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纳家户清真寺“清净光明”匾额:“吾寺起建于明嘉靖年间”的记载,纳家户纳姓回族至迟在明朝嘉靖三年(1524年)时已迁入纳家户。他们定居纳家户,历经数代,人口规模逐渐壮大。从历史的角度来看纳家户人口发展,可以视为一个伴随着人口流动与迁移,由少到多,由纳姓单一村姓到多元村落姓氏,由单一回族群体向回汉兼有的演变历程。纳家户村约500年的历史,是一个纳家户人口持续变迁的过程,不仅体现在纳家户人口量的变化,也体现在纳家户人口质的变化,具有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由于相关历史资料的缺乏,对于纳家户人口变迁的全貌,我们无法进行全面的描述。本篇通过对现有纳家户人口资料的掌握,以及通过对纳家户当下人口现状的实地调查,对纳家户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人口的时代变迁进行分析。
一、人口迁徙与流动
人口迁徙与流动是一种司空见惯的社会历史现象,存在于人类历史发展的始终。它是指相当数量或少数人群集体迁移的一种形式,指人们集体变更居住地的行为,这种移动通常涉及人口居住地由迁出地到迁入地的永久性或长期性的改变。人口迁移活动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基于社会经济、政治、自然环境等诸多因素作用的一种复杂的社会行为,对于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乃至一个村庄都会产生极大影响。对于有些村庄来说,人口的迁移和流动是其形成的直接原因。追溯纳家户的历史,其村庄直接来源于明朝嘉靖时期一支纳氏族人的迁入和定居,在此基础上,不断繁衍生息,人口规模逐渐壮大。在纳家户的历史上,人口不断地迁入与迁出构成了纳家户人口迁徙与流动的主要特征。这种有“进”有“出”的人口流动不仅维持了纳家户人口的相对平衡,也实现了纳家户人口从“同质”走向“异质”的变迁。
(一)人口的向内迁移
纳家户自纳姓族人迁入定居以来,其人口规模的壮大不仅基于纳姓人口的繁衍,同时也有其他姓氏人群持续不断地迁入,并与村庄中纳姓族人通过通婚等形式,彼此结成亲缘关系,繁衍生息。因此,纳家户人口的迁入现象,主要是指在长期历史中,除纳姓以外的其他姓氏人群的迁入。纳家户在很长的一段时期中,纳姓是村庄中的唯一姓氏,如今纳家户姓氏已有41个左右,其变化之明显可见一斑。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历次国家政策的调整,纳家户人口迁入现象空前增多。1996年的一份调查表明,纳家户的纳姓占62.3%。到2011年,纳家户共有1474户,纳姓仍是全村第一大姓,有888户,占总户数的60.24%,其他40个姓氏的人口占到总数的39.76%。这足以证明,人口迁入在纳家户历史上司空见惯。只是在不同历史阶段,基于特定时期的社会历史背景,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1.以个人为单位的人口迁入
这不仅是纳家户早期人口迁入的一种形式,也是今天较为常见的人口迁入类型。在空间和土地资源有限的条件下,以家族为单位的群体迁入并不具有现实性,其资源的博弈必然导致原有的纳姓集体拒斥。尤其在历史上,纳姓作为纳家户村的主导力量,其具有的民间组织功能也会体现在对其利益的维持上。根据现年92岁的纳家户老人纳栋臣的说法,在他儿时的记忆中,纳家户纳姓占总人数95%左右,那时正是民国时期。由此可见,外姓人迁入数量不大,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并不高。这种局面到新中国成立以后彻底改观,群体迁入改变了纳家户人口的结构现状。关于以个人为单位的人口迁入,在纳家户有这样几种类型。
(1)以外来个体招赘或婚姻方式的迁入
