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商人资本的过度膨胀对地主阶层的政权造成了直接的威胁。商人资本严重损害了农业的发展。确切地说商人资本损害了地主阶层的利益。商人由于受自然经济的限制无法将其资本大规模转化为产业资本的情况下,就将其积累的资本转向购置土地,使其商业利润地租化。商人对土地的大规模兼并,一方面破坏了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自然经济,削弱了地主阶层的利益基础;另一方面通过商业利润地租化与地主阶层争夺利益,损害了地主阶层的既得利益,从而必然受到地主阶层的抵制,这必然会导致抑商政策和思想的形成。在战国、秦汉时期,相当一部分富商大贾是由奴隶主贵族转变而来,他们发家称雄,必然会威胁到地主的政权。“商民善化”即商人不仅善于投机取巧,而且奸诈不易统治。汉武帝时,富商大贾在“吴楚七国之乱”期间,以“关东成败未决,不肯佐国家之急”,有的甚至助纣为虐,支持叛乱。大商人利用其资本进行政治投机,侵蚀地主阶层的经济基础,必然会造成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财政空虚,也不利于政权的稳定。总之,由于商人的壮大和发展将必然会削弱通过租佃土地获得地租的地主阶层的利益基础并对其政权造成威胁,所以,在地主阶层这一利益集团足够强大从而掌握了国家政权的情况下,通过各种手段来抑制商业的发展进而抑制商人阶层的发展与壮大便成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统治阶层的必然选择。
(c)重义轻利作为一个观念的形成始于儒家
儒家的代表人物当首推孔子、孟子和荀况。儒家学派没有什么专门的、系统的经济论述,其经济观点大多夹杂在政治、哲学、伦理观念之中,又因儒家学者多非长期从政,因而更没有经济实绩可言。孔子首先是位思想家,其政治观念以崇周复礼为基调,一生中对“仁”、“义”、“礼”作了极大的宣传。他有关财富、生产、经商、分配等经济问题的观念也是以此作依据来表述的。他的义利观是“义主利从”,而并没有把“利”推到“义”的逻辑的对立面去。和孔子相比,孟子倒是有不少关于经济问题的论述,但是并没有超出孔子的理论范畴。荀况和孔子一样承认“利”的客观存在及其存在的合理性,他和孔子一样是重义轻利的,二者只是在论述角度上有所区别而已。儒家的重义轻利观念直接影响到当时利益集团对商业的政策制定。比如汉代高祖刘邦的贱商政策和武帝刘彻的“算缗”令。汉代大儒董仲舒,他在论述义利关系时,把孔子的“义主利从”的观念向前推了一步,发展为“贵义贱利”论。因为汉政权的一统天下以及后来的独尊儒术,使“贵义贱利”从此影响中国人的商业观达两千多年。重农抑商的观点是法家提出来的,其代表人物当推李悝、商鞅和韩非。但到了西汉末年,这种思想逐渐儒学化,并在人们的思想领域占据统治地位。李悝主张是“尽地力之教”,农业是财富的唯一源泉,“农伤则国贫”,鼓励农业劳动者要勤劳,但他把商品生产放到农业生产的对立面去了。秦孝公继位后,立志变革,商鞅实行两次大规模的变法。其经济政策的核心就是重农抑商。需要指出的是,商鞅只是为了重农而抑商,并非是为了抑商而抑商。从商鞅开始,重农抑商成了中华民族两千多年历朝历代的基本国策。对商鞅上述政策做理论上完善的当属后来的韩非,到韩非为止,重本抑末即重农抑商的观念便得到了完整的阐述。到了西汉盐铁会议后,它已经完全被儒家所接纳,贾谊、晁错等人的重农抑商的思想和行为是宗法韩非的。他们提倡这种思想的主要目的是为使民风淳朴,商人的智巧与儒家进德修业的理想不相合,为了防止人民相诈,使人民不去无尽地追求财富。
3.6制度设计的次序选择
3.6.1渐进式改革的延续
转轨经济的传统分析方法有四种,[116]一是将其与转轨速度联系起来,用速度来进行分类和价值判断,其对应激进改革与渐进改革的二分法;二是与转轨过程中的成本-收益联系起来,以成本最小或收益最大来进行分类和价值判断;三是与预先设定的转轨目标联系起来,并将这种目标转化为一定的可观察的指标来进行分类和判断,其思想来自“华盛顿共识”和“后华盛顿共识”;四是与政治体制的变革联系起来,以是否改变政治制度进行分类和价值判断,宪政规则的大规模改变被列为转轨的核心,经济转轨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除中国经济的持续高增长,大多数转轨国家的经济绩效与预期有巨大偏差。[117][118]推行华盛顿共识的国家几乎都处于经济危机的困境之中。拉美国家发生一连串的经济和金融危机,20世纪90年代的经济增长率平均比80年代降了一半,东欧实行休克疗法的国家无一例外地陷于大幅度的倒退。而“北京共识”的发展模式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产生了具有世界意义的影响。当然这两种模式始终遵循着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更有效率的假设前提。经验表明中国渐进式改革道路是正确的选择,况且中国成功的渐进式改革得到国内外大部分学者的认同。中国改革的成功是中国特殊国情的产物,特殊的经济结构、特殊的历史文化传统以及特殊的改革路线乃至于领导的特殊偏好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渐进式改革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决定的改革目标和改革内容。中国渐进式改革的基本特征是在旧体制存在的基础上建立新体制,人们能从旧体制和新体制中同时获益,新体制的成长为旧体制的改革创造了条件,逐步改革旧体制。