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玉被转到了舞台的角落里,紧接着,舞台上又转出了一块墓碑,上写“花冢”二字,幕布上的背景是一片簌簌而落的桃花,待整个舞台转动了一百八十度后,林黛玉款步挪出。一步半颤,三步一倾。身段如扶风岸边柳,眼眸似中秋镜里月,何云将林黛玉的“形”表现得淋漓尽致。
入得花冢泣残红;寒泪凝沉葬花吟。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
……
“怪奴底事倍伤神,半为怜春半恼春。怜春忽至恼忽去,至又无言去不闻。”
……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这几声脆如玉珠落玉盘,泣得人心都落了桃花,直看得台下静如深海。何云此刻已经成了林黛玉,连她自己都沉醉在其中了。宝玉更是入了神,一后面坐在了台上,险些摔了下来,满面的泪痕。观众们只道他如书中“痴”了,却没想到,“宝玉”从此落了病,越发的对“林黛玉”朝思暮想了。
何云喜欢的却是被她打了的刘宝,刘宝虽说是个纨绔子弟,但也看得出他对何云是上了心的。何云家境一般,从小便没了父亲。母亲见其桃花似的漂亮,硬托了几层的关系,花光了家底,终于把何云送进了电影学院。何云是希望自己能出人头地的,所以她非常努力的让自己在各个方面都出类拔萃。可她的性格太过于拖大,男孩子一样的不拘小节,又有着傲气,所以时常会招来他人的嫉妒。小饭庄一别之后,第二天何云就与刘宝如胶似漆了,刘宝是标着价格来到学校的,家中把他当个爷,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来这只是个爱好,如果以后进到演艺圈,那是多大的一张脸啊。
何云在台上是个大人物,而台下的她也是个小女人,她的控制欲有些过分。她曾经对刘宝说过:“你小子其实也就是个香蕉,拨了皮姐都不想张口,太嫩了。”刘宝就嘿嘿的笑,笑得真像要脱了层皮似的。但何云说要烧刀子,刘宝不敢买二锅头;何云说要金豆子,刘宝都要问问是多少克拉的。何云突然觉得自己成了天底下最幸福的女人——外有一张脸,内有一个奴才。
问题就出在这种感觉上,自我盲目的自我崇拜,她表面上越发的不在意刘宝的人,致使刘宝觉得何云是看上了他的钱,这是必然的,男人心中在意的就是女人能少在意自己身边的物质,而女人在意的是男人你究竟肯为我付出多少。
于是“宝玉”那孩子又出场了,熬了九天九夜为心中的林黛玉做了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纸玫瑰,何云见了就笑,说:“你这小子太不懂我的心思,好歹你姐姐我也是一豪放派,这能打动我么?”宝玉听了,心凉到了脊梁骨。也就是在学院里的舞台上,他将他心中最完美的林黛玉毁了,不是泼硫酸,而是在对戏的时候,一口咬掉了何云脸上的一大块肉,自此何云的脸变得可怖之极。
刘宝说:“如果你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时间久了,就不会在意对方的脸了,我觉得有道理。可毕竟你看到的只是我的钱,而且那根本就不是我的东西。所以我也没有将自己完全打开,对不起,我保留了情感。”
于是何云疯了,在“宝玉”的眼前疯掉了,那时候的“宝玉”也崩溃了,可他还是在笑,笑得让人心颤,笑得让人痛恨。
至于“宝玉”,一个可怜又可悲的孩子,我真的不愿意提及他的姓名。
毕业后,刘宝来找我,说他忽然很想去看看何云。我问他为啥会突然想要去看她,他说不为啥,就是想去看看。
我和刘宝来到了何云所在的精神病院,远远的便看见了何云站在一棵树下,旁边还有一个男人,近前才看清,那是已经黑了脸庞的宝玉,他正与何云对着戏。但见那林黛玉袅袅身姿,轻摆衣角,楚楚可怜,病如西子,但不再确切了,都是因为那张被人糟蹋了的脸,那也许是死后阴曹中的黛玉吧。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
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
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
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我和刘宝没有惊动他们,却见刘宝站在我身边,流着眼泪,而后又隐忍着,好让自己不哭出声来,但我感觉得到,他是在号啕大哭,扯心裂肺,眼泪似乎永远也止不住了。
再次遇见一萍,她已为人母,脸上多了些沧桑,少了倔强。我叹岁月弄人,这也不过才几年的时间而已。
一萍说,在没遇到黑紫脸之前,她一直都想做一个一流的演员。但她在遇到了这个警察之后,她完全理解了什么是现实,因为那警察在小饭庄里和她们说过一句话:“演员演员,你们演得了别人,演得了自己么?”
