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宁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4年9月,经银监会批准,农发行开办了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加工企业贷款业务。两年多来,农发行宁夏分行通过信贷有效投入,扶持了一批辐射作用大、加工转化能力强、成长性好的,具有明显地方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企业(项目)发展,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明显加快,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2006年7月27日,银监会又批准我行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业务范围由原来的粮棉油扩大到农、林、牧、副、渔业整个农业领域,并同意我行开办农业科技贷款。新业务的开办,必须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走规模、质量、效益相统一的路子。贷款投向、投量要结合当地实际,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的农业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进一步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的功能,在支持宁夏新农村建设中积极发挥应有作用。
一、充分认识开办新业务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好信贷政策
新业务的开办,对于我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职能作用、加大信贷支持“三农”力度、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即有利于推进宁夏新农村建设,有利于支持我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有利于加快我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有利于促进我行可持续发展。为此,要准确把握信贷政策,审慎积极地开办好新业务。这次业务范围的拓宽,涉及的产业、行业、企业和领域十分广泛。
第一,要把握好贷款范围。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的支持范围从粮棉油到农、林、牧、副、渔业范围内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技贷款支持的项目,必须属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明确提出的农业科技优先主题领域范围。同时,这些科技项目(企业)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即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批准、鉴定和认定,才能给予贷款支持。
第二,严格界定贷款对象。对农、林、牧、副、渔范围内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对象必须是经地市级以上(含)人民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龙头企业。农业科技贷款对象主要包括两类:一是从事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或产业化生产的企业法人。二是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农业科技推广单位和科研院校等事业法人。
第三,要明确贷款用途。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用途包括企业流动资金和中长期资金需求。主要用于解决农、林、牧、副、渔业产品的种植(养殖)、流通或加工转化所需短期流动资金及企业技术改造、仓储等农用设施建设和生产、加工基地建设等中长期资金需要。农业科技贷款主要解决企业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或产业化的短期流动资金需要和固定资产性质的中长期资金需要。
二、优化资金配置,明确新业务发展重点,把握好信贷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
1.要继续支持和巩固好传统业务。支持粮油收购、储备、调销、加工是我行的传统业务,也是我行的主体业务。在新业务开办后,要继续支持和巩固好此类基础业务。一是要支持完善储备体系建设,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维护粮食安全。对储备粮油的新增、轮换、集并所需贷款及时足额保证供应。二是要支持各类收购主体入市收购,拓宽收购渠道,保证农民不出现“卖粮难”问题,支持粮食有序流通,市场稳定。对这类流转贷款,要根据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发放。三是对粮油加工及龙头企业要在现有已支持的基础上,巩固和维护好现有客户,原则上不再发放新的贷款支持,以防止粮油加工能力过剩,造成贷款行业集中风险。
2.积极支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扶持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做出品牌。要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按照自治区《宁夏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及发展规划》《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办法》,结合当地实际,重点支持自治区确定的战略性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通过扶持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带动产业链条的良性互动。进而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发展。在支持布局上:要支持以中宁县为核心、以清水河流域和贺兰山东麓为两翼的枸杞产业带;银川-吴忠奶牛产业带;灌区清真牛羊肉及固原六盘山沿麓清真牛羊肉养殖基地;贺兰山东麓酿酒葡萄产业带;环六盘山草畜和马铃薯产业带等。
3.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要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和自治区级科技主管部门批准、鉴定和认定的项目(企业),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科技贷款暂行办法》,有重点、有选择地支持“集团型、科技型、外向型、资源型、带动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同时,支持涉农科研机构,增强农业科技成果的研发推广能力。
4.支持农业小企业发展。根据银监会的《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和总行的有关管理办法,要积极支持农业小企业发展。总行已在部分省市进行了农业小企业贷款试点工作,目前已进入总结和推广准备阶段,明年正式全面推广。目前要结合已开办新业务的客户营销工作,做好农业小企业的项目储备。
三、防控信贷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
新业务开办后,要把防控信贷风险摆上首要位置,并作为贷款的前提条件。目前,重点要放在制度建设、项目准备和客户经理的培训上,成熟一个开办一个,开办一个成功一个,达到规模、质量、效益的统一,实现信贷业务的有效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从外部说,要加大社会信用的宣传力度,增强用信者的政策、法律、诚信意识,促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同时要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规范社会信用秩序。
要运用好征信系统,建立金融机构之间信息资源共享的联动机制,及时沟通交流维护金融债权的各类信息。要争取司法部门对维护金融债权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加大对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充分利用政府组织征信优势,创新和完善政府推荐优质项目、农发行独立审贷、双方联合监管的贷款管理模式。从内部说,要严格遵守贷款操作程序,做到依法办贷、合规办贷。要充分运用客户分级管理、授信管理、信用等级评定等办法,提高对客户用信的风险识别。
要实行风险定价制度。根据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决定贷款方式,注重第一还款来源,同时要做好抵押或保证担保,作为保障债权的底线。
四、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客户营销工作
客户是我行实现政策目标的载体和实现利润的源泉,以客户为中心是现代银行的基本经营理念。因此,要立足当地,结合产业政策和区域布局规划,加强对本地优势和重点产业行业的调研分析,把握发展趋势,明确发展方向。加大客户营销力度,挖掘客户资源,不断充实项目库。在营销工作中,要准确把握贷款投向,确定贷款行业分布和企业类型分布,实施贷款投放的动态管理。要优中选优,不宜遍地开花。
五、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完善金融服务
支持新农村建设是农发行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业务范围拓宽后,进一步丰富了我行“建设新农村银行”的内涵,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的功能,从而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因此,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要牢固树立服务于“三农”、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社会的意识,确立农发行农业政策性银行的新形象。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农发行的信贷政策、贷款品种、办贷流程和管理模式,二是要加强对各级政府的汇报和与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政银互动平台,三是要提高办贷效率,提供优质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