渐进式改革越成功,新体制成分增长越快,经济增长率越高,渐进的道路的选择越坚定。中国的前期改革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顺利地达到了各项改革目标,但是,改革的战略重点在“体制外”非国有经济和农村。用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渐进式改革符合经济学“有限理性人”的假设,以改革的成本最小化为目标。渐进式改革是增量改革,在改革初期是“帕累托改进”,有利于降低摩擦成本,减少改革阻力。但是在改革中有人受益而无人受损是不可能的,尤其在改革后期,往往存在着“非帕累托改进”。在双轨体制中,旧体制和新体制之间存在着矛盾和冲突,会造成效率的损失。确切地讲,在后改革时期我们碰到了“体制硬核”,由于“体制硬核”的存在使得各项改革难以进行,效率下降,改革的边际成本增加而边际收益递减,比如,在农村改革当中,随着制度潜力的释放,其收益逐步递减。改革过程中已经沉积了不少过渡成本。后改革时期我们所要解决的关键是消除硬核制约,财产权制度安排是硬核中的硬核,是解决体制硬核中最关键、最紧迫的任务。
3.6.2制度变迁的次序要求
近年来新制度经济学研究更多地关注制度出现的次序和对制度简单移植。“我们特别强调法治建设,并不否认公民和民主的作用,而是指出制度建设的一种适当顺序”。[119]尽管影响顺序的因素是多变而复杂,但次序的混乱与颠倒会产生巨大的改革成本。制度有顺序的要求,其实质是制度相互依赖,相互补充的体现。经济要素的多元化决定了制度几乎不可能独立存在,各项制度之间是耦合关系,各种不同的制度要不断地融合,共同运转,制度的有效性才得以发挥。“发展中国家的许多制度都是通过(殖民性)制度移植的方式建立起来的,而不是对当地条件的有机适应并自发成长,后者可能是更有效率的方式。”[120]尤其经济转型时期的国家的成就往往取决于新制度的有效性,同样的制度在不同的国家存着很大的差异,同样的制度在不同的国家有效性不同,有的制度带来了经济增长,有的却使经济陷入困境。历史的经验表明,制度对各国的经济和政治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在发展中国家尽管新制度发挥了不小的作用,还是没有实现当初预想的效果。“制度移植的历史现实解释了为什么发展中国家建立起有效制度的可能性非常有限。”[120]影响制度有效性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经济学家一致认为由于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的不同,移植制度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排异现象,甚至出现对新制度的滥用。转轨国家往往容易引入发达国家的结论,而忽视隐含的前提。无论是“激进改革”方案还是“渐进改革”方案都不可能有一个“一步到位”的方法,因为经济转轨必然是一个过程。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制度之间不是相互独立和互不相关的。由于非正式制度的不同,难免会出现同种制度在不同国家的不同表现。
从本质上讲,渐进式改革的成功离不开制度变迁的次序,它首先表现为单项制度局部区域的变革,其次是在整个社会制度系统中,制度变革有先后顺序。最初改革原本没有目标模式,就谈不上改革的顺序问题。随着改革的加深,就得发现顺序,利用改革顺序,降低改革成本,缩短改革时间。沿着渐进式道路,遵从顺序,顺序就是制度变迁的先后时间次序,渐进式改革的局部性表明,一项制度的变迁与另一项制度变迁总有先后,而且各项制度都有很大的关联性,也就是说制度之间要相互配套,不配套的制度往往发挥的作用有限,降低经济效率,延误改革的时机。要很好地配套制度就得有顺序,没有顺序意味着摩擦和体制复归的可能。例如,农产品要顺利地进入市场就得放开市场,进行价格制度改革;要政企分开,解决产权主体缺位,就得国有企业产权明晰;经理人市场的建立就得有完善的劳动力市场的支持等。一项制度变革必须得有其他制度变革的支持,这有别于激进式改革全面的、几乎没有时差的互补性改革。制度之间的互相依赖决定了改革的顺序完全可预见,一项制度离开了另一项制度的支持,随着时间的推进它给人们带来的利益会递减,甚至会消失。并且改革中遇到困难和阻碍是与相关制度的束缚有关。因此,我们沿着这一思路就找到下一步改革的内容。经济学家已经在关注改革顺序的问题。“渐进式改革的重要意义在于第一项改革产生的动力效应提出改革顺序问题。”“如果改革的顺序恰当,在改革当中就会不断地产生改革的受益者的利益集团来支持改革,如果不注意顺序,一开始就会造成了许多受损者,他们就会阻碍改革。”[121]从易到难的改革本身就是渐进的、顺序的,是从“帕累托改进”到“非帕累托改进”的过程。在中国,改革的起点是以放权让利为核心的收入分配体制的改革,结果是建立了初级分权模式。在价格改革完成之后,接着进行以产权改革为中心的企业改革。在企业改革中,先发展非国有经济,然后再进行国有经济的改革。多年实践证明这些举措是正确的。因此,正确的改革顺序有利于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有助于产生改革的利益支持者,并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改革。改革初期着眼于结构调整、管理体制的改进和经营方式改变,解决了激励不足和监督难的问题,但并没有触及财产权制度安排,财产权制度的严重滞后,造成产权制度和其他制度供给不足。因此,财产权制度安排是渐进改革的顺序要求。