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两院院士吴良墉、周干峙以及国务院参事、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组长兼首席科学家牛文元等海内外一流专家共同完成的《(2002一2003)中国城市发展报告》对于大城市带的用语是“大城市群”。文章中列举的中国、美国和日本的大城市群分别为:中国的珠江三角洲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和环渤海地区,美国的大纽约区、五大湖区、大洛杉矶区,日本的大东京区、坂神区、名古屋区。文章进一步比较了中美日三大城市群对所在国的GDP的贡献率,结果发现中国三大城市群的GDP占中国DGP的38%,美国三大城市群的GDP占美国GDP的67%,日本三大城市群的GDP占日本GDP的70%。进一步的分析还发现,不但中国的三大城市群所占的份额偏低,这三大城市群的领头城市所占的份额更低。中国三大城市群的广州、上海、北京的GDP占全国的份额分别是1.8%、4.6%、2.5%,而纽约、东京、伦敦、汉城分别占全国的24%、26%、22%和26%。
中国的大城市带的GDP贡献率为什么如此低?中国的大城市带的领头城市的GDP为什么比美日相差近十倍?其主要原因就在于中国城市的行政割据和二元户籍制度的存在。在目前的行政割据的管理模式之下,全国各地区各自为政,中央政府为了保持地区之间的平衡,也只得吃力不讨好的努力调整和控制地区的平衡,这样的结果往往是既抑制了原本可以飞速发展的地区获得应有的发展,也没有使原本不具备快速发展的地区得到更快的发展。原本可以轻松地通过特大城市带的发展来带动全国的发展,却偏要全面开花,想让全国到处都得到同样快速的发展。从美国和日本70%的GDP集中在三大城市带的事实可以看出,即使美国日本如此发达的国家也不可能使全国的所有地区都均衡的得到快速发展。如此不切实际的让一个国家全面发展的事,是美国日本这样的发达国家也不可能办到的事,我们又怎么可能不切实际地要求中国能够办到呢?
当然,也有人担心城市过大能否承载的问题,以北京为例,现在北京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已达两千万以上,如果不加控制,北京又缺水,长此下去北京就会被拖垮,所以有政协委员张惟英提案建立北京人口准入制度。事实上这完全回避了问题的实质。为何人们愿意到北京来?是因为不平等的城乡二元结构,而且我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与西方也不一样。西方的现代化发展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从农村到城市,农村和城市的发展相对平衡,而且有些国家如美国在农业的现代化过程中还产生了保护农业的农场主势力,为农业的发展争取了大量的补贴,农村比起城市不一定就很差,所以我们看到有很多人愿意生活在农村。我国古代因为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商品经济不发达,城市一般只是消费城市,不承担生产功能,最重要的是古代一个重要的政治制度——官员告老还乡制度。虽然古代农村的精英分子会通过科举走向城市,但是独特的告老还乡制度,再加上造福桑梓和落叶归根传统国人信念的影响,这些精英分子还会回到故乡,这就构成人才“从乡间到城市再回到乡间、从地方到中央再回到地方”的一个重要循环:乡间的士子科举做官,到老了要还归乡里,他告老还乡的同时,见过世面的孩子家人也一同回来了,在外面做官积攒的财富也带回乡里。而现在我们就没有这样的循环,只有乡间的能人和物资向城市和中心城市集中的过程,没有返回乡间的过程,从而造成我们的乡间越来越贫困化,贫困不仅仅是指财富的匮乏,更关键的是人才的匮乏。这样的社会不均,会造成极大的不稳定因素。而古代的循环制度,保持了文化和智慧在全社会的有效传承,保持了全社会文化发展的均衡,古代边远地区的士子在科场也能畅谈时政,与士绅阶层的存在和告老还乡制度是密切关联的。虽然古代农村和城市上也有差距,但在文化传承和教育上是没有差距的,所以不会造成城市人口的过分承载。而我们的现代化则是一个自为的过程,由于我们是一个后发国家,尤其是新中国成立时险恶的国际环境,我们只好采取了剥夺农村的重工业化道路,这在当时是必须的,但也造成的一个恶果,城市剥夺了大量农村的发展资源,大城市再剥夺小城市,特大城市再剥夺大城市,最后全国资源都集中在北京,以致城乡差距发展越拉越大。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自然人们都往北京来,这不是一个不可抗拒的必然过程。而且,现在人们赶向城市,主要是因为城乡的教育差距,很多人宁愿忍饥挨饿也要把孩子送往城市,就是希望他们享受一个好的教育,有一个好的前程。如果我们的城乡发展平衡,特别是农业能够充分实现现代化,也就不会出现今天这样的过度迁徙问题了。
其实只要取消了二元户籍制度,通过中央财政统一支付全国各地公民的社会基本福利,就可以轻易让全国的老百姓都能共同分享经济繁荣和发展的成果,而不需要通过全国各地遍地开花地搞工业、搞开发、来增加GDP增加税收,完全可以让大城市带来集中搞工业、搞开发,通过大城市带的GDP来带动全国的GDP和税收。由此可见,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应该朝着进一步推动和发展大城市群和特大城市的方向发展,通过发展大城市群和特大城市,来推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带动中国工业化现代化的发展,带动中国摆脱三农问题束缚的发展。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立刻停止片面鼓励中小城镇发展的政策,就必须立刻废除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就必须立刻停止那种控制和压制特大城市人口发展的政策,就必须立刻开放所有城市人口的自由流动、自由定居、自由就业,就必须立刻彻底消除不合理的外来人口歧视政策。
鉴于此,中国应该尽快进行户籍改革,果断取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以解除对人口流动的限制,特别是要消除对流动人口的歧视,也只有这样,才能迅速促成中国经济改革和体制改革的又一个新的高潮。
