郜元宝先生是复旦大学的教授,他知道在中国,大学是什么地方,是园地——培养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人才的园地;是阵地——阻击任何有违这一宗旨的人与事的阵地。对他为完成这一神圣任务所做出的一切努力,我们只有表示敬意。这叫守土有责,这叫奋勇杀敌。我们能够想象得出,那么文弱的、一副书生模样的郜元宝先生,昂然站立在阵地前,手持(假想的)冲锋枪,向着(未必假想的)敌人,“嗒嗒嗒”地扫过去,其精神是何等的豪迈,其心情又是何等的舒畅。
如果事不关己,仅仅作为一个老朋友,看了这幅景象,我会在一旁放声高唱:“风烟滚滚唱英雄,四面青山侧耳听,侧耳听……”
然而,毕竟事情关己,也就没有了这份豁达与公正。不说反驳了,那是无理也无力的;引颈受戮之前,辩白几句,该是人之常情吧。所谓关己,所以辩白,是因为我的《少不读鲁迅 老不读胡适》一书出版后,郜元宝在二〇〇六年第四期的《南方文坛》上,发表了一篇讨伐的檄文,名曰《又一种破坏文化的逻辑——评〈少不读鲁迅 老不读胡适〉并论近年“贬鲁崇胡”之风》,说我书中的立论全是错的,全是坏的,破坏了中国现行社会的文化格局,违反了中国现行社会的文化逻辑。
我还要忍痛祝贺。就是因为这篇战斗檄文,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南方文坛》在广西北海某大酒店举行的颁奖大会上,郜元宝获得该刊二〇〇六年度优秀论文奖的头奖,并作为获奖作者的代表在会上发了言。
还得声明。在坚守什么与反击什么这一层面,我和郜先生没有任何冲突,就是他的冲锋枪把我浑身打成了筛子眼,临咽气的时候,我也要这样说。作为一个老共产党员,我一点也不计较,且分外欣赏年轻人的勇气。战斗正酣,操枪便射,谁也不知道子弹会飞向何处。为了我们共同的事业,应当允许伤及无辜。这绝不是客气话,也不是多余的话。不说明这点,我们就不会站在平等的地位上对话。若是那样,等于是不战而胜负已定。
现在我们是平等的。我要说话了。
对郜先生的大作,我已写了《让我们一起谦卑服善——致郜元宝先生》一文回应,据说《南方文坛》也会刊载。按说事情到此就该结束,但也不会这么简单。郜先生在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的《中华读书报》上,又发表《犹在“二周”之间》,对我的回应作了批驳(或许是在我的博客上看到),仍是一无是处。当然,不是全文都针对我的。宰鸡焉用牛刀!他是在谈他一年来读书的体会时,用鲁迅的战法,顺手给敌一击,自以为便可致敌于死命。我虽然不会鲁迅的“啮镞法”,所幸还没有当即倒地。
不愧是“鲁研界”的人物,不光战法是“鲁迅式”的,连笔法也是“鲁迅式”的。一开始先仿鲁迅在论战中惯用的“轻蔑法”,说他对《少不读鲁迅 老不读胡适》的批判是“并撰一文,与之捣乱”。这号话没人会信。且看这题名:“又一种破坏文化的逻辑”,且看这副题:“评《少不读鲁迅 老不读胡适》并论近年‘贬鲁崇胡’之风”。立论多么庄重,用语多么坚定,似乎都能听到牙齿咬啮的磔磔声。退一步说,中国文坛的半壁江山(《南方文坛》)能把这么一个年度大奖授予郜先生,便可见其分量之重、意义之非同寻常了。郜先生说得那么轻巧,不过是说他的武艺高强,堪比手持青龙偃月刀的关云长,温酒可斩华雄,三鼓未尽便可取老蔡阳的首级罢了。
《犹在“二周”之间》文中,郜先生说:“我批评他非要在胡、鲁之间妄分轩轾是无谓的,他却把我的意思歪曲为全盘否定胡适。”韩石山这一套,是在胡、鲁之间搞“文人比较学”。
这真是奇哉怪矣!我分了“轩轾”,就是“妄”;你分了轩轾,就是不刊之论。在那篇长文中,你说:“从一九一八年参加新文化运动到一九二六年离开北京,鲁迅的成绩谁人能比?”比,跟谁比,你可以说是跟许多人比,敢再问一句,你的许多人中,不包括胡适吗?
非独此也。郜甚至说,虽然胡适在留美期间,认真研究过美国的民主政体,但他对西方民主的文化渊源及其现实处境并无系统深入的研究;而鲁迅呢,其思想行为中并非没有可以与自由主义相通之处,早期甚至对西方议会民主有过相当深入的了解。还说这种看法是“学术界的共识”。这不是在比,且比出了鲁高于胡吗?
当然,根子不在郜元宝这儿。几十年来的鲁迅研究,说白了就是一个比。毛泽东说,鲁迅是“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诚、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有了“最”,当然就有“次”;没有“次”,哪儿来的“最”?有民族英雄,当然也就有民族败类;没有民族败类,哪能显出民族英雄?“鲁研界”的专家学者们,自受命以来所做的,就是“南书房行走”的工作,代圣上草诏,代圣上立言。“立”不了就“圆”——圆圣上之说。圣上说了“最”,他们就引经据典,说确实是“最”。为了证实这个“最”,只能是把进步营垒里的其他作家降为“次”;为了证实这个民族英雄,只能是把非进步营垒里的作家贬为民族败类。没有郭沫若、茅盾这样的“次”,哪来鲁迅的“最”?没有胡适、梁实秋这样的“民族败类”,哪来鲁迅的“民族英雄”?
此中,郜元宝的建树也绝不可小觑。鲁迅早年在日本,用文言文写的那几篇文章,连鲁迅本人都说,为了多得稿费,“简直是生凑”(《坟·题记》)。郜却写了长长的文章,说这几篇“生凑”中,学问是多么的博,见解是多么的高,还有什么“立人”的思想在金子般的闪闪发光。
郜先生的《又一种破坏文化的逻辑》一文,通篇也都是在比,跟中国比了还不够,还要跟外国比。先判我个“文人比较学”,为了证明这个“文人比较学”多么荒谬,郜先生气势十足地“比”道:
在英国,至今还没有聪明人站出来戟指向天,逼问国人“要乔叟还是要莎士比亚?”在法国,至今还没有聪明人戟指向天,逼问国人“要左拉还是要福楼拜?”在德国,至今还没有聪明人站出来戟指向天,逼问国人“要康德还是要黑格尔?”在俄国,至今也还没有聪明人站出来戟指向天,逼问国人“要托尔斯泰还是要陀思妥耶夫”?
多么有道理!
我来回答:他们没有把一个定为战犯且明令通缉,把另一个定为三个“最”且不容置疑;他们没有把一个压在十八层地狱,几十年不出一本书,而把另一个捧上九重天,光注释本的《全集》就出了一次又一次,时局一有变,马上就另作注释;他们没有把一个丑化为资产阶级唯心主义的妖魔,不让中学生接触他的著作,而把另一个尊为共产主义的经师,光中学课本上就选文达十七篇之多。改革开放这么多年了,部颁的中学教材上才羞答答地选了胡适的一首小诗,而鲁迅的作品仍触目皆是。如果这些国家也这样做,你还怕没有“戟指向天逼问”的吗?只怕比这要严重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