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集团与阳朔县政府经过两年的谈判达成了上述协议,那么像桂林级别一样的风景名胜区的权属归谁所有,是归县政府吗风景名胜区的土地也像一般房地产用地一样可以批租吗10亿元“买断”桂林山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在遇龙河两岸搞旅游房地产,会不会破坏桂林风景区的整体风貌,污染问题怎样解决,有没有经过环境评价企业经营与政府规划的关系怎样协调,开发和保护的矛盾如何处理,谁对桂林的未来负责10亿元就能把桂林最美的景点纳入新希望账下是怎样计算出来的,阳朔县政府从中得到多少实际利益,桂林的老百姓能得到什么协议达成后,新希望集团是否可以再转让这部分土地和景点的经营权与租赁权,政府要统一规划时是否需要再买回来,买回来要花多少钱50年经营权和租赁权协议的实际内容究竟有哪些,一卖就是50年,很多未知的因素如何考虑众多疑问浮出水面。
像桂林这样以自然山水为主的风景名胜区,最宝贵的是自然原貌和人文价值,这种自然文化遗产是属于全民族的东西,是属于不可再生的资源,应该非常慎重地对待。“甲天下”会不会成为“家天下”,对名胜景区的过度开发,是人们对经营权“外包”的最普遍担心。但“不过度”的开发也未必就没有问题。
此后,建设部开始过问10亿元“买断”桂林山水,市里也开始调查这件事,使得原定于4月15日签约的新希望集团将购买桂林山水最核心风景区50年租赁权的签约仪式终于“流产”。
3.事件三:2004年的桂林又遇到一劫
2004年4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交通厅,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桂林召开了一个座谈会。主持会议的交通部调研组提交了一份关于桂林到阳朔高速公路建设方案的调研报告。被邀请的地质学专家对现有线路提出的建议是,鉴于该高速公路位于大桂林旅游区,在建设过程中要充分注重环境保护和绿化工作,要将该路建成集交通、旅游、观光为一体的旅游线路。然而,这条高速公路的修建使得桂林丧失了申请世界自然保护遗产的基本条件,从而造成不可挽回的历史性失误。专家们愤怒了:要高速还是要世界遗产,这是一个问题。在专家们看来,桂林—梧州高速公路桂林到阳朔段路线设计不合理,这条长67公里的高速公路将彻底破坏具有世界意义的峰林地貌的原始性和完整性。
穿行景区的高速公路,以其庞大的身躯将岩溶峰林分割断裂,极大地破坏了峰林地貌的完整性和整体环境景观。修建高速公路势必破坏山体、土壤、植被及其他生物的自然生态环境;一些路段山坡“穿”上水泥块石“裙”边,一些路段黄土暴露或切成深沟。
同时,高速公路带入的种种声响,打破了山乡的宁静,取代了鸟语、虫鸣、鸡啼、狗吠以至田野笑声,人与自然隔离、疏远,奔驰在高速公路上的旅客,无法领略大地母亲怀抱的温馨。
申报世界自然遗产除了应具有独特性、不可再生性和不可替代性之外,还需考虑是否有足够的面积、能否反映该区域自然整体特征、能否自我维持生态平衡和维护物种的生存等。
阳朔—桂林峰林地貌核心景区是以岩溶自然地貌为边界的完整性、生态性、系统性很强的自然单元,作为申报世界自然遗产的基本条件,绝不允许庞大的永久性人工建筑的高速公路穿越其间而丧失其自然整体特征、自我维持生态平衡功能和系统协调的美学价值。如果高速公路一旦在此修建,就将丧失申报世界自然遗产的基本条件。
关于桂林的负面新闻接踵而来,一个比一个振聋发聩1 2一切都是在明目张胆地破坏性开发,这好像是个过把瘾就死的悲情岁月。真的,就旅游时代而言,桂林山水现在既不是“甲天下”也不是“家天下”,而是“假天下”!