在纳家户作为外来个体进入村庄并取得定居权力,其定居权力的合法性并不仅仅被各级政府所认同即可,纳家户纳姓势力的认可和接受也是至关重要的。如此,我们看到的纳家户历史上,并不乏招赘婚姻现象。费孝通先生在江村和禄村调查时就曾经注意过作为外来者如何成为村里的人这个问题,大体上说有几个条件:第一是要生根在土里,在村子里有土地;第二是要从婚姻中进入当地的亲属圈子。事实上,婚姻本身就是一种建立社会关系的人为方式,入赘也成为极个别外姓人进入纳家户的“准住证”,这些人中,有回族,又有汉族。有些人入赘以后,其下一代改纳姓,数辈之后又回归原姓等。纳家户的雷姓就是这一类型的迁入人口。雷家原来是汉民,后来他被纳家户一个姓纳的人家招为女婿,按照回族伊斯兰教的规定,履行了皈依仪式,由此成为了一名穆斯林,子女仍随他姓,户籍上是回族。也还有其他人口较少的姓氏,也是通过这种方式进入并定居纳家户。
(2)家属随迁
阿訇是一个宗教职业阶层。自纳家户清真寺创建以来的近500年中,曾有过近百位执教于纳家户的阿訇。如今人们能记得的开学阿訇有31位,其中25位是从外地或外村聘请而来的。阿訇作为一种流动的职业人群,以执教开学而来,以辞学而去,阿訇只是纳家户的暂住人口。但这其中也不乏留居下来的,其家属也随迁而来并定居纳家户。据纳家户人的说法,如今纳家户的丁姓中,有一些就是以这种方式迁入的。当时有个外来的叫丁萨利哈的阿訇(人称丁爷),1944~1949年曾在纳家户执教开学,期间也就将家搬了过来,现已有六代。
(3)投靠亲友
外地他姓人口迁入并定居纳家户,取得定居纳家户的合法性之后,他们原来住地的亲友也投靠而来,通过招赘或其他方式定居纳家户。如纳家户人马国良就是从同心韦州来的,招赘给来自韦州的苏家,苏家是韦州的大姓,他们迁入纳家户相对较早,马国良正是靠同村的地缘关系以入赘苏家的方式定居纳家户。这样的现象比较多,纳家户今天他姓人口的来源,有从甘肃临夏、宁夏同心喊叫水等地转来,还有来自宁夏南部山区的,其中不少就是以投靠亲友的方式来到纳家户并定居下来的。历经几代后,人口增多,也成为纳家户具有一定人口数量的家族。
纳家户以个人为单位的迁入,自古就有,新中国成立以后,这种现象更为普遍。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纳家户人口姓氏结构,以及不同姓氏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快速增高的原因。纳家户的马姓回民人口较多,是纳家户村的第二大姓,其落居时间也较早,又来自不同的地方;纳家户的王姓回民,不少是当时王疃庄(现已改名“王团村”)王姓回民的留裔。后来,永宁县仁存公社王团村、望远桥等王姓回民定居纳家户,成为今天纳家户王姓的来源之一,以后也有外面的王姓回民不断地迁入纳家户。纳家户的沈姓、杨姓、李姓、谢姓等,他们的祖先也是从各地方迁入纳家户村的。
2.以村庄为单位的人口迁入
这是一种较为特殊的人口迁移,其特征是人口的迁移并不是发生在空间的转移上,而是以空间地缘结构不变为前提,从社缘结构改变队属关系,主要是在一定时期,由于生产队队属关系的重新划分,使一些原本并不属于同一生产队的自然村重新组合成新的生产队,新纳入的自然村村民就是这种空间不变而队属改变的迁入人口。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纳家户属永宁县和平人民公社的朝阳大队,因土地调整,邻村有少量汉族划归朝阳大队。由此,少量汉族入居纳家户村,分布在该村的一、十一村民组(生产队)。2011年,汉族人口数量是全村人口比重的3.54%。这在纳家户历史上并不多见,只是特定历史时期当地政府政策主导下的特殊产物。
(二)人口的向外迁移与流动
在人口向纳家户迁入的同时,纳家户人口的向外迁徙与流动也在不断进行,这是纳家户人口发展历史上一种较为常见的现象。其表现形式既有个体的迁出,也有个别家庭的整体迁出,在不同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表现。追溯纳家户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在历史上,每当出现天灾人祸时,纳家户都有人口向外迁徙与流动的现象,尤其是清朝同治年间纳家户回族的反清斗争。民国以来,社会动乱,民不聊生,也有纳家户人举家逃荒的事实。新中国成立以后,纳家户在随之而来的社会变革、天灾人祸,以及随着国家户籍改革促动全国人口流动趋势中,人口迁移与流动进一步加剧,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到当前,纳家户前后经历了四次人口向外的迁徙与流动。
第一次是土地改革时期(1951~1952年)。新中国成立后,全国上下开展土地改革运动。纳家户土地改革中,村里一部分无地农民自愿或被迫调整到邻近土地较多的乡村参加土地改革,其原因是纳家户村人多地少,没收地主的土地无法满足众多缺少土地农户的要求。此间,纳家户原有的村民不少迁出了纳家户。