“所以我的梦醒了。”一萍笑道。
“不对,人总应该有个梦的,不然曹雪芹哪来的红楼梦啊?”我反驳。
“红楼梦,无非也是个梦,梦的无非也是红楼,无论怎样也逃不开世俗的。”一萍还是一贯的逆向思维。
我愕然,她说的也许是对的。“红楼”究竟是不是一个梦,试问又有几人身处红楼中呢?倒是不在其中的人宁愿身在梦中,也不愿意早早的醒来,最终不过也轮为了小说里的“金钗”而已。也许如一萍一样才是最明智的选择。可谁又曾想过,一个人的梦岂是那样容易就破灭的;谁又知晓,梦里的红楼真的就那样的繁华似锦,歌舞升平么?屈指算罢,有人言曹雪芹欠了我们四十回的《红楼梦》,可你又何曾算一算,“红楼”又欠了我们多少梦呢?
老家在我的记忆中是黑灰色的。
二十年前,我随同父母回去过一次。那时我刚七岁,只记得一进到爹爹住的房子里,我就开始哭,哭得就像是三伏天晒在烈日底下起了热痱子的光腚娃娃一样。那是因为我、父亲、母亲和表姐来到这里的时候,太阳刚好躲进了山头,烟囱指向的天空是灰色的,黑灰色的,屋子里面亮着盏不大不小的油灯,黄昏似的光亮让我看不清爹爹的脸,于是便怕了起来;还有一点是因为我唯一的一个熟人——老叔(东北称家中最小的叔叔为“老叔”)没了影子。我抽抽搭搭的问父亲,老叔去哪了?父亲就去问爹爹,爹爹回答得倒是干脆——不知道啊。
在我年仅七岁的记忆里,老叔总是穿一件褐色的夹克衫,头发三七分,眉目间有几分清秀,高鼻梁,薄嘴皮儿,正好大我十二岁。他总是骑着自行车带着我飞奔在大街上,我的父亲喊他慢点,他却不听,还是飞一样的向前骑。我坐在“永久”自行车的横梁上,嘴中胡乱的喊着,从外婆家到我家,一路不停的喊。老叔偶尔也会附和着我吼上两嗓子,或者打几声口哨,尖细的口哨声刺激着我的耳膜,我会问他要“哨子”,老叔就很得意的在我面前“嘘”起他的嘴,随之便是一支曲子,你或许听不懂的曲子被他“吹”了出来,断断续续的,结合着他喉结处“咕咕”的声响,如今看来有些不伦不类。可对于幼小的我来说,那是再奇妙不过的事情了。
父亲在家排行老大,老叔排行老五。父亲说过,他离家的时候,老叔才八岁;父亲在外地成家的时候,老叔才十一岁;婆婆去世的时候,老叔刚好十二岁。十二岁的老叔,独自卷着铺盖跑到了我的家里。从那以后,老叔成了我家的常客。母亲对老叔很是照顾,她说老叔可怜,小小年纪就没了母亲,爹爹家又穷,老叔少人疼爱,于是便让他住在了我家里,这一住就是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