资料来源:老枪.大败笔:中国风景黑皮书.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本章小结
生态旅游是在20世纪末大众旅游迅速发展的背景下,针对大众旅游活动对资源、文化和环境的负面影响,为解决既要大力发展旅游,又不允许破坏和污染自然、文化及环境,使两者都得到应有发展而提出的旅游模式。我国国家旅游局等部门出台的《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暂行办法》将生态旅游定义为:以吸收自然和文化知识为取向,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确保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将生态环境保护与公众教育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的旅游活动。
生态旅游需要满足以下八大原则:核心是让游客亲身体验大自然;通过多种形式体验大自然以增进人们对大自然的了解、赞美和享受;代表环境可持续旅游的最佳实践;对自然区域的保护作出直接的贡献;对当地社区的发展作出可持续的贡献;尊重当地现存文化并予以恰当的解释和参与;始终如一地满足消费者的愿望;坚持诚信为本、实事求是的市场营销策略,以在消费者中形成符合实际的期望。生态旅游的特点是保护性、专业性和普及性。生态旅游的实质有以下几种说法。①产品论:认为生态旅游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旅游,或者说是一种特殊的旅游产品。②模式论:把生态旅游看作一种旅游发展模式,将旅游发展与社区发展紧密结合,将生态旅游作为可持续旅游发展的最佳选择之一。③产品—模式论。④旅游活动形式论。同时,介绍了生态旅游与传统旅游的区别。
生态旅游区空间构架由4个区域组成:核心区(敏感区)是未受到干扰或仅受到最低限度干扰,并代表某种生物地理区域的自然生态系统;缓冲区(分散游憩区)处于核心区的外围,是受到一定人类干扰的自然生态系统;密集游憩区处于缓冲区的外围,与居民聚落有密切的联系,土地利用强度较大,控制一定的旅游服务设施;服务区位于密集游憩区的外围,是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较为集中的区域,也是旅游者和经营管理者的生活区域。生态旅游开发的5个成功因素是:综合方法、规划和缓慢的开始、教育与培训、当地利益最大化、评估与反馈。可以将生态旅游开发总结为3个主要模式:功能分区模式、社区参与模式和环境教育模式。生态旅游管理的原则是生态环境有价原则、生态旅游本土化原则、坚持与社区共建的原则、区域管理原则、政府介入原则、量度依赖原则和信息传播原则。
生态旅游管理的内容首先是对旅游者的生态管理。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对环境影响颇大,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不受破坏,有必要对游客的行为进行规范性管理,其中对旅游者的生态管理尤为重要。具体实施方法是对生态旅游者提出明确的环境要求;通过导游和宣传手段对旅游者进行教育;通过法律、法规、制度等手段对旅游者行为进行制约;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对生态旅游者的管理。其次是对生态旅游区的生态管理。旅游区是接纳生态旅游者的基本场所。各旅游区的管理机制、旅游项目和产品、生态系统的各种因素、旅游建筑设施,以及环境污染物的净化和排放措施等,是否与生态管理的要求和标准相符合都是旅游区生态管理的内容。生态旅游管理的实施方法为:引进现代技术和方法,健全生态管理机制;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预评价;对生态环境和生态因子的生态管理;对旅游设施、设备和场所的生态管理;对垃圾、污水等污染物的生态管理。再者是对生态旅游企业经营者的生态管理。生态旅游企业的经营者对旅游生态环境的保护负有极大的责任,包括旅行社企业的绿色经营、旅游交通企业的绿色经营和旅游饭店的绿色经营。最后是对社区居民的生态管理。政府对生态旅游的管理措施体现在实行“依法治旅”、对生态旅游的规划与促进、对生态旅游业的控制与监督、对生态旅游的资金援助和进行科学的监控。
本章以桂林生态旅游功能分区及产品开发的相关模式为例,将城市中心外围的区域通称为郊区,将城市中心与县城之间的旅游带称之为近郊区旅游带,将县城旅游带、乡村旅游带及其外围旅游带称之为远郊区旅游带。
1.名词解释
生态旅游核心区缓冲区密集游憩区
2.思考题
(1)简述生态旅游的特点。
(2)简述生态旅游的实质。
(3)简述生态旅游开发模式。
(4)简述生态旅游管理的原则。
(5)简述政府对生态旅游的管理措施。
(6)简述对旅游者的生态旅游管理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7)简述WTO提出的对社区居民生态管理的8条办法。
(8)论述生态旅游区的空间构架。
(9)论述生态旅游与传统旅游的区别。
(10)论述生态旅游管理的内容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