手了,还会害怕不能得到满足?”
余欢抽回书放回书架,右手左手一边拉着一个就朝图书馆外走去,“走啦,路上说,我都要饿死了,超级超级想吃肉的,咱们出发去吃自助牛排吧。”
刘夏夏和李优卉相视一笑,跟着余欢的脚步就走了出去。
一到自助牛排的餐厅,余欢就像进了羊群的野狼,风卷残云地搜刮了一堆喜欢的小吃。
“吃呀,我觉得这个水果布丁味道很赞,多吃点,不够我去拿。”
“来来来,吃这个烤肠,我强烈推荐,沾点辣椒面,哇~超爽的!”
“咦~这个炒面也很不错嘛。”
“你们要喝什么饮料呀,我去拿!”
“……”此处省略余欢blabla的五百字。
刘夏夏,“……”
李优卉,“……”
田畑,“……”
终于,刘夏夏实在受不了这诡异的气氛了,打断了余欢的絮絮叨叨。
“行了吧你,有事说事,你不是已经搞到QQ号码了吗,加了没,情况如何?他是否已经有家室?”
想了想又不能这样打击她,万一对方真的有家室了,那余欢不得难过好一些时候呀。
毕竟,这还是她第一次这么认真并且付诸于实际行动地去为一个男生疯狂。可不能让故事还没开始就夭折了。
“切!有家室又怎么样,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余欢不以为然地摆摆手。
一听她这态度,众人相视一笑,“有戏?”
余欢挥挥手,“有个屁的戏呀,怂了怂了,他的号码我早就复制粘贴了好几次了。哎,可惜呀,我没那个胆子,干不了什么大事。算了算了,别整这些有的没的,现实一点,还是吃肉吧,吃肉。”
从小到大,余欢都被外公教育,要做一个勇敢但是又必须要矜持的女孩子。
所以说,别看她平时大大咧咧的,可一旦遇到感情上的事情,她就有些懵,总有些扭扭捏捏。
对于感情,她是个很轴的人,她希望自己可以遇良人,不走弯路,不受伤,不用伤心难过。
她想要一次就好,从恋爱到婚姻,一步到位。
可是,这世上,哪有那么多如你所愿的事情呢,大多数人都是撞了南墙才知道回头,甚至有很多的人见了黄河都不一定会死心。
可是余欢傻呀。她可以思维很快地跟上时代发展的脚步,也可以说很流行的段子,唱很时髦前卫的歌曲。
可是余欢傻呀。她总不愿意将就,不愿意把感情这样温茶般精致的事情当成任务,或者把自己当成输出感情的机器。
正因为余欢傻,所以她一直执着得近乎于执念地相信:她会遇见她的一次就好。
余欢一直都很羡慕又嫉妒钱钟书和杨绛的爱情。
她看过钱老的书,也知道钱老曾形容杨绛是“绝无仅有的结合了各不相容的三者:妻子、情人、朋友。”
而杨绛在钱老去世后也写到“我们仨失散了,留下我独自打扫现场,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
就是这样一份从相识相爱到相守的感情,惊艳了时光,温柔了岁月。
这份感情更是深深扎根在了余欢的脑子里,经年累月,从未消散。反而因为年岁的增长,越发地清晰明了。
余欢很喜欢很喜欢钱老的一段话:“没遇到你之前,我没想过结婚,遇见你之后,结婚这事我没想过和别人。”
这样的感情真的好美,美到没有理由不为之动容,美到让人不得不心生嫉妒。
所以,余欢有她自己的坚持,她希望自己也可以拥有这样一份美到让人心生嫉妒的感情。
她愿意等,并且不怕蹉跎了岁月,辜负了最美的青春年华。
因为她始终相信,她的他,不会舍得她等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