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少生快富”工程的现实意义
1.实施“少生快富”工程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和计划生育工作,必须由管理转向服务为主,由强制约束转向利益引导为主,由“惩罚多生”转向“奖励少生”为主,实行综合治理,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人口问题。
2.实施“少生快富”工程是计划生育群众的迫切愿望
“生下女儿不罢休,不生儿子誓不休;五个孩子不怕罚,七个孩子罚不怕。”这是宁南山区农民的生育观的真实写照。2000年,全区总人口554万,其中宁南山区238万,占全区总人口的43%,人口出生率18.84‰,高出全区平均水平2.35个千分点。实施“少生快富”工程成为农民实现早日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达到“生活改善、家庭富裕、子女成材、老有保障”的最大愿望。
3.实施“少生快富”工程是宁夏南部山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选择
宁南山区自然环境十分恶劣,境内丘壑纵横,交通不便,信息闭塞,资源匮乏,自然灾害频繁。2000年,宁南山区农民人均收入987元,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44%,绝对贫困人口29.7万,贫困发生率13.3%,人均纯收入1205元。
国家对宁夏8县区的脱贫致富投入大量资金,依然是“年年扶贫年年贫”,群众并没有从根本上走上致富道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资金使用分散,多生人口加大了家庭生活成本。以2001年为例,宁夏全区计划外出生15271人中,山区8县为12839人,占84.07%。把少生与扶贫快富工作结合起来,对主动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给予奖励资金,引导和帮助他们发家致富,形成计划生育和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社会利益导向机制,才能从根本上帮助农民真正走上少生快富之路。
二、“少生快富”工程的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实施办法》、《南部山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纯女户提前实施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少生快富工程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暂行办法》、《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和农村奖励扶助制度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对“少生快富”工程下列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
1.申请对象。具有宁夏户籍的农村已婚育龄夫妇符合有关政策,可以申请成为“少生快富”工程项目。
2.奖励标准。根据不同情况,奖励3000元、5000元两个等级。
3.对纯女户家庭实行扶养扶助政策。
4.对工程项目户给予11项优惠政策。
三、“少生快富”工程的实施绩效
1.经济效益评估
(1)宏观绩效评估。从家庭节约的抚育费、政府的教育、卫生事业、计划生育等方面支出,评价“少生快富”工程的经济效益。如以各项人均支出,乘以少生人数,即为经济效益。宏观经济效益约为人均131273元,总计约为136亿元。而国家在“少生快富”各项费用人均投入3200元,其投入产出比为1∶40。“少生快富”实施10年来少生3.3万人,以此推算,共为国家节约资金40多亿元。
(2)微观绩效评估。2010年3月,宁夏“少生快富”工程已惠及44563个家庭,每个家庭当年一次性得到自治区3000~8000元不等的奖励资金,政府兑现资金1.5亿元。户均受益近2000元。
2.社会效益评估
降低了宁夏人口高增长率。从抽样调查数据来看,2009年,全区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比2000年下降2.11和2.24个千分点,尤其是人口自然增长率连续3年控制在10‰以内,是宁夏实行计划生育以来的最低水平。南部山区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比2000年下降0.91和1.75个千分点。
转变了群众生育观念。随着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极大地解决了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一些农村青年的生育意愿从单纯追求子女的数量转向注重子女的素质,增加子女受教育机会。“少生快富”工程实施以来,宁夏的学龄儿童入学率提高到100%。有利于青少年的成长,有利于贫困地区人口素质的提高。
3.生态效益评估
宁南山区八县(区)人口密度超过干旱半干旱地区7~22人的合理人口密度。人口超过合理人口容量导致该地区过度毁林开荒、生态日益恶化,最终形成“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实施“少生快富”工程,一是以各种形式向外搬迁移民,促进试点区内的农业劳动力转移,减轻当地人口对生态环境的压力;二是实施“少生快富”工程,既减少人口数量,对提高试点地区农民收入有利,又减轻了对生态环境的压力。
第三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宁夏人口现状及基本特征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截至2010年11月,全区有常住人口630.14万人,其中回族人口为219.10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34.77%,汉族为406.94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64.5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28.30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52.10%;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01.84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47.90%。
1.人口分布不均衡
宁夏人口主要分布在引黄灌区12县市人口421.92万人,占总人口的66.96%,人口密度为131.26人/km2;南部山区8县人口208.22万人,占总人口的33.04%,人口密度为60.78人/km2。人口密度最大的为银川市,为208人/km2,最小的为盐池县,仅17人/km2。宁夏人口分布反映了北部自然条件较好的引黄灌溉区,人口较集中;中部干旱地区、南部的高寒地区人口分布相对稀疏。
2.人口出生率与自然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宁夏人口出生率与自然增长率仍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0年宁夏总人口比2000年增加了75.81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4.14‰,自然增长率为9.04‰,均高于12‰和5‰的全国平均水平。
3.回族人口增长速度较快
宁夏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与2000年相比,汉族人口比重由64.98%下降为64.58%,回族人口增长比重由34.46%上升到34.77%。
4.老年人口进入高速增长期
2010年,宁夏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40.39万人,占宁夏总人口的6.41%,与2005年底统计的人数35.92万人相比较,增加了近4.47万人,占总人口的6.02%,5年增长了0.39个百分点,超过全国的平均增长速度。老龄化与高龄化速度的加快,将给经济社会带来影响和挑战。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对策
过去的30年,宁夏的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不仅对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还为国家提供了许多重要的经验,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反响,如“少生快富”工程、“幸福工程”等。然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并非一劳永逸的事,需要不断的努力和推进。
1.进一步认识人口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人口问题关系到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涉及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问题的统筹解决。宁夏人口总数的增长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人口快速增长的势头并没有完全得到遏制,人口与资源的紧张关系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沉重压力仍很突出。
坚持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将人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框架,才能使宁夏逐步向“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迈进。
2.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计生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加快完善与群众生产、生活、生育相联系,与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养老、合作医疗、就业培训、扶贫开发等民生普惠性政策相衔接的利益导向机制,形成一整套奖励扶持政策体系。
3.完善投入保障和服务机制
各地要把人口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优先安排,在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中,确保人口计生工作投入的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进一步发挥已建立的纵到底、横到边的网络服务机制,努力实现服务体系规范化,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层次需求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强化基层基础服务设施条件,提高服务技术水平。加快人口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地区和部门之间人口信息网络共建、资源共享。
4.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加大对部门的考核,建立纵到底、横到边的管理体系和可操作、科学简便的考核体系。落实责任制状况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业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或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严格执行领导问责制。
5.对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和服务
流动人口是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等同的免费服务。流入地和流出地之间的公安、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作配合的长效机制,形成以居住地为主、无缝隙覆盖、无漏洞管理的良好局面,促进人口有序流动。
6.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丰富宣传内容,切实加强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学知识的普及,提倡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型生育文化,形成科学、文明、进步的良好社会风尚,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和工作环境。
7.加强部门协调和队伍建设
加强人口计生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完善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切实落实好各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