二元户籍制度导致中国的城市化速度远远落后于工业化,形成了“工业国家、农业社会”的畸形状况。千百万农民无法转化为城市居民,他们只能像候鸟一样穿梭于城乡之间,饱受劳累和歧视,最终回到农村结婚生子,形成了所谓的“民工潮”,也造成了目前中国南方的“民工荒”。民工潮的实质是制度歧视,“民工荒”的实质是户口限制,农民工无法成为稳定的产业工人,农民无法从身份制转换为职业制。尽管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沟壑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弥合的,但城市在逐步缩小和弥合城乡二元差距,促进城市化的过程中毫无疑问具有主导性的作用。这不仅因为农村曾经在工业化起步阶段为城市的发展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城市有支持农村的道德责任,而且因为城市是现代文明的集中体现,有在现代化进程中引领农村向城市化过渡的义务。城市,特别是大都会城市,必须把城市安全和发展放到整个社会安全和发展的范畴中进行考虑。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现代化。没有一个健康发展的农村,也不会有城市的安全环境。因此,走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发展道路是我们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选择。
目前,地方政府在探索城乡一体化中所做的尝试与努力呈现多样化,无论其成功与否,都能给其他城市以借鉴。在重庆出现了“地票”交易,而四川成都的“户改”前所未有。无论是在东莞石排镇、陕西吴起、神木等地的免费义务教育、免费医疗改革,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广州萝岗区进行的公共服务改革,还是在江苏江阴市、常州武进区正在全面铺开的全民幸福工程,都显示了东、中、西部不同地方,在寻找更为成熟的城市化之路。
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都和重庆的“统筹城乡”试验,已经触及户籍改革、土地产权等核心问题,城乡之间壁垒森严的坚冰,正在由点到面地逐渐融化。自2003年以来,成都启动了城乡统筹的一系列试验,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等探索,以使农民享有更多城市化带来的红利,从而缩小城乡差距。2010年11月17日成都市宣布开始进行城乡统一户籍改革,在成都市范围内取消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的称谓,统称为居民,并在本区域内实现居民的自由迁徒。现在,成都市的户籍已经放开,户口可以随居住地变动而变动,只要愿意就可以将户口迁到成都市内的实际居住地。同时该项政策的最大突破之处就在于原来的农民在转为居民身份与他们所拥有的承包地、宅基地不挂钩。也就是说改变了传统的农民户籍变为城镇居民的前提是必须交出手中拥有的土地,农民必须彻底与土地脱钩才可以换得一张城镇居民的户籍卡片的不合理的作法。这是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改革,不论从推进我国城市化建设,还是促进农村农产品从一家一户的生产模式到集约生产,不论推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还是促进现代社会各项制度的建设,都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
成都市的户籍新政是建国六十多年来第一次提出户籍的变更和土地没有任何的联系,证明户籍只是代表居住地和居住人的联系和登记,证明用土地来决定身份,决定权利只是一个伪命题。但是因为利益关系需要重塑、法律条款和各项制度需要完善、人们的传统观念需要修正、更重要的是我们对变化后可能出现的困难,并由此而引发的复杂局面还缺乏足够的分析和准确的把握,成都户籍新政的顺利推行我认为应注意几个问题。
第一,农村目前一家一户的农业生产方式是农民户籍变化和自由迁徒无形的羁绊,并且由于农民迁移到城镇而造成土地的荒芜也不是我们所要的结果。因此农民自由迁徙入户城镇的基础是大力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偿流转。成都市农民人口600多万人,耕地面积660万亩,现每年流转土地50万亩,速度还不是很快。有进城务工愿望的农民有偿将承包地的使用权转让给那些继续留在农村的人使用,有以下几方面的好处:首先,由于农民刚刚进入城镇,在技能、理念、资金方面都处于劣势,所以只能从事技术含量低而收入少的工作,承包地有偿流转可增加进入城镇农民的收入,并长期享有这部份收益,稳定他们在城镇中的生活。其次,继续留在农村务农的人们,或原来的城里人带着资金和技术到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由于通过契约和支付土地的年流转费,农业生产可以实行规模经营,大量资金技术的投入可改变农业的结构和效益。最后即使进城的农民实在在城中站不住脚,农村还有一块属于他的承包地,不会沦为赤贫。并且如果将来国家土地政策发生变化,这些进城农民仍享有土地的收益。
政府在推进土地有偿流转时也应注意几个问题。
1)不搞政治运动,不搞一窝蜂。
2)必须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并完善法律文件和规定的程序。
3)要确保在土地有偿流转时保护农民合法权利,合理的利益切割是做好农民工作的基础。
4)国家经济扶持政策原有的不能取消,并做好后继经济扶助政策的衔接。
第二,成都市原农民变成居民户籍后,由于当前城市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文化生活要优于农村,因此原来农民进入城镇定居是大势所趋。但是如果缺乏必要的应对措施,一方面城市人口骤增而城市管理不到位而问题百出,原市民怨声载道;另一方面如果限制条件不切合实际,又容易被社会各界指责为“口惠而实不至。”其实原农民定居城市最基本是两条,一为住房、二为就业。鉴于各级政府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将建设一批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是否以这些政府政策性新建住房为主线,大力发展经济,引进成都市所需要的企业,满足企业要有稳定合格劳动力的需要,吸引符合条件的成都市原农民转为居民后经培训去该企业就业。
并且对这些新居民定居城镇租用政府廉租房设定三个条件:
1)原来的承包地已完成土地流转并签订符合程序和法律的文件。
2)与就业的企业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并经过培训后取得所从事职业的资格和技术等级证书。
3)参加了社会统筹的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并在有资金或原承包地被征用后能趸交补齐养老和医疗保险,保证在退休后能老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