最多也就是合作化时候,“文化大革命”时候,那个时候因为土地少么,大部分都迁。迁到王太的,包括通桥的都是永宁这个地方的,通贵的,好多,反正迁出去不少呢。
第二次是三年自然灾害时期(1960~1963年)。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整个中国进入了最困苦阶段,粮食匮乏,食不果腹,饿死现象较多。纳家户人也是如此。在三年自然灾害和“低标准”中,很多人难以维生,举家离开纳家户逃生。同时宁夏开展的“双反”(反坏人反坏事)运动,迫使不少原来由于种种原因离开纳家户的村民返回原地。有的落户到纳家户,有的落户到纳家户的邻近村队。
第三次是1964~1972年。这一时期,纳家户人口总量快速增加,为了缓解越来越突出的人地矛盾,纳家户村曾两次有组织地动员迁移600余人到永宁县的通桥公社东升大队和县农场落户。这是纳家户新中国成立以后,最大一次人口向外迁徙活动。当时的口号是“贫下中农自愿走,地富反坏赶着走,四类分子勒着走”,这些人在20世纪70年代末与80年代初绝大部分返回,但仍有少数农户至今没有返回。
第四次是20世纪80年代实行改革开放到现在。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社会转型的加剧,以及户籍制度的改革,人口流动在中国成为了一个普遍现象。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是纳家户得以新生的一个契机,在改革春风的沐浴下纳家户人抢抓机遇,敢于拼搏,实现发家致富。新世纪以来,纳家户旅游产业的启动,回族风情园等一批工程的相继建成,在大规模的土地征用中,原本就人多地少的纳家户失地农民越来越多。在这一变迁的过程中,纳家户村先富起来的一部分农民和失地农民先后举家迁往县城、银川市或其他市县,如纳树德一家就是80年代全家迁移出去,定居银川;纳汉新一家在90年代迁往银川市定居,主要是做生意。甚至一度有这样一个说法:银川市南关寺一带卖肉的都是纳家户人,有些就落户银川了。
二、人口总量
纳家回族迁入纳家户,他们聚族而居,形成一个单姓同族的回族聚居村落,繁衍生息,历经数代,人丁兴旺,人口规模不断扩大。由于资料缺乏,我们无法确知历史上纳家户的人口变动情况。但翻检史料,对人口变动影响比较大的因素,推测可能有这样几方面:一是明朝时纳家户人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族际通婚。据史料记载明太祖洪武五年(1372年),太祖诏令:“蒙古、色目人既居中国,许与中国人家结婚姻,不许本类自相嫁娶。违者,男女两家抄没入官,为奴婢。其色目钦察自相婚姻不在此限。”这一明显具有同化目的的王朝禁令,使明朝时期回汉通婚现象较多出现。但从回族发展史来看,这一同化政策并没有达到其预想的效果,反而成为回族人吸纳外族成员壮大族群的一次契机。纳家户回族人口的发展也是这样一种结果。二是天灾。纳家户不断经历的天灾一定程度上对人口总量的变化产生着影响。清朝乾隆四年(1739年)1月3日,银川、平罗一带发生了8级大地震,纳家户村伤亡严重;光绪三十年(1904年),黄河溢,汉延渠绝,淹没良田、房屋无数;1920年的海原大地震,纳家户村遭受破坏严重。三是清朝同治元年(1862年)纳家户人参加了回族反清斗争,在战争中人口损失严重,1871年四月随着纳家闸被清军攻破,有大量人口殉难。四是民国时期的各种人为灾难。民国时期,回汉村庄有过群体械斗,以及马仲英(回族)在宁夏“惹祸”殃及当地回民,不少人因此惨遭杀害;同时战争中,还有一些纳家户人举家外迁,如马仲英攻宁夏城时,回汉关系一度恶化,迫于当时的形势,纳家户一部分人逃到邻村的东全等,至此,纳家户人口锐减。1937年10月,马鸿逵为扩充军力,以“三丁抽一,五丁抽二”方式四处抓兵。开始时年龄限制从18岁到25岁,后逐渐放宽至18岁到30岁,最后居然改最大年龄为50岁。宁夏当时有70万人口,到1949年马鸿逵的部队有7万人。在宁夏地区“抓兵”成为马鸿逵补充兵员的主要方式,当时纳家户近千青壮年男子被抓去当兵,纳家户清真寺寺管会原主任纳栋臣老人“就是其中一个,他家的三个兄弟都被抓了兵。当他在1949年左右回到纳家户时,自己的